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一直強調這次是勞資雙方都得利的修法,真的是這樣嗎????? 最喜歡說自己是勞工後盾的民進黨還記得自己選前說了甚麼嗎??????
真心奉勸有投票權的大家,比國民黨好不代表它也是好的,只有雙方在比爛而已,努力為勞權付出的小黨很多,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參考其他小黨的政見,把票投給他們,讓他們有權去監督政府政府做事或是有實質權力可以修法。
勞工是最柔軟的柿子
改成這樣那些說因為一例一休調漲的店會降價嗎..(?)
從一例一休的紛爭開始至今還沒遇過哪個朋友跟我說"不能加班好痛苦,我想要加班"
到底 誰想加班??????? 先還給大家合理工時合理薪資不行嗎
修法的消息出來之後的新聞也滿有趣的
以前這種可怕的消息都是用
修法通過後,勞工恐連上12天班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次看到的都是
修法通過後,勞工可連上12天班
不要弄得勞工好像對於連上12天班感到欣喜好嗎!!!!!!到底是誰在帶風向,台灣人最愛加班最愛當老闆的血汗勞工??????
最討厭在那邊叫大家共體時艱然後交保又可以馬上交出5000萬現金的老闆惹
看完之後如果行有餘力請大家直接打電話給自己選區的立委,跟他們說我不同意這次行政院的修法
最討厭請假扣薪改成照勞基法走就扣年終連飯也乾脆不請這個月發薪日還沒發薪的老闆了
ne747582: 我覺得你可以直接申請勞檢,雖然在高雄勞檢只是笑話一場但是還是有一點作用QQ
nivea811: 但是他現在都改成合法的了 年終沒有規定 發薪這個月是老闆不知道幹嘛了還沒發(?)
我們老闆就是會怕但是很小氣 你爭取了這個他就扣另外的囉....如果他不會怕我大概已經做不下去了
我們應該還好啦 沒在加班也周休二日 我就是因為休息時間夠多才做得下去
誰想加班阿 (吶喊
可連上12天班?認真?
luoyang19: 台灣資方永遠都是越省越好 勞工可以多上幾天班幫自己賺錢越好,完全沒想過這根本是世界級的奇觀嗚嗚嗚
所以說,因為大家都在罵一例一休啊XDDD
既然一例一休不好,我們就來改嘛,從這一點來看政府還是很聽人民的話啊呵呵
現在改不好還真不知道要怪誰...我覺得不能完全怪政府唷。
kao_tina34: sorry我比較笨不太懂您的意思,那你覺得除了政府應該負責改不好的責任之外,還有誰要負責?
之前都沒有幫一例一休講話的文章現在終於有了,但被改成這樣我難瘦香菇。
還有所有之前在修法中得益卻默不作聲的人, 還有不論好壞一味批判的那些人,偏偏這些人聲音最大,那麼政府只能接收到:"人民不滿意一例一休"的訊息了?
現在改得糟,但其實也是往當初人們批判的方向改唷?(例如,怨不能加班,沒有加班費賺,所以現在放寬了)
illusionsoul: 之前大家對於一例一休反應這麼大我覺得是因為政府宣導不足而且執行倉促,勞動者對於制度也很不清楚,資方更不知道該如何因應(只覺得要改政策很麻煩所以先罵再說)
一例一休的主要訴求應該是
縮短年總工時 很可惜大家都忽略這點,新聞媒體也都是挑一些容易引起爭端的點去放大檢視。
而且很神秘的是大家都是拿休息日和例假日的加班費跟大家解釋利與弊,完全搞錯重點了吧(?) 我一點都不想在休息日或是例假日加班,解釋的多詳細都無助於合理工時或是合理薪資啊><
我不會說一例一休是完美的修法,他還是有弊端在(例如砍國定七天假) 但是至少他是往好的方向去,要讓勞工覺得"我工作時間不應該這麼長,要休息是應該的" (有時候覺得台灣人的奴性真的很可怕,我自己也是嗚嗚
可能只能一步一步來吧,但是調漲薪資看起來還是比較急迫的問題呢
啊靠杯 我發現我上面第一則回錯人了QQ
kao_tina34: 我第一個回覆應該是要給你的嗚嗚
了解你的意思了!!
這些
人民的聲音基本上應該都是資方的聲音,像我老闆還有一些自己有在開店的家長(我在補習班工作) 就有聽到他們抱怨一例一休害他們薪資很難算,不知道如何給假之類的。 台灣勞工百百種,當然不可能一種法律適用於所有工作,如果可以趨近於完善當然是最好,不過如果只為了討好資方或是只因為"部分聲音"而犧牲掉勞工的權益,那勢必是得抗議的
seeyeu: 因為勞資雙方權力不對等,台灣工會沒辦法抗衡資方,因此只能靠公權力介入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蔡說應該去找資方會被罵到臭頭的原因,因為台灣的勞動環境就是勞工敢去找資方談條件,大多只能準備回家吃自己
有人知道台灣目前有哪家企業是(或準備)常態性實施做十二休二?
一例一休在抱怨的點是每個行業不同 不能要求每家公司都休同樣的假日好不好
我們明明就是要求假日可以能更有效的調整而不是大家都喜歡加班
政府果然很腦包
確實每個行業不同,有南部的朋友真的很想加班說沒加班賺不了奶粉錢。可我完全支持Ktee大的說法,現在改不好當初那些(可能到現在仍然)搞不清楚法律內容就亂叫囂起舞的人絕對也要負一部份責任
不過政府最大的問題就是縮手縮腳,有心要改革就不要怕被罵,扛起來啊!不要跨出去了被罵又縮回來。雖然改革絕對不是短時間可以完成完全可以想像,而臺灣人民又太愚昧不會繼續投他們使他們無法連任繼續改,以至於他們政策轉來轉去。
因為公司可以用 (根本是強制的) 協商讓員工連續上班 12 天
早安
而且抱怨的明明就是企業啊 干勞工什麼屁事還不是為了因為要多給假日的加班費才在那邊靠杯 但是原本勞基法假日加班本來就是要給加班費啊 這樣改是有什麼差嗎?
murasaki_shizu: 這是另一個問題,加班實報實銷。原本加 1 算 4 是為了以量制價,防止企業想加就叫員工加班,但是不知道哪來的勞工覺得這樣企業都不給他加班讓他沒辦法賺加班費
如果基本薪資夠高根本就不用那什麼見鬼的加班費來補不構的薪水啊
我覺得那些想加班的大概不覺得「加班才能賺夠錢」這件事有問題
至於休息時間改 8 小時起我懶得講了,如果有人敢搭這種睡不飽的人開的客運或公車再來跟我講
最好是每個人下班都直接睡覺不用通勤回家不用吃飯不用洗澡啦你跟我說 8 小時可以休息夠就對了
抗議一例一休是因為把兩例改掉了,但現在又要改掉一例一休也不是回去兩例啊幹 當然還是反對啊
而且我每天超過6:30下班(9~1也沒有加班費啊 這些人
還真的是神經病= = 這麼愛加班賺錢幹嘛不去找多的兼差就好
我只想休息阿!!!
取消立委車馬費就一堆立委抗議
幹他媽的怎不想想我們的7天假和一堆加班沒算錢的
我只覺得很矛盾,當初一例一休通過後,到處都是批評聲,可以說是鋪天蓋地的罵,要求趕快重修,結果現在要修了,又一堆人出來反對~
到底是要打他,還是打他媽?搞得我好亂啊~
當初很多人罵是「沒有週休二日」「還我七天假」而不是「我想加班」
先不講複雜的,當時因為要落實週休二日,所以砍了七天假。現在該怎麼處理?已經不是週休二日了,假要還回來嗎?
關於砍七天假的問題,主要應該是從工時來看,而不是是否有周休二日,因為原本勞工的工時規定是雙週84小時,修法後改為單週40小時,而配套方法就是取消七天假,但當初勞團的訴求是:減工時的同時,也要保留七天假,不過這點不管國、民兩黨,都不敢承諾
減工時的同時本來就要保留七天假 不然減工時只是減辛酸的表面好看而已啊
一樣啊,現在變成七休一,不就是一周工時又變回48小時了嗎?那休假是不是該加回來?
縮減工時的真正目的,其實是為了落實週休二日、並統一所有人的假日,如果要縮減工時、又要保留七天假,就會變成勞工的工時與軍公教一樣,但勞工卻能多七天假,就真的變成教師節勞工放假、教師卻要上班的情況,我覺得這只能當作一種主張、訴求,但無法強求
所謂的七休一,意思是七天有一天為休假、另一天為例假,並不等於每週工時48小時,工時規定一樣是40小時,目的是保留一般企業的加班需求彈性
那個......之前砍掉的7天假有重新還給勞工嗎?如果沒有就會感覺被騙走惹T_T
還好林淑芬/林宜靜兩位委員都沒有按,不然我真的會很火大
soralia: 雖然有可以吐槽的地方啦。還是想問問具體一點的作法? 如何利用政府來加薪?
七天假只有修法過渡期2016有放過,為了全國一制性放假不可能特別獨厚再加回計算,如果想改動"國定假日"建議提案新的國家節日。
yui_mitsuki: 11小時是節目中提供的訊息,懶人包是更之前的,報導者這版目前能用,**還是等11/9號星期四政院版出來最準。
我看的是勞動部的新聞稿,在新版出來之前甲案隨時都有可能死灰復燃
政院版出來之後就會進立院,就是打電話告訴立委訴說你的立場的時刻。
我覺得需要準備可以重播抗議的錄音,免得大家喊到喉嚨乾了
嗨各位,看到這麼多轉發嚇死我了
謝謝大家熱情討論,這樣的討論氣氛我很喜歡。對於懶人包的疑問我也會轉達給我朋友,可以修正的部分盡量修正。
很高興看到這麼多人關心勞權,希望台灣的勞動環境越來越好,不要變成過勞之島。
這邊就不一一回覆大家了,大家可以自由討論提出問題互相解答,如果是對懶人包的內容有疑慮我盡我所能回答,或是有哪位前輩可以解答也非常歡迎
Frankiejou: 嗯嗯,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目前有爭議且需要修正的部分是休息時間的間隔是嗎?
不知道姓賴的或者提議修改的人是不是有收資方給的好處,不然幹嘛這樣
nivea811:
一、為什麼休息日加班時數需要核實計算
因為老闆可以要求你做滿四小時再走。你的工時從一小時變成四小時,加班費卻不變。
這是這段期間發生的真實案例,只從一邊的觀點看很危險。
二、加班上限
目前草案已採用乙案了。每三個月138小時,平均仍是每月46小時,並沒有增加上限。
三、十四休二
並非所有勞工。該公司須向中央申請。
四、休息間隔
是11HR而非8HR
我覺得休息間隔11小時一樣很危險,除非他將有疲勞造成工安的職業排除在外(如操作大型機械、駕駛等等
Frankiejou: 恐懼紅利這時候不撈甚麼時候撈,看看媒體、政黨、網紅們煽動的煽動。看到報導者先貼標籤的行為,還以為看到中天、TVBS,報導者是媒體不是娛樂網站,期待越大失望越大。
tsukushicain: 歐盟國家也是規定在8~11小時
聯合王國規定是11小時,協商後可無限縮減至0小時
加拿大是8小時
給你參考
PH990933: 修法通不通過是看立法院立委(這點是重點),請向立委表達想法,而不是急著想抗議。
Frankiejou: 但是的確在這些國家也造成了困擾,我記得我在英國念高中有老師是因為貨車駕駛疲勞駕駛,導致開下高速公路,然後停在鐵軌中間,造成火車出軌的生還者,但是他活下來之後,長期活在創傷症候群中,所以常常請假
如果酒駕在台灣是該死的罪惡,疲勞駕駛在我心中也是...
Frankiejou: 嗨,關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朋友的回覆如下,有點多我會分段。
一、的確會發生資方為了不要虧錢,乾脆讓勞工「做好做滿」四小時、八小時的情況。但當初訂定這個條款的目的,就是在透過提高加班費「以價制量」的方式,減少勞工過勞加班的可能性。這個去看民進黨立法脈絡就可以知道。
但取消這個政策的效果,反而讓勞工可能只加班一兩個小時,扣掉通勤時間、車資等等成本,這真的合算嗎?如果是我,逼不得已被要求加班,我也寧願直接進去上四個小時。
二、加班上限乙案是所謂的工時帳戶,看條文可得知加班上限「變成54小時」了
「乙案:加班時數得以3個月為週期,單月得運用之加班時數上限適度放寬為54小時,惟3個月之加班總時數仍不得超過138小時」
乙案唯一比較好的效果,就是扣上三個月運用時數,所以一來一往,不可能像甲案一樣每個月都加班加到54小時(如果合法),但並沒有所謂維持46小時沒增加上限的說法。
三、十四休二的部分請參照條文。只要經工會同意跟勞資協議(形同具文),不管一般產業勞工、雙週變形、四周變形、八週變形,全部適用十四休二。
因為例假日可挪移,所以未來只要把例假放在兩週的頭尾,全部都是十四休二,因此才會有所謂連上10天或是連上12天(含休息日)的說法。
四、條文內容不管甲案乙案全部都改回上限8小時了
差別只在以8小時為原則還是以11小時為原則,但只要但書是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在勞工沒有力量的前提下,全部都可以直接視為修惡回8小時。
目前懶人包有一張圖有較大錯誤,待原po更新後我再貼上來更正
14 休 2 只有 30 人以上公司才要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注意是備查不是同意)。然後這個東西只需要工會同意,無工會則「勞資會議」同意。
說到工會我又想到蔡英文那張圖,然後我就不想講了。
還有勞資會議,誰可以告訴我你公司開過勞資會議的?
我上星期就上了12天班阿....每天12小時喔因為的的職位他媽的叫做店長
seeyeu: 你標那段跟原來根本沒有不同,而且你知道「現行」的指定之行業有哪些嗎
修正草案公布的內容裡面有新增的只有「例假安排,除實施4週彈性工時之事業單位仍按其原適用之規定外,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例假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另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並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以符合勞工調整例假以形成連假之需求,並兼顧雇主因應人力調度適度調整例假之需要。」
現在的重點就是「鬆綁 7 休 1 這件事完全丟給資方自己玩」
seeyeu: 加薪?當初一例一休的初衷就是當資方不願意付較多薪水的時候起碼不會被過度剝削工時所得,要加班就要有比較多的給付,這在時薪上算是有變相增加的。
另外當你萬物齊漲就是薪水不漲,資方要你加班就加班薪水也沒有比較多的時候,幣值縮水加上機會成本被迫以不合的價值損失,這時後考慮的加薪問題實質上是要怎麼防止被剝削的問題,要求加薪(或者是要求加班的給付增加)也只是希望所得可以符合付出。
但這時候在提出"加薪"這個實質上是維持應得付出的要求時候資方說你不要就滾蛋的時候你怎麼辦?大部分的資方都這樣搞的時候你怎麼辦?這種狀況不靠主管限制台灣勞工又沒有足以支援罷工行動的工會你怎麼辦?結果現在修法開了後門讓資方繼續可以有較少的成本付出甚至不用多付出就可以合法壓低你應得的,然後最後幾關還是工會、勞資會議這種有等於沒有的東西,你還以為光靠勞工就有辦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你貼的影片也有提到,當資方用考績、升遷甚至是開除威脅你的時候,身為勞工能怎麼反抗?想要成立工會協商談判,結果主管機關非但沒幫忙還把工會成員名單洩漏給資方讓資方得以個別施壓的時候你該怎麼辦?然後現在還加了勞資會議同意這種沒什麼審查遏止作用反而還有可能被拿來當同意背書的東西
這次修法或許立意良善但並符合台灣的實際情形,不但沒有提升勞動條件反而還留給資方破壞立法核心理念的機會
soralia: 這回答好像沒有回答到這個問題“想問問具體一點的作法? 如何利用政府來加薪?”
至少修改勞基法不會讓雇主加薪。
你說提高最低薪資?他可以開除僱員。
你說提高最低薪資又禁止開除僱員?他可以關門不作。
你說提高最低薪資又禁止開除又禁止倒閉?你要不要自己建國比較快?連獨裁國家都做不到這種事。
看過行業別之後你再跟我說你覺得允許他們這樣搞沒問題?
反正企業就是不願意多請人只願意壓榨勞工嘛
我們就來看看如果這次修法過了適用行業會不會瘋狂增加
勞基法不會強迫雇主加薪,但是有可能是變相提高勞工待遇
再來因提出薪資談判等紀錄隨意開除雇員,以法律來說,雇主也不是沒有相關權責,雖然台灣來講執行面有問題,但這次基本上是在討論修法,應該另作討論
關門不做也可以,沒人強迫這些人只能當老闆,不要西進或是到了東南亞吃鱉後回來哭哭大部分的人不會有太大意見
提高最低薪資又禁止開除禁止倒閉,這不是我講而是某人腦補的,麻煩繼續自行腦補想像
seeyeu: 我回答你了,但是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舉手發問)
所以提高基本薪資對於勞工加薪是沒有用的嗎?
我以為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就會被罰?所以即使是這樣雇主還是不會因為政府規定而給勞工提高薪資嗎?
(因為看某兩位的發言好像都是勞基法對於勞工的薪水毫無幫助?)
是說為什麼常常在講七天假,因為台灣的法定例假+特休日數也是少到全世界榜上有名的。
此外老實話,提高基本薪資這種做法充其量是治標不治本。長期而言要讓勞方能爭取更高薪資首要的是讓勞方的工會、勞資談判能受到妥善保障後在"對等"的情況下進行,這樣才能有效率的去讓勞資市場運作,但現在台灣的勞資環境多偏向資方?
所謂的資方也只是公司企業阿.....像我們這種月淨額沒有2萬的小店.....窮死了
所謂的資方不是只有郭台銘、張忠謀這種大老闆,台灣大部分的資方都是中小企業,其中有很大比例是員工數不到十人的微型企業,這些中小企業雇用了台灣大部分的勞工
當你用法規試圖提高勞工待遇的時候,首當其衝的就是他們。而這些所謂的"資方"可以有以下幾種反應:
1.依法調高員工待遇(利潤降低)
2.調高部分員工待遇,開除另一部份員工(誰會被開除呢?)
3.違法繼續經營,員工待遇不變
4.結束營業(所有員工失業)
哪個可能性比較高?
是阿,"資方"並沒有那麼無所不能,也不都是大財團,更不是都很賺錢,辛苦經營的資方有一大堆,本身工時更是高到嚇死人(每天工作十二到十八小時的資方大有人在,而且不適用勞基法),同時還要負擔各種風險
爆肝王瑪踢法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還有一個反應:想辦法增加收入。
賺不了錢的公司那就倒閉吧,想辦法讓公司增加收入不是老闆的工作嗎?
所以這是威脅員工的意思嗎?
資遣員工麻煩拿出資遣費,謝謝~
討論至此,弄得這次修法有點像軍中缺糧時曹操殺糧吏的操作,所以我們整個勞資環境是否需要打掉重練了(?
讓你拿到資遣費好了,會因此失業的都是最底層勞工,失業對他們來說是會要命的
請不起人就只好資方自己扛起全部工作,一人公司大有人在做,也做得很好。又不肯自己一個人做又不想花錢請員工,這種想法實在微妙
多數的討論都有一個盲點:以為靠法規就可以改善勞工的待遇
實際上可以改善一部分人沒錯,但會讓另一部分人的處境更加惡劣,而這些往往是最底層的人
所以你上面的種種理由都是坦資方,這樣長久坦下去真的能保障底層勞工嗎?還是說死光這一批,再換一批更新鮮更年輕的就好了嘛~
你的邏輯是「為了保障底層勞工,所以要坦資方」,問題是這樣長久下去根本不可能保障底層勞工,連法律保障都沒有,他們只能一直被資方凹得更悽慘
爆肝王瑪踢法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你的盲點是不去要求政府和資方認真保障底層勞工權益,而是叫勞工繼續吞忍為國。這樣怎麼可能會改善勞工生活
iori52052: 你完全搞錯,底層勞工需要的是合法的老闆,不是愛凹人的爛老闆 爛老闆倒光對底層勞工才是好事
一個員工產值只有2萬,你要雇主給他22K,他只好失業
好脆弱的雇主呦
錯了,一個員工產值只有2萬,是雇主的問題。表示用人管理方式和公司營收不足以負擔聘雇員工和教育員工,是雇主無能哦~
錯了,脆弱的一直都是底層員工。你們自以為可以幫助他們的做法只是害得更慘而已
產值20K,那不會培養員工到他可以產值25K甚至以上嗎?那這樣CP值不是超高的嗎?
你認為可以幫助底層勞工的方式=底層勞工繼續吞忍,這樣真的叫幫助嗎?
實在是有點受不了某人一直拿底層勞工來當他資方的擋箭牌欸 一大早是想噁心誰
不會喔,我換人就好了幹嘛培養他。更何況不是每個人都培養的起來
幫助的方式是要想辦法提升底層員工的生產力,而不是用法規情治規定
「不會喔,我換人就好了幹嘛培養他。」「幫助的方式是要想辦法提升底層員工的生產力」
你自己都不覺得自打臉嗎?換言之你是想要免費無成本的換到一個奴隸
而且政府應該要幫妳做到這點
再說一次一大早的是想噁心誰
法規強制規定的是最低薪資,老實說是相當低的門檻。付不出來的公司真的收收算了,對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都沒幫助。你覺得A職務不足以付最低薪資,那你可以在職務上做調整,讓這個職務值得最低薪資,而不是以後做A職務的人都活該不要領最低薪水
提升生產力這塊我是同意的,但勞工自己努力之外,資方依然要負起教育訓練的成本
法規越嚴格,他們就越容易失業,這個事實你再罵慣老闆都沒用
甚麼怎麼辦?當不良公司倒光後,剩下的公司都是正常守法的,不管去哪個公司都可以
還是你的世界觀禮一個人找工作必須要從一而終不可以跳槽不可以找更好的工作必須在一個地方待到老死這樣?
你怎麼會以為底層勞工找工作很容易,正常公司一定會雇用他們XD
哦,所以不去要求政府要保障勞工、資方要守法,而是要求底層員工繼續忍忍忍囉~~
我不懂你的邏輯 所以不好找工作的底層勞工就活該待在爛公司被剝削嗎???
如果指的是因為身心或家庭等問題的弱勢,那本來就很難進入一般勞動環境,這已經是政府要介入協助的範圍吧所以下面要開保障就業戰場嗎
勞工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翻譯:勞工是我心中最軟土深掘的一塊
哇塞 看到驚人發言 養不起來就換個員工 怎麼不檢討一下是否是資方的問題 一概認為是勞方爛草莓 現在哪個工作是一進去就會的啊 就算是研究專門每個實驗室的運作也略有不同 連培養都懶只想換個好用一點的員工 不就是你們這種血汗工廠拖累台灣嗎
我懂
iori52052: 的意思,他只是想說不是所有雇主都是想像中的壞,但通常越好的雇主越難在這個市場上維持得下去。
因為我自家也是在做傳產,老爸繼續苦撐的原因是:這些老員工跟我二十年了,我關起來他們根本沒辦法再出去找更好的工作,怎麼辦?
沒人仔細看過何謂基層勞工吧,還不到50歲,耳朵半聾,眼睛因為長期做電焊看不清楚,本來是從我家工廠出去別的地方做,帶滿身傷回來問能不能來工作,我爸答應只要不舒服通知一聲隨時給他休假。
這種基層,失業後再出去找跟本找不到更好的工作。
不過老爸也滿身傷病了,我不怎麼想接手,自己也做個半死還要被罵無良,所以他退休後應該也是關門一條路,員工就,管他,照法規該給得給一給,他之後有沒有辦法養家關我什麼事,這樣好像也很符合上面某些人的要求
怪了 你家的工廠是因為無法給到法定薪資才收起來的嗎
勞基法又不是只有法定薪資,每一項規定都是成本,到一定程度就公司收起來了
millia951: 現在這行外面給你的行情是粗工1100,焊工2000,加上勞健保提撥意外險涼水便當,沒內線願意給你工程基本上都稱不下去,很多同行都開始用非法外勞了阿
然後只要員工一個不小心做錯或拖延到時間,就等著倒賠吧
記者說什麼缺工一天3000,是哪間告訴我,我二代不當了去給他當員工
好,那問一個關鍵問題,這次修法偏向資方就能改善底層勞工狀況嗎?
還培養員工,這行吃技術的培養一個完全不會的新員工至少要耗三倍薪水:新員工做,旁邊要有老師傅盯著教,做完老師傅要檢查,不行的拿出來重做,其中材料時間耗損不計入,品質低落也不算,這樣持續個半年下去,認真點的可以從學徒升二手,以上是我初學到自己勉強會的狀況,哪間中小企業有辦法這樣子燒錢養新人?
這次修法很明顯不能改善啊,只是看不過去每個人都說資方無良撐不下去活該倒一倒,所以想告訴你們,會先倒的通常都是有良心的
是啊,反觀某人說惡老闆爛公司留著繼續剝削底層勞工 才是對底層勞工的保障
有辦法還做大的就我上面說的某些無良同行找非法外勞啊,發薪時間快到了就叫警察來抓,無本生意好棒
az1235231: 這樣看起來是產業結構出了問題,雖然這樣講可能殘酷了些,但...如果真的撐不下去也就散了吧,你父親也對員工仁至義盡了
millia951: 你還是沒看懂,不是有沒有良心的問題,訴求良心不能改變任何事。
你修法提高經營成本,資方不論是開除勞工或是倒閉,受害的都是最底層的人,這就是法規的影響(或者說副作用),不是你罵一罵慣老闆就有用
而老員工的二度就業政府應該要介入輔導,這是政府應該要做的只是目前沒有很完善,不過這也不是不守法公司存在的理由
沒辦法不要當老闆講的很輕鬆,沒有這些老闆就有一堆人失業,你開公司雇用他們嗎?
我當然不理解資方想法啊ww寧願被一個老闆剝削會比找下一個還好
有能力的再出來當老闆就好,不需要你這種沒能力的還要出來坦假慈悲
那請他們自己出來說,不需要你這種資方出來幫底層勞工代言
millia951: 重點是,這種員工沒有什麼企業願意再用,像我們裡面就有兩三個更生人,還有兩個去關還沒回來,都是以前的員工出去染了煙毒前科回來拜託找份工作的,這種如果之後我收起來,估計是真的沒工作了
還有像上面說滿身傷病回來那位,三不五時就需要請假去看醫生,不是看交情其他公司願意接受這種員工嗎?
我想@iori52052: 說的基層就是在指這個,如果想稍微理解一下,我推薦去看看林立青寫的《做工的人》
協助二度就業是政府應該要做的 ,但一直以來做得不夠好這也是該被罵的,但這都不代表不好的資方可以存在
企業有千百種,勞工也是。用一部勞基法規範所有的情況是不可能的
認為不符合勞基法就不該存在,那是把現實看得太單純了
我想課題是該怎麼去改善整個大環境,源頭不滅循環不會斷
不用tag我 我是不會再回應那種不願意栽培員工只想要免洗奴隸卻又打著保護底層勞工的旗幟說違反勞基法企業是必須存在的人
millia951: 我想各行有各行的問題,像上面我有說了栽培員工會面臨到的狀況,法律只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完全沒有違反勞基法的企業也有黑心老闆的存在,懂的人就知道怎麼去鑽漏洞
事實就是,就算更生人或是你們所為的底層勞工有超過20萬的產值,你們也只願意給他22k,因為他們沒人要,是你施捨的,你賺的錢是你辛苦高風險賺來的,這是老闆的思維啊
tsukushicain: 如果真的有我很願意給他們,但事實上是,全場唯一一個領22K的人,是我,工時最長的,是我,產品出錯挨罵的,是我。轉達客戶品質要求直接被當著客戶面讓員工洗臉的,還是我。還要被人家說只願意給人22K,我招誰惹誰?
喔,高風險工作像高處作業這個去做的是我爸不是我,開玩笑,自己上去該遵守的工安規定和護具會穿緊緊,員工上去你一錯開眼不是拔安全帽就是解安全帶玩特技,誰敢讓他們去....
一個巴掌拍不響,公司產值不足就別想找低新工,勞工能力不足就別想找高薪活。
az1235231: 我前老闆就是完全合法的惡老闆,我想法律應該要走向更完善的方向而不是現在越修越爛
技術性的產業無論如何都要有培訓過程啦 不然永遠只要老手,那新手怎麼變老手呢,老手永遠不足人力就永遠不足,這邊涉及產業永續經營及轉型的問題,同樣政府也應該有所作為但也沒有......該被罵的事項很多
有那個產值的話很多老闆願意給啦,但是像冷羽降塵所說的狀況非常多。還有很多人是你想訓練他他還不肯學的
像我們會在第一線的人就可以觀察到很多,事情不是嘴巴說的那麼簡單
這樣看下來感覺提升國民素質或是對於工作的態度好像滿重要的(不管是要當老闆還是員工)
理想的現實當然是每間公司都能遵守法律,讓勞工有合法的待遇。
不過看起來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講難聽一點,那些只要請人就可以解決問題的產業根本不該允許四周變形工時
看到這麼多人在批評這次的修法,所以好奇問一下~
所以其實大家都很支持之前的一例一休嗎?
還是認為說,都不要修法,回到最早之前的版本最好?
批判這次修法跟支不支持一例一休嚴格來說關聯不算大吧,就算反對一例一休的人也有分成太偏勞方或太偏資方的論點。
還有個老闆想合法結果員工不願意的狀況,就是扣薪還債。
根據勞基法,老闆要幫員工加勞保,結果勞保一加,法院的扣薪強制執行書就寄過來公司了,還好幾張,拿給員工看表示說必須依法處理,第二天他就不來做了,你不願意扣人家討債的是找公司不是找員工喔
這種員工會自己跑來跟你說不要幫他加勞保,每個月薪水被扣三分之一好可怕的
至於技術培訓喔....我當學徒蹲在電焊機前面,又臭又髒又熱又累又傷眼睛,還要被火花噴,賺的錢跟人家站7-11櫃台一樣多,那我去站7-11就好啦,至少有冷氣可以吹,學徒起薪又不可能高去哪裡
願意學的其實大部分雇主也願意教,但很多根本沒有意願想學,想說維持現狀就好
iori52052:
az1235231: 離題一下,也許這樣講很失禮,但兩位給我的感覺是:
站在資方的立場覺得自己在做社會福利這對社會福利服務單位是個很嚴重的專業侮辱,您的許多員工(包含您)需要的是脫貧與預防高風險方案的幫助,
脫貧是一門專業,您這種想法幫不了員工,只會一起摔下去,加上每個產業環境都不同,想當傳產泥菩薩就算了,對其他產業來說只是為虎做倀啊
az1235231: 所以市場會漸漸淘汰這種工作,然後就便外勞來做,接著勞團就會批評政府放任外勞搶本勞工作。我是支持一例一休的至少7休1要和輪班8小時要守住啊。
kellerlin: 也沒那麼偉大,我只是覺得有一份爛工作總比失業來得好
而且社福單位也沒那麼大能量可以容納這些人
kellerlin: 雖然我這麼說很失禮,但是在基層看這麼久,還真沒看到過所謂的社會福利服務單位幫這些最底層的勞工做了些什麼事情
我們做的就是在有限的獲利中撐下去,然後想辦法讓這群員工有一份足以養家活口的工作,不是在做社會福利。
az1235231: 如果有需求的人不提出申請的話, 社福單位沒有神通可以知道知道誰需要幫助...
dwj: 你怎麼知道有需求的人沒有提出申請?還是你天真到認為台灣的社福單位能量大到申請就一定會馬上來幫忙?
如果有需求的人不提出申請的話, 勞檢單位沒有神通可以知道知道誰需要幫助
或許你們看比較多,可以直接舉個例子給我們要去找誰,他們會怎麼幫忙,申請後多久會來幫忙,以後遇到相同狀況的員工,我馬上幫他申請,如何?
iori52052: 講起來對您有點難堪,目前脫貧主張除了共同儲蓄帳戶、創業投資與高風險防治、免費技術輔導外,跟七休一、漲薪資的方向是一致的
所以社福單位裝死不講話,因為這真的可以治本,但是要撐過陣痛期 az1235231: 「…還真沒看到過所謂的社會福利服務單位幫這些最底層的勞工做了些什麼事情」社會福利單位倒是看遍傳產對最底層的勞工做了些什麼事情,簡單來說,連傳產都接不住的人,才會到我們這邊來,而我們從來不哀號自己為什麼是社福單位,就算我們也低薪、也過勞(攤手)
az1235231: 「我們做的就是在有限的獲利中撐下去,然後想辦法讓這群員工有一份足以養家活口的工作,不是在做社會福利。」有義氣很好,大家願意義氣相挺也很好,相信您也不止一次想過萬一撐不下去會怎樣,仁至義盡放大家海闊天空不會是你的錯,錯就在你要別人對你有仁至義盡的評價,自己卻是那個最高風險的放不下…這是目前所有傳產的痼疾,先試著接受這件事實,如何?
kellerlin: 我完全不否認這行黑心的非常多,看同行報價就可以抓出個大概,這也是我在思考等長輩退休就要跑的原因。
另外如同上面說的沒申請社福單位就不知道,但很多最底層連怎麼申請都不知道。如果願意給我們一個窗口,我想可以幫助更多的人。
我沒這麼偉大,所以放不下的不是我,就算我放不下也只是放不下我家老爸,不然以現在能力已經有廠商和客戶在問我有沒有打算去他們那邊了,薪水還開比現在高
az1235231:
iori52052: 統計資料跟方案各縣市社會局都有統整可供下載跟諮詢,您兩位可以先去所在地社會局/處詢問(不想相信政府調查者,去勞工跟社會所找田野論文看)。家扶跟醫院也有COVER很多短期方案,不想相信政府的可以去那邊問。然後,
支持七休一跟漲薪資,以上。
出來工作的人為的是賺錢不是為了休假..有時間炒休假應該是先幫忙爭取提高薪水吧...別被牽著鼻子走繞著休假這議題不放...如果薪水夠高老闆會求你休假別來上班的....因為加班老闆會賠死...休假吵到了又如何?能不能放還是個問題。薪資要到了才能改變這些
kellerlin: 能不能直接給個你們處理過的案例,或者大概會做的處理方法,這樣會比較簡單易懂一點
az1235231: 「
kellerlin: 能不能直接給個你們處理過的案例,或者大概會做的處理方法,這樣會比較簡單易懂一點」
辦不到。
如果有任何社工師、心諮師、精神科醫師敢隨便分享個案隱私,請
報警。
我如果不強迫休假有些人不了解自身身體狀況硬撐反而造成公安,例如前陣子有個計程車司機為了能工作更久吸安,結果被抓這下連計程車都做不了了。如果沒被抓如果那天路上出現截斷症狀這就不是個人吸毒的問題而是公安問題了。
maydaymark: 我可以很認真的跟你說全工廠就是我薪水最低工時最長,然後那台機車我仔細算算,年齡應該已經邁入2字頭了
照這邊討論的的標準,冷羽降塵應該屬於沒競爭力給不起高薪的資方,應該倒一倒
iori52052: 如果客戶端願意給我合理價格其實可以經營得不錯,不過最大問題就是客戶價格壓得一次比一次低啊XDDDDD
dwj: 我可以告訴你,大部分都很難申請,即使符合資格,多數也不知道該怎麼申辦。基本上只要有工作能力但沒工作的都很難符合(即使你實際上找不到工作)
iori52052: 因為很難申請所以就直接放棄嗎? 不知道怎麼申辦的話可以去里辦公室找里長或里辦事幫忙. 找不到工作要看到底是市場問題還是能力問題,市場問題的話政府有開辦費用很便宜的職業訓練課程, 可以去上課學新技術轉職, 能力問題的話就要靠自己提升了.
你怎麼知道沒申請過。我就是自己跟公家單位打過很多交道才這樣跟你說
dwj: 其實職業訓練還有個最大的問題就是訓練期間是沒錢拿的,這對一般要養家的勞工來說其實不太實際
去你家附近立委服務處問看看,可以找到很多明明很可憐,但礙於規定無法取得社會福利的例子
再借用林立青書上的話吧:這社會要求他人有尊嚴活著的,幾乎都是收入穩定的人。
所以公司不能賺錢,好像也不能全歸納在勞方付出不夠嘛,資方經營手腕也有很大關係
mattifa: 是的,但現實是越照規矩越難經營得下去,因為不照規矩來的公司成本就是比你還要低
dwj: 急難救助通常會要求要有重大傷殘證明或緊急事件之類的,一般只是失業要上職訓的話有一條失業救助可以請,但不一定會過
終歸問題就是台灣景氣沒有那麼好,貧富差距大,底層要死要活沒甚麼人知道
上一個版本偏勞方偏到爆炸大家還不是照三餐罵,既然這麼吃力不討好,這個"邪惡"的"國民黨2.0"當然就乾脆去"偏資方"了
真的嗎?還不就是看到現實情況上個版本根本實行不了,做必要的修正罷了
dwj: 那些急難救助金的條件不是有醫囑證明無法工作不然就是有重大疾病/醫療證明。
老實說真的很辛苦的人拿不拿得出證明都是個問題。
職訓班通常是三個月或六個月一期, 半年的失業補助勉強可以支應一下
這一串看完,後半部在爭論的大致上是兩個立場:
1. 守規矩就可能活不下去的公司就該倒一倒。
2. 守規矩的公司(良幣)會活不下去是因為其他不守規矩的公司(劣幣)成本低。
所以一例一休要不要修、要怎麼修固然重要,但還有更重要的是政府如何把這些劣幣揪出來? 不再讓劣幣驅逐良幣?
simoha: 有幾個急難救助的條件比較寬鬆, 例如政府的馬上關懷專案, 而且此專案執行速度很快, 可申請條件如下
一、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二、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三、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四、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五、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六、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
ren30287: 是的,重點就在怎麼抓出這些劣幣,但抓出來之後如何處理又會是個頭痛的問題,源頭的客戶端不願意給予合理價格,這就是個無解的死循環
影詩人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問題來了劣幣揪出來要怎麼樣處理掉?
有些夕陽產業養了不少底層員工,"最好"的作法就是放給他死,沒有甚麼好介入的了
至於科技業等其他還過得去的產業,亂搞的就是要靠勞檢了,問題是勞檢要怎麼做,勞檢員月薪三萬多加班事情也做不完,預算又被立委們砍,慘喔
dwj: 並不是三個月六個月職訓出來就會馬上找到工作,這點也需要考慮進去
az1235231: 我不認為是死循環耶。先不管抓出來怎麼處理,如果今天沒有劣幣,源頭的客戶端勢必一定要給予合理價格,因為剩下來的都是守規矩的良幣。
請大家自己從買東西不看CP值開始,不要挑便宜的買喔
如果剩下來都是守規矩的,照冷羽降塵前面說的,大家的人事成本落差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大,就不會有所謂的不合理價格,因為每家都得開出合理價格不然就活不下去,客戶等於只能接受市場機制所產生的價錢
現實上沒有甚麼所謂良幣這種東西,台灣現在的經濟狀況、社會文化、政治、教育、媒體宣傳等等東西揉合起來就是這樣了,不要以為靠個法律或者美好的道德勸說就會大家都守規距,底層員工都美好地活下來
iori52052: 我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每一間的CP值都差不多(假設人事成本低的劣幣已經被驅逐了,大家的人事成本都一樣高),哪還會有什麼便宜的可挑?
底層員工所謂的夕陽產業就是已經沒有前途的東西了,他們四五六七老八十也很難轉到現在還在發展的服務業,那這種情況下也沒有甚麼合理不合理的價格了
ShadowPoetry: 我覺得這就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了,為什麼這些四五六七老八十的員工不工作就活不下來... 如果用以前的說法,沒辦法工作了其實應該要安心養老啊(但是現在的台灣社會...嗯...)
ren30287: 市場上不可能每家廠商的技術、能力、管理....都相同,所以成本結構一定有不同,所以不會出現每一間的CP值都差不多這個現象(這個只會出現在很非常成熟的產業跟產品,但差異仍是難免)
而只要消費者會追逐CP值或挑便宜貨(這是天性,不可能改變),廠商就有動機去降低各種成本,包含人事成本
ShadowPoetry:
>>不要以為靠個法律或者美好的道德勸說就會大家都守規距,底層員工都美好地活下來
非常同意這段話,這也是我在這噗要強調的重點之一。徒法不足以自行
,並不是法律規定下去就可以達到美好的世界,事實上法律跟道德勸說的效果很低
至於底層勞工的出現其實更複雜,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背景跟成因,不實際去接觸他們,只坐在辦公室或電腦前想政策,往往會適得其反
iori52052: 我本意並不是要討論這一點^^" 是因為我看到您與冷羽降塵有提到說,調薪、增加休假是會增加守規矩的企業的成本,我是就這個方向來討論,並不是要跟您討論市場
而且如果沒有「請人無法解決的」那根本不該允許變形工時存在
沒辦法安心養老有很多因素,事已成。民進黨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充分考慮現實就推出了一個無法實行的一例一休。不少底層勞工受到了影響,又少了七天假
現在發現不對要修,真的是民進黨自作孽,想辦法活吧
這也是我這噗一直在說的,除非從消費者端可以給企業誘因守規矩,不然就一定有違規的企業存在(違規>降低成本>削價競爭)
>>調薪、增加休假是會增加守規矩的企業的成本
不過這一串的討論看下來,也有推翻一些我本來的思考。
譬如做一給四、做五給八這樣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我原本認為這種方式很蠢,畢竟應該不會有老闆會真的叫你加一小時的班就給你四小時的錢,肯定是一次叫你加足四小時,怎能減少加班時數呢? 看了前面的討論才知道,原來若改成依實際時數計,對於有些通勤的人來說,反而是個負擔,而且感覺比較不划算(真的要去加一小時的班不如加四小時)
樂見的是至少這法條還會繼續討論和修改。而不是怕東怕西擺爛不理。
工程師表示要爆肝而亡了
好吧,我改一個問法:擋住這次修法會讓所謂的底層勞工生活惡化,還是沒有影響?
因為我看下來,某些有識之士主張擋住這次修法對底層勞工沒有幫助,但有主張擋住這次修法會讓一堆良心企業倒掉,我有點看不出個所以然。
可能長期以來就不遵守的老闆改不改本就沒差,而勉強遵守底線的老闆會翻船或變不守法,而遵守以上有很多資源和經驗可以去調適。
基本上擋不擋我無所謂,只是後續影響的配套要做好。
我只是針對:企業撐不下去活該倒一倒,這句出來說話。
基本上企業會倒有很多情況沒錯,但是越來越多的法規增加成本,在客戶端只追求便宜貨的情況下,守法的中小型企業會比不守法的容易倒閉是事實。
一例一休最多就是單趕不出來,少接點就是了,不過當初通過的時候一堆上包雞飛狗跳,因為本來客戶講好的長期工程工期這樣一改都趕不及了
>>企業撐不下去活該倒一倒
說真的啦,會講這種話的人自己本身或者家人大概都過得不差,不用在會倒掉的企業工作,不知道底層疾苦
我父母都是在這樣的環境工作,原本薪水雖然不高但好歹能養家活口,後來兩個人陸續失業,之後都再也找不到任何工作,我爸改行開計程車,我媽就一直在家沒工作。覺得底層勞工失業沒甚麼的人應該去體會一下全家人半年沒收入是甚麼樣子
你說社會福利? 很抱歉,因為兩個人在政府認為都屬於"有工作能力"(雖然實際上找不到任何工作),所以幾乎所有社福都無法申請
有一份工作,即使薪資低了點、工作條件比較差,對很多人來說還是很有意義的
我同意奧客文化害人,而物價反映成本持續上漲,薪水凍漲,完全惡性循環。
如果學威瑪共和對經濟打掉重練,會有一堆人跳樓,等到經濟復甦,剛好給希特勒政權收割政績(
然後我現在的工作,薪水不差(接近中位數),雖然很多地方不符勞基法,也從來沒有加班費這種東西,但是它給了我一份可以養活家人(父母已經都沒有收入)的薪水,勞基法怎樣對我來說根本不重要
還是希望你會覺得勞基法很重要
若覺得對你不重要,久了你也不重視
那就不會有改善的空間或缺少你這一票努力的動力,就等同於在放棄政治
看了這一串,我想,對曾經徘徊於貧窮線下的勞工來說,真正害怕的就是勞基法修得「對勞工有利」,結果倒了一堆資方,讓他們即使想喊「我需要工作和收入養家,寧可不要勞基法」都沒機會了吧。可以涼涼地說「企業撐不下去倒了剛好」的人大概都有一份收入和基本存款,覺得自己大不了撐過劣幣倒光的陣痛期接著就一片光明;問題是有人是今天沒工作明天沒飯吃的啊。到底誰能在陣痛期接住這批人呢(嘆)
twinmirror: 那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在陣痛期接住這些需要幫助的人,然後又可以讓勞基趨於完善,使好的企業可以好好生存? 壞的企業得以教訓?
rahizu: 只有讓景氣變好,但要讓景氣變好不是靠修勞基法
rahizu: 我就是不知道啊,我寫的最後那句是問號啊(默) 與其說不在乎勞基法,不如說,面對迫在眉睫的現實時,法律真的離自己很遠吧。 而且這也不是政府撥個預算補助就好的,勞工要的是工作,不是施捨。
關鍵其實是經濟成長停滯,但這是世界性的問題,沒有方法可以解決
我自己個人想做的是自己創業後把市場上的爛公司幹掉,把爛公司的員工跟顧客都搶過來,但是......哪有那麼容易
iori52052: 其實有:減緩人口成長
國定殺戮日第三次世界大戰世界性種族屠殺……我們還是慢慢爛比較好,勝過快速滅絕(
我也想創業,給每個員工都超過40K然後福利都優於勞基法,可是就做不到阿,當老闆哪裡這麼簡單
iori52052: 員工要挖角還好,問題是做這行的顧客要搶只能用低價,然後又要同行互砍刀刀見血,話說我曾經聽過很多年前某大企業設廠,結果讓附近大大小小五金行中小企業便當店倒了上百家,這個傳言你有聽過嗎?
我個人的想法啦.... 問題在錢吧,要安置一堆東西什麼都是要錢,如果請政府先不進行一些硬體建設和預算,然後把錢拿來幫這些無法度過陣痛期的人民(但補助條款必須相對確實而不擾民<-本人有再申請失業補助,真TM煩)
勞基法重要是在於保障勞工的最基本的權利
而不是要拿來改善就業環境,提升經濟
太多人想畢其功於一役了,法律不是拿來拯救世界的東西。
問題就在於 誰會授權政府把錢拿去救濟社會最底層的人民?真的做民意調查開下去,可能大家都講得很漂亮,但實際上會有幾個呢?
而且灑錢救濟底層人民是一種看不見回報的無底洞,國家經濟不夠富裕的時候,搞這件事情失敗的可能性很大的
rahizu: 剛剛想到,如果政府真的有錢有膽,那就學歐洲某些國家,直接每戶定期發錢。也不用多久,我想一年就夠了。所有的人都不用為了生活勉強自己去適應爛公司跟慣老闆,大家依照自己的興趣跟所長做想要的工作,或許劣幣就可以在人民不會因此走上絕境的情況下死光。
覺得這樣很爽乾脆不工作的一年後也可以抓出來直接送去教育訓練
說真的,如果真的想幫助底層勞工,最有效的辦法不是修勞基法,而是自己成為資方給你員工更好的待遇
硬體建設也要建能回本的,蓋迪士尼樂園可以吸引觀光客帶動就業,蓋蚊子館只會拖垮財政
rahizu: 隨時做最壞的打算,但要往最好的目標奮鬥。
其實剛才呼應無心君那麼多,我還是認為這樣的立法內容必須擋下來。
ShadowPoetry: 這就是我特懷疑我們繳的稅是花到哪? 而且本來預算就是很詭的事,某年回母校,建了一個爛東西,想當然耳就是為了消耗預算而蓋的東西.... 而預算就是一種沒花完明年就縮減的詭機制? 我現在都會想到我們的稅是花在這爛地方花了不知多少? 然後真的需要政府和社會福利的人們又死在那些不勝枚舉的門檻
因為台灣承襲了中國文化,不少有錢人都毫無貴族義務的概念,只顧著自己賺錢不回報社會,卻又期待社會回報他
所以對,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成為資方給員工好的待遇,並且努力活得更好
iori52052: 然後撐不下去就倒了(不要潑冷水#)服務業餐飲業之類或許勉強還可以吧,製造業之類的根本超困難的挑戰
只有一個人 兩個人做 只會成為社會上被淘汰的"良幣"而已
這已不是單純政府修個法或撒錢就能解決,這算是從過去到現在積的惡習。
iori52052: 政客貪汙/黑心企業可都是滿滿的錢,政府如果掏得洞的話?
比如某黑心食品罰款明顯不痛不癢
影詩人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過去的黨國政商結構導致的,這餘毒還有得清,慢慢來吧。民眾的平均素質也是一個大問題,不然永遠只會選出這些政客
rahizu: 你算一下就知道那些錢完全是零頭,每戶發錢一年需要的經費是好幾兆
假設以人頭計,每人每月1.5萬,乘以2300萬人再乘以12個月,一年就是四兆多
這實在是牽扯到太多問題,最簡單的一句就是台灣人不尊重專業。所以什麼都要講CP值。今天創業想當良幣,但要養得活員工對得起客戶其實不可能定太低的價,然後客戶抱怨說別家多少就能做你為什麼這麼貴還發網客訴……(攤手) 那別家就是劣幣嗎?他就是能用那個價存活下來啊,我能去砸店嗎(囧)
rahizu: 疑? 我cue錯人嗎? 前面有人說要政府每戶定期發錢,所以我就假設一下做個試算
rahizu: 他是拿我發的那個
幻想噗當例子,全國每戶由政府發錢這樣....
iori52052: 你CUE錯了~
因為我的論點是需要幫忙的勞工那些勞工
所以不懂2300萬人究竟...
那個叫UBI,國外有人提並小範圍試做過,問題就是....錢從哪裡來?
光我有經手的材料好了,日本的最貴,品質最好,台灣居次,中國的最便宜,品質....你要跟廠商要材證廠商還不一定敢給你,做出同樣的東西,客戶採購部門一定選中國材料那款,就算現場工程師一直哀說這品質很差造成很多困擾,他們一樣挑最便宜那一款
UBI=無條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
rahizu: 可是台灣人很妙,我們常為了「愛」用力燃燒
不計代價還傳為美談(請看之前的世大運),然後莫名地變成你計較代價就是沒有責任感……
az1235231: 這就是人性,所以難處就在這,希望有一天我們能做到品質比對手好,價錢又更便宜
rahizu: 對啊,然後客戶就認準這個破壞行情的價格了,新的行情形成,你撐不下去是你沒有競爭力,你該自我檢討或者活該倒閉,這就是上面很多人在說的
twinmirror: 你計較代價就是沒有責任感?? 我沒Follow到... 但是代價和責任感的連帶關係是?
iori52052: 不能好到讓人看了想要,價錢又剛好嗎? 因為又好又更便宜又會變成再拼價
我個人也是樂觀看待啦,這次修法重點是要把法律改成現實可以運作的版本,換句話說其實我支持修法這個大方向,民進黨上一版真的是亂搞。重點就是要監督民進黨不要搞到過度偏袒資方。
那可以價錢一樣,但品質更好
實際上我是沒那個能力啦,靠大家了
以我來講 我能不買中製就不買
因為我覺得台製和日製貴一點但那著質是中製無法比擬的
過勞醫護是好例子,大家都要求醫療品質,卻又不肯付錢,醫療其實是很貴的東西
薪資加不上去找政府XDDDDDD法條只能幫你調最低薪啦,我都不知道大家都領22K勒
我個人比較偏向建立對質的追求,它比較好,比較貴,但可以用更久。攤掉使用年限它更划算。但不知為何一直出現「它用很久那廠商很久才有得賺一次會倒」,奇怪哩我買的好東西牌子用了十年二十年它明明就都還在!
然後訴求總工時減少,當時推的是實質週休二日吧?不然單週工時沒變,加班上限沒變,可工作總工時怎麼會減少?還有勞基法的總工時是上限,不是要求每個勞工都要做那麼多,請先弄清楚啊
iori52052: 我爸和我討論過,覺得人其實都分得出好的東西,除非是消耗品,不然小貴一點但品質好很好的話,沒道理會輸給便宜又爛的東西 比如以快時尚為例,很多人追求的是只穿一季的潮流,所以要又快又便宜,但人到某個年紀就不大再追(也較有資本時) 就會選擇質好而經典的東西
最後國定七天假是過去為了推實質週休二日,拿出來交換的籌碼這樣
az1235231: 如果是採購我就不說話了 但我想普遍大眾自己掏錢的話就會多想個一秒吧(一秒也好啊! 也是個機會)
常態連續十二天工作也是不可能的,12X8=96,雙週工時上限也才80,多出來的16不是加班就是要四週變形,要整年到頭都連續十二天,呃... 而且這比較像是應付季節性或是臨時性需求的放寬,比如展覽表演採收之類的。
我好像偏題了
反正結論就是整個大環境都有問題
但如果大家哪天有機會,希望大家都是良幣(並拉外資來入股或來台)
然後也希望大家不要當破壞行情的人
那會是cost down的死循環
但是行情這東西啊.....(乾笑) 我個人做過出版業和服務業,就以服務業來說好了。今天這一行做某個服務時普遍的定價是400元,但它其實已經是在物價齊漲的社會底下一個已經有基本盤和熟客的店家能勉強撐下去的價錢。新進的店家如果要活下去,它可能得定個450或500才能維持住它的品質。如果大部份客戶在乎的是品質,那也許可以帶動整個區域向上提升;但現實往往是新店家倒閉,因為客戶就是覺得你怎麼可以這麼貴。那所謂的行情到底是什麼呢....
若店家真的覺得撐不下去必須漲價,那就要面對一波流失潮;會有某些維持這個價錢的店家可以收到這些跑掉的客戶,而漲了價的那間店能不能因為漲了價撐下去誰也不敢說。結果就是大家都小心翼翼不敢破壞「行情」,然後老闆能砍啥?水電進貨這些就是那個價,剩下能動的就是員工啊(遠目)
dwj: 問題失業補助不是一失業就可以去申請...他是需要失業半年以上才可以請(現在在上職訓課程的表示)
我自己家裡是不需要我負擔經濟 還可以在我失業時給零用錢 所以我才有辦法跟能力上職訓課 然後晚上打這些字 很多人根本就沒有辦法承受沒經濟收入的後果 所以只能接受目前的薪資跟工作
yui_mitsuki: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失業給付:
1.非自願離職。
2.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我這邊是因為公司收掉 所以有非自願離職就可以申請補助
(但我知道很多再申請也是被刁一推毛,都快沒錢生活還被刁整個會火
看到同時這兩個字了嗎 然後半年那個是另外一個補助的規定之一 忘記那個叫什麼了 總之就是我都不符合資格
失業給付近年來真的被改得非常擾民(扶額),我十年前請過一次,近年再請一次的感想就是「為什麼規定變得這麼煩?」尤其是我現在做的工作在它指定的求職網站上一個職缺都找不到,我不能去別的人力銀行找工作,但它指定的那個網站上就沒工作給我做,找不到工作它就不給我請領,這到底是什麼奇怪的迴圈。當下就決定即使再失業我也不要去找自己麻煩!
第四項我遇過就是來我這邊應徵過個水,就只是要領補助的,還告訴我說如果就服單位打來問,要我告訴對方說他不適任
我還算有存款能靠自己過日子,如果是今天沒工作明天沒飯吃的勞工遇到這種狀況到底要怎麼辦?先不說到底誰能在陣痛期接住這些需要幫助的勞工了,不用到陣痛期這種制度就可以逼死很多人吧?說真的,我那時請領給付的感覺就是定期去給就業服務處羞辱(不是人員的錯,就服處的人都很好,但這個制度本身讓我非常生氣)
原本就在討論怎麼防止這個法不要被改的太偏坦資方以及維持勞動環境改善的方向啊,都有影片提到現在這個改法會有什麼問題,勞方反而更會被壓搾(然後整體環境惡化底層勞工待遇會好?)
…結果有人被戳到痛腳還是怎樣整串都歪了
這次修法被罵還不是因為弄了個勞資談判這各在台灣現行沒什麼鳥用的但書?要用這個方法修好歹先強化勞團工會的權力再加吧
還有企業還是維持企業的本質別往自己臉上多貼金找事做,再怎樣本質還是企業,行有餘力再幫人,都上噗來抱怨還是要收快收,免得想救人救不起來弄得一身腥對環境沒幫助,然後需要被救的又多了一個
因為這個修法不會向資方傾斜也不會惡化環境,反觀某黨要求的二例會害死一批社會安全網之外的底層勞工
這次修法不會向資方傾斜????也不會惡化環境?????
nivea811: 應該說不是那麼一概而論的東西,不過也代表蔡政府的實質周休二日跳票了(無奈)
seeyeu: 之前有過案例,公平會用「一致性行為」理論結果勝訴,三間紙廠被罰 1000 萬
基本上只要有好幾家廠商一起漲價公平會就會想辦法讓廠商死
另外我認為提高基本工資可能是解決劣幣的方法,因為像冷羽降塵說得當隔壁便利商店的薪水都比他那高時他就很難請人,而這總大企業很難違反基本工資,當基本工資28K時,相較於32K的鐵工廠(又熱又累一天工作10小時)就很難請到人這時無良老闆就很難用低廉的勞動力留下勞工,自然就會解散了。
............提高基本工資就是把上面討論過的問題再通通重複一遍
肯定菜的實質週休二日目標,如果她有這目標給他幾十年改個幾十次我願意一起花時間改變,如果說要任期內達成那會陷入以往的陷阱,只做短期看見成效的事(打廣告宣傳放煙火),長期又很多爭議事反而避而不談。
iori52052: 但對非法企業的影響比合法企業大啊,此時如果在配合擴大內需增加基礎建設,讓合法的高勞動公司有足夠的量暫時支撐過渡期之類的。
這勞團到底實質能替島上勞工獲得什麼另人匪夷所思,如果只是單純發聲希望能實際點,搞得像是勞工代表在媒體曝光,就代表全島勞工的心聲,然而單純發洩是改變不了什麼。
tianyu: 如果最後修成14休4就不能稱為周休二日呀XDD。
r48u18chin: 我覺得就是勞團把一例一休全面否定得太厲害了,好不容易爭取到的東西又退回去了。
illusionsoul: 當基本工資或其他福利,強迫拉高僱用門檻,導致所謂的罐老闆做不下去的時候,要不他就違法繼續做,要不就收起來不做老闆自己找其他頭路,結果是他本來的員工全部失業
不過說實話,在台灣,我很難想像有什麼議題抗爭的結果可以是雙方皆大歡喜的
illusionsoul: 我要先說明一下,基本上我們在做是一樣早八晚五中午休息一小時,其餘時間工作不趕不要太誇張直接在老闆或客戶面前滑手機或非正式休息時間直接全部跑去休息現場放空城都直接爭隻眼閉隻眼的,然後薪水問題可以看上面討論的行情價
擴大內需的話,公務部門採購是採最低標,也就是說誰價格最低誰得標,有聽相關業者在說一般比較有良心的公司會接公家案不是要賺錢,只是要給員工一個工作做,不過我家小公司沒碰過公家案,不確定是什麼狀況,可能無心會比較清楚一點
所以說,提高基本薪又沒辦法向客戶端漲價的話,無良一點的不是朝品質動手腳就是一樣朝員工薪水動手腳
一例一休真的需要長期調整磨合修改,短期設個框架把所有東西一次塞進去只會製造更多問題
上班中簡單回應一下,內擴大需救經濟在現在不會有太大效果,救失業的話有兩個問題 1.錢從哪裡來 2.只有短期效果
az1235231: 所以我認為這兩個一起用有用的點,一是你就提供了相對優渥的勞動條件所以當調整基本工資時你的工廠影響較少。 這時若是剋扣員工的公司會因為贏不了其他行業的薪水而流失人力,若是用劣質品就只能限制性招標了要求原物料都要由台灣出產之類的。
iori52052: 目的是為了留下好的淘汰壞的,然後讓好的稱過轉換期,等壞的淘汰完市面上只剩正常的公司時,客戶端就只剩正常的廠商可以選擇了。 當然這只是紙上談兵,可能還會有許多問題但我覺得這是好的方向,如果經過不斷的討論修正或許就可以漸漸解決現在的問題。
tianyu: 因為7休2的目的是認為人類工作五天後需要完整的休息時間,所以當變成14休4時就失去本來的意義了。 就像有些人會說如果14休4=7休2 那乾脆35休10豈不是更好。而且這群人壓跟不覺得休息日是休假只有例假才算。
對我來說休息也是工作的一環,機器也要定期停機保養,增進效率安全壽命。
illusionsoul: 原本就刻扣員工的公司我是不認為法規改他就會照法規來啦,再不然還有外勞可以補足不夠的人力,在最低標的影響之下單很難會到守規則的公司手上,因為報價就是會比別人高,要在台灣實行合理標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還有就是,政府發包的大型工程押標金一次就上看幾百萬,一般中小企業不可能吃下來,都是大企業拿走後分別發包,就算政府給了合理標,工程公司要賺一手的狀況下,會用什麼標案法發包給下面的工廠?
呵呵35休10勒...現在工時上限不可能讓你這樣搞啊謝謝,而且上面也說過了,為了特殊性質工作例如季節、時限、短期活動等,開放是可以接受的。要常態性的這樣運轉,輪班才會有效率了啊
重點還是客戶端需要了解何謂"合理價位",每個人都說漲工資是好事,可是又不允許自己平常使用的產品漲價,這不是很矛盾嗎
只要消費者的選擇沒有改變,你弄倒一批不良廠商以後還是會再生出下一批
用市場競爭自然淘汰你情我願是好的,用公權力介入干預廠商生死存亡就會出問題。
我覺得這串到後面的討論歪到我預想不到的境界XD 先謝謝那些站在產業第一線的人出來說自己的狀況。
如你們所說的,法規的力量效果有限。公部門積極執法再加上勞工主動對於不合法事實提出異議,兩者搭配才會能發揮效果。
但這不代表法律的保障對勞工而言毫無意義
在這裡說再多我不在乎勞基法或是逼政府有什麼用,我認為鼓勵政府積極執法和勞工主動提出申訴都比前者重要多了。
再來,勞基法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為什麼需要他來保障勞工最基本的權益?
因為不是所有勞工都像你們一樣這麼會講話,這麼會為自己發聲,大部分的勞工根本不敢和資方談條件,或是談了也沒用。所以政府一定得訂下最基本的勞動保障,這樣才能讓勞工在合理的條件下勞動不是嗎?
法規當然不是毫無意義,但是任何政策或法規都要考慮到人的因素。
第一,並不是法規訂下去所有人就會乖乖遵守,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是這樣
第二,要考慮人對法規的反應,跟帶來的二次效應(副作用),比如說提高勞動條件帶來的失業問題
第三,任何政策都有其成本,要考慮這個成本我們是否願意負擔(還有誰負擔?)
第四,考慮政策誰受益、誰受害,對受害者有配套措施嗎?
1. 勞工有腳,不會講但可以走人,但他是不是能找到更好的就不知道了(勞工的腳也是市場看不見的力量)
2. 甚麼是合理的條件,誰來決定,要怎麼決定(最好的決定方式就是市場)
"遵守法律就無法生存”的公司必須繼續存活,服務那些所謂的“底層勞工”
我了解這個社會上有很多一般人無法想像的狀況,一般的法律也無法約束他們。
假如我們今天都不要管勞基法好了,大家都覺得自己有能力有那個良知去創造你們所謂的那些良好的勞動環境嗎?
現在就是因為大部分的人還是沒有這個意識,所以才需要一個規範來約束大家啊? 如果大家都立意良善那我想也不用搞這麼多法律來保障大家。
大部分的勞工根本不敢和資方談條件,或是談了也沒用。
我換個說法,談條件的方式太差,不知道怎麼談才能得到預期的效果。精打細算又會講話的基本上都還是資方吧
綜合下來,我覺得其實前版的一例一休既然都已經強硬上路了,那就該硬著頭皮幹下去,任何政策都會有其正反面,政府不該陣痛期一開始就退縮或轉彎...
kogkevin: 挖 所以要讓不良老闆繼續存活,然後都不解決根本問題??????XDDDDD
今天像我自己本身是青年,學習力跟適應力甚至學歷可能比五六十歲在傳產工作的老員工好,所以今天遇到爛老闆我可以轉身就走,再找一個好老闆,但是這些無法輕易轉換跑道、換工作的老員工,他們不繼續工作就活不下去,他們到底要怎麼跟老闆談...
nivea811: 你可以離職之前申請繼續雇傭關係,然後一邊讓惡老闆付你錢一邊上法院告他一邊找新工作
nivea811: 應該這麼說,我知道大家都想改善勞動環境,立意良好當然沒有問題,但現實的問題比較複雜,所以必須想深入一點,並不是法規怎麼規定效果就會出來。
並不是用法律規定上班跟加班時數,工時就會減少,也不是規定基本工資薪水就會提高
這些問題必須從更根本的成因去解決,硬性的規定只會帶來嚴重的副作用
勞工之所以無法跟資方談條件,是因為本身沒條件去談(可以談條件的勞方很多啦,不能談的是底層那些),應該要從成因去解決,而不是法規直接把條件訂好
我覺得我們討論的有點遠,回到這個噗一開始討論的主題
一例一休實施一年之後,帶來的壞處是什麼? 有哪間公司真的因此倒閉?
那為何又要修法,讓勞動條件變得更差?
如您所說用法律規定對於這些東西不會有效果,那為何這次還要修法?
舉兩個比較偏的例子:無差別殺人跟酒駕
1.研究發現死刑對於減少無差別殺人的效果非常差,而死刑已經是最嚴重的處罰了
2.加重酒駕的罰則並沒有辦法顯著減少酒駕
nivea811: 舉個我身邊的例子,一例一休之後我家附近的早餐店貼了一張告示「因人手不足取消內用服務」
這次修法應該是增加彈性而非提高限制
我另外舉個例,我們這邊的連鎖髮廊,原本洗頭兩百塊有加按摩跟熱敷,也因一例一休上路後,緊急又在找人(這一點我覺得是好影響),但因為人手實在補不上,只好將按摩跟熱敷服務取消,我個人是不在乎,因為就算沒按摩我還是會去洗,但是有些消費者就會覺得服務被打折,變相被漲價
很多廠商雖然不是直接倒閉,但是不敷成本減少人手或是遇缺不補都增加了失業
影詩人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所謂30年前寬鬆沒有保障的勞基法都沒辦法完全落實了。弄得毫無彈性的2016版一例一休根本擾民無法實行要修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你無法理解為甚麼2016版窒礙難行,建議你下去實際社會做田野調查。問問看為什麼那麼多老闆不爽,連勞工都不爽。也不用到太鄉下地方,我光在台北市萬芳區就看了一些中老年人被2016版逼到失業。
前面好像有人對某勞團有疑問。我只能說,去查他們的背景誰出資的就知道了。我自己是甚麼都不知道啦
影詩人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最終會圍繞幾個問題,難道底層勞工要死要活真的那麼重要嗎?夕陽產業是不是放著去死就好?
2016版導致需要更多人手卻缺工,加人加錢不就好了嗎?為什麼邪惡的不良老闆都不做這件事情?
就要可以談到台灣的社會文化問題、黨國官商勾結的遺毒、跟台灣真實的經濟奇蹟到底怎麼造成的,為什麼國民黨馬政權想要複製經濟奇蹟卻失敗了。
ShadowPoetry: 我比較想花時間在解決實際問題和各種細節,至於勞團那種等發生什麼事才在抱怨什麼太沒效率了。查他們不如貿易經濟多爬文有用的多。
我雖然個人立場是支持修法要去放寬2016版,但是我並不是特別反對2016版,而是依現在台灣的大環境還真的不適合直接上2016版。
差別在哪裡就開放讓大家自己想想看吧。
r48u18chin: 有心有力,找個你覺得你可以幫忙的社會問題,思考如何幫助不會變成幫倒忙,這通常沒有標準答案。有餘力之時去投入心力幫助這個社會,就很棒了。民主社會要靠大家去改善。
"加人加錢不就好了嗎?為什麼邪惡的不良老闆都不做這件事情?"
嗯....
今天的ㄧ例一休讓批萬又爆炸了,感謝來自東方的神秘力量(喔、上次連修4天好像也跟ㄧ例一休有關)
一例一修通過後我看蠻多上包雞飛狗跳啊,談好的工期全部都趕不上,遇到願意講理的客戶還好,遇到不講理的,就是拿錢去賠了(交貨日延期是要付罰款的)
真正想加班的不是佔大多數,既然上班工時什麼的都可以透過向工會申請,那為什麼不讓這些想加班的人去登記,讓這些無良的公司合法的使用這些想加班的人延長工時,我相信這些想加班的基層勞工應該會有做不完的工作錢賺的很開心但過勞就是你自己的選擇
如果我是民進黨,花錢請網軍請公關去批踢踢寫文帶風向,比去攻擊批踢踢還要節省成本,被發現的副作用也更低。所以要牽這個陰謀論就算了吧,還不如說幾百億的獵雷艦弊案
連勞工都把工會看成這樣,難怪台灣工會這麼少工運這麼少
這根本是政府的鍋,在公會投保的不能領失業補助所以他們要怎麼幫你辦?但是我相信你還是可以向他們「諮詢」
還有失業補助是要有就業保險才有,公會只保勞工保險 (不能加就業保險) 不會有
然後一般雇主只要依照程序幫你辦理勞工保險,那你就會同時有就業保險
XDDDD昨天就有討論到補助申請有多困難了現在還要在這邊鬼打牆
自己在那邊扯補助跟勞運的 還說別人硬扯 左派都這樣嗎
不要隨便扣人帽子,還有失業補助申請到底哪裡難麻煩你一條一條列出來
還有當你在喊難的時候有沒有照流程走或者是去跟相關單位詢問?
你給我的感覺就是要失業自動有補助或者有人能幫你辦好好
上面明明就討論了一堆為什麼台灣勞資雙方的現況 結果你一句抱怨勞工對工會意識不足工運人少 根本就之前討論的重點差了十萬八千里
上面都貼了申請補助的規定了 其他人也有講了其他例子 是哪裡看不懂
LunaArc: 那「你」到底哪裡辦到有問題?
實際上很多人分享辦理經驗都沒有那麼困難
還有你從頭到尾只說「你不符合資格」卻又沒說你為什麼不符合或哪裡不符合
最重要的是「就業保險的失業補助」根本沒有失業滿半年這個條件
麻煩你們要吵這個去cue那位說半年的啊
我個人猜是把失業後只能領半年的規定給記錯了,不然就是被故意刁難,誰知道。
如果規定沒有寫或規定有寫就大家都會照做的話,我們就不需要在這邊討論2016版一例一休為什麼會有問題。
本來是在講工會啦,就有人要工會幫他辦失業補助
幫辦勞健保那個是公會,職業公會。跟勞工自己組,站在勞方的「工會」不一樣。
字面太像被搞混了吧 但我覺得這邊的討論去管失業輔助已經跑題了
不符資格⋯意思是
你不是非自願離職的嗎??
然後職業工會本身沒有辦就保,所以自然也不會有什麼辦失業補助的問題。因為會去保職業工會的通常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
Ps.工會跟公會不一樣ry意思有差
只好上去把錯的改成對的
另外我覺得他比較像是就保年資不足,因為其他條件都是可以處理的
自己要扯補助跟工會卻無視昨天上面就有提到補助條件的問題
suginamiki: 一例一休修法前工時是雙周84小時,這次維持一例一休修法後的工時還是一周40小時。這份懶人包有問題喔。同時七休一的條件限制也沒有補上。
不,一例一休修法前,工時就已經改成單週40了,也因此有了七天假爭議以及恢復七天假事件。然後才是去年底的一例一休。
DPP 2016 第一次修法前就已經是單週 40 小時了
但是單週 40 小時≠週休二日
我覺得應該很多人誤以為單週 40 小時就會有週休二日
tianyu: 你是對的,我把2016當作修法過渡期,這樣不太精確同時也沒辦法解釋七天假事件的發生。
周休二日(公務員):那兩天被要求上班就要上班,公務員不得拒絕
周休二日(修法前):可以拿來加班
周休二日(一例一休):一天加班要付更貴的加班費,一天只能放假不得加班
周休二日(KMT二例):兩天只能放假不得加班。目前地球上沒有國家有實行。
覺得企業都合法就不會有罰則啦
因為勞工不去檢舉惡老闆
不然勞工局又不是神,可以用精神感應抓出惡老闆開罰
yui_mitsuki: 如果我們以企業不會守法為前提,那麼我們根本不用立法,因為立了也沒用因為沒人遵守。如果企業不會守法也不會有近七成都已經有週休二日
peracetate: 第 40 條"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這已經不是限制多的問題了,這是緊急狀態好嗎
我都连续上班10天了每天10个小时左右谁管过我!!
因為假日不加班的話工廠會倒閉,所以屬於緊急狀態 沒問題ㄉ
(?
seeyeu: 你貼這個並不能解釋為什麼台灣勞檢不確實,反而是在雞同鴨講
把勞基法修成"資方違反一律死刑"也不會讓勞檢變得確實。
那只能說亞東的內部僱員願意配合主管說謊,勞檢員又不是神,可以看出你有沒有說謊。
>>假日不加班的話工廠會倒閉,所以屬於緊急狀態 沒問題ㄉ
建議去了解一下實際狀況會比較有助討論,空想的假設讓人無法接話....
工期不趕假日沒事加班做什麼?老闆自己也想放假好嗎....
yui_mitsuki: 勞檢103年 1.2萬家 104年 4.9萬家 103年 6.7萬家 /67萬家登記公司,是有進步希望他們以後能達到25%四年查一次
iori52052: 我知道周休二日不是為了合法,只是他比合法更進一步。我也知道周圍很多朋友在一些很奇怪的公司,但我相信如果可以應該50%以上的企業可以用合法手段就不想用到非法
勞檢現在是10%每年,希望以後到25%每年。這樣每間公司平均四年一次
illusionsoul: 是的,其實很多企業的福利的薪資都是比勞基法高,所以勞基法實際上影響的是在底層的人(而不是全體勞工),我在討論議題的時候很不喜歡把所有的勞工跟所有的資方都混在一起談,因為現實中勞工有很多種,資方也是
而正是因為現實的複雜性,我通常反對用一部勞基法去規定所有的企業,因為那忽略了不同工作型態的特殊性。這次修法放寬了上次限縮的彈性,我是支持的
問題是很多人覺得勞檢根本沒用,所以即使公司違法也不去檢舉。
啊我知道了,很多勞工根本不覺得公司違法這件事有問題對吧
Frankiejou: 就是因為
看起來是勞檢員所以才說
他搞不清楚狀況,只覺得人家叫他們普查我也是笑笑
就算公司違法,如果舉發對自己不見得有利,就沒必要多此一舉
一下說沒勞檢所以勞工不敢檢舉 一下說有勞檢但是不夠所以勞工還是不敢檢舉 拜託就承認自己只想凹贏有這麼難嗎 討論都已經快兩天了 上面不管勞基法 勞檢 資方勞方都講了好幾遍 到底有沒有認真看完別人的說法好好思考啊
不會傾斜資方?
說別人沒看完討論,自己也沒有把別人貼的影片看完啊?
說破了現在這改法看起來像是勞檢做不到資方有需要我管不到解決不了所以就這樣改好惹
用這樣想法改革改10年都不會好,我看台灣勞工待遇薪資還要再停10年不只
然後勞檢員和搞得清除狀況在台灣不是正相關吧
個案看再多畢竟不是站在底層勞工的角度,有些需求不見得能體會得到啊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關心勞工權益的各位一起出來當資方,然後做到所有自己要求資方給勞工的要求,我承認我作起來困難度很高,所以不怎麼想做了,歡迎有志之士起來接手,我願意去當你員工
LunaArc: 你說我黑單你嗎?如果是的話那你應該看不到我的任何回應才對 ^^
yui_mitsuki: 不,這不是大絕,是真心祈願,當關心勞工的人成為資方並始終如一,這個環境才有改變的可能性,要寄望那些官員和現有的慣老闆改變實在是太不可能了
所以加油,出來當老闆打垮無良同行,好好照顧自己員工
就算有這麼好的老闆,就算我出來當老闆也不代表無良老闆不存在、不代表勞檢不確實不存在、不代表執政黨惡搞勞工權益不存在
yui_mitsuki: 如果每個人都是這麼好的老闆,無良老闆如同大家上面說的一定會撐不下去所以會倒光啊,倒光是面賞就變成好老闆居多了,既然都是好老闆後面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了。
很疑惑齁,這就是你們在要求的不是?每個人都要守法,然後用一個死框架把彈性全部消除掉
法規應該是一個基本大原則不變然後配合各行各業給予應該有的彈性
我想這邊所有支持的人都忘記勞基法修法的重點在「減少上班時數」,這可是當初 DPP 講的,結果現在看到什麼咧
自己出來當資方+1
照很多人的說法,政府跟法規都向資方傾斜,當資方應該是很輕鬆才對啊,拜託雇用我
yui_mitsuki: 基本工時減少了沒錯啊 一周40HR比很多國家都低
加班需要勞工同意,你自己同意了要怪誰?
建議各位在面試時攜帶錄音筆,如果那個人事主管跟你說「你不可以拒絕加班」就能去檢舉了
然後告訴我這些勞資會議的會議內容有沒有「所有員工都看得到」
說到加班需要勞工同意,在工地連正常上班要請假都可以等我打電話去問怎麼還沒上班才說要請假啊....你不願意老闆可以逼你嗎
在 DPP 把所有東西都推給勞資協商之前要不要先把勞資會議規定起來
現在明明就是資方跟勞方不對等然後修這樣說對勞工好我也是覺得很有趣啦
其實被逼無償加班的通常是辦公室白領啦,底層工人比較少這種狀況,但是這些辦公室人沒看過其他人是怎麼工作,用自己的想像幫別人被加班
Frankiejou: 安安你知道勞基法檢舉只有當事人可以做嗎?
所以反對勞基法修法的還要是有被違法、無良老闆搞的才能反對嗎
現在都是早上八點帶著早餐、飲料來上工,吃完再喝個阿比才開始工作,中午準時休息,下午四點半就開始收東西,五點閃人
加班...........?
學學底層勞工啊,老闆大聲一點就放他空城,勉強你加班就放他空城,最近兩天似乎工作太高強渡,放他空城,昨晚酒喝太多好累一樣也放他空城
我想起我剛畢業在外面做,老闆口氣很差叫我加班也是這樣直接當老闆的面打卡下班,
可能有人誤會,全島上的老闆,都會依法用最高時數壓榨勞工。
不然我來放大招吧
既然勞檢沒人相信有用,勞工也不敢用,實際有在做勞檢的勞檢員也搞不清楚狀況,修法又只會偏資方,台灣又是一堆邪惡的無良慣老闆。
那這麼了解狀況又滿腔熱血的人是不是最適合去當勞檢員啊。
不流汗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以在科技業的觀察,產線OP永遠比工程師準時上下班跟申報加班費啊XDDDDD
產線OP才是整間公司最重要的人,主管、工程師都要拜託他們幫忙RUN貨,但是人家拒絕加班你也不能逼他
說起來我之前提過勞團工會擴權這個方向,這可以讓目前勞基修法的適用性增加,勞檢員負擔也可能小一點吧?
為什麼不朝這個方向走?難不成是老闆又要哭哭說尼看看德國工會太強勢影響經濟惹
雖然德國經濟好像是歐盟排名前幾的
工會擴權舉雙手贊成啊,有像德國那樣的工會管著才不會老是有一堆莫名其妙的人用低價來搶單,打壞行情再門一關拍拍屁股走人
有工會勞工藥用罷工跟雇主談條件會比較有力,也不會擔心罷工期間沒收入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