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我要求過高。
對於普遍「貴族」該學會的技能都花費了不少苦力,堅信「好還要更好」,也有過為了得到高標準而不吃不喝的苦練,甚至到最後比教授課程的老師還要更精熟。
2.暨第二點。
他從不會為此拿來說嘴,對於他而言,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3.父親管束嚴苛。
比起自己的高標準,父親所要求的已經到了苛求完美,禮儀、知識、水準都要保持高度,一有不合規矩的行為,並會對年幼的他施行懲罰(身上看不出傷痕,卻能使人痛徹心扉的魔咒),為此他自幼也沒有一個足以回憶、玩的汗流浹背、不亦樂乎的童年。
4.對B級(次等)的事物不甚清楚。
或許是因為根深柢固的歧視,伊格利斯鮮少去碰觸沒有名氣、沒有一定水準的人事物,並非絕對不能,但是不想、也不願意。也因為如此,對於民間的事物他幾乎一無所知。
5.不會用通訊設備。
對於3C產品一竅不通,曾有聽說過這類東西,但因為不怎麼會使用且認為那是低俗之物因此到現正都還是使用召喚獸(老鷹)作為傳遞訊息的媒介。
6.暨第五點。
習慣使用手寫信,也擁有一手寫的漂亮的花體字,最長使用訂製的鵝毛筆,天鵝和烏鴉的左側羽翼是製作的首選。
7.酒量不好。
儘管受過專業訓練,對於各酒類擁有廣泛的知識、專業程度堪比侍酒師,但因平日所飲的量都算少、還沒來得及醉就結束,為此認為自己的酒量很好(實則非常不耐喝)。
而即使真的感覺到自己已經有幾分醉意,若是在人面前(外人、家人亦是),還是會硬撐下來,直至人皆散去,才會讓女僕把自己送回去。
8.體能不佳。
不同於一般的男孩會在外頭跑跑跳跳,身於萊馬布恩家的長子他除了面對私人家教、其他貴族世家外皆是一個人在房活動、學習,接觸陽光的時間鮮少,也因此造就了現在體力極差和皮膚蒼白。
9.關於姓氏。
Lemable (萊馬布恩)這一姓氏是源自於法語「Le Mal」(邪惡)和 「Noble」(高貴)。
意思是表面雖為高貴,但實質為邪惡之人。
酒量不好很反差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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