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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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 #一例一休 #20171121基進黨(基進側翼)聲明稿
【勞基法修法芻議II:惡法惡在哪裏?鋩角:每週的...
【延伸閱讀】基進黨對行政院「勞基法」鬆綁修法芻議
基進黨(基進側翼)- 基進政策與論述要開心基進可以被PO上八卦版黑了嗎?
1111到1123事件緊急度差這麼多,可見八卦版真的是普遍(ry
拿1111的截圖出來1123講?
【FB】基進黨聲援民進黨修法 - Gossiping板 - Disp BBS基進有人去回文
【FB】基進黨反對勞基法修法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20171121基進黨聲明稿
【勞基法修法芻議II:惡法惡在哪裏?鋩角:每週的工作最高長度的缺席】

這是一個被精算過的陷阱,也是「一例一休」爭議裏最大的黑洞,如果我們知道以人權之名,限制每天工作最長12小時,那每週呢?為何沒有訂定?依照目前的修法,在每日工作超過11小時的情況下,可以連續工作12日,而且,每週工作最高長度,台灣是法國的175%,這些數字都顯示這場修法是有人權問題的。
◎ 應訂定每周最高工時上限

  工時分為兩種,一個是「法定工時」,另一個是「工作最高長度」。前者依文明的先進而有不同,比如說:台灣是40小時,法國是35小時。「工作最高長度」則是法訂工時加上加班時間法定上限,這個數字不只是文明先進的問題,尚且是指出了人類的生理極限,數值應該是普世的,超過它,就會帶來過勞、工安與公共安全問題。

  關於「工作最高長度」,台灣僅就每日、每月、每三個月進行限制,法國則是對每日、每週、每十二週進行限制。我們整理雙方所允許的各式工作最高長度,可以輕易發現:台灣勞基法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就「每週的工作最高長度」進行限制,並且,目前的修法讓情況更糟。
缺乏「每週的工作最高長度」,意謂著資方可運用的勞工工時更為彈性,在需要於短時間內趕訂單的產業裏,資方可以從此彈性中,以過勞、工安與公共安全等代價,換得更多的利潤。相反地,勞方並無法從此彈性中獲益。

  「一例一休」的紛爭裏,「每週的工作最高長度」的缺席才是鋩角,這是從國際比較中可以輕易發現的。基進黨主張勞基法應明訂之,我們強調:生理極限是人權問題,不應以經濟理由交換,更不應以資方的利潤作交換,公司管理方也應立刻學習從此生理極限,去計算訂單能力與所需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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