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問, 很恐怖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原本約好30號
我上星期一提前告知
說是假日有空
我等了兩天
等到今天直接一話打死後不回應
說好的討論呢?
其間沒簽過任何合約
只有這張領到稿費的領據 說明也不清楚又折得亂七八糟
這個大引爆
怎會......
說是假日有空
我等了兩天
等到今天直接一話打死後不回應
說好的討論呢?
......搞不好亞果子會被拿來隨意使用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一開始就朋友介紹
最一陣子後說合約會之後補
我就相信了
合約來了之後問題實在有點多,超出我的能力範圍
想要找律師相關資源幫忙
就接到電話吵了三小時
最後對方先說 要找律師我們就不要做了
找律師是要保障雙方的權益,如果對方要否定這方面的權益,那真的是不要做比較好
沒合約 錢又給的不穩 說好要匯時間跟實際收到的時間根本差快半個月
想說不然我們把合約處理好
qx3774:
怕找律師看合約就感覺很有問題啊.....
付清不等於任他們使用,正式來說會有授權範圍(但是合約好像沒有就很難判斷)
但中止合約的話應該沒有問題才對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要說要趕在試玩版之前把合約搞定
幾個月前不處理後面才再催
最討厭不簽合約卻不準時給錢的惹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電話吵到後面
ES那邊跟法務只給我兩個選擇
30號 那天只有兩個選擇
1
要合作 那就先簽合作意向書 試玩版先出 合約之後再簽
2.
不做 那就簽終止合作書
合約真的要先簽好不然他們想怎麼搞你都是他們的自由啊
看他們這態度就是不想好好搞了.....
原來這家這麼黑,好險沒買他們的遊戲
小心終止合作書裡面授權內容有沒有提到,這感覺就像是來匡人的
簽合約前本來就應該要提供著作權授權書確認著作權的使用範圍,怎麼會是說拿了錢就可以整張圖拿去,合約就未完成啊,如果在是錢委託就直接統包,確認所有的東西歸甲方所有,那也需要事前的討論與確認合約,總不能是拿張收據就是了吧...
感覺不管選一或二,都該找人當場確認要簽的單,那邊到目前的表現只讓人覺得到時出現的約多半會佈滿陷阱
合約上只要沒有寫明買斷
「款項付清就可任意使用」這句話就不成立
然後開場就說自己有律師背書...但是不希望別人找律師....齁喔?
公司自己搬律師出來壓人 , 卻恐嚇繪師不準找律師
這份契約很安全,不會對你有害,但是你不准找律師先看過,反正簽啦簽啦簽啦簽啦,Z>B!
可惡我現在一直跑廁所
我很想要做完這作品
作品是無辜的
我不放心把我的作品跟可愛的亞果子給他們
qx3774: 亞果對不起
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我也已經提離職了
qx3774: 亞果對不起
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我也已經提離職了
三年就日落,太可惜了
由衣.H@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
亞果,對不起。都怪我找你打世紀帝國…
業力大引爆
怎麼會變成這樣
亞果我們來組個JJ大同萌國
"找律師就不要做了" 這對面根本打從心裡決定要硬搶的了,好下流的回答方式
這樣非常不對阿
哇塞,大炎上耶。 繪師都要求辭職還要做甚麼遊戲
正在做ES的工作....好不安啊
(抱抱
基本上一開始沒有先簽好的話會對亞果很吃虧......
因為著作權法的第三章
第二節 著作人 第 11 條 著作人及著作權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第 三 節 著作人格權 第 15 條 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
第 三 節 著作人格權 第 16 條 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亦有相同之權利。
因為沒有契約約定的保障,所以亞果子......,但是如果要透過律師的話就是看有沒有一開始的合作契約......
❤草莓❤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ccsliver: 亞果是接案,所以不是受僱人是受聘人
因此是適用
第 12 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
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我沒有不出現
當初說好30號
後面又延到假日
我假日也都在等
等到這星期一
SK也有對話紀錄在上面
合約的事情
本來來回就很花時間了
拖到這麼後面又要逼我趕快030
最後有沒給我時間阿
那次三小時對話直接給我二分法
要我選一個
二分法是要討論什麼
「一旦進入合約攻防,雙方關係必將陷入更高度的不信任,以及浪費雙方時間金錢的惡性狀況下」
這段我不太懂....... 合約不是一開始就要準備好的東西嗎?
而且從11/24號那次通話到現在
過了這麼久也沒準備要談的東西...
12/4 星期一的留言也一口打死
根本後續都沒有討論
demmy801: 合約可能會有需要修正的情況,我方當然是準備好一份完整的合約提供予亞果老師,但亞果老師認為合約有諸多需要修正的地方,一如聲明所言,然而我方認為需要在合約前先處理雙方信任度問題,因此才會提出這個說法。
就是因為信任感低落才更需要合約,明訂好細項這樣不是嗎?
為什麼因為信任感低落反而不想打合約?
合約有爭議要討論不是應該在交易前弄好嗎?.....應該說交易的前提不就是合約嗎
沒合約是要怎麼信任啦wwwwwww
如果說是卡片撞撞遊戲就算了 圖給錢到手
銀貨兩訖也就沒事了
今天是個遊戲的原畫CASE 多少畫圖的人作夢都想當個遊戲原畫
今天出這檔事 就只想以誤會帶過
實在讓人很傷心阿
沒合約在跟人談信任度,公司怎麼開的阿
qx3774: 亞果如果你30號有去,帶上律師朋友
在我看來這家遊戲公司根本在逃避問題
遊戲原畫這對一個繪師來說根本是夢寐以求的職業,結果出了這種包...
尤其又是第一個在台灣以知名度來說還算成功的galgame公司,出這種事真的滿遺憾的
❤草莓❤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雙方事先對疑慮溝通好,講好各自的權利跟義務還有違約罰則,簽訂合約
絕對會比一開始搏感情然後什麼都不清不楚出問題不知道怎麼辦還好
噗浪上這位發言如果能換工作還是早點換也好, 之前那些互動看著人也不壞' 別幫著老害坑人...
demmy801: 我方的看法是如果信任度過低,那寧可不要合作,因為合作的前提是彼此有互信基礎才來談合作。雙方不再有合作意願,為何還要合作?11/23當晚會議的狀況已經非常明顯是亞果老師無法相信我們提出的任何說詞,幾乎到了無法合作的狀況,亞果老師本人也言明他當時無法信任我方,因此才讓亞果老師思考是否有足夠信任來合作此一企劃。
kksula: 接案接了十年,雖然也不是每個案件都有打合約,但是用這種理由真的第一次見到
亞果老師現在最需要的信任就是一份老師也能夠接受的合約,沒有合約保障的工作怎麼會有信任感?
沒合作過先講信任WWWW 活像以前那種幹話文章 你要先被使喚然後人家有湯才有機會分你 你沒有先被使喚哪有信任
Erotesstudio: 呃....你們有思考過為什麼亞果老師對你們沒有信任感了嗎? 不要單方面要求人無條件對自己信任阿
拿不出能讓人提昇信任的事物還要別人信任
這邏輯....
❤草莓❤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一個男人不願意娶妳還口口聲聲說要你繼續愛他,這不就渣嗎?
demmy801: 我們並不是單方要求對方無條件信任我們,而是希望他重新思考一下他自己是否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足以讓這個案子繼續下去,如果根本就不信任了那就不要合作,不需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去處理一份大家都很不愉快的合約。
抱歉想詢問一下是否可以提供合約的所有內容讓大家瞧瞧呢?
在事情之前,亞果沒有說他不想做吧?
呵呵哈哈wwww那個啥公司的還是不要繼續講了,越講越錯,哈
覺得對後會有人贏了裡子輸了面子
不對 可能連裡子都贏不了…
bamboo772: 11/23會議時,亞果老師有明確的講說他不想做,但對作品還有愛,我們才希望他回去思考再來談合約。
作者對自己的作品有愛是很正常的,但是請不要用愛來綁架作者。
我只是說我要給律師資源看過阿XDDDD
給我說什麼沒信任就不要簽合約了
我也很明確得聲明我很想做
觸手也說知道我初期的用心
但是這樣的回復狀況,給款狀況
我需要合約來保障
華人創作圈最大的困境,大概在於談事情的順序總是很奇葩地排成情理法吧。
qx3774: 外面很多公司都這樣唉唉
壓榨簽約時間換
奴工之類的
qx3774: 但是你直接講你不信任我們啊,然後合約的部分不是請你回去想一下在找律師嗎?還是這種建議算是不妥?然後我給您到30號時間來思考吧,是24小時內嗎?
由衣.H@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qx3774: 然後老師,我們那天找你只是想確認30號的早中晚哪一天有空,請問這樣是逼迫嗎?
正常外包跟公司合作程序因該是:合約>>合作>>信任吧,怎麼會是反過來的狀態?(身為一個接案攝影師的....經驗?
qx3774: 請問給你到30號思考有問題嗎?這部分是甚麼二分法?
合約不給老師看怎麼跟律師討論合約有沒有問題啊????
qx3774: 我們有說您不幹嗎?且30號只是來確認信任是不是要來談合約要不要細談
Erotesstudio: 哪怕有合約都要怕被文字遊戲給坑了,更何況沒有合約的情況下要跟人家談信任???您公司聘請您給您薪水莫非也是用
信任來約束權利義務的?
anglep70: 給了,我方是建議老師在30號時決定一下是不是要合作,確定要合作再來慢慢修,這部分我相信亞果老師自己也知道。
Erotesstudio: 不要一直咬著30號了。要不要先解釋,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先談好合約?貴方的心態是?用信任就能發光發熱發電?
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範本 合約審閱期至少為 3 日 by經濟部
只能說商業作跟同人有根本上的區別,如果做商業作搞到像同人一樣好像大家都要靠愛和信任發電,那還是算了吧(其實感覺這態度更像學生社團合作,社長還很怕麻煩那種)......才知道這公司的狀況是這樣,沒改善真的就不會想再買他們的遊戲了。
waterclover: 因為亞果老師在合作開始時同意,在日後再進行簽屬合約,且早就有合作案子的信任才進行蝴蝶蘭,這是雙方同意的
anglep70: 我們並非要他馬上回,而是問一下有沒有看,如果這樣問有沒有看都算是過度催促,那麼我看根本沒辦法問事情吧?
個人建議噗主先去睡一覺,情緒在頭上可能不方便處理事情,何況在這裏說也沒什麼用,不如帶律師見面比較快
我理解有問題嗎@@
"11/23會議時,亞果老師有明確的講說他不想做"
"我們有說您不幹嗎?"
亞果老師你自己都不知道要要不要合作在來談合約,不是很奇怪嗎?所以我們才給老師到30號先思考是不是要繼續的思考時間,也並未阻止亞果老師在這段時間內進行法律諮詢。
人多嘴雜,在這邊講確實不是什麼好辦法,更何況很多人都是來湊熱鬧的
ES的聲明第2點.關於合約一事,早在合作一開始,雙方即合意在正式版契約會在體驗版完成後簽署正式版遊戲CG的專案邀稿契約書,並無單方面不給予合約一事。現在是還屬於體驗版完成之前嗎?還有老師現在想簽的是體驗版臨時合約還是正式版合約啊?
只有我好奇這張圖中的未完成契約書的內容嗎(
所以正式合作契約是體驗版完成之後的事情那個先放一邊,體驗版目前,老師已經完成線搞也收到款項,但是因為支付延宕產生不信任,想提前談契約的事情然後就是這份契約,是在談論正式版遊戲CG的專案邀稿契約書?
可是這份"正式版遊戲CG的專案邀稿契約書"並沒有保障老師在體驗版期間的工作權益?
Erotesstudio: 「因為受聘方同意,所以我們不走正常合約程序就開始合作了」。
貴方理直氣壯地說出這種話,非常令人傻眼。
setayui: 因為11/23號的會議關係,我們是給老師到30號思考要不要合作,同時也有給合約,只是希望他在進行合作前能思考,並非顛倒來談。
要約是以訂立契約為目的,其作用在於徵求相對人之承諾,故而一旦形成意思表示,即具有拘束力。所謂拘束力,意指要約人不得將要約之內容任意擴張、限制、變更或撤回,因此形成要約之後,要約人即無反悔之餘地,此即民法第154條第1項前段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之意旨。
這個時間大家都去睡一覺讓腦袋冷靜下來吧……這種事情我認為不適合在這個時間在這個平台繼續爭執了
順便提一下公關處理非常糟糕這一點,當對方提出「他有被逼迫的感受」時,要做的不是強硬反駁說「自己沒有逼迫只是約個時間」,而是思考一下前因後果,為什麼會造成對方這樣的感受以及如何彌補對方心理上的不舒服。當然這是建立在還想挽回自家公司形象的前提下啦,截圖裡面沒有語音訊息的內容可能個人觀感比較重,但是上面的回覆不管怎麼看都很謎啊XD
按照老師的說法 是薪水並沒有照日期給付 且聯絡也不穩定 在這樣的基礎之下 你要勞方信任資方未免也太強求人家了.........
ㄟㄟㄟㄟ?所以現在的狀況只是正式版遊戲CG的專案邀稿契約書談不攏喔?廠商希望老師能保持信任來談正式契約,可是老師被契約的約談過程搞得很不信任這樣子
anglep70: 因為並不多且早已雙方確認好基本的款項、驗收方式、規格、交期,這部分是我們思慮不夠周詳。
maggielin50723: 如果約30號的時間都算是逼迫,我們也不知道要怎麼辦了,畢竟我們不可能空出30號整天給亞果老師才希望確認好早中晚。
22號上傳契約書給老師30號希望老師給回復,那修改契約的討論時間咧?
(路過) 看下來覺得貴公司有問題的不只我一個ㄅ
anglep70: 30號是要老師回合作意願,並非合約的回應期,也沒有禁止老師去找法律諮詢
anglep70: 因為11/23會議的關係,我們和亞果老師說好30號決定要不要「合作」。
anglep70: 其實在30號的期限前已經有反饋了,只是因為11/23的會議上有很多問題,所以才希望他先思考「合作意願」。
Erotesstudio: 噗主的說法是比較主觀的,客觀說法就是他在表達「他有被逼迫的感受」,配合噗中所說的內容以及勞資雙方先天性的不平等來看,我完全可以理解這個感受從何而來(。
我說的意思,是指貴公司作的某些行為導致噗主獲得了被逼迫的感受,
要替公司止血就得先照顧到對方的感受,而不是出來質問說「我們這樣也算逼迫嗎?」這樣給人的感覺反而更加糟糕了。
要不要合作跟要簽約不是同意個意思嗎?
確定合作但因為合約談不攏而最後還是「不合作」那確定「合作」幹嘛?
對於喜歡繪畫JJ作品的繪師,怎麼可能不喜歡這部作品,只是貴公司的處理方式明顯讓人霧裡看花,私聊方式也是,如果一開始就說清楚簽約方式也不用搞成這樣,還有那私聊讓人森氣,就算是也讓人森氣(#`Д´)ノ
zx0524: 因為11/23的會議上有不少雙方信任的問題,在「雙方」的同意下,決定30號作為一個回應期限。
沒有簽合約、款項delay然後說款項付清就是任我使用我也是哈哈哈哈哈哈
光是樓上圈起來的字,那可以提告喔?
那是侵犯著作權,因為你們沒有買斷
twtu11111: 這部分就委託律師處理,因為亞果老師在回應上有不少問題,最後決定全權委託律師。
這個風向有點亂
請問該合約
貴公司到底何時擬訂?
你說了那麼多我還是看不清楚欸
可能認為口頭,只要付錢就算ㄅ。 殊不知法官都是要看紙本合約,後面可能有發現到,所以不給人時間要人家趕快簽下去,到時候紙本簽字說了算
所以合約不要亂簽喔
老師一但"先行"同意"合作"之後就會行成"民視要約"對不對 ? 之後不管合約如何老師都要合作對不對......
Erotesstudio: 我說個老實話,今天你們在委託繪師的時候沒有合約
所以你給的稿費只能屬於蝴蝶蘭之戀遊戲的著作權,而且要有作者授權同意才能挪為他用,否則實質為侵權。
除非你是屬於買斷,然而買斷的價格卻很驚人。
anglep70: 因為是普通的民事要約,我們在沒其他的規範下,老師是能隨意中止的。
侵權者最低3萬起跳最高500萬易科罰金
也有3個月~3年的牢可以做,或是強制停業等等
我很久沒有看法律,有點忘記了~~不過就我所寫的那些吧?
把整件事情簡單化就是,因為種種原因老師對廠商產生不信任感造成契約告吹,現在事後,雙方都在論戰當初如何如何......
anglep70: 契約告吹這點加點修正吧?
當初就是無正式合作契約導致後須發生問題造成雙方的不信任感跟問題存在
廠商可以詢問老師簽約的流程那裡讓老師感到不信任,然後改進不就好了,還是簽約一定要堅持固定的形式,一定要先確認"合作意願"再來才是契約,感覺老師就是對這個先後順序感到不信任,可是廠商很堅持要先確認"合作意願",感覺這裡就是癥結點,純屬個人感覺
我想的到的就這些了,剩下的就是老師跟廠商日後要決定的二分法,重啟契約還是處理事後了,各位白天上班的早點睡啊ˊˋ
Erotesstudio: 看下來就是先前溝通不良造成對方反感,之後又很自作聰明的認為既然反感就乾脆不要繼續談還比較省事,結果理所當然的事徹底崩盤。不懂你們這些公司怎麼就是想不到先拿出合作對象需要的來安撫對方,等到認同了再來續談信任的問題......這樣的道理有很難懂?
這是身為法律人的看法:
跟對方簽約時居然不讓對方請律師審閱合約,這種公司講什麼信任問題都是狗屁......
andyhahaha: 他們目前否定有說不給老師請律師,雖然那時間短到跟啥一樣XDD連合約內容都沒了解就要人給個回答也太強迫XDD我公司看合約都要兩個禮拜以上了XDD還是ES超有自信認為合約內容棒到讓人無法拒絕?XDD
24小時內要人看完合約給答覆,跟不給人請律師審閱合約一樣糟糕
out_Sheri: 在21號時,我們已經開始配合對方的要求處理合約,並非不給予安撫和需求,也完全同意讓亞果老師進行合約返還。
而後在11/23號會議後,才在雙方的確認下以30號作為思考「合作意願」的緩衝,並非不想談。
Bruce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拜託,以後請不要在沒明確合約的情況下作東西,即便像原廠說的分兩階段你也應該拿到兩份合約,現在就先去找律師比較重要。另,不要隨便針對要合約的東西口頭上(含電話中)或通訊軟體上有任何意思表示
andyhahaha: 我們沒有不給老師審合約,30號是「合作意願」的緩衝時間,不是「合約返還」的時間。
timshan: 那段話只是確認老師有沒有看過合約而已,並非要老師24小時內返還。
BruceShaou: 體驗版的這部分是我們思考不週,但在初期就明確表達正式版的合作,也獲得亞果老師同意,而非兩段式處理。
karlseeker: 合約部分並非強迫回答,到11/30的緩衝思考「合作意願」,未逼迫老師在11/30時完成合約。
Erotesstudio: 基本上對方需要有四樣東西,時間、法務諮詢、報酬、最後才是信任。在得到回應的時間總是太長,要求回應(各種形式與程度)的時間卻又太短,聲音溝通長達三個小時卻又無法達成共識可說是疲勞轟炸的一種,在你們的聲明中已經可以看出亞果老師不但不滿足還倍感壓力。法務諮詢無論是否是老師自主要求的我這邊看到都是從缺的情況,同樣從你們提供的記錄中可以看到對方有明確表達無法充分理解合約內容、看得很辛苦等敘述,但你們在意的卻是本子與遊戲的進度。之後的報酬我想不用多說大半都沒有按照時間給付,最後的信任自然無需多說了。
aya4821: 老師的合約其實已經進行了2天的返還了,老師也表示要找律師看,這部分我們也同意老師的動作。
主要的問題是在11/23的會議,雙方其實互信基礎有問題的狀況,所以才有11/30請老師思考「合作意願」,老師也同意他需要時間思考,所以才有您這裡的順序問題。
out_Sheri:
1.其實我們兩方一開始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時間、報酬在很早期就有談妥。
2.我們確認「當日會議時間」、「詢問合約有沒有看」我們覺得是沒有問題的,且如果只是隔了一天確認老師有沒有收到訊息希望有所確認,我們認為是沒有問題。
3.我們當日是有達成30號之後確認好意願再來進行後續的共識,也有提到不論繼續不繼續的處理方法皆獲得老師同意。
aya4821: 合約疑慮我們和老師說明過,我們完全歡迎慢慢進行,且也有開始了。
但是主要是11/23日後我們兩造達成了30號後再來確認合作與否的共識,合約疑慮並非造成本次的「思考意願」的原因。
什麼!?30號是思考緩衝時間!?!?
明明就給我二分法去選擇
我還在通話時故意問了三次
選擇內容在最上面我有提
qx3774: 老師我們明明早就有共識,要您思考要不要合作再來討論後面。
什麼?!合約已經有兩天返還!?
明明就是我提第一次修改後幾乎不修改
第二版本根本差不多
qx3774: 而且這七天我們也沒有阻止您和律師討論合約,只是中途來確認30號時間,我方不覺得有任何問題。
qx3774: 這部分後來不是在23號時說明了,不就是決定好30號後您思考好再繼續嗎?且要不要繼續我們都有提可能的進行方式不是嗎?
qx3774: 11/23號的信任問題,老師應該也是知道這部分才會有11/30的日程共識的決定。
qx3774: 蝴蝶蘭如果有什麼問題,這部分麻煩老師直接來信談了,我們不希望再收到「不回應也是種回應」或是「我體諒你」之類的回應
Erotesstudio: 1.一開始沒有問題但之後有問題了不是,不然我們在這裡聊的是什麼XDDD
2.詢問合約有沒有看但是老師有表是看得很吃力,到這裡你們不覺得有問題嗎?為何一直都是『我方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3.也單的說就是三十號要確認繼不繼續,但在這之前你們有把問題解決嗎?
還是坐等,該給的都給了,大不了拉倒不幹這樣的結果而已呢?
Erotesstudio: 那個,我很好奇,沒看到合約條件哪知道要不要合作?
更何況還是在找律師討論就必須放棄合作的前提下
我覺得你的態度看起來像是:
要不要合作你先想清楚,要合作,我提出的合約簽下去就對了
loiuswer: 我們並非讓老師不准找律師喔,有興趣可以看一下我們的公告和上方說法。
我連看都沒看完......不過如果不給叫律師就打契約??那就一般的觀點來看怎麼看都有問題啊......這種契約真的是還不如不要打......
out_Sheri:
合約問題我們並非不讓老師思考,也同樣可以找律師。
然後11/30的結果並非不要做就拉倒,而是有給予不合作和合作的兩個可能的進行方式,也獲得基本的同意。
javaB: 我們沒有反對老師去和律師談,而是在11/23後,我們決定好這部分在30後再進行後續。
且也有提出不合作與繼續合作的可能方向,皆獲得雙方確認,
Erotesstudio: 我有看
只是看了以後我更不懂了
既然你們有律師 亞果老師這邊你們也同意他找律師
這樣一來讓律師把合約理清楚,雙方權益維護到就好,何來「互信問題」與「回去想清楚要不要合作」
所以從這點來看很難去相信你所謂同意亞果老師找律師的說法。
另外就是我一開始提到的,為何合約還沒出來就得想清楚要不要合作呢?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Erotesstudio: 請問不合作和合作的可能進行方式是什麼???
不好意思我只知道『合作的進行方式』一詞。
不合作和拉倒有何不同,麻煩請詳細說明。
基本上時間是11/21 下午兩點
22號早上一點收到第二版
到11/22 下午七點就要電話聊
qx3774: 談好立刻簽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啊,而且我們希望早,但是這部分都是建立在「談好」的狀況。
且試玩版也是在1月之後發售,距離哪一段時間還有一兩個月,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不合作跟合作不就是二分法=不要做就拉倒?
如果願意給時間讓繪師方尋求法律顧問進行研究
怎麼一開始噗首會說找律師就不要做?
平行世界?
qx3774: 合約1120號就給了,且1123最初是希望電話說明不是嗎,請也詢問過老師可不可以通話?
qx3774: 那個不是在1123時直接說明了,後來是因為多了30後才確認後續不是嗎?
Erotesstudio: 對阿 沒有不同意
只是說這樣很急 電話打來兩個人不讓我講話噴了三小時
你要找律師 好啊 沒信任我們就不簽了
嗯 你的確沒說不讓我去找
我沒有不准你找律師,但你找律師我們就不用談直接不合作了←我沒理解錯吧?那這樣跟不准你找律師有什麼差別www
qx3774: 1123的通話、還有討論當時也是合約討論的一環,且老師如果那時候沒空我們也不會說什麼,這部分的討論也是建立在雙方時間上可以直接談吧?
XDORZ00: 不是,而是雙方決定好1130再繼續,並非有律師就不談,這也是共識。
Erotesstudio: 對阿 沒接電話就說我不回應
接了又一直不讓我講話
文字沒回應說我這樣你很難做
文字回應了你又說不接受這說法
qx3774:
老師我確認30號時間有什麼問題嗎..而且已經過了一天,我得確認老師有沒有收到
qx3774: 過了一天沒有確認時間,請問打一通電話,看到在plurk詢問一下,我方不覺得有問題。
qx3774: 找律師我們是同意的吧,且30號的思考時間是雙方共識,然後有反對你繼續找律師嗎?沒有吧?
qx3774: 那老師有想過我這裡感受嗎?老師您有時間在plurk上發言,沒時間回應我一個約時間的事情?
Erotesstudio: 在日本遊戲公司工作這麼多年 , 一開始要建立合作關係開始有工作業務和交易往來時就建立合約基本上是常識
我知道台灣很多繪師外包有時候會因為交情和信任而忽略合約對雙方的保障
但是你們也承認在稿費這方面你們就是延宕了
還延宕了至少7天
這樣還要求別人信任你們是否太天真
現在才來洗白也太晚
我只是外包耶XDDDDD
被洗臉那三小時
我都不知道我該用什麼表情來對話
只能說...貴公司的行事手法和想法並未到一個正常公司該有的水準
前產業人士路過... 上一個產品延遲也跟這事類似嗎...
連對方有時間在噗上發文也要管,真的是太過幼稚...
qx3774: 為什麼談事情和釐清責任是洗臉?且共識部分都有詢問過老師意見。
我們會願意花那麼多時間進行是因為我們希望能妥善處理,但是老師卻對外說「我禁止你找律師」,「找律師就不准談合約」等等。
一般公司對正式員工在下班後聯絡交代事項都有人提議採加班論了,亞果老師應該不是你們正式員工吧......
Erotesstudio 小弟淺見,留言一直重複說只確認時間、沒有不同意找律師。但是找律師諮詢也是要時間的吧,對於相關法律疑慮不等繪師先弄清楚,然後在別人的噗上一言堂的說:確認時間錯了嗎?我認為這就是貴公司不尊重的地方
GeorgeYou: 確認時間是「30號早上、中午、晚上」什麼時候有空,不是確認律師時間。
GeorgeYou: 因為亞果老師在1120時希望我們妥善處理,所以在1123後確認「1130的會議時間」,才詢問,所以我並不認為在時間確認上我們有什麼問題。
不好意思,作為局外人不能理解,那請問是確認什麼的時間呢?找律師資訊也是要時間不是嗎?
電話吵到後面
ES那邊跟法務只給我兩個選擇
30號 那天只有兩個選擇
1
要合作 那就先簽合作意向書 試玩版先出 合約之後再簽
2.
不做 那就簽終止合作書
qx3774:
老師你說錯了,是簽訂意向書後我繼續進行遊戲,也同時合約談判。
重點不是你們覺得有沒有問題吧?合作對象從一開始的合作談得OK到現在的極度不信任,你們不是應該要去了解跟處理合作對象為何會這樣嗎?而不是一直拿日期跟你們覺得沒問題出來說,這樣之後誰敢跟你們合作
Erotesstudio: 為何你們一直強調你們沒有任何問題呢?
合作不是兩方的事情,光這點就只有一方覺得沒問題我認為是最大的問題。
呃等等我有看錯嗎 貴公司的合約是用談判的........?
你們難道都不覺得前面的這些回文已經讓人感覺不舒服了嗎? 一直用我方覺得沒有問題來回答大家,可是你們有想過對方(繪者)的感受嗎
看回應感覺問題超大,尤其還一直強調覺得自己沒有問題。
XDORZ00: 不信任的原因我們在會議上有詳細討論,後來也達成了30號後的共識。
且我認為沒問題是因為這裡兩方共識,非單純的我一方進行,是兩造同意後才進行,且「約30號會議時間」如果都算是壓迫,那麼我可能已經不清楚要怎麼處理了。
Erotesstudio: 在這麼多人都認為你們太過催促的情況下,你可以認真思考你是不是真的不清楚怎麼處理才變成這樣的。
這個就是討論嚕
稿費給不準時 合約也沒有
本來就不信任了
合約又搞成這樣
在這邊一來一往不知道是再吵什麼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嗯 我沒有要授權亞果子給你們團隊
qx3774: 亞果老師,您自己也知道這件事是因為各種原因才變成這樣的。
稿費,合約問題我們確實有思考不週的狀態,但這不代表說您可以在噗首說不正確的資訊,例如我們禁止你找律師?這是很嚴重的指控。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如要找律師就不要做了。
我們在1123號的會議上明明談妥的東西都不是您講的。
不行找律師→無此事
找律師就不做→共識是老師可以找,且不反對
請問我們最後有說找律師就不做嗎?我們是最後是希望先思考清楚「合作意願」,這也是兩方同意的。
您直接說我們禁止找律師,找律師就不做就是不正確的資訊,而且是嚴厲的指控。
Erotesstudio: 我不打算回應了XDD你仔細想一想對話吧
你可以去找那天你找另一個人跟我爐三小時的人
想想看那時候的對話
所謂的『不合作的進行方式』指的就是這個吧......
但是一路看下來對方的態度真的很要不得,都懷疑是不是真正的製作公司了。
demmy801: 我們在這次的處理是因為老師在反應上有不少問題,最後全權委託律師,特別是終止後的後續。
喔喔喔我最喜歡看火燒船了 老婆快出來看阿基米德的死光!
case32bfk: 我們希望他直接和來信談,但是亞果老師的決定是來po這個「不給他找律師」、「說找律師就面談」
out_Sheri: 請他來信談的事情如果嚇到老師,這部分我們願意致歉。但是我們並不理解亞果老師因為這樣就能否定掉1123號的共識,直接說我不讓他找法律諮詢。
Erotesstudio: 很明顯你們之間那神祕的三個小時聲音討論有人說錯或做錯了什麼,而那段時間老師感受到的壓力你們完全沒有查覺。
我這麼解釋可以同理嗎?
out_Sheri: 老師的壓力我們也決議讓老師思考七天,我們中途完全沒有任何在合約、意願上的接觸。
這段時間我唯一的打擾只有想確認「30號要早中晚什麼時候談後續」。
Erotesstudio: 我怎麼看來看去就是看有公司看人年輕好欺負,沒想到欺負到一個會找律師的,之後就搞出這堆事情來了-.-
優質公司大吉大利ㄛ
gary44455:
在找法律上我們是完全同意亞果老師的,且在1123的會議前老師已經聲明要給法律諮詢,我方最後也並未阻止,也同意老師的做法。
只是因為1123的事情上,我們共識是希望老師在1130先思考好後再繼續,也得到老師同意,也沒有反對老師這段時間找法律諮詢。
Erotesstudio: 沒有理解到合作對象的壓力就想要敲定下一步的時間是不可行的,這點貴公司很明顯並沒有達成。這也是老師在噗上反覆表達的,但是貴公司一再以『老師的反應很多問題』來識別,很明顯並不有下足夠的用心來進行協調。
Erotesstudio: 你自己回去看你們截圖的對話吧 那種緊迫盯人的方式,以我接案的經驗我是直接拒絕掉了,亞果老師已經算對你們非常仁慈了! 真的-.-
(路過)看完整串,很顯然ES方發言避重就輕,明顯的引爆點應該就在那三個小時疲勞烘炸的對談上,但因為過程沒有錄音證據,所以ES方完全迴避掉是不是有人說過『要找律師就不簽』這句話,這句話是你們在意的,但也是剪斷噗主理智線的利刃吧!!是不是該找出這個人好好解釋一下?
huw12313212: 這部分有得到亞果老師同意,且款項後來也有處理,每一個宣傳都有問亞果老師的想法,亞果老師皆也有幫忙轉發,絕非無端使用
合約還沒簽就口頭達成共識使用,本身就是一個危險的作法。能避免就避免吧。
charles0522: 這句話我們是很亞果老師說明,建議他找律師前應該先思考一下合作意願,後來協調出30號的共識
Erotesstudio: 合約>>合作>>信任 看樣子你們公司一直把順序搞反了喔~而且看你們的態度還是不太想改進-.-
gary44455: 因為在前次討論時,亞果老師明確希望我們盡速處理,也說好有事情和人不在都得說明,要說有沒有看到訊息,這部分我們是依照當時談的處理方式處理。
沒實際聽過通話內容不了解過程不多做評論
單就這串看下來...
1.雖然之前工資延遲了但希望亞果老師可以繼續信任我們(即使沒有合約)
2.明明之前都談清楚了,不知道亞果老師現在反應怎麼變這樣
3.我們沒有威嚇脅迫的意思,只是希望亞果老師找律師前好好考慮想清楚要不要合作喔
恩......
gary44455: 合約部分我們已經在20號給予,後來因為23號的會議後決議到30號才繼續,這部分並非只談信任,而是最後雙方有共識的結論
Erotesstudio: 找律師和合作意願應該沒有什麼關係吧?
提到律師就提到合作意願很明顯是別有居心吧???
到底你們是不想老師找律師還是歡迎老師找律師,假如歡迎的話根本不需要談到合作意願啊!!
沒有人跟我一樣擔心提油滅火的公關未來的勞動權益嗎?
out_Sheri: 1123的會議上,本來就是談合約細節,和律師沒有直接關聯。
後來是1123上談論了很多關於合作面的事情,最後才兩方同意30號後再進行,這個是共識並非我一個人的決定。
gary44455:
我們並非沒有談合約,在20號已經開始進行,23號本來也是要細談細節。
多了一個合作意願是因為在1123時雙方在合作面上有不少問題,所以最後兩方同意在30號才進行後續,並非沒有合約,也非沒有處理下一步。
阿猴修行中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看樣子這位大大並非有參與3小時SK會談中的一員吧?應該先去問一下有參與的人是不是有說「要找律師就不要做了」這種話再來處理?
Erotesstudio: 請不要閃爍其詞好嗎...我談了這麼久都是再說那神祕的三小時為何會有如此影響,23號本來該談些甚麼現在已經是過去式了。
Erotesstudio: 所以才說你們公司程序有問題阿,20號開始進行<<沒簽約狀態 11/23 發現合作上有很多問題(想到沒簽合約) 11/30討論是不是要簽合約
這在一個正常公司狀態下是不可能發生(更別提中間你們公司到底有沒有人給亞果老師施壓)
我合理懷疑你們20號開始進行的合作案就等於是把想亞果老師扣上不得不簽合約的狀態,然後開出一份有問題的合約來簽約,只是沒想到亞果老師很聰明有想到可以找律師這塊,才鬧出這堆問題
這種公司的做法在台灣很多很長見,你們真的想處理事情,就是快點把一份合格合約處理好吧...不要在這邊火上加油了= =
gary44455: 一提到想找律師就要對方仔細考慮合作意願,這不是八點檔壞人才會用的手段嗎...???
out_Sheri:
亞果老師在1123的會議上表明自己沒辦法信任團隊,我們提出希望他思考清楚再來進行後續,提出到30號的思考時間。
會這樣說明是因為遊戲案子是很長的,一旦簽署是會要相處很久,若無法在案子上有信任是會有問題的,特請他思考清楚。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30號的一個原因,因為遊戲業是冗長且麻煩公式化的,若合作上是建立在不信任上是會出事。
亞果老師在會議上是同意他需要時間思考,所以才有30號的日子。
out_Sheri: 話術是希望導向多方會議時當事人信任崩壞所以才會尋求法律資源協助,我方也基於同樣理由要求當事人先確認意向後再談合約
也就是找律師就拉倒的洗白說法
out_Sheri: 這其實是很多台灣公司找外面接案族的手法,欺負年輕人沒有經驗經歷,等到接案人想到律師這塊,又會想到這樣前段砸下去的心血會直接消失,變成簽約不簽約進退兩難的情況,後面就...你懂得~這是只是剛好初期就被發現有問題 才炸出來的吧~
gary44455: 亞果老師的合約最初是我思慮不周,確實應該更早處理。
但施壓部分,絕無此事,在1123後,我們完全除了在約時間外是完全沒有接觸的,這部分是可以做保證的。
且我們並非不讓老師找律師,在23號的會議前亞果老師已經表示要找律師諮詢,我們也沒有任何反對。
mystiera: 法律資源的部分我們也沒有反對老師,後來老師也確實直接咨詢了法律不是嗎?我們也沒在此事上進行任何質疑。
越燒越旺了
Erotesstudio: 沒有反對,但是要老師考慮清楚再找。三十號也是要老師決定要不要繼續做下去,這種話對作品有愛的作者來說你知道多重大嗎???
Erotesstudio: 信任個什麼,外包接個工作而已為什麼需要一定要信任你們公司?
前面也有人說過,信任是建立在一份完整的合約上
死活不好好&慢慢談合約非要人家先確認要不要再信任貴公司就是個問題
感覺原話是沒有禁上,但大概是"你先確認要不要繼續下去決定要再找律師去談合約"吧?
out_Sheri: 正因為重大,所以我們雙方才談了一個思考的時間,後來也沒有在約時間外打擾。
Erotesstudio: 要找律師請考慮清楚,之後請你決定要不要繼續合作下去。你們說你們這段時間沒有打擾、沒有施壓,但依照此理解我完全感到無比的壓力。
然後作為一個公司會議,23號如果都正式決定30號要再開會了居然不是當場決定時間地點,而是需要之後再去問人什麼時候有空?
畢竟現在已經是確認合作終止而貴方想要藉由法律手段綁架創作物的階段
kyokoedo:
會有信任問題時因為,亞果老師明確表達不知道該不該合作,對於團隊無法相信。
這部分我們本來1123只是談合約細節,因為合約其實在1120時已經開始討論。
但因為亞果老師在會議中多次提到信任和觀感問題,所以才會有1130的時間出現。
mystiera: 亞果老師是同意30號的思考時間的,這部分如果不同意我們不會來講後續的時間。
但是這裡看起來就是早通話時說了只有二分法
但又說約時間30號再討論
看不太懂.....
mystiera: 請問強盜行徑是指什麼呢?
我們款項付清了,所有宣傳和圖片都是和亞果老師討論的結果,請問什麼是強盜行徑。
masaomi1110: 1123說好1130來談是否要合作,但是因為時間沒有確認早中晚哪一天,所以才會來有這樣的詢問。
mystiera: 這個主要是請亞果老師來和律師直接談,因為聯絡上已經有不少問題才這樣處理。
文字遊戲?似乎想法跟一般人不太一樣呢
Erotesstudio: 你知道為什麼23號一直在提信任和觀感問題嗎?
看20~22號的對話貴公司根本就沒有要談一份完整合約的意願
三番四次的說這個可以之後再談那個不在這次談的範圍
換作是我也不會對你們有什麼好的信任和觀感
到23號對方表示有這些問題了你們卻只丟出個二分法,
然後大概丟完後就說"這次沒法談下去了你先考慮考慮不如我們過一星期再決定吧?"去「迫」對方有共識吧?
frostmoon5: 這是因為亞果老師在之後的聯繫上有不少問題,我們在版權的事情已經全權給律師處理。
天阿,光看到那張領據我就覺得扯,一家公司連二連或三連發票都開不出來?還沒有時間和公司的統一發票章?連大小章都沒有?連個收據都不給?
再吵也沒用,雙方都認為自己正確情況下,這邊一定有很多法律上的專業人士定奪
kyokoedo: 我們合約是完整的合作合約,如果你是講指示問題也說都能附件處理。
Fenwolf: 實務上低於5000的勞務報酬經常不開發票是正常的,一般是為了規避稅務
kyokoedo: 30號的思考時間是同時考慮「不合作」和「合作」的選項。
我們有說明30號的決定後的走向,並非沒有說明逼迫老師一定要接受,這部分老師也是同意在30號給予答覆,並非我方片面決定。
翻來覆去其實只有一句話就是"沒有反對你請律師"的文字遊戲,這部分兩造說法矛盾又無從舉證
不過以藝術家方面,通常都是埋頭為自身作品苦幹,所以身為某些藝術家,看見合作方這樣,最後都是兩敗俱傷,就跟動物朋友事件一樣,不過以目前最嚴重的是公司大失形象,輸了裡子也輸了面子。
mystiera: 這部分其實是有第三人可以說明的,雖然是我方聘雇的人,但是這件事情上的言詞很對話並非完全的死無對證。
frostmoon5: 我們給予老師的是思考時間,這部分就是個思考是否該繼續合作的思考時間。
而作為我們的責任,也有說明狀況,不合作、合作後的可能都有分析給老師說明。
out_Sheri: 所以我們決議思考到30號,且也有說明未來的走向。正因為很重要,我們才抓了整整一週來讓老師好好思考。
mystiera: 舉證的部分,我們在公告上有說明,這部分是有第三人聽到的,並非單純的我方捏造。
Erotesstudio: 你們把自己認為該做的都做足了,卻忘了對方。而對方考慮的時間想起了過去的種種不滿和委屈,但你們只把它視為對方的問題。
那請第三人證出來說明不就好了?都鬼打牆3 4個小時才說你有第三人證,我覺得他現在出來大家也會對他抱持懷疑了
我僅僅是針對那句話提出質疑而已,這句話本身跟找不找律師無關,直接講出這句話還被曬出來就是很大的公關危機了,但貴公司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反駁或消火,還持續跟繪師繼續筆戰
XDORZ00: 本次事件我們已經有公告說明三方聽到的狀況。
我們並沒有不讓亞果老師找律師,也同意諮詢,但是亞果老師仍堅持我方說找律師就面談。
給人的感想就是”你們花了一點錢,但沒簽合約,現在繪師要退回錢把作品拿回來但你們不給”
out_Sheri: 我是說他們給的最後那句話啦www
實際上看下來我並沒看到他們對”款項付清東西就是任我使用”這句話做出任何說明
case32bfk: 如果是講著作權,依照民事要約和通則其實就是有對價關係了,但這部分我們主要還是希望老師和律師自己說明想怎麼處理,畢竟在目前的聯絡上已經有不少問題。
case32bfk: 不退錢的原因是必須先談好才能進行後續,這部分就是請亞果老師和我們的律師談。
ㄜ...我不授權就不授權,為什麼是我要去找你們律師?
case32bfk: 那個大概沒辦法說明吧...怎麼看都覺得有問題的發言,只好使用『請和律師談』來帶過。
但就這樣我完全可以理解老師為何會對『款項付清東西就是任我使用』感到觀感不佳...但你們自己內部的人說了那種話再丟給律師處理,你們有考慮過律師的感受嗎XDDD
qx3774: 不授權還是得處理後續。這部分我們會在另行通知,就在麻煩老師了。
現在吵都沒用了,最後一定是雙方都接輸,最慘的是那些想玩的沒機會玩到這麼棒的作品,想說終於有台灣版的女裝山脈
不授權 不就是不能用嗎? 也沒簽約就使用這樣沒問題嗎?
「找律師就不要做了」這句話就算你主觀沒有脅迫意味,對方聽起來一定有,如果你覺得沒有,我解釋給你聽:
因為珍惜合作機會、不想搞到破局→想做
想做,但是覺得現況(延遲收款、溝通問題)需要保障,所以要求合約,但對於合約專業不足,需要找律師。
結果得到的回覆是「找律師就不要做」。
這沒逼迫感嗎?還是欠缺同理心?
但堅信惟有信任才有合作,不要有這種浪漫幻想,去想想為何不被信任啦。信任感低落是你們公司窗口在往來中的溝通問題,延遲給款、包含你在這邊爭辯都會影響你(們)的信任問題,我敢說,如果你代表官方發言然後在這辯,在你沒理解對方為什麼「覺得受到逼迫」的情況下只會像個丑角,動不動說交由律師只代表溝通能力低下,讓你們形象更差而已。
不好意思路過幫補一下
意思大概是我覺得我可以任意使用 有問題找我們律師?
貴社不是買斷就沒辦法任意使用
現在搞到說要亞果找律師就是一種勸退流(因為一般人遇到這步就會退縮
我們並沒有否認掉老師的製作權益,還有人格權,而是既然要終止就是得出來談好,要有要約。
上次我們在合約上處理不週,這次希望能和老師把終止的部分完全談好,這個不單只是不授權的問題,而是善後的問題,所以還是得來進行收尾。
(個人見解)貴公司現在只能往兩個方向走,1.放低姿態與繪師和解,再另尋出入 2.放低姿態與繪師和解,答應繪師要求在接續合作,二分法??
因為著作權法屬告訴乃論罪
所以常會遇到這種勸退
亞果不要退縮
不然就真的回不來了
不懂ES這邊的邏輯,你們還沒簽合約,要如何終止合約?
而且我覺得貴社現在要處理的不是整個晚上到現在討論的問題了
而是今後與老師們(合作過或現在仍在合作)的溝通協調以及如何解決
將貴社的損害降到最低
不然在現在社會氛圍 如此高姿態真的會活不下去
是要搞同意老師終止,但會向老師求償終止導致公司在前期宣傳、內部作業上...巴拉巴拉的損失,或是雙方各退一步,公司很有誠意向老師買斷授權就不會求償這種在公司看起來讓老師得利的談法嗎?
out_Sheri: 就終止目前所有的合作關係呀,雖然說沒有合約,但是我們有了對價關係和前面談好的使用方法都必須有所釐清。
demmy801: 合約是彼此的保障,互相喬到合意合法,這才是信任,不要再用那種信任我就不需要管合約的蠢想法了好嗎?
講白繪師本來就不用去找你們律師,一開始就公司方面有疏失,是你們要請老師來處理後續吧,律師只是輔助,乾律師屁事啊
Ferrara801124:
使用的部分其實在之前是有基本的同意紀錄相關,並非無斷使用。
但是確定終止的話,很多事情必須釐清前面說的是否有問題,要來確認好並終止合作結束本案。
啊我等30號都等了 延到假日也體諒你了
等你老半天
現在說我回應不好處理?
Erotesstudio: 沒簽著作權的相關合約,老師現在又說不授權,你想要繼續用,就得你們自己主動聯繫才對呀,怎麼還會叫老師自己和律師聯絡呢 www
Erotesstudio: 亞果已經說不授權了
那你們就好好處理合約中止
而不是用律師這條路推託 這很明顯示在欺負比較沒資源的勞方
你們不是沒辦法溝通而是不想溝通
其實現在何不跟老師好好談合約中止 不用律師這條路
兩邊也談得和平
Erotesstudio: 你們沒有合約、老師不授權、也不可能繼續合作下去...這樣不就是合作終止了?
還是說一定要老師簽一張白紙黑字上面寫說『老師不再和ES合作,著作也不再供其使用』這樣你們才滿意?
而且不授權,本人還要親自去公司找律師談?
我還以為派人去談才是正確的應對方式呢
chinglan326: 那如果連合約都沒有
那亞果也只要口頭跟你們說
中止合作 這件事就end
但也就代表你們的作品也不能使用到老師的圖(有退費的情況下
qx3774: 就算沒有合約,你退錢給對方,對方正式簽收,並出具一份文件表明此後不再使用你的東西,沒合約也是可以這樣做的。
esaka: 不接受退款是因為都畫了還退款,且也用過了,會有一些事情要釐清才行。
那建議最後雙方都要牽切結
退款 授權與否 合作與否
都要明註
Ferrara801124: 啊…現在沒有合約可以終止呢,現在看起來就是鐵了心就是要以之前的勞務關係不管授權用下去,有意見你來告的姿態
不過亞果老師,你到現在還是堅持我們談好是不准你找律師,說找律師就免談嗎?
律師只是幫助你們釐清事件,重點還是要當面談清楚,什麼請直接找律師那私訊的內容,誰看都會生氣
Erotesstudio: 你們有律師可以說,老師又沒有律師可以說,律師要花錢的啊...對老師來說能不額外花費就終止這件事是最好不過的了。
切結書的部份只要將此次合作的關係中止明確寫清楚
已付款部份的處理
基本上就可以做結
不用什麼很長的合約浪費資源w
基本上一面就ok
當然雙方都要留底
看完整個,雙方需求應該是…
ES:想繼續做遊戲,但是時間很趕,想要繪師快點簽約,
反正我們是互相信任嘛,一定沒問題。亞果:合約問題很多,需要花時間審閱,但是本人很忙,想找律師幫忙看,結果被ES說找律師就是不信任ES,那就不要做了。
繪師部分不是ES員工,是外包,極需合約來保障自己的權益,而且有另外自己的行程安排。
但ES把繪師當自己員工,繪師必須馬上回應自己問題以及需求,
而且覺得付錢沒簽約就可以把小孩整個抱走的態度,讓繪師越來越失去對ES的信賴。
是這樣嗎?
那就你們公司說的切結書來了呀
書面白紙黑字貼出來
我不授權,ES不接受退款
你們不能用
結束
該不會又上演當天就得決定簽不簽的戲碼吧...還是覺得老師也請人幫忙比較靠譜。
qx3774: 建議你快去找律師吧....這家公司鐵了心要跟你玩文字遊戲了
其實整個晚上下來把自己越描越黑我也覺得滿厲害的
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問題更大…
建議他找律師前應該先思考一下合作意願 <=貴社真的不知道這種說詞跟先後順序在別人耳中聽起來是什麼意思嗎?
純屬個人建議,在處理上或許未來應該更為慎重,像是──
合約上有疑問時,要通話討論,不應該是單一灌輸自己想法給畫家,應該是請畫家把困惑的事項一一提出,然後記錄下來,當下可以回應的,才做出回應,需要花時間討論再回應的,先提出保留要回公司內部討論再告知畫家。
畫家不是每一位都能言善道,所以開啟通話,若畫家停滯一段時間說不出自己想表達的重點,也應該要耐心等待,並適度提問畫家欲表達的是哪方面的內容作引導,讓畫家得以敞開心胸的訴說。
而當情感開始有不信任感出現時,既然 30日是為了維繫公司重要約聘畫家情感而約定的日期,那即使整天時間都空下來,也應該在所不惜,而不是在意早中晚而關切,畢竟會不會合作這點,對於生產作品的畫家來說,遠比當天是哪個時段討論來得重要,當畫家把心思都集中到這裡時,詢問時段問題,感覺就像是催稿一般的讓人分心又難以決定。
另外,畫家承擔插畫委託,不代表就是 24小時被雇用,即使上班族也有下班時間,所以畫家上噗浪,甚至塗鴉,或是出去約會,都是畫家個人自由,不該以此去探討 30日的時段回應這件事情。
最後,假設真的有重要會議必須在 30日,或是自己個人事務需要在 30日處理,也可以不需要等待畫家回應,而是做告知,像是:『因某某緣故,原定 30日的上午,我不克討論,要麻煩以下午或是晚上時段做討論,謝謝!』這樣或許維繫情感上會更為密切!
demmy801: 只是覺得很多步驟若是好好處理,其實事情不至於走到這一步,所以給點淺見~
油氣彈真空滅火法是實際使用在大規模火災的有效方式,主要用於已無搶救標的物的最終手段
snowvega: 其實這些是一個合作達成的基礎,然而縱使是ES自己貼出的對話圖片這點都是欠缺的。在直接以聲音討論時也提到自己沒有說話機會的被噴了三個小時,顯然對方沒有盡到傾聽的責任。之後會發展成這樣也就莫可奈何,只希望之後能夠順利取回權利了...
gary44455: 也不是說什麼一較高下啦...老師的主張就是不授權、不合作,在沒有簽合約的基礎下我不覺得ES還有什麼好辨的。請律師是輔助老師去理解切結書的內容,同時也預防ES又玩起文字遊戲。如果真的要玩...那還真的是新下限就是。
ksfish950809: 很好理解啦,燃燒要有燃料還要有助燃物,油氣彈引爆會讓周圍的氧氣燒光大火無法維持就熄滅,在空氣對流補回氧氣濃度之前在表面覆蓋泡沫隔絕降溫後完成滅火
最近還挺常看到危機處理的方式是跳出來吵誰對誰錯的,明明就算講贏所有人但是印象分數扣光,從公關的角度看依舊是失敗的。
昨晚也好言相勸ES不要再在這裡開火, 好好跟亞果談中止的事, 結果一覺醒來還在繼續, 真是無藥可救
人會長大但想法不見得不會幼稚,公司再大主事者也不見得思維會跟著變大...
out_Sheri: 台灣絕大多數企業過不了中小企業那個門檻其實就是因為思維不會跟著公司規模擴張而改變...
基本上在台灣會提到:要信任公司,這句話的公司90%是在拖延想辦法解決...
Ex:薪水發不出來啦(你們要信任公司,公司一定會發薪水的)、不調薪啦(你們要信任公司,公司賺錢一定會調薪的)、血汗員工(你們要信任公司,公司沒有在血汗員工......一邊說一邊修改資料),10%是已經移到國外,最後在消失這樣......
工作資歷20年以上的人留.....
如果一點問題都沒有,也沒有非你不可,現在公司都是:要做不做隨你,反正我還可以找人做
哇
Erotesstudio:
請問三年前的那份合約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到呢?
另外 雖然已經終止合作了
澎湖灣的版稅請還是要記得算給我
......今日最大料爆出來了,拖三年。
挖靠三年
我剛剛就想講,剛剛Waiting@H&&D @ ES 一直被已讀不回
在AM11:08分的地方 Waiting@H&&D
ErotesStudio: 那份欠三年的合約你什麼時候要寄給我。 結果一直看到最後就看到掛了XD
mwt: wt,合約部分我們不是正在處理進行式嗎,週末也還有聯絡。
而且角色歌7萬元也在我方主動要求下已經全部匯款,並於上週五也有告知仍在寄件處理中,你有什麼疑慮請您主動告知。
我們可以提出單據,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mwt: 所以我有不回應嗎,我不是所有的狀況都有告知嗎?
我這裡盡快上周也有說,如果你對我近日要寄出的東西有問題,我不清楚我本週本來就有寄出的東西有什麼問題。
mwt: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我處理這份合約不是在你希望盡快後立刻處理了,也匯款了,所有的東西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我每天都有回報處理進度,然後也都有附上單據,請問你有什麼問題,沒辦法問我嗎?
我建議ES公司還是換個公關發言比較好, 你們不覺得到現在溝通方面會有問題都是你們的語氣讓人覺得很差嗎
光樓上那個給稿費語氣就給人"啊我已經說要給你錢了不然你現在是要怎樣?"
樓上說的真好,我是不知道現在公關帳號是誰在回,但你的做法完全就是在把你們公司推進火坑而已
延後有告知啊,你如果那麼在意為什麼當日不再說明?而是貼舊圖
mwt: 請問我有告知,而且也說明狀況,這幾天處理其他部分,在我們討論希望儘速後,不是寄出後都立刻告知,有問題也說明嗎?
我不清楚說,處理到剩下寄出,上周也還有告知晚出的原因後,wt你這裡有什麼問題?
aleonayagami: 其實這部分八月時說好全部賣完結清,但是在wt的要求後改成提早處理,後來我們提出乾脆先結清,也得到wt的同意。
三年.....問貴司何時要給其實已經很客氣了吧,只要一直說有公告會延後就飽了啊
aleonayagami: 我們後來就完全遵照wt的需求,特別是三年的這份我們很慎重的先主動提出結清,連另一份已經簽妥的都結清,作為本案子的結束,這部分是獲得wt同意的。
millia951: 這部分並非沒有處理,麻煩您看一下上面的說詞,基本上這份合約剩下本週寄出,上周也有說明晚的原因。
Erotesstudio: 如果對方說沒有收到,你們會需要再查詢一下寄件或匯款處理進度並回答是否有延誤,大概什麼時候會好。簡單的事情不要用情緒處理,即使你們因為其他事情而感到焦慮但還是要一事歸一事。
out_Sheri: 這部分因為WT沒有來和我問,而是來這裡問讓我有些意外。
因為我們的事情在11中後已經處理的差不多了,也到週末也還有聯絡,我不清楚他來這裡問的原因是什麼,才有了情緒上來,這部分真是不好意思。
Erotesstudio: 嗯......看下來會覺得你們和合作方的認知默契普遍不足,建議貴公司往後在協調溝通方面都要更加精進才是。
拖三年就算上個月都還有聯絡,能只是到這邊來爆大料這根本修養點滿
mwt: 請問wt,我們雙方在11月中的會議後,我們雙方同意加速進行,請問我這段日子在處理上有一絲怠慢嗎?哪一天我不是都有報告進度,請問你在我私人訊息時有哪一次我無視嗎?
swn002:其實八月有談妥一個方案,但是後來在11月中作廢並配合wt的需求儘速處理,也處理到剩下最後的領據和合約寄出告知...
Erotesstudio: 如果你們一開始有順利處理現在也不需要聽對方抱怨了嘛...
說真的要拖這麼久,是我也是滿腹無奈不知道跟誰說。
我必須告訴你,你以公司帳號在發言時處處以質問的口氣在發言其實不是好事⋯⋯
不過你情緒上來可能我講什麼你都覺得在講幹話吧(聳肩
out_Sheri:
這部分我們加速進行的很順利,整個返還、單據確認、匯款幾乎都是,立刻處理。
我能夠體諒wt的苦水和無奈,但是這段時間我沒有一絲的怠慢,受到後都立刻回應、款項匯出立刻告知、有狀況也立刻告知,並無一日在處理上有敷衍。
所以我不清楚wt說的,不知道要問哪裡是什麼意思,這其實是很嚴重的指控。
Erotesstudio: 我真心認為你們公司的公關真心應該要好好訓練口氣及對話方面的問題,以你們這樣發言方式我看再這樣下去以後肯定沒有繪師願意接案
Erotesstudio: 這樣也是很嚴重的指控!?到這種時候能不多接觸都盡量不多接觸不是也是人之常情嗎?
拖下來基本就是耐心消磨,時間到了就跳出來抱怨一下。這樣你們也要視為指控......我真心覺得貴公司情緒管理不足,以後還是獨立作業比較合適。
這篇文章好熱門喔,點進來一路看下來....我覺得好像能猜到這公司和原po文者討論時的情況了說(繪者被噴了三個小時大概就是這情況吧)....很好奇是什麼樣的公司會找個態度像刺蝟的人來當公關.....?.?這樣子哪有繪者敢相信你們公司啊?
說真的,誠摯建議你以個人身分另開一個帳號再來這邊回還比較好,你現在是以公司的身分用這種方式說話,只會讓人對貴公司印象很差,
用個人身分好歹是卸下工作的個人,差不多就像是在工作外宣洩個人情緒,但是用公司帳號代表你是在工作狀態,你就是代表公司在發言,你的情緒也代表了你的公司
out_Sheri: 這部分,我們承認過去的處理上是有不妥的,但是wt直接無視了目前仍正常的窗口,說「不知道該在哪裡問」。
若我方這段時間談妥後仍完全沒有處理,這部份我願意接受對方的指控說不知道該問誰。
但這段期間我每天都有進行處理,所有的告知都是即刻,有拖延也有告知原因並說明。
我願意承認八月時的事情確實處理不好,但在11中確認後我們絕對沒有一絲怠慢。
這樣處理事情仍被說,不知道該問誰時,我們是難過的。
Erotesstudio: 一般都是看到這類問題都是 都是直接回答「關於這個部分根本串討論無關,我們私下與你聯繫」,你擺這個姿態再多開一個戰場有何益處
不得不說,在這邊這個場合這樣提說拖三年,正常人看了都會覺得是沒在積極處理,對ES更加火大。
但,不管之前如何,如果最近是有在積極處理的,在這邊這樣說的確就有點太帶風向打落水狗了。
假設ES說的目前有在積極處理的事情是真的,或許用「雖然現在已經有在處理了,但我們的合約也是從三年前拖到現在」這樣的講法也會比較客觀一點
Erotesstudio: 所未拖字訣就是消耗磨練耐心,縱使一開始雙方都很有誠意但依然會隨時間流失,畢竟必須額外分出心力面對這些事。
而如此長時間的等待已經到人生歷練的地步,你們難過難道和你們合作的創作者就不難過,不可以說『不知道和誰問』嗎?
你沒有聽過一句話叫【無語問蒼天】嗎,可不可以啊?蛤!?
我覺得這個噗最重要的借鏡是給其他窗口學習什麼是錯誤示範....
其實我覺得這裡發言的人都很關心ES官方耶,都在教他做人處世的一般常識,超關愛
unloli 因為覺得還有救才會這樣,如果是像某另一個最近才在Reddit炎上的E公司那樣就不可能了XD
我看要是之後簽了什麼鬼解除合約 ES就能主張原本有簽約 所以才要簽解除合約 然後亞果這邊就求償無門了 不然幹嘛現在才這麼想要人簽約
loiuswer: 其實我是覺得會有這種感覺也是ES本身的立場很堅決,假如說換個說法真的可以省去很多問題和炎上的場面。
好比最簡單什麼都不換的說法『我們有在處理,最近幾個月更是積極加緊處理,假如您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找我為您說明,也希望不要造成您和其他人的誤會』這樣情況或許還比較不會那麼失控,變成我們好像壞人一樣。
あるか★夫潘達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所以和繪師接洽的人跟出來回這噗的是不是同一個人呀?...感覺對於事實的認知沒什麼交集...
mwt: 本週會處理,如果還有什麼問題麻煩回到窗口。
為了解除沒有定過的合約要先簽約什麼的...感覺隨意簽下去會強賣前面已經付清的東西阿...這合約真的要簽的話,真的要好好審項目了
princelove: 我們不是解除沒有簽過的合約,而是中止合作的書面。因為雖然沒有合約但是在之前的事情上有需要釐清的部分,例如,退錢、版權。
(是說有專人為您服務就更好了......在說什麼呢我...
就是因為前面只有口頭,但沒有紙本約,所以變成這樣很難釐清的狀態,然而雙方的想法一定會很不同,雖然前面有付了錢,然而不能算是買斷,然後光是可以使用的範圍就可以弄很久了,你們的拖延簽合約,其實還弄到了你們自己。也因為沒有合約,真正的版權還是原作說的算,不是一句話已經給過錢就可以結算的
話說...公關的話,可以再發送文字前先看看自己打了什麼,想一下這樣的發言對不對,有沒有太情緒化,然後要怎樣才能讓自己出去的字更禮貌一些。因為你現在是用公司帳戶,你說的每一句都代表著公司。使用官方帳號,不是說想爆氣就爆氣,想質疑或直接嗆聲就可以直接出聲的身份,特別在你們的確欠人家合約或是款項的情況下。
說起來....公司自己排程很緊迫跟外包有什麼關係?
催人的手段好像還有待加強
羽縫零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Erotesstudio:
先說喔 不管追根究底後到底誰對誰錯
目前來說正在被火燒的就是你
風向就是這樣吹 你越硬風越強
到底是怎樣的觀念會在這種情況下口氣還能那麼硬
上面有現學現賣(?)反正一路看下來,大家講那麼多,卻還是依然故我的話...創作者應該都嚇跑了
人家是台灣少數在紅海裡游泳的公司 不知道養活多少沒飯吃的創作者 講話嗆點錯了嗎
看到一半就對於公司居然在看似開始討論細節的時候,又把話題拉回質問繪者是否指控公司施壓感到不可思議,你們是多希望大家記住這件事啊???
欸 身為有實況過貴公司遊戲的我來說,我大概不會期待貴公司宣傳的三部作品到底生不生的出來,也不會去實況貴公司的遊戲了,真的。
Erotesstudio: 路過看完了全串,姑且不論Waiting老師在這裡催促的動機,被這樣催一下就忘了在誰的地盤,整個原形畢露,這樣真的好嗎?對貴司的形象,以及未來發展真的有幫助嗎?台灣文創產業已經夠弱勢了,麻煩別再自己貼上一堆負面標籤好嗎?
我看噗浪的大家合資來開個公司算了 , 做人處事絕對是完美的
沒有完美的做人處事法則,只能把傷害和摩擦降到最低。但這次明顯是ES社自爆啊……
說真的,噗友的建議都是很基本的,跟做人處事是不是完美根本沒關係
好啦...沒有說出"保留法律追溯權"應該可以給59分吧www
真的後悔曾經買了ES社的作品
後悔曾經支持過它
有時候我只是想支持一下文創產業
從語氣、回應速度、人稱、那堆截圖,總覺得一般公關職位等級的不太可能即時拿這些出來,更不用說這串一開始是在半夜耶,先不提處理方式如何,這公關回應也太迅速了XD
先不說有沒有提油,新創公司的老闆好血汗R半夜還要工作(X
正常領薪水的人講話之前都會三思這樣對公司會造成什麼負面影響,不可能這樣連珠炮霹靂啪啦的一直回
竟然滿700噗了
coco0725sf: 相信我,大家應該會在企劃初期階段為了CP配對拉、故事類型走向設定等等之類的開始聚眾鬥法
記得該公司不是只有七個人嗎?應該沒有公關,或者公關就是老闆w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今天能不這樣做我也不希望這樣做
雖然現在能表明,只有我有證據的部分
這件事情不是突然爆出來的,
其實已經好一陣子總結下來的不信任以及溝通不良
謊言加上各說各話,包裝話語跟各種的不聽人講話
現在公司說會處理所謂的後續
就看看會怎麼做吧
我吃虧我就吃虧
也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這狀況我就爆炸等等
早再好一段時間前就合作破裂了
後續處理我也想好好處理
就這樣落幕
亞果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要是我吃虧遊戲能出來讓大家玩得很開心
大不了我就忍一時,自己摸摸鼻子幹個幾聲
又不是賣身
亞果辛苦了,整串下來真的讓人很心寒
什麼可以忍
但是想對亞果子跟梗毛還有JJ動手
粉絲們絕對不會認可!
qx3774: 老師後續記得要謹慎行事,尤其對方反覆提到需要釐清的部份仍然可能有變數否則也不會如此強調。此外也多尋求協助,盡量不要獨自和對方協調碰面,否則又會被對方壓制框說老師口頭承諾過…
因為是基隆人
貴公司初期作品雨港基隆我全支持
本來想說有亞果子的蝴蝶蘭要再支持一下
結果貴公司搞這種事情
不過作品無罪
所以我不後悔買雨港基隆
但以後不會再碰貴公司的作品了
原本還期待Es的作品
整個看完大失望
容我對貴公司態度轉成保留,看後續發展再說。
危機就是轉機,希望藉由這次事件當作改進的契機,創造雙贏。
六、關於「亞果子」的授權
由於「亞果子」的圖像在宣傳時已經使用過幾次,有法律的對價關係,所以並非是亞果老師單方面要全額退款就可以的,如果我們真的這樣做才是違法,也對亞果老師的心血不公平。
我們「必須請律師精密計算目前使用次數所應付費的價格」,才能進行後續處理,因此才請亞果老師向我方委任律師溝通。
我們不清楚究竟是我們不夠理解如何與繪師溝通,或是亞果老師對法律事務的不熟悉,更甚是當中有人挑唆,才演變成至今的誤會,我們都願意為此再向亞果老師致歉。
最終,無論退款情事如何,我們既無意也不可能再使用亞果子的圖像,亞果子此一角色設計之著作權仍歸亞果老師所有,《蝴蝶蘭之戀》一案將束之高閣,請亞果老師不必憂心。 <<<那當初不接受退費哪來的ww
qx3774: 就…找時間問吧?
雖然我感覺現在風向很亂,ES對離職的繪師很不滿
ES不滿的對象可多了 連看實況看一看不想買的他也很不滿
他們大概還是沒意識到公關講話時語氣的重要性
船燒起來了->水手:救命啊失火了->船長拿油管滅火->超絕大炎上->水手跳船逃生->船長暴怒:幹你們這些叛徒->拿起機槍掃射跳船的水手
跳回最一開始的說吧...
怎麼會有無緣無故而來的「信賴」呢?
就算你名聲好,啊又沒有實際來往過誰知道!
那麼自然是訂契約由白紙黑字的法律給雙方安全感與基礎的信賴咩...
不給訂契約什麼都別談,結案
。
└P.S:從對話中他們似乎認為他們自己很有名,很棒棒w
沒辦法 台灣自製遊戲有做到有聲有色的 真的是極少數
比較早的Rayark 以外
就是NEKOWORKS 赤燭 還有ES了 (如有忽略還請見諒)
因為能算是成功的例子太少
導致只要一出頭就會很明顯 目光會很集中
所以他有自己很成功很厲害的錯覺也不意外吧
Leiya_e: 你把傳奇、大宇等等的自製網路遊戲公司擺到哪去了...
swn002: 因為他有提到大宇嘛w
大宇在90年代那時候是成功的
但現在嘛 嘛
Leiya_e: 大宇靠一款先見其峽賺把台灣遊戲推入死胡同這可是大罪啊
swn002: 這個扯遠了吧,並不是他的錯啊,而且他有兩把劍XD
亞果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