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LINE] ★中華冥國害台灣★ 李明哲被中國政府逮捕事件 (Plurk Paste)台海兩岸尚屬【中國內戰交戰狀態】,中華冥國是該國【海外叛亂團體】。
中國有權利平亂,因此法理上中華冥國各級公務人員【因公務】去中國,中國要【入罪關押】是輕而易舉,是要不要做的問題。
★台灣人可以反問中國政府:
【中華冥國立委】在立院通過【軍事預算】維持武裝敵對、維持分裂中國領土金馬,是該國【反分裂國家法】明定的懲治對象,而且是
【明顯的現行犯】,為什麼他們去中國沒被逮捕治罪?還可以跟【中國官員】把酒言歡、唱歌跳舞呢?#國共合作 #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