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logue ┼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約翰福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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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是為難嗎?或是害臊呢?不,故事的主角並不是我。年輕一輩可能不清楚,我們這一代倒是記得滾瓜爛熟。這可是當時的熱門八卦。可惜我不擅長講故事,光是要敘事就夠丟人了。
長話短說就好?哪能長話短說?既然問了,不說個明白是不會懂的。隨便的傢伙處事態度也很隨便,大多都只能過勉強糊口的生活,不想變得苟且偷生就謹記在心吧。
總而言之,這事說來話長。若要解釋來龍去脈,比起用事件形容,故事還比較貼切。
不不不,它沒有記錄成史詩的價值,頂多是一群好事份子一邊舔著酒水一邊當成茶餘飯後的話題。你也知道這裡盡是無趣的傢伙,幹的事情了無新意,大家都在想辦法在不觸犯十戒的前提下找樂子。
扯遠了,說回來。想知道他的什麼?過去?現在?還是未來?我當然不會預知,跟預言者搶工作的傢伙沒一個好下場。只是喜愛浪漫是天性,世界給了歷史,我們就企圖編撰未來。稍微想像主人翁的未來也未嘗不可吧?
但是,說的也是,也好,在乳臭未乾的小鬼上任之前先聊點陳年往事也不賴。我就勉為其難破例當個說書人,給我仔細聽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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