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討論政治,但對於現況我有話想說。
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雙方見解不同。
"而是很多人都只願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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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資訊爆炸的年代。任何人都可以是記者。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做一些假新聞出來煽風點火。
憤怒之前,你有確認過是事實嗎?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說TVB不公正,對,是不公正。
但蘋果呀立場呀那些,又公正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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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FB很多朋友,看到一張照片就罵警察全家...
你確定區區一個截圖就是真相了嗎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1. 之前在天橋上滿是警察追打市民,迫到人跳橋,
最後是市民和記者拉回來。
<<<這是黃色的新聞
就連NOW 我都只看到剪輯過兩個鏡頭要連貫的片段。
真實是什麼?
後來我看到有一鏡到底的途人拍攝。
警方在橋上追的和跳橋的根本兩人。
跳橋的本來是站著,突然很大動作地跑去跳橋。
沒有人迫他跳橋,看起來就像是陷害警方
拉上來的是警察和記者。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2. 黑社會衝進月台和車廂打人。
黃色的都只報導,扶手電梯追打和車廂追打的片段。
但我在林卓庭助理拍的直播看到。
一開始黑社會只是叫他們不要出閘,雙方只是對峙。
但閘內人仕有人挑釁黑社會,
後來用消防喉向黑社會射水,還有滅火筒...
落閘時也丟雜物向黑社會....
黑社會打人當然不對。
但是...你都知道他是黑社會了,
作為一個良好市民,你應該去挑釁黑社會嗎?
看到神經病不是應該避開嗎?
為什麼要弄成群毆?
說兩名警察看到後離開是黑警.........................
呃 首先我想問
大家知道普通警察和防暴警察的差別在那嗎?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前者有槍,後者沒有。
這差別很重要。
社會的現況來說,兩邊都當警察是敵人。
所以他們不離開,難道是要衝進去送槍嗎?
千里送人頭?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被搶槍是大問題,大家有想過嗎?
然後警察在39分鐘才到達...是很久沒錯。
但我想算一條數學題。
警察30000人,分三更,當是有10000人當值吧。
當時已經有5-6000人手放在上環。
香港50多個警署要有人當值....
有一堆應該是非前線的文職...
要湊足夠的人手裝備去當防暴警察...
是能有多快?
就是由上環分人過去...路都被示威者封了。
是 39分鐘是慢....但有辦法嗎?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3. 昨天有警署署長拿著聽說是雷嗚槍,
在沒人警示的情況下,向人開槍?
最後有沒有開槍我不知道,
黃的只是看到舉槍照片就要生氣。
剛剛看到一段影片,是舉槍前的2分鐘。
那兩位警察被一大推民眾圍打... 所以警察不拿槍?
難度是要繼續被圍打麼?
我不排除我所看到的,有假資訊。
但我是兩邊的新聞都看完才會判斷的。
希望比較貼近事實。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你可以有你的想法,你想支持的事。
但在這假新聞煽風點火的世界,
不要只看和自己一樣陣營的故事就憤怒吧。
對自己對大局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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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藻 | 易碎品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蘋果不公正也不是第一天知道的事。
求驗傳媒是好朋友,Fact Check 很重要,不要只看同溫層,這對誰都很重要。
那我也說說我的意見吧。
1. 我也看過一鏡到底,目標人物很敏捷地逃跑了,跳橋少年看見警察成驚弓之鳥嘗試逃跑,警察見狀舉棍追逐,少年見逃離不果,絕望之下衝動跳橋,這是我看見的畫面。
我不認為有誰會為了「陷害警方」而跳橋,那是真的有可能會死的,而那只是個少年。
2. 隨抗爭中發生的種種事件,有部份示威者以及警察顯得過份激進,神經質,會擦槍走火,這是誰都無法否認的事。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警察和白衣人有說有笑的畫面,有沒有聽說過警察說「驚就唔好出街」(這個真實性可以討論,但以普遍警察的言論我傾向是真的),我很難相信警察的遲到不是故意為之。(醫院警崗故意缺席,之後幾天警署關門也加深了懷疑)
3. 被圍打是事實,但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也覺得示威者過火了,但抗爭底線的下調是經歷了兩個月,甚或從14年至今積累的怒氣,對我來說這些行動是難以接受的必然。
另一方面,我疑問的是,對一班沒槍沒刀的抗爭者,作為香港惟一合法武力單位的警察,在平民區舉槍示警(是否真槍未經查認,故保留),甚至手指已放進把機,是否解脫困境的惟一方法,是否最低武力呢?
當中有些細節我沒有FACT CHECK 的就不討論了。
而且就是一同看到同一個片段也可以看到不同重點。
求驗傳媒可能是寫事實,但也可以只寫他想給別人知道的事實
(就是依然有偏向性的意思)
1) 說陷害 更好的字眼是「做戲」,跳橋當然有機會重傷/死亡,但不排除他原本不是想跳那個位,過程中混亂而跳了一舍跌下去會死的位。
我看到跳橋少年是站定在天橋上沒人理會,突然跑走而大家(警察記者其他人)一起追上。

2) 這個基本概念我已經和你不一樣,很難討論。
就是有看過「有說有笑」我也不一定覺得黑警。因為我依然相信警察 叫人唔好出街都幾好呀...而家出面咁亂。 遲到那個,我也不能保證有沒有故意。
其實另外有一個沒太多證據的說法是。
對峙之前,有黑衣人在閘外先追打白衣人。
懷疑有另一群黑社會穿黑衣在打架... 所以才有後來的事
ヽ(●´∀`●)ノ神神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3) 雙方都有過了火,殺紅了眼我同意。
但問題是法律上,示威者攻擊別人是犯法,
而警察控制場面而打了示威者是執法。

沒槍沒刀但有其他可以做成傷害的工具。
雨傘打人沒刀痛就不是傷害嗎?刺激性液體?丟雜物?強光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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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非示威中的情況,你去攻擊警察,他是可以開槍制服你。
所以只要不是真槍,已經體現了比較低的武力。
本來還打了一堆,但是不想拉開話題。
總之,支持那一邊是所有人的自由。
但不要被假新聞,偏向性的消息去侵佔你的情緒。
憤怒/抑鬱之前,多看看雙方的資訊言論,邏輯思考。
別當別人的槍使。
我也很想高舉中立理性,很想嘻嘻哈哈,覺得世界是美好的,很想相信警察、很想不抑鬱,不憤怒。
但我無法忘記升起的煙霧、槍支的火光、流淌的血,一雙雙純樸的眼神,少女卑微的呼喊,一朵朵白花以及淚水。
無法忘記14年以來,每當看到立法會新聞,內心升起那深深的無力感。
而這些有部份並不只是消息,是記憶。
也許是各自看到的風景並不相信,但這些溝通的嘗試對我們來說也不會白費,我相信。
我推薦求驗傳媒,是因為他真的做到「幫理不幫親」,兩邊的假新聞都會求証指出,例如你說到的跳樓事件,警察71的手錶謠傳都有求證,當然也有亂七八糟的假新聞就是。
求驗傳媒那邊 有空也會看看。
就希望大家都不要被錯誤虛假的事情控制了情緒。
不管那一邊保持身心健康,希望大家都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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