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看下來、總覺得這次民進黨跟勞團雙方有點無解的味道在
而網路上那些轉發的幹話新聞
仔細想想好像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總覺得應該要各行業分別設立一個標準來做調整
像是醫護人員很操勞所以嚴格地規定出來的上班時間
去類推到其他普通的辦公室工作總覺得不太對
otter27: 剛剛我爸經過行政院 他說100人....
其實如果大家都能輕輕鬆鬆的上班 老闆也能輕輕鬆鬆地賺錢然後發個滿意的薪水當然好,可是別說台灣,現在全世界放眼過去,有哪個國家可以做到整個國家的勞動人口的三成有辦法達成上面那種條件
otter27: 可能吧,只是我覺得現在這種議題就是個爛攤子
otter27: 可能是產業不同,勞資的情況也不同吧
我們家的員工是做手工的居多
薪水按月薪付(32000起跳大概實拿29000~30000) 外加周休2日
加班當然也有加班費,然後一年有一次的出國員工旅行
不過現在會比較站在資方這邊也是因為最近家裡碰上了兩件關於人事的爛攤子
現在的問題其實在於老闆只把勞工當工具看 而不是公司資產一部分
clam835: 而對於像我們家(其實也是台灣現在還蠻多數的)這種中小企業,遇到擺明就是進來擺爛的雞巴員工的話也是很頭痛,因為他們都是合法的擺爛,然後就是要凹資遣費
勞基法卻要修成在某些狀況下可能會讓工具壞掉的情況 那當然炸鍋阿
而且當初的最終目的其實是週休二日 現在就是在打迷糊仗 沒人要提
clam835: 現在這版本的周休二日到底能不能加班?
otter27: 笑死了,加班都是為了錢
做功德的什麼還是種樹比較快
啊有人就是想加有人就是不想加,
現在站在資方的角度就是當單子做不完,加班費也願意付的前提下這法律給不給加
啊站在勞工的立場就是要擔心,現在法律這樣定,不想加班會不會丟工作
回到剛剛的『我們家的資方立場』,
因為都是那種想貼補點家用阿桑在做,
所以還真的有他們主動要求想加班的時候。不過我們家現在都是盡量不加就是不加,不然多付加班費+被政府罰款是吃飽撐著逆
那些罰不怕的本身就是有問題,
說實話
可以搞到根本不怕政府開罰單的
不是有後盾就是超級暴利啦
講的好像每個員工都在上班時間時盡心盡力不打混不摸魚似的,馬的
而且每個人都不會願意說自己是表現比較差的那個,只會說『我做的事沒有比人少』
所以這種勞工你要怎辦?只能想辦法用合法方式叫他滾蛋啊
台灣人惜情這點毋庸置疑,特別是製造業中小企業,更何況現在是勞方市場,資方開不出薪水大可不幹,順便檢舉個環保、勞保跟工廠環境問題,再拿個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個月爽拿一萬二,勞方做的爛雇主是能幹嘛?頂多晾在一邊不給你碰而已
除非是勞資方都幹得爽的工作,不然勞資就是對立關係,只能把契約法律關係事先理清並嚴格遵守
ibis443: 真的,我家前陣子資遣了一個員工,當初就是沒加上其他主管待辦事項,連個電話都不打
自己成為發薪人之後想法就會跟勞工不同了,但對於只當勞工的人來說腦子還沒變成那個形狀。執政的問題是,選前支票都開很大很會哄,選後面對現實就開始髮夾彎,騙炮欸渣男行徑
噗主是資方喔...
建議你多看看其他公司的運作模式吧,你們家合法不代表每家都合法哦。有擺爛的員工,相對的也會有鑽法律漏洞的資方。
員工擺爛基本上是死不了人,資方大可以解雇他。但是鑽法律漏洞的資方對員工的傷害可能是永久性的,甚至有致死可能。
taurus59:
我覺得你舉的都是極端例子。
『資方長期的忽視/甚至是惡意讓員工處於工作環境惡劣,或是超出常理的工時之下導致員工身心靈受創甚至死亡』
這種案例的資方的確需要重罰,但是你不能不承認,這種例子就是因為少才會上新聞。
但是極端例子的確不應該發生。
我認為現在的勞權爭取方向只要能做到下列4點即可:
1.讓想加班的人去加班
2.規定讓人加班的老闆要乖乖付應該有的加班費
3.影響到公共安全或是醫療品質等的勞工時數要嚴格規定
4.要是員工過勞產生健康問題甚至死亡就是重罰
恩...噗主是資方呢 但是還是覺得像噗主這樣的優良中小企業應該要向勞方多一點..因為傳產的中小企業早就不是民進黨真正關心的資方了
現在只是變成蔡賴的政策擋箭牌而已 要想想看你們真的甘願這樣幫忙護航一個政策最後圖利的都是大廠 還讓國際跟國內大廠加起來傷害你們嗎
建議噗主多回想之前過勞死的客運司機們吧... 暫且不論其他狀況,但是啊確實有勞工是想加班多賺錢啊,其中有部分勞工是不加班只靠底薪無法養家啊,但放鬆加班時數,過勞的社會成本誰付?要嘛勞工自己承擔(看是生命、醫藥費、還是肇事賠償費),要嘛全民(健保)攤。但失去的生命是能用錢解決的嗎?就算是資方,也作為一個公民好好想想這因素,再來談放寬加班的好壞吧。
taurus59:
還有讓我不理性一下
你現在是ㄊㄇ的開玩笑嗎?
什麼叫做員工擺爛基本死不了人,一個員工用下去一個月要多少成本你知道嗎?
資遣一個員工--也就是你說的合法解雇,之後資方還要付多少錢給這個擺爛的員工你知道嗎?
真當每個當老闆的都富到流油隨便削都不痛不癢喔= =
說真的,有些東西沒當過老闆的還真的不知道咧。
mink267: 的確,現在的修法法案顧的都是大集團,一般守法的中小企業要付的錢更多了
lychee35: 我說了啊
想加班就去加班
但是人命關天的就要嚴格規定啊= =
ಠ_ಠ: 嗯嗯回完才看到。不過或許可以想想,1和4有沒有可能出現矛盾。客運司機很想加班啊(因為起薪就是無法養家啊),但是在出事以前,誰知道會過勞出事呢?
而4的處罰呢? 是不是前面公司被罰完,後面就開除該員工了?
lychee35: 會吧,但是記得奉上大筆且長期性的賠償金
等等,員工都過勞掛掉了做老闆還要另外開除他好像根本沒意義www
嗨,你好,先不論你現在站在資方勞方的角度,我想插句話就是上述的並不是極端例子,真的很多人因為工作而丟了健康甚至性命,會上新聞看似很少,但潛在的例子並不少
就像性侵上新聞你以為就看到的那些,但實際上遠遠超過你的想像
salmon79:
可是就跟性侵犯一樣,會把人搞到累死的渣渣在現在的台灣真的沒那麼多
你應該要說作為擁有龐大資本的大集團老闆
一人雞巴就可能百人累死,所以才要避免將法律放寬到可以讓大財團鑽漏洞或是可以忽視那種刑罰成本。
因此我從來沒說過我支持現行修法方向
我現在就是只幫我家裡公司講話= =
他媽的我家就幾個人
現在都直接被二分法打上資方標籤
以後每個員工稍微叫他做點「其他代辦事項」就開始不爽
擺爛到不得已只能資遣它們,我家這種企業怎麼活
ಠ_ಠ: 我想salmon79的話很中肯。另外過勞不等於過勞死,而死的也可能不只是勞工本人喔。或許看看我貼的新聞,也想想前陣子很多肇事的客運司機吧。
重罰可能也是個方法,但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勞工是不是過勞,是不是會肇事。而不限制加班,這不是也會造成中小企業的困境嗎? 因為讓一個勞工加班,他肇事了,企業本身也得負擔很大的成本。
可是現在這種趨勢
站在勞方的一堆鍵盤都不管啊
一副就是誰管你是大企業還小企業
做老闆就一定很有錢的死樣子
我想考慮到勞工過勞的社會代價,限制加班時數,其實對整個社會(無論勞方、資方、還是其他納稅人)都是比較好的。
lychee35:
你現在是自顧自的在做結論嗎?有夠空洞的
好,
我那我再說一遍
讓員工累垮本來就是件蠢事,
而讓這件是發生還無動於衷的老闆不是蠢到家就是渣到家,再不然就是集團太大末端出事上面根本無感。
所以現在修法可以避免讓這件事發生的話當然很好,但是人家想要加班的話,在不會危害到公共危險加人命的情況下,體力夠的話就去加啊…管這麼多www
lychee35: 現在一堆中小企業也是能不加班就不加班啦= =
哇,好生氣。別激動別激動。我可沒說每個當老闆的都富到流油隨便削都不痛不癢,請不要自己延伸了喔!
柿子本來就有好與壞,人當然也有,挑選員工或是挑選公司是件難事。
但是一般來說要不要雇用員工,是資方可以選擇的,不是嗎?您在意的是「資遣勞工的後續會使公司大失血」,但勞工在意的是「工作時的生命與健康」。
或許您的經驗中,有遇到了擺爛的勞工,但資方可以在事情變得更糟之前就趕緊止血。
資方是有所選擇的,不至於失去性命。可是勞工如果遇到了擺爛的資方,往往是沒有辦法自己止血的,資方甚至用各種手段來苛扣勞工薪資。更不要說還有威脅等等的了...
【新聞】PO文控領不到薪 台南惡老闆嗆:給我刪文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我很高興身為資方的噗主知道「讓員工累垮本來就是件蠢事」,但並不是所有的資方都這樣想哦!所以才需要修法,去規範那些想鑽漏洞的資方,保障勞工權益。
還是那句老話,建議多看看其他公司的運作模式吧。如果真的沒什麼公司要加班,那怎麼還屢屢有過勞案件呢?
貴司合法很不錯,但這其實是應該的,每個人都應當守法,但問題就是現在有太多太多不合法的公司存在台灣。
taurus59:
笑死人了,一回噗就直接往人家扣帽子故作清高還說人家太激動別生氣?
『多多看看其他公司的經營模式?』
別笑死人啦,
站在現場的人是誰你自己心知肚明
如果你沒站在雙方實際上的立場想想過,只會一副自己眼界很寬道德很高的樣子啊不就好棒棒,還不都是鍵盤出來的農場知識而已,ㄏ
覺青都只想辯贏,
結果不但跳針還前後文不看,
不服的話你自己看看,我哪一點是說『我認為讓員工過勞是對的?』
我代表勞工講句公道話啦,最好週休五日外加三節獎金然後每月最低收入兩萬美金起跳,年終也要六個月起跳,退休後所得替代率要100%以上,3K工作誓死不做,每天工作不得超過4小時,勞健保要企業全額負擔最高保額,子女獎助學金跟上班車馬費也不能少,加班更是不可能。做不到以上幾點的都是慣老闆濫企業啦!
沒有員工,就沒有公司。
只有一個老闆的公司,根本構不成公司。
吃不飽賺不夠,員工為什麼要替你公司貢獻利益?又要員工做功德?
otter27: 要合理,
所謂的合理就是要符合現實
改善是一回事,
一口氣把條件衝到跟天一樣高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覺得現在要針對的是造成過勞的這個情況如何改善,不是把員工奉為座上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