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做淫審審裁員,原來從今年開始從2+1人改為4+1人了,說是為了避免其中一人甩底而無法開庭,但某程度上也算是增加了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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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的官有提到坊間認為現行法律有修改必要,包括字眼和年齡分層,言談間似乎略認同,只是修例只能交給立法會,審裁過程也只能按例辦事。
當說明到「相當可能發佈的對象」,官舉例審過一本攝影集,看起來不像市面上可以買到,因此判斷受眾也是專業人士,評級也比較寬鬆。
但當我問到判斷是否只靠估計?
官就說請只專注在這次要審的書上,不評論市面其他千萬種書。
我說,可是這次要審的這本書,看起來就超...小眾,可能只是印100本給fans看啊。

官說不相信有人做書只為了印少量給fans看,而且不會考慮其銷量。

...感覺官還未能理解獨立出版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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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E-PRINT 100本報價單佢睇?
我問問題佢已經有點不耐煩樣,但另外兩位男士問問題又好耐煩啵。
可能我諗多左啦,畢竟佢地本身識既。
另外樣書來源有冇標明?
ishi: 是出版社提供
出版社亦都有100本嘅CASE
我以前出過好多
ishi: 主流出版社都會出100本?@@
siumou: 會,續刊明知銷量PK,但係合約上都要出,出咗係用嚟還債比日本版權+少量追開讀者。
sosad....
話說伊死沒申請做審裁員嗎? 因為有衝突?
siumou: 申請過但未批過…
可能我當時寫自己職業係EDITOR…
係喎我冇做喇喎,可以又再申請吓先
遞多次gogogo
佢揀人的標準,是四人最好來自盡量不同的背景/教育/界別,所以最好寫到自己背景好特別又好公正(?
汽車業界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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