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外交部同事
再次說明分享強調,外館急難救助是救助生命有危險安全遭威脅,不是因爲所謂的人情味就應該去幫忙解決沒水沒電沒車搭沒旅館住的不方便,急難救助不等於人情協助,現在鬧到好好的一條命沒了,好難過啊😫😫😫到底爲何應該拿全國人民納稅的錢,去幫少數自己沒買旅行保險、不懂自濟的人付車費、付旅館,你們對其他納稅人和社會造成的有形無形損失,還得起嗎?!這不是假新聞的問題,是公民敎育和有沒有邏輯的問題!
掰噗~
6 years ago
對不起 (p-tears)
辛苦了Orz
口袋村的Nyu
6 years ago
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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