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notcarry2
5 years ago
從以前就一直想講這種東西,最近U點忍不住了,盡量用心平氣和的語氣說好了=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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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notcarry2
5 years ago
至少從我懂事以來,以暴制暴就不是一件好事,因為這樣的結果只有決定哪一邊比較強而已,無法真正的解決問題。
adnotcarry2
5 years ago
如今私法正義成為社會所讚揚的價值,不論是源於是對司法的不認同或不了解,都讓許多人喜歡私法正義而非司法體制,對他們來說,司法體制並沒有滿足他們的"正義"。
adnotcarry2
5 years ago
正也因為如此,當他們自己的正義被落實時,便欣喜若狂的支持,並否決任何違反他們正義的言論或行為,"情理>法"對這些人來說再合理不過,因為只有無視法才能達到他們所想要的"正義",以暴制暴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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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notcarry2
5 years ago
回過頭來看,其實他們都只是在滿足自己的"正義慾"罷了,正義本身不是個貶義詞,但對正義的慾望就不一定了。一群連"何謂正義"都申論不出來的人想要落實自己的正義,無視"法"這個相對客觀的正義,然後辱罵依法執行的政府與法院,說他們的行為不符合正義,表現出"我說的正義才是正義"的價值觀。
adnotcarry2
5 years ago
你都沒有考慮過受害者的感受嗎?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你還會這麼想嗎?很多人都常用這樣子的話批評司法人員或反對者,這無疑是將本應客觀公正的法律解釋成主觀認定的正義。若法律為了迎合大眾的正義慾而有所取捨,判決缺乏了客觀的標準,法律將趨於混亂,最終走向民粹主義
adnotcarry2
5 years ago
舉一句公民課本上的屁話-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門檻,私法正義使用不符合道德最低門檻的行為制裁違法者,這不就是把自己的格調拉得跟那個違法者一樣嗎?畢竟同為不符合道德最低標準之人,結果許多人居然還支持私法正義,稱一不合乎道德之行為為正義,實在可笑!
adnotcarry2
5 years ago
最後來講個結論好了,"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有問題的人"這句話還是聽聽笑笑就好,台灣的治安已經是全世界前幾名的好了,不要再說什麼亂世用重典,要用重典乾脆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再搬出來算了。就算法律沒辦法讓你感受到正義也別衝動,沒必要讓一個犯罪者讓自己也變成一個犯罪者,好好思考怎樣才算正義,不要被一時的憤怒沖昏頭,讓仇恨和報復慾抹黑那本應是褒義詞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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