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是同溫層,突然覺得,只是敘述同性戀是天生的好像進入了一個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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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向是認知的,然後有一部分異性戀其實是天生雙性戀,認知異性戀
應該說正常人的一開始定義,應該是雙,認知到自己無法與異性戀愛稱為同性戀,認知到自己無法與同性交往稱異性戀。
認知到自己天生無法與某性別交往,才成為某性向。而不是認知到喜歡某性別這,才成為某性向
然後把聽過有些人因為感情受傷而變成同性戀這事情放到這樣的概念去解讀,答案就成了天生的雙性戀,因為心理創傷無法與異性交往變成同性戀。所以這樣就算治好創傷,也只是變成雙性戀。
我蠻堅持性向的成因有大部分是天生的,因為搭車時我有過盯著無性別的乘客,覺得生理喜愛。
找朋友討論,她給我光譜這答案,其實現在研究的暫時答案也是光譜,但對我思考的對象群,我想先用二元論說服他們放下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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