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事] 在畫廊遇到愛炫耀的長氣阿伯絕不罕有,今天的阿伯光是沒看過就說香港所有攝影集都不行已經夠讓我火光了,接著展示了她的兩系列作品給我看:屯門唱歌大媽、地鐵偷拍腳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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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拍這兩輯,上傳後都有被人罵,然後說罵人的都是五毛,無理取鬧。

唱歌大媽那輯,我說那些人都有黑的在背後營運,還是佔了公共空間來盈利+製造過大聲浪,這些都是問題呀。
阿伯就辯解說那些不是黑的,只是佔位服務而已,何況這些歌手很窮的時候都很慘的呀!
我說,誰窮起來不慘啊 ,那算藉口嗎

阿伯原來還有課金和去飯局,算是重粉,難怪聽到網民說大媽是大媽就激動起來爆粗罵戰了。
腳踝那輯,我開頭沒出聲在工作,阿伯繼續跟另一個男觀眾 (他本來就是先跟男觀眾搭訕的)講,他這輯貼上網後被指出這會犯法。
阿伯說,這哪算犯法呀?你能認出這對腳屬於誰嗎?認不出吧?那當然就不犯法呀?
所以我從你身上偷走100元,要是你認不出我擁有的5張100元那張屬於你,就不犯法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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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剛剛去拍男觀眾前有先問對方意願,怎麼排腳就覺得不用問?有些人就是覺得被排腳會不舒服呀!

阿伯說,不想被拍就好像中東人那樣包到實一實囉!雖然包起也是會被拍(笑) 而且拍腳沒甚麼呀,是看的人心邪而已,xxx大師說過,鏡頭是絕對無罪的。
我說,有沒有問題是個人意願,何況對部分人來說腳和私處沒甚麼分別啊!要是我拿相機拍你褲浪,連帶拍了你的臉一起放上網,你ok嗎?
阿伯說沒問題,我就再問他有沒有被非禮過,他說有,不過都是開玩笑的所以沒所謂啊。
所以我開玩笑的把你銀包丟進海里也沒所謂吧?

嗯,也是,畢竟我中一時銀包被同學丟進香港仔避風塘時,老師也是叫同學賠現金就能了事的。
所以開玩笑的把這阿伯分屍,沒人認出的地步,就不犯法了
我一邊這樣想,一邊繼續工作,準備差不多關店就把他趕出去……
結果我同事回來被阿伯纏上,我就先走了掰。
厭食系的YAN
5 years ago
這個阿伯不止整件事錯曬, 連整個人都錯曬
對啊。
還說自己是搞社運的,不也是個媚外踩內的人

本來一開始的話題也是,另外那位男觀眾穿著花俏的浴衣在逛,阿伯覺得好新奇就說要街拍,接著跟男觀眾聊日本人穿和服,中國人不穿中國服之類的話題。

我就是聽到他說香港沒人穿旗袍時忍不住插嘴的。
才不是沒有好嗎!旗袍還挺主流的呀,漢服才是很少還會被側目呢
當然最經典的那句也是必不可少
「我開始影相的時候,你還不知道在哪裡呢!」
甘你唔好落去影,我地後輩都未落去影過啊
呢d阿伯唔該快比大媽呃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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