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fly
5 years ago
逃犯條例爭議:香港遊行人數或超50萬節錄:
香港政府原先以一起台灣的殺人案作為修訂逃犯條例的原因,但台灣當局表明不會接受香港修改《逃犯條例》下作出安排,甚至不排除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香港政府之後作出修訂,要求由「中央機關」提出移交要求,但沒有回應哪一個是台灣的「中央機關」,被廣泛解讀成港府其實無意處理台灣的殺人案。
bigfly
5 years ago
節錄2:
之後,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等官員,以香港可能成為「逃犯天堂」作為條例需要通過的理據,但政府後來建議把罪行門檻由3年提升至7年,遭外界質疑是自相矛盾。

任職公關、約30歲的陳小姐認為,香港治安良好,並不覺得是「逃犯天堂」,「可能只是大陸貪官逃過來香港」。

「這條例到底對香港有甚麼好處?要這麼焦急嗎?多一點諮詢也不行?真的很難說她(林鄭月娥)沒有政治任務,」陳小姐說,「如果修例通過,那就是一國兩制已死,我們與其他大陸城市沒有任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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