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江孟芝石虎事件,我覺得最神奇的地方,是觀光局,確切地說是所有有看到設計的人員,居然不認識石虎…
latest #15
然後設計師在不認識設計對象的情況下完成整個設計這點也很不可思議
好有道理
不知道,不過還是由她來設計,是要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不懂怎麼操作的
呃嗯… 就結果而言設計師的錯誤都修正了。
字體換掉,花豹改為石虎。
說謊這點不在合約跟流程上,算是道德層面吧。
如果要解約的話…我想,首先已經花出去的經費不可能追回來,設計師也會拿設計費(畢竟已經審核完蓋章通過,能不能扣掉部分這我不知道)。然後行政單位要再跑一次流程,找設計師談合約、等待設計、重新審核、重新佈置… 所有原先訂好的檔期都要延後…
嘛,總之就是麻煩,花錢花人力花時間。
不用賠償嗎?合約裡沒規定嗎?如果沒有,覺得處理過程跟結果是很大的瑕疵,便宜行事的感覺。我個人是覺得整件事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以前我們跟政府合作時,哪這麼寬鬆,龜毛得要命
如果合約沒有,不是份很利她的合約嗎?這是很基本的問題啊,而且最近新聞都沒報了,一定是被壓下來了……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