§ cattyl✪小麥 §
5 years ago
我剛剛才知道原來墮胎要丈夫同意?
24周以上就算是被強暴都不能墮胎?
這種鬼規定居然還有刑事責任?
我是忽然穿越回到中古世紀了嗎?
ಠ_ಠ - 「羊膜穿刺的施行時間點是在 16 週以後,白話說就是,有很多例如胎兒嚴重異常等等決定適不適合...
latest #12
掰噗~
5 years ago
我也想不透 (p-doh)
Mr.Zombie
5 years ago
啊...啊...
§ cattyl✪小麥 §
5 years ago
「一個墮胎的行為可能涉及兩個法益,一個是胎兒的生命法益,另一個是孕婦的身體健康,但是前者優於後者。所以,產婦對於胎兒沒有自主決定權,墮胎者縱使得到孕婦的承諾也無法阻卻違法,甚至孕婦自己本身也可能構成墮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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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tyl✪小麥 §
5 years ago
這段話看得我背脊發涼...
§ cattyl✪小麥 §
5 years ago
不能理解這理所當然的「前者優於後者」是怎麼推論出來的?
YangTai
5 years ago
我昨天在跟朋友討論,如果墮要經由同意,那為什麼生不用?
如果生不用的話同理墮應該也不用啊雙標喔
aile19❄️➰🍑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墮胎要丈夫同意" <--一直都有,我記得以前有婦女團體要求要修改,但是沒成功
§ cattyl✪小麥 §
5 years ago
jings: 真心覺得要生小孩前父母雙方都應該先去修完育兒課,然後才能決定要不要生
§ cattyl✪小麥 §
5 years ago
aile19: 這個比通姦除罪化還要重要100倍吧!!太誇張了!!
如果真的規定要修完育兒課才能生小孩,估計教學單位很快就會被告了,理由是生養郩還比課堂交的還要痛苦100000倍
aile19: 只好上完課考完試,再簽切結書🤷‍♀️
awort: 認養代替購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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