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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巴克跟愛琳姊姊的回合!酒吧對話有點意識流所以來小小解說一下。
愛琳從高中開始學商管,大學的她開始謀劃怎麼從舅舅手中奪權,原因跟家族私仇有關,所以「那個人」指的是舅舅。
愛琳會說巴克怪是因為她知道巴克是殺人犯,一個在人前體貼溫柔的,殺人犯。
「送愛琳回家」不一定是真的要送姊姊回家,它類似一個代稱,也不一定是這句,反正就是隱晦的表示巴克又又又又又要做案了,他們二位會聽得懂。
比如之前的〈回憶〉篇,巴克也說了送姊姊回家,然後去幹掉了女友的閨密。
巴克殺人雖然會有計劃,但也有一部分是看心情,而這次的故事他本來計劃要殺人,但後來又不想殺了,就算了,所以才說他沒送愛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