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台後休息了兩個月,很懶散的不積極的找工作,選了一間公車可到,機車20分鐘內可達的公司(對,我在台北時就是這麼廢材)因為早年在某飯店上班上到天昏地暗,下班騎車騎到萬念俱灰,所以發誓不再找車程超過30分鐘以上的公司。當初想好,絕不當單位的頭頭,只當副手,結果,登愣!進去沒多久就老大病假兩個月,回來他又被調走,然後另一個單位的主管離職,登愣!現在我要管兩廳,這這招是什麼呀!
latest #6
一定是我連續在三個噗上念你,你耳朵癢才想起來要上噗(大笑)
命啊你! 就是管人的命啊
就是有氣勢!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