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林萬億政委的國際潮流違反國內法的兩公約 引文: 1.2009年立法院通過的兩公約施行法第二條規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2.施行法第3條規定適用公約應參照聯合國委員會之解釋 3.施行法第8條規定不符合公約的法律要修改 4.經社文公約第七條(享受正當良好工作條件的權利)的第23號一般性意見,去年四月已經正式通過。所以政府適用公約要參照這一號一般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