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戰場
[KARAS♛] - 我得了睡眠恐懼症 兩個月前,每晚我幾乎無法睡好 最後差點精神崩潰的故事。不好意思會有點吵(畢竟是戰場),不想看的大家可以消音謝謝~
latest #853
icycandle
7 years ago
來了,等我一下,我開電腦
icycandle
7 years ago
這是我覺得有被參考的作品
www.dm5.com/manhua-yinwe...
icycandle
7 years ago
紫有看過嗎?
立即下載
Donn
7 years ago
icycandle: 只貼漫畫的連結大家沒有辦法跟你討論喔,請提出明顯認為有被參考的段落、手法、截圖、理由。
icycandle
7 years ago
當然,但總是要看過才好討論
只想問i先生,請問你是一個創作者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是,但是不畫圖,是寫小說的
icycandle: 如果你先貼出上面說出的東西,即使沒有看過作品也可以討論,我想這樣會更方便
icycandle
7 years ago
ok
嗯,那你可能從來沒有接觸過一些有潔癖的創作者,對他們來說,你的那個行為就像是在一個民風超保守的小鄉村,有一個陌生人在婚禮上突然搶麥克風說我覺得新娘看起來應該不是在室,大概是這種感覺
淡路鰻魚
7 years ago
lemineko: 而且事後還說「我覺得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啊~」這樣
noman
7 years ago
不管怎樣在別人噗下那樣歪噗做公開討論就是個十分不禮貌的行為,不過您似乎不這樣認為那我也不想多說什麼了^^
我有看過該作數次
套一句五星主廚快餐車的話: I know people like you don’t usually care about that kind of thing. But you should know, it hurts people like me.
大家只是想告訴你這種事光是質疑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是很傷人而且很沒有禮貌的
icycandle: 因為,你剛剛在那噗做的是就是(1)沒有明確證據,卻在他人公開發表作品的區域指責模仿
(2)這真的很沒禮貌。
icycandle
7 years ago
首先在形式方面有幾個明顯的特徵:
1. 大量單頁從上而下的四個等高分鏡。
2. 單色網點。
3. 有章節概念(雖然在「睡」只剩下「後記」)

4. 畫面描繪日常場景的時候,透過方形話框來安置對讀者解釋的內心話語
因为太寂寞了而叫了百合风俗小姐的报告1漫画_因为...
icycandle
7 years ago
內容方面:
1. 有精神困擾的敘事者的紀實敘述
2. 強調精神上無法逃脫的不安感

因为太寂寞了而叫了百合风俗小姐的报告1漫画_因为...
3. 強調失能的狀況

因为太寂寞了而叫了百合风俗小姐的报告1漫画_因为...
icycandle
7 years ago
大家可以先回,我一邊補
那個等高的格子只是一種四格漫或是條漫的呈現方式,你知道有個繪圖軟體叫clip studio paint,素材的格子丟上去全世界的人畫的都會一樣等高四格嗎?
noman
7 years ago
人家是以自身之狀況去做創作,關於精神困擾與不安感強調失能等等不是很正常的創作嗎.......
再者
1. 大量單頁從上而下的四個等高分鏡。
2. 單色網點。
3. 有章節概念
4. 畫面描繪日常場景的時候,透過方形話框來安置對讀者解釋的內心話語
這不是大多數漫畫家畫四格漫畫都會用的嗎WWWWWWWWWWWWWW
Donn
7 years ago
您看過的漫畫真的,很少呢。關於形式的部分這完全不構成參考。
「你煮的牛肉麵跟我吃過的店家一樣有放牛肉跟酸菜,你參考!」會變成這個樣子喔?
淡路鰻魚
7 years ago
「畫面描繪日常場景的時候,透過方形話框來安置對讀者解釋的內心話語」←很多漫畫都是這樣,您要不要也說他們都抄襲?
您看過的漫畫大概真的很少吧
noman
7 years ago
形式方面那幾點
四格中作為閱讀方便基本上都會是這樣的呈現。
單色網點也是條漫中為了網路閱讀方便而被大量使用
今天寫文章也會有章節概念
方框在各種漫畫中被用來解釋名詞與旁白解說也是場用到的表現
用方框來敘事,尾巴框來對話,泡泡框來代表想法,爆炸框來表現情緒,這種呈現方式基本上來說就像是漫畫界的室內設計的門,窗,牆這樣有類似約定成俗的畫法,不是太標新立異的人基本上八成都會選擇這樣呈現
生的如果是同一個病
症狀一定會很相似啊
描述起來就因人而異吧
加油好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內容方面(續):
4. 對敘事者歲數的強調

因为太寂寞了而叫了百合风俗小姐的报告1漫画_因为... 把痛苦經歷的最後跟漫畫創作者身份連結 (其實有元素更相近的圖,但是網站上沒有,書裡最末張有一個永田發現自己正在美化回憶的一頁)

因为太寂寞了而叫了百合风俗小姐的报告1.5漫画_...
1. 大量單頁從上而下的四個等高分鏡。
手機平板興起後,新式的漫畫方式,最先由韓國開始。也稱為條漫特點是只需一指就可往下看。
2. 單色網點。
只是塗鴉,所以快速上色,非個人專有
3. 有章節概念
手機平板興起後,新式的漫畫方式,最先由韓國開始。也稱為條漫特點是只需一指就可往下看。
這也只是方便傳達要講訴之事
有興趣可以看一下line的條漫
4. 畫面描繪日常場景的時候,透過方形話框來安置對讀者解釋的內心話語
這是漫畫繪製的通則,可以找一下漫畫教學的書,從「對話框的分類與使用」來看
icycandle
7 years ago
(那個,有幾個顯然智商過低的我就不回應了,像是夜月那位)
noman
7 years ago
不好意思請別人身攻擊好嗎?
美智◆
7 years ago
內容方面的對不起讓我直白一點,恕我冒犯這簡直是讓人覺得最詭異的指證……創作者本身就有說過自己的身體問題、留言回覆的部份人士也親手的證明過那是真實發生的事情(甚至有人說還聽到了通話)……這也要被說?

可以去研究一下這方面的訊息……
icycandle
7 years ago
HM_Michi: 我也沒說創作者說謊啊
icycandle: 請別人身攻擊。
夜月要表示的是若是被同一種精神疾病所困擾,症狀會相似,非攻擊你,請不要曲解。
icycandle: 對呀你別理我
你就繼續活在自己的小世界吧
都已經是病人的親身經綸了
為反而反其實你想紅吧
noman
7 years ago
我倒是很想知道這位,智商很高,的I大大,在做相關精神病方面創作的文案會想出怎樣不同的內容呢ˇˇ?
還有再者,我們不需要你一一回應好嗎?在與別人討論時如此高姿態還說要與別人好好討論????
這位朋友這樣只是馬上顯現出您的格調到底有多低落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繪圖軟體的話我也可以理解,但其實問題就像我在原噗有說的那樣,所有項目單向來看都沒啥好說的,但是全部綜合在一起產生的效果,真的很普遍嗎?
dukeleiohimue: 感謝補充
總之我已經截圖做證據了(笑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不需要回應那你是來自我安慰的嗎?
noman
7 years ago
這邊是大家再做討論,不需要您一一回應
淡路鰻魚
7 years ago
aiyanashiwo1106: 吉他!
icycandle: 是的,很普通。
你有看過其他討論憂鬱症相關的作品嗎?
憂鬱症作為可診斷的精神疾病,是有其相似的症狀與程度。
www.smh.org.tw/mag1/3910...
美智◆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icycandle: 說真的,我真的很建議你去看一下LINE網站或是COMICO這些網站的漫畫,不過人家是彩頁就是了,至於歲數強調這點也要指證更是離譜,你說你是寫小說的,在小說方面上也是有這樣的應用哦!PS.我也是寫小說的
只能說這是很普遍的呈現方式,引用一下上面的比喻,就像牛肉麵看起來有很高的機率是棕紅色,白色的麵,紅棕色的肉跟綠色的青菜那樣
icycandle
7 years ago
HM_Michi: 所以說不是指證,而是很多元素其實都不是必需要出現的,就算出現也不一定會有類似的用法。這些湊在一起就會有很強烈的既視感。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可以決定什麼元素是不必要出現的,畢竟你也不是那篇漫畫的作者,有什麼判斷依據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dukeleiohimue: 我沒有在漫畫上看到第三篇綜合效果如此接近的作品,所以我才希望說普遍的人能告訴我還有哪些作品啊.......
noman
7 years ago
好,你覺得有既是感,FINE,那我們還有須要討論什麼嗎?
還是你只是希望有人來認同你的想法呢?所以才要"討論"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rasaki_haruki: 好問題,但這應該只要是創作者都能感覺到吧?你是創作者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所以你可以理解我的既視感並不是空穴來風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mai5262524: 我也是覺得應該會介意的人多半都是創作者
美智◆
7 years ago
icycandle: 你覺得不必要不是作者不必要,再加上我回一下你回紫的問題,每個創作者的感觀不同,使用的素材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icycandle: 反問:那你是創作者嗎?
啊,算是吧,不過沒人理解你到底是來搞笑的呢還是來搞笑的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Quill875: 這個影片我不太懂用意為何?
icycandle: 回問別人是不是創作者,就像是在說不是創作者沒有資格參與討論一樣,但討論這回事應該是不分身分的,我覺得這並無助於討論
更何況你詢問的那位是一位長期耕耘的創作者喔
noman
7 years ago
自以為是高高在上^^
icycandle
7 years ago
HM_Michi: 對,創作者觀看世界的方式不同,所以一般來說在多種元素的應用上來說不會這麼湊巧
美智◆
7 years ago
這邊是小說創作者,雖然是興趣並非專業就是。但是看過的漫畫不少,條漫亦是,噗上的創作也是,剛剛也看了一點百合風俗的內容,真的完全不覺得有任何一點相似之處。

icycandle: 好,我已經可以將你的發言認定噗主有抄襲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niddhog: 那是你惡意解讀,我只是問而已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你國中生?
noman
7 years ago
我法律系大肆^^
icycandle
7 years ago
HM_Michi: 抄襲、描圖、參考、學習,都有不同的道德意義,你確定我認定的是「抄襲」?
noman
7 years ago
我是覺得這樣的討論十分沒有價值可言,在於其中有人一直用著高姿態在回應,雖然他自己似乎不這樣認為,並且多次有人身攻擊之發言,然而他似乎也不認為自己哪裡有錯^^
我是圖手,對我而言這篇就是很主流的漫畫呈現方式,就像主流流行樂有很高的機率是芭樂八和弦,而你的行為就像是在一個民風超保守的小鄉村,指著一個日系裝扮的新娘說妳看起來好像妓女,憑的證據是一本裡面有著十個日系裝扮的花名錄,重點是裡面的人長得還跟她不太像,只是都是主流的日系裝扮
icycandle
7 years ago
……有人願意回答我這個問題嗎?真的,有這個我就服了
「我沒有在漫畫上看到第三篇綜合效果如此接近的作品,所以我才希望說普遍的人能告訴我還有哪些作品啊.......」
icycandle: 你國中生?你高中生?你大學生?你社會人?你創作者?你讀者?你吃飯?你吃麵?你男人?你女人?你是人?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也是有這種可能。但這樣的話應該普遍性會更強?
icycandle
7 years ago
dukeleiohimue: 壞掉了嗎?/
你知道你就算不是指責對方抄襲可是實際上有多傷人了嗎?不要再咬這點了拜託
icycandle: 不,我相信在一場討論中出現的言詞必定是有意義的,若你不是那個意思,那請問你回問那一句是何用意呢?
更何況,若同為創作者應該能明白抄襲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不是單單「我覺得很像」、「這讓我有既視感」就可以提出的,希望你能更加深思熟慮後再發言
noman
7 years ago
這位I先生我懂您想要表達的東西與想要討論的東西,不過您的態度與言論實在讓人不敢恭維,也難以達成一個好的討論^^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你看看自己的留言,我姿態得擺多低才能不顯高?

等高,淡彩,只是這個作者喜歡自己畫格子
icycandle: 另外,上面有人貼的那個影片就是想告訴你,類似的梗、類似的畫面、類似的分鏡作為一種手法重複出現的機率就是這麼高,動畫如此,小說、漫畫亦然
noman
7 years ago
我是不知道哪個人在與人討論時會罵對方智障或是,喔,閱讀能力不足等等還有各種,你跟我說這是非高姿態?(望上一噗
沒人要你彎腰擺低姿態,只是希望您能用好一點的態度討論,而不是那種會讓人有自以為是的言論,就算您沒有如此的想法,但是您所呈現出來的就是給人這種感覺^^
其實不用討論了
只是一個沒見過市面的小朋友而已
感覺和他解釋再多他也無法理解問題出在哪裡
美智◆
7 years ago
……可以認真看一遍自己的言論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個覺得i先生你有這種意思,但是我用事件的第三者角度去看,是這種氣氛。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覺得兩部作品很像,然後希望討論。我覺得各位大可以正面回擊,而不是一直嚷嚷這不禮貌所以懷疑的人應該自主消音。公開噗的意義不就是可以讓大家都來留言嗎?如果我今天決定不在公開噗留言,而是自己躲起來單方面的宣稱我的看法,這會更好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HM_Michi: 我知道有些人是這樣誤讀的,所以我從一開始到現在都在澄清這件事,要不要回去看?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你從一開始到現在也沒有為對話提供任何建設性的幫助,你覺得我會想在意你的感覺?
noman
7 years ago
那只能說你的閱讀能力不太好,或者我們對模仿的定義不一樣。
是啊,你的閱讀能力是不太好,我那句話有個「或者」⋯⋯
但有些噗友彷彿是用膝反射來發話,當對方其實沒有討論的意思的時候我就覺得不想對他們太禮貌⋯⋯
好啦乖,我不夠禮貌
你沒搞懂我在幹嘛,掰
那個,有幾個顯然智商過低的我就不回應了,像是夜月那位

你告訴我這是個說想好好討論,然而聽到相反意見就出現如此言論?這是想要好討論的人?????

至於你所說的建設性,是要這樣吧
哇對啊~真的很有既是感耶~~
你還是躲起來講好了鎖私噗更好真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niddhog: 感謝,但你的圖不包含內容方面的氛圍,就是精神狀態的紀實散文性那些五六項......
noman
7 years ago
你在意誰的感受?你只想到你自己
所以才覺得在那邊做公開討論並非一件無理的事
再者我沒有建設性啊?
該舉證的就是要舉證,我一開始不就提了這,不知是誰聽不懂啊?
icycandle: 但你知道殺傷力大的質疑要查證清楚才能說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對啊,你也是膝反射,對你這種人沒什麼好說的
厭世無期限
7 years ago
我回頭爬了下樓,如果閣下一開始沒有以「模仿」這兩個字作為回應,我想大家反應會緩和許多。
「雖然很感動,但是形式模仿這本太多惹」
「看了很感動,與最近讀過的作品算是同類型,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
這兩句話差在哪裡我想應該不用多說?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可是我無法理解這殺傷力大在哪......
icycandle
7 years ago
Quill875: 是沒錯,你說的也對。
所以你從一開始就沒有搞懂,我也說告訴你了,你的這句無心之話對某些人來說聽起來就是在一個民風超保守的小鄉村,有一個陌生人在婚禮上突然搶麥克風說我覺得新娘看起來應該不是在室,這麼痛
美國人可能沒什麼感覺,如果是回教徒可能當晚妻子就被老公揍死的你知道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好吧,我的確不熟這個圈子。但我會公開留言,就是希望有人跟我對話,你們也可以反對我的說法,但我希望理性的部份能多些。
美智◆
7 years ago
精神狀態……就說那是創作者本身的經歷!!!!!!!!
請問你感冒、頭痛、咳嗽到底是什麼狀況?雖然你可能會說這不是相同的舉例,但是轉換一想吧,都是差不多的!不清楚這方面的事,我認真覺得你該搜一下資料,看看每個病人之間的文字想法再下定論
noman
7 years ago
是誰先不理性的
我可沒看過有人理性討論會說別人閱讀能理不好跟膝反射或是智障等等發言^^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你先的啊,回去看看留言好嗎?記憶力不太好?
(路過)缺乏對於漫畫的一般常識,講話還這麼高高在上的人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然後人身攻擊說別人智商低,不理性討論的人不就是你自己嗎?
noman
7 years ago
到底是誰記憶不好,哪個您覺得不理性請您明確指出謝謝^^
icycandle: 可是你用的方法很粗暴,就算你本來的意思不是這樣,如果你今天好玩揍了一個玻璃娃娃一拳,結果他命危,你跟她的家屬說我沒有這個意思,我不熟玻璃娃娃,不知道他的骨頭這麼脆弱,你覺得他的家屬可以接受嗎?
noman
7 years ago
我可是從上個噗一一複製貼過來喔
順道一提
這就叫做 舉證
icycandle
7 years ago
HM_Michi: 我也知道這很難說,但我介意的是整體呈現效果的相似程度,單項真的很合理。
請你認清你可能已經傷害別人的事實
icycandle: 嗯,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剛你這樣問這樣多人)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但那是公開噗耶......而且如果他是脆弱的人的話難道我要私訊質問他嗎?這樣還少了可以幫忙解釋的撲友......
icycandle: 可是我爬了一下是你先說別人閱讀能力不太好嘿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傷害的確不是我的本意,可以的話我想避免
icycandle
7 years ago
Nezumipl: 你的閱讀能力也不太好喔
icycandle
7 years ago
dukeleiohimue: 對不起,是哪個問題?

我想看懂中文字應該不用扯什麼太高深的閱讀能力
icycandle
7 years ago
阿對了,相似度跟普遍性的問題還沒有人能回答我啊。所以有綜合效果相似的作品嗎?
在貶低別人閱讀能力之前要不要先檢討一下自己的表達能力啊,如果表達能力OK怎麼絕大多數人都看不懂你在講啥
icycandle
7 years ago
hibariameya: 非常感謝您的舉例,但是這篇在敘事方面的共通性就離我們在討論的那兩篇更遠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Nezumipl: 因為沒辦法一次照顧到所有人,所以程度好的優先,抱歉
noman
7 years ago
Nezumipl: 我是覺得不用跟他說那麼多啦^^反正他完全不覺得自己的言論有問題只想聽自己想聽的^^
你需要的不是有足夠閱讀能力的對象 而是同溫層
回私噗去ㄅ
crusoe_red: 您辛苦了
美智◆
7 years ago
,我現在是這種狀態,無力感太重了(誰的肩膀借我一下)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我知道有些人會走「阿阿無法溝通啦放棄放棄」這種路數來結束對話,但這種人我也不在意,慢走不送
icycandle: 你應該要有充足的證據再說話
淡路鰻魚
7 years ago
icycandle: 跟你根本無法溝通啊=3=
好啦 你程度最好啦www
把別人都當笨蛋那還想討論什麼? 明明這串裡最沒有常識的人就是你啊 ,別人舉了一堆例子你還看不懂,到底是誰的閱讀理解有問題?
noman
7 years ago
您的確無法溝通啊
無法正視自己說話用語的問題
連與夜月道歉也做不到¯(ツ)_/¯
說了對方不想聽的東西就馬上酸言酸語
怎麼可能跟這種人理性討論呢?
並不是公開的場合就可以隨便咬人,你現在就像說以色列人開不起玩笑,只是納粹標誌又怎樣,不好意思有些玩笑就是不能開,不管你有沒有意思
厭世無期限
7 years ago
你可以把這部作品歸在「對你來說的某個口味」但不能在作者還沒解釋成分就就斷定「製造過程」。
也因為你先以自身感覺質疑了製作過程與材料來源,覺得這些是一樣的、所以你覺得沒有那麼感動了,而這樣的發言也破壞了人的感動,卻不是因為作品本身可疑而是因為你的失禮。
這種發言就像是「義美布丁」吃起來跟「統一布丁」一樣味道,一定是有用一樣材料讓人覺得憤怒⋯⋯
我沒有買你所說的創作,但在這之前我有看過一點。對我來說這兩部作品給人的沈悶感從根源上就不同,敘述處理的方式與收尾也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出於國情不同與各種條件不同,可以看到這兩種創作我的感動沒有絲毫打折。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但我覺得這是讀者可以主觀判定發言對話的東西,又不是在抓人二抄襲
但我們就在告訴你你已經超線了你不懂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你跟夜月同樣水平,也沒啥好道歉的,酸民
noman
7 years ago
到底誰是酸民就讓別人來評評理吧¯(ツ)_/¯
淡路鰻魚
7 years ago
Nezumipl: 自己寫得沒人看得懂,還要說別人程度太差,根本呵呵
icycandle
7 years ago
Quill875: 我尊重你對作品的看法,但我也是真的因為覺得感動的程度被影響了,雖然這的確是未經實證的直覺揣想。
crusoe_red: 水茵⛸on ice: 我覺得 我覺得啦
一個自稱寫文的(但事實上講出來的東西多數人聽不太懂)跟一群人吵漫畫模仿跟相似度的事情(結果這群不認為有問題的人不少本身是圖像類創作甚至有在畫漫畫)
這件事本身就是問題......或者該說笑話了
美智◆
7 years ago
Nezumipl: 另一邊寫文的也不覺得原創作者有問題也是wwwwww(對不起原諒我用w OTZ
duoeel: 程度差=不同意他的意見吧 ㄎㄎ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路人詢問

我想請問icycandle,是否曾經聽過自己的朋友或是讀者回應對於某個故事,有著類似的感想或是共鳴,那麼他們的說法不是全部相同,而是某個段落被觸動吧?
身為文字創作者的您相信能夠敏銳地察覺到語言文字中所表達的情感,那麼,在他們向你說出自己的感覺時您會覺得他跟我一樣是模仿我或是偷窺狂之類的意思嗎?
其實目前全文看下來,你所使用的文字傳達給我這樣的情緒,也許你可以說這一切都是我想太多。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我覺得我不認同這個文化,認真說下去的可能會離題不少,但我懂你的意思。
HM_Michi: 所以我說自稱
厭世無期限
7 years ago
我想你覺得感動程度被影響了,一部分是雛鳥情結作祟。
所以很多人會跟你說,看的作品多了就會覺得你的問題沒什麼了。
一直抓著過去的東西不放,會錯過很多美好的事。一直被先看到的作品侷限,感動與思考也會隨之僵化。
icycandle
7 years ago
刪除 不久前
gj1c063: 是有真的完全湊巧的可能性,我接受。但我不能接受的是,一開始就有人斷言「相似的地方都是常見的東西」,我就很困惑,因為如果真的那麼常見,怎麼我沒讀到?所以我才一直試圖請對方舉例,目前為止也沒有滿足條件的例子。當然就算有或者沒有那個例子,也只是讓那個斷言成立與否而已。其實跟我的懷疑或巧合沒有必然關係。
icycandle
7 years ago
(錯字,上個留言重發)
icycandle
7 years ago
Quill875: 也是有雛鳥情結的可能,所以我才希望舉例啊......
五月泡菜
7 years ago
這裡路過,抱歉打擾了。
這是我擅自借用【妖夜/怪異】潞潝*糖糖貓 提供的範本,以google圖片蒐尋找到的類似圖片


這只是一部分,或許題材和格子的編排方式和icycandle提供的那本書不同,但可以看到這種表現手法真的相當普遍,希望這張圖能為icycandle解惑。
我覺得你O月O日寫的那篇文是不是抄OOO的啊? 真他媽有夠像欸
你現在不就在做這種事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lotier: 謝謝你。但這只能解釋到圖像上的部份,我也列了敘事方面的共通元素,那些也是我既視感的一部份。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不是抄,抄就是抄襲。我是說,如果有學習的話,提到會比較好。
但是你卻沒有證據 連對照圖也不願意做
你知不知道憂鬱症的表現反應全世界有九成的人都有相似的症狀
原來為他人著想的跟尊重別人的行為是需要認同的,好吧,我跟你沒話說
先說結果 失眠 多疑 精神無法集中 暴躁易怒
厭世無期限
7 years ago
說起來⋯⋯如果沒有特別提到,是因為沒有看過、也不知道這篇創作。鬧出這樣大風波的你,又該怎樣為對方受到的干擾與影響負責呢?
但是原因卻大不相同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所以我列的那些是空氣嗎?
所以你的證據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Quill875: 這樣算風波?
美智◆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精神狀態方面>伊藤潤二的作品 (於我來說是有的)
強調年齡方面>中村春菊的作品 對不起我只想到這位老師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又一個狀況外的
icycandle: 那我現在指責你某篇文是抄襲我的三年前的概念你會不會生氣
你現在就是做這種事情啊
ㄟ我覺得討論這事是在會有共識的前提之下才有意義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我在意的是,當覺得作品有致敬的可能,卻沒有任何人提到的時候,是不是應該留言質疑。這跟尊重噗主的文化可能衝突,但你可以理解嗎?
姿態超高欸 尊重不是這樣寫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不會啊,真的不會,又沒有效力......
你要質疑人家同時就必須拿出相對的證據
icycandle
7 years ago
Nezumipl: 所以我在跟願意解釋的人尋求共識。
那切入的點應該是我看過相似的作品,而不是先入為主的覺得說他一定有致敬所以我的感動少了一半,這叫尊重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那個必須就在這個噗啊
你這不叫尋求共識 你這叫做找同溫層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這的確是可以修正的方向
剛才去吃飯所以晚回了。
首先我想我是不是個創作者已經很多朋友幫我回答了,而且我也不覺得這是重點。不能用「只要是創作者都能感覺到」來舉證,訴諸感覺無助於釐清想法,如果要說明,請列出你認為哪些元素不需要,雖然我覺得這是藍色窗簾。
接著是你希望其他人提出相同作品的部分,就像我剛才說的,其他人沒必要為了你閱讀量太少而幫你開書單,而且上面也有人提出例子了。
如果你需要,我在這邊說明我的想法,雖然我是寫手不是繪手更不是原作者,只能給你我的猜測:
1. 在你提出的問題上,因為題材保證原創,而且老實說我認為你提出的作品與噗首的主題並不相同,所以應該將內容與創作方式分開來談。
2. 創作方式部分,像是上面 lemineko 舉例的義呆利就很符合,加重點色的漫畫真的很常見。如果你要說KARAS為何不選擇其他像是黑白漫或是全彩漫方式創作,有很多種可能,比方說沒有時間細畫線稿或上色,又想要作品看起來完整一點。另外對話框部分也有很多人說明那是漫畫中約定俗成的元素了,在此不贅述。
3. 題材方面,也有人提出憂鬱症漫畫了,雖然這第三篇和前面兩篇相比,我認為題材依然不盡相同,但也算是給你的參考方向吧?況且病理敘述本來就會相近。如果你要說到年齡部分和與繪手身份連結的話,我不知道為什麼不能這麼說,會畫出來原本就是因為平常在畫漫畫啊?換成是你就用寫的,豈不是跟其它寫手一樣?
你認為這是致敬、模仿、抄襲,whatever,但如果作者真的就是沒有,所以他也不必寫,這你又要怎麼說?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我都還不確定你是否理解如何尋求共識呢
願意解釋的人不少但還是沒共識不是嗎
「我覺得他長得超級可疑警察先生你怎麼不去盤問他?」跟「他剛剛有在現場出現,警察先生你要不要問問他?」,如果今天當事人真的不是小偷,你覺得你需不需要跟當事人道歉?不要一直說這是可以修正的方向,先承認錯誤好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rasaki_haruki: 這我也可以接受,其實我的目的在我留言的時候就達成了,我其實不真的介意作者怎麼說,我也願意接受他有沒有出面或者有沒有行動。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但其實這也不真的是錯誤啊,不能證明有模仿或參考,也不能證明沒有。
最後,你認為這不是惹事,但由其他讀者來看就是,而且偏向於挑釁。有沒有受到傷害要由作者說了算,而不是你。即使你本意不是要傷害他,但是傷害已經造成,我想你需要思考一下該怎麼補救。
你的觀點就跟大部分人都不一樣你要找什麼共識
而且 永田是天生的內向
KARAS是環境使然
你要說誰抄誰阿......
但是劈頭就說別人長的可疑就是一件很傷人的事,我知道這個社會上有很多人會這麼做,可是我就是覺得這樣很不厚道,因為如果是我我會傷心
這件事情本身在沒有證據之下就是一個錯誤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Nezumipl: 看各人各自的期望是什麼了,也許在你眼中是沒共識吧,但在我來看跟某些人或多或少有
各人期望? 是你個人的期望吧 期待他承認你口中根本沒有的錯誤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但是如果情節嚴重一萬倍呢?像是機場飛安?要是我,寧可先問。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不,我不期待。你沒看到我剛剛的留言嗎?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這部分說明我又有點問題了,以原發言順序看來,最開始是icycandle您最初發言就是說出您覺得與某部作品給你有類似的感覺並附上連結,並且您使用了「雖然」作為開頭,文字的排列給予他人的感覺就是『我有被觸動,但是這個作品怎樣怎樣』,之後您更進一步擴張模仿解釋到抄襲,並使用較為批判性的字眼來形容,也許你在創作時習慣使用這樣的文字來表達情緒,但是對於與他人溝通討論時只有給予強烈的嘲諷意味,你的文字選用造成他人情緒上的被侵略,但是你的文字卻無法完整表達自己的觀點才會讓QWO回應您,從而開始討論或說辯論的吧?
最開始就是因為你的文字無法完整表達你的想法,或是說其實你並不認為你的用字遣詞有不妥當的地方呢?
書語
7 years ago
書語
7 years ago
你不需要假想別人什麼情況嚴重一萬倍 抄襲就是很簡單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你連自製的疊合圖都不願意做 我開下去每個連結都是第一頁
書語
7 years ago
再者梗 你確定兩位作者的病因都一樣嗎?
你只是看到病況一樣 誇大的手法類似 儘管圖面根本不同
就指著別人鼻子說抄襲 卻也提不出證據
問題現在就不是嚴重一萬倍的場景啊阿(抱頭) 現在是有人在廣場上無差別殺人啊,還覺得說不定我剛好殺到恐怖分子你要感謝我?
我覺得我快瘋了,我該出門惹大家加油
lemineko: 該換手了 (喂
美智◆
7 years ago
lemineko: (摸摸你,這感覺我懂)路上小心!!
icycandle: 所以你有沒有再去看一次 你確定永田他是環境造成的病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gj1c063: 最開頭的留言策略,主要是期望有人來對話。我本來預想有兩種發展,一種是作者有,一種是沒有。我內心當然是相信有的,但沒有想要說服所有人,或是逼迫作者一定要照我的意思採取某些行動(因為學習其它作品並不是什麼嚴重的事)。反正我也把我覺得值得被提到的作品名留下來了,接下來應該就是讀者群自己公評,作者也有能力主動介入,採取對自己有利的行動。

不承認的情況,我期望應該會有對共通性的說明。但發展到現在變成在私噗等例子。過程中有些人只想暗示我在指責抄襲,因為我覺得這種人水平很差,所以就不想對他們太客氣。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所以說,這就是我不認同的部份了,在我看來這並不是無差別殺人。頂多只是臨檢。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你的腦袋也不太好對不對?來,跟著我念一次,不──是──指──控──抄──襲──
但──是──你──有──說──人──家──雷──同──對──不──對──嘛──
那對原創作家來說就已經是抄襲指控了
現在流行先否認自己的行為 想大事化小變成建議
然後再來指責我們這些外場鄉民腦袋不太好 水平不夠高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這是啥邏輯,你的等式哪裡來的?
你自己說的不是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想大事化小是吧?來看我原噗第二個留言,白癡
================
icycandle:
to 瓜-布魯克林99難民: 那只能說你的閱讀能力不太好,或者我們對模仿的定義不一樣。從畫面風格、敘事腔調、分鏡的方式跟散文性來說都是一致的,而且這一致對閱讀經驗來說毫無必要性。我也不是說抄襲,但這顯然也不是致敬(也沒有致敬的效果),就只是覺得沒必要全部都學。而如果真的必須這樣學,那稍微給原型作品一點 credit 是無傷大雅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好的,顯然又是閱讀能力問題
而如果真的必須這樣學,那稍微給原型作品一點 credit 是無傷大雅的。
你這句不就等於是間接在說人我接受你的抄襲 只要你承認
icycandle
7 years ago
所以你們已經放棄找到那個號稱「很普遍」的例子了嗎?
所以你的證據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那是你自己的解讀ok?
桂花✺
7 years ago
icycandle: 其實,你的發言『過程中有些人只想暗示我在指責抄襲,因為我覺得這種人水平很差,所以就不想對他們太客氣。』把內文的兩方對調,就是你現在受到如此質疑的原因。
『過程中icycandle只想暗示大家指責作者抄襲(註:而且是在僅自由心證而沒有客觀證據的情況下),因為我們覺得這種人水平很差,所以就不想對icycandle太客氣。』

我只是來提醒,有時僅憑自由心證的發言看似無惡意,但由於沒人知道螢幕後的人真心為何,所以會遭到質疑無可避免。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我認為相似之處都列在這裡了,你是故意眼盲嗎?
那不就是你的表達能力不好 怪給觀眾咧...
我還被罵白癡我真無辜
雖然這樣是可以對你提告的 先截圖w
而且 我認為絕對不只我一個人是這樣解讀
icycandle: 不好意思我只是路過,但看不太下去......
身為路人我其實有意識到你一直刻意區分抄襲vs.模仿vs.致敬三者的區別。但是在原本的那個噗下面用那種語氣(據你說是策略)說「因為感覺到模仿所以感動被打了折扣了」,這種說法其實跟指控人家抄襲相去不遠了。在一個有同樣有很多創作者的社群來說,這樣的指控很嚴重,加上你的措辭一直都很不客氣,所以大家的反應才會比較激烈。
而你說是策略的說話方式、還有後來自覺很冷靜理智的想要討論的意圖,對不起我完全感受不到,只覺得只有人家認同你的時候你才認同對方有智商,除此之外毫無溝通意願。而且如果真的自認為文字創作者而不知道自己這種說話方式會引起很大的反彈的話,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你是文字駕馭能力不好、還是社會化不足.....
我先+1
noman
7 years ago
又是人身攻擊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這一大串討論下來好像只有某個人一直做出這種言論呀!
有人需要我去寫個訴狀嗎?(#
是說大家我也覺得不太需要再跟他多說什麼了啦!
覺得不像哪時候變成暗示你指責抄襲了。
一開始他人對於你的發言也只有回覆說覺得不像。
然後你拋了一句
「那只能說你的閱讀能力不太好,或者我們對模仿的定義不一樣。(其於內容下略)」
一開始你就沒對回應的人客氣過了。
即便是人家只回了一句:喔我看過這個,我不覺得這有模仿的成分。
這句話也只是表達否定的態度,什麼時候變成了暗示你指責抄襲了。(修正一下,剛剛描述不夠清楚)
icycandle
7 years ago
aikkwt: 我知道。但那種不好好讀留言就開始油腔滑調的人,我實在沒有耐心接待。
我猜我的留言可能被誰疊到了以至於沒有顯示,我再貼一次:
最後,你認為這不是惹事,但由其他讀者來看就是,而且偏向於挑釁。有沒有受到傷害要由作者說了算,而不是你。即使你本意不是要傷害他,但是傷害已經造成,我想你需要思考一下該怎麼補救。

上面已經那麼多人貼給你其他例子,我剛剛也說了很多,你不把這些當成例子我也是沒辦法。
icycandle
7 years ago
cecilia6960: 社會化不足這個選項不錯。
現在又說觀眾是油腔滑調?! 我的天啊www
李先生我是不是應該把你的相關文章跟書籍通通先列個清單啊
桂花✺
7 years ago
icycandle: 但我其實是要告訴你,你「也許沒有惡意」(因為我不知道),但其實你的做法(最初的第一句留言)就已經傷人。所以無論你後續提出再多自己很理性的說法,都已經無法取信於人。
然後我剛剛是不是有說你貼的連結通通都是漫畫第一頁 你眼盲嗎
貼的還是盜版頁面 自己做對照圖還可以避嫌
icycandle
7 years ago
yotsuba1988: 謝謝。其實現在真的只是在回應那些膝神經反應而已,我覺得反射性地認為噗主的場子不能有人質疑,並不是太成熟的文化。會糾結在這個斷言,其實也是我懷疑對方根本沒有認真想過我介意的共通之處是否真的很普遍。
所以我說你是不是把症狀跟病因搞混了
油腔滑調的意思都搞不清楚還講別人閱讀能力不好……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rasaki_haruki: 我只能說遺憾,一個讀者的發言難道只能構成一個無菌室來照顧創作者嗎?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看完你的回覆我又有問題想請教了,留言策略及內心當然是相信作者有,這兩部份的文字是表達您最初的預設立場就是「作者看過類似的作品,並模仿出來,只是說是自己的經歷」對吧?我對你的文字解讀是否有誤?
那麼,對於他人的對話立場「作者是自己的親身經驗分享」這部分的考量已經明顯不在你的選項中了,因為你說了「我內心當然相信是有的」,換言之,你的立場及想法很明確的表示「你認為作者參考了他人的作品」我這樣的邏輯思考有沒有誤會什麼呢?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再來,後段文字你提到了(學習其他作品……對自己有利的行動)等句,但是你的文字所表達的說法就是「我認為作者分享的創作並不是原創作品,如果作者你能提出參考依據,我願意接受」的情緒表達,這是我從您的文字中感受到的,也許你不認為,但對於我(不舉例他人,人人不同)而言,那就是我認知中的「傲慢與偏見」,你可以說是我太玻璃心,神經纖細。
給個例子:
換位思考一下,你不就知道了嗎?所以你到底閱讀能力哪裡有問題?所以我說的這樣就是這樣,你看不懂是水準不夠,不是我的問題,那我也沒必要理會你的發言。
我想知道,身為文字創作者的你,對於這樣強烈的情緒用詞的反應是什麼?
他會說是鄉民油腔滑調害他失言
icycandle
7 years ago
aikkwt: 取信啥的我也不在乎,說清楚我的既視感的來源,是我來這個噗的理由不是嗎?
書語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不好意思,我用手機打字所以動作比較慢,我剛才看完了,感謝
icycandle: 那倒不是,而是你丟個很模糊而且顯然是負面的發言,除了傷害作者以外沒有別的意義不是嗎?要是你能像在這噗一樣一條一條把造成你既視感的地方整理好列出來——如果你是創作者,這應該不太難——也不至於引起這麼大反彈。
而且你也說你其實並沒有期待作者回覆,那不就只是潑盆髒水就走嗎?對你來說沒有任何壓力,但你給了作者什麼?
icycandle
7 years ago
gj1c063: 等等你跳太快了。我指的參考,是在於作品整體氛圍的元素構成上。這跟質疑作者是不是親身經驗是兩回事,我沒打算質疑這件事。

情緒用語實在是因為對某些人耐心不足,可以避免同樣程度的留言出現太多(但效果並不顯著)。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rasaki_haruki: 等等,你真的覺得你建議的行動會更好一些嗎?我不覺得這跟我們現在做的有啥差別
icycandle: 沒有證據的指控跟有證據的提醒力道跟用意都差很多好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都是漫畫第一頁的問題在我預料之外。連結裡還有 hashtag ,可以看到正確的頁數。盜版漫畫的問題嘛,這是我猶豫要不要貼的原因,但我有買書,如果你覺得有差的話。
所以這是一個捅了別人一刀,還要確定對方有住院才肯道歉的概念(手機打字慢 不好意思
畢竟你也承認你的方法可以修正(官腔發言
我指的是 你自己做圖片並沒有很困難 用小畫家做再上傳ig有很耗時間嗎 你在這邊戰的時間 早就夠把你的指控都做三套簡易版的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cecilia6960: 首先我要質疑你的「證據」用詞,我並不是要指控犯罪。但我在這裡有配合著把我介意的點列出來,如果你很介意有沒有具體實例的話,我願意配合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跟你對話很浪費我的時間啊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我是按照你回給我的文字接續話題的喔!
除非你的留言與內心不同步,或是你認為你的文字能夠充分表達出你內心的想法,這樣就不會有我跳太快的問題,抱歉,我無法他心通知道你在想甚麼喔!
另外,情緒字眼除了避免留言重複問題,同樣有可能會出現另一種相反的結果吧?這樣的問題考慮,對於身為文字創作者的你,應該是很容易臆測到的結果,還是你完全沒有注意到這樣的可能性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lemineko: 是可以修正,但如果想連同我的質疑一起道歉的話,不可能
我本來就是來看你浪費時間的啊 看你的不實指控還能硬凹到什麼程度
icycandle
7 years ago
gj1c063: 呃,我不太在乎。是說你也要開始只討論作品以外的東西了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
icycandle: 不一定要「指控犯罪」才需要「證據」啊,我那句話是接著紫的。其實從頭到尾大家介意的就是(1)你當初說那句話應該要提出具體例子佐證、(2)如果只是想要「提醒」原作者和其他讀者可能有這層疑慮的話,說話的力道跟用詞要再拿捏,這樣而已。
你認為你的口氣只是單純的建議
但是外人看你就是來挑釁
你認為你的建議的內容是否有參考別的作品
但是外人看你的口氣就是抄襲的不實指控
你認為你的證據給足了
但是我點開來看就是通通第一頁
我滿頭問號
而且我還他媽的被你這種人罵白癡 油腔滑調 沒有水平
啊我不就沒看書的臭油條鄉民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什麼作品以外的東西,我只是表達了自己對於你的文字感覺,我看到你的回應後認真的拉上你我的讀了又讀,並沒有特別另開話題的文字表述。
難道你指的是他心通的比喻嗎?那麼你的閱讀關注點失焦了吧?
我還忘了說
我指責你指控的內容不對你還通通當做沒看到
cypherone
7 years ago
icycandle: 路人插話一下
我認為首先應該把形式與內容分開來談一下

你提到的型式的部分
你提的1~4點"全都是"極為普遍的漫畫表現形式
這點大家都解釋過了

而內容的部分
如果說要質疑"內容"是抄襲
可說是間接質疑"作者的親身經歷"是造假
我認為這件事甚至比質疑形式來得更嚴重
更需要謹慎求證
你可以再傲慢一點沒關係啊 戰文字系工作者
貼標籤誰都會 我也替你貼一個
icycandle
7 years ago
cecilia6960: 我知道有些噗友要求1的部份,所以為了更好的尋求共識才答應移來這裡。但是我一開始積極配合完了,跟某些人尋找共識到一定程度以後,不知為何有幾位噗友的話題就還圍繞在1上。

2嘛,就這樣吧。
noman
7 years ago
插個話
證據這個用詞是通用在各種訴訟或非訴訟的程序不只刑事才適用喔ˇˇ!
只要是要證明自己的主張就是需要提出證據滴ˇˇ!
icycandle
7 years ago
cypherone: 這部份我在前幾樓有解釋過了,我並沒有打算質疑作者的親身經歷是造假。
noman
7 years ago
再來後面大家專注在討論的是態度問題了ㄅ!
不過既然本人不認為有問題那也多說無益
而且既然原作者都發言了這邊也沒什麼好再繼續啦ˇˇ!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原作者發言了嗎?在原噗?
cypherone
7 years ago
icycandle: 那想先問你一件事
你提到的關於形式的那4點全都是很普遍的漫畫表現手法、沒有甚麼抄襲嫌疑
這件事你無法接受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cypherone: 我從來沒說有抄襲嫌疑啊!!!
1~4的形式特色,黃色書刊全部都用過喔
不過大家都說了很常見看來也是不用再補充
cypherone
7 years ago
icycandle: 抱歉用語不精確
有參考或學習特定作品的嫌疑
icycandle
7 years ago
好啦,原作者原噗留言讓我完全沒有遺憾了。感謝大家陪我渡過兒童節。除了謾罵以外的討論都還是歡迎。
icycandle
7 years ago
cypherone: 有可能啊,但我的話就不會用「嫌疑」這詞,對不起我很龜毛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好啦,別崩潰。那你想討論那一塊?
icycandle
7 years ago
明天還要上班,所以不能太晚睡,但有tag我的話我應該都會收到。
四格漫畫,基本結構來自起承轉合,一般由等高同寬的四個格子來表現,只在某些篇次打破格式來凸顯其特殊狀況。
因為如此形式的協調感很適合表現平穩的日常,還有其中插曲般的特別事件,因此常見於日常系漫畫。

黑白漫畫早年是起源自印刷與媒材的限制而出現的形式,如今已發展出各式各樣的創作方式。
其中除黑白線條陰影以外多了單色塗鴉的表現方式,常見於方便展示色彩的網路上,比起全彩的精工與存在感,或者黑白分明的強烈張力,更容易完成,並且易於表達清淡或者接近虛無、意識流的氣氛。

話框。常見的有明框(表示對話)與虛框(表示內心),另外還有旁白框(與話內人物做出一定隔離感)。
其中旁白框除去劇情旁白作用,常見於描寫過去時,位於現在時間點的角色對過去的文字回想與評價。

以上是我對於元素運用之由的看法。
接著我想先談談關於百合風俗這篇作品的前身。
「女が女とあれこれできるお店へ行った話 プロローグ」/「永田カビ」[pixiv]這篇作品的起點,來自於作者將自身經歷繪製後放在Pixiv上的實錄。
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這種風格的來源其實是手繪媒材有限導致的。

這也是有很多人提及這種形式很常見,卻一時無法拿出網頁的原因:令人遺憾的,在塗鴉來說,這樣附帶顏色的手繪成本較高,隨著時代推演越來越少。
當選擇這種形式的人擁有更好的表達能力,他們通常會改換方式,而且成本也相對的降低許多,創作起來較輕鬆。
可就算如此,這種形式的完成度也有限,創作要求高的人即使曾經將其放到網路上,也可能因為各種因素下架。
至於百合風俗出版後仍會維持這個風格的原因……這要問作者啦。
再來我想談這兩部作品的共通點:
「啊啊、我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那真的是相當痛苦的事情呀。」
「但我現在將之記錄下來了。」
「或許未來仍然會碰到痛苦的事情,但我跨過這一次了。」
「我不甘心,所以撐過來了,真是太好了。」

作為讀者,我也覺得你們能撐過來,真是太好啦。(人家看不到)
關於這串討論的個人發言,我也不曉得當事者看到會怎麼想。
不過在KARAS這篇漫畫顯然旨在記錄自己的困境的狀況下,我想讀者得到多少感動本身也不是重點,跟什麼有些相像也在次要。
(嗯,關於你所謂的既視感只基於直覺與元素重疊,我想告訴你還有原創性這個評判標準──也就是元素重疊的同時,作者是否作出了怎樣的區別)

不過讀者沒那麼感動,或許也是樁好事。
「能活得很健康,那真是太好了。」

啊對了,我是路人,啾咪。
icycandle
7 years ago
wuyin: 感謝補充說明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所以我的上述表達因為你的無法回應或不願回應被忽略過了嗎?
方才出門一趟,回來看到了你說得「完全沒有遺憾」也間接證實了你的立場與想法對吧?
就我看來,你其實一直都覺得『眾人皆醉我獨醒』,所以有義務要點醒眾人?或許我的用詞中二了一點、主觀意識太強烈了一點,讓你感到不舒服,那麼我要告訴你。
是的,這就是你的文字給我的感覺,你是以號稱冷靜地擴大解釋,強烈的轉移話題重心,對於不同意見的不屑忽視來提出你的觀點,所以就我看來,這是為什麼部分人對你最後覺得無可救藥放棄對談,然後你認為自己贏了,的結果呈現根本。
當然,我不會說我都是對的,你都是錯的,討論是雙方互相讓步、思辨真理的過程。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感謝你,陪我鍛鍊我的耐心與思考,我尊重你的立場與觀點,我包容不同的意見,讓我的涵養又更上層樓,感謝有你這樣的存在。
不過道不同不相為謀,人以群分,就讓我們的認識到這裡就好,謝謝你。
書語
7 years ago
icycandle: 正如你所言,大家都還有工作,沒有空為了你停留,這只是生命中的一小段時間,而你我都只是對方的過客,不需掛懷,晚安,不再見。
龔/
7 years ago
個人在當年永田カビ發表時就看過她的作品,也在書籍化後購買了實體本,但看完KARAS的作品後並不認同icycandle所言的那些既視感。(您好像很在意是不是創作者這點,所以說一下我算是畫圖的。)
icycandle似乎很堅持貼其他作品來比較,所以我來放兩個同為疾病實錄且有所謂方格表現內心的漫畫(但這真的真的是畫漫畫時的基本用法):
「死んで生き返りましたれぽ その1」/「村上竹尾...
「【実録】精神病院に入院した時の話。」/「岡野く...
icycandle: 回答:妖夜已經說過了這是類似於室內設計的門,窗,墻這樣有類似約定俗成的畫法,說簡單些,外面餐廳不管到哪裡也比較常會看到平常都能看到的食物,都是用類似的材料烹煮食物,那你能說是誰抄襲誰的食物做法嗎?
雖然說智慧型財產(創作類)並不能完全以以上的方法概括,但是若要吸引人的眼球,就需要有一定的方法,所以也會形成一定的套路方法,而要怎麼運用這些方法就靠你如何發揮你自己的創意。若沒有努力用自己的創意使用這些方法,甚至還用在商業用途(等同於向業界宣告自己有這樣的價值)的話,就是盜竊別人的“價值”,甚至欺騙社會說自己有這樣的價值,這才叫抄襲。
希望這樣的答復能幫到你,謝謝。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完全同意啊,所以我不用抄襲這詞,因為恐懼症這篇的核心價值也很明顯。
icycandle: 說簡單點就是兩家店都賣類似的食物,賣相相近,但是兩家店都是靠自己的努力烹煮而出的食物,根本就沒有欺騙的因素存在。但是如果其中一家店使用了另一家食物來賣(沒有先行通知,甚至連錢都沒交給另一家店),這樣的偷竊其他人的努力的做法才叫“抄襲”,因為是自己沒有努力(甚至是以竊取他人的“資本”來暴利)而得到(或宣傳)益處。
那麼,請回答我,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讓你這樣地理直氣壯地在別人的噗討論一位作者是否有抄襲?
甚至於你可以出口說人“或者有讀書障礙”?
icycandle
7 years ago
surnkyou: 我也沒有很介意討論的人是不是創作者,只是是的話共同語彙會多一些。感謝你的舉例。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沒啊,我好像已經說過不下十次的「我沒有說這是抄襲」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然後有些人就是有閱讀障礙啊,當他們連句子的意思跟但書都看不懂的時候。
icycandle
7 years ago
kelly7891078910: 說得沒錯,但至少我已經說完我的想法跟理由。也聽到部份人的想法,老實說對話不一定要某方折服作結才有意義。
icycandle: 那麼請問敢情你的職業是否與心理醫生一職有關聯?若否,那麼你就沒有這個專業來評論人是否有閱讀障礙。(閱讀障礙是需要透過心理醫師的詳細檢驗才能驗證出來的,謝謝)。
而且相信大家都說得很清楚了,他們主要你回應而且理解的是請不要隨意地以自由發言為理由而隨意地在他人的噗發出不適當的言論(因為當初你的回應很傷人,甚至於帶有人身攻擊的形式),還有就是請你了解一下你正在做什麼。
不是說我很厲害,還是說其他人很專業還是什麼。但是若你(就算是)無意傷人也好,請為自己的發言附上責任。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對於那種反射性製造垃圾留言的人,當然要踢兩腳啊,這是公眾利益
icycandle: 而且你說的“然後有些人就是有閱讀障礙啊”這一言論,就是你涉及了人身攻擊的主要證據(因為“那些人”如果經過驗證並沒有閱讀障礙,你就是在污名化“那些人”,而“污名化”就是被納在“人身攻擊”法律條文裡的起訴受理條件)。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那歡迎提告
icycandle: 這位,你確定真的要人提告你?大家的本意就只是要你搞清楚你到底捅了多大的婁子這點難道就真的那麼難理解?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我有解釋過我的考量跟動機了。在本噗某樓。看完應該就能理解。
真是夠了
7 years ago
soenough: 雖然我已經看不到了(受不了這人的態度所以黑單掉了
不過稍早的印象有五萬五千
icycandle: excuse me? 就算別人自己捅了多大的簍子,也不是你應該代替執法人“履行正義”的時候,這樣的話為什麼大家都還要問你質疑人的證據(就算你的本意不是質疑也好但是為什麼大家都會理解成你在質疑?這個就先不多說了,你隔久一些再回去看看)?
然後說句老實話,就算不是自己被說也好,你的發言真的真的真的很欠缺考量,還請自重。
icycandle
7 years ago
這怎麼是執法層級的事呢?這只是社會行為而已
icycandle: 社會行為也是會有錯繆的行為傳統的謝謝,請至少在行動前先以同理心看待其他人看到你的發言會有怎麼樣的回應謝謝。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某些人的反應超乎我預料啊,我努力過了
noman
7 years ago
法律規範就是約束社會上的行為
noman
7 years ago
不過他的意思應該是不覺得說別人有閱讀障礙,低智商,膝反射,白痴等等用語是有問題的,故此我們應該可以用相同用語去對待他
書語
7 years ago
又理性的看過了一遍全文,嗯,大概就是「反對我的人都是敵人」的概念,所以「我可以不在意用詞跟語氣」,因為「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說不贏的「啊!沒有共識,無法溝通,忽略忽略。」,然後最後感想「作者都道歉了!我贏了,你們這群凡人是鬥不過我的!」是個活在自己世界的中年大叔呢!
希望他能永遠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不要出來造成他人困擾喔!
見字消音,大家晚安,祝好夢~
Asterbreed-戰刃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icycandle: 不要說你努力過。啊對啊,你努力在把別人的話曲解,然後盡力引起戰爭,也不想去理解別人。
我還看到你在原噗說抱歉給原噗主造成麻煩。你如果真知道造成麻煩了還是怎麼樣,你還會在這邊各種聽不懂別人說什麼甚至胡亂指責嗎?
省省吧,不需要你一點都不發自內心的道歉。
☆叮咚k煮☆
7 years ago
路過 但光看icycandle跟別人討論的態度就直接想認定他錯了 第一次看到有人跟別人"討論"作品的態度可以這麼差....
icycandle
7 years ago
omegatitan: 我是欠作者一份情吧,但跟你這種只是來膝反射戰禮貌的就不用客氣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kusagilbertlelouch: 所以我應該讓平心靜氣的某些人混淆抄襲、致敬跟參考這些概念?有些人到現在還是狀況外
icycandle
7 years ago
gj1c063: 嘴上說勿念,卻還是挺老實的。懶得回你,是因為你只是鄉愿。
動漫迷BOT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看不下去,如果有人要提告,關於噗浪這個平臺我真的告成功過^^(有人在噗浪上罵我)
需要咨詢的隨時可以私噗問我,歡迎。
反正跟你觀點不同的都是來戰的 還可以一直從昨天晚上五點半戰到今早六點半
你還說你不是在找同溫層?
所以你的對照圖到底要做了沒有
現在除了白癡 水平低 鄉愿 你還有什麼人身攻擊可以用
我認真看著你的反應決定要不要提告
你也不用刪了 早就都截好了
另外你還在致敬抄襲做分界線喔?
那我大可跟你說更簡單的分法
沒通知原作者有久城都可以叫做抄襲
九成*
然後你的指控 正是抄襲指控
指著別人鼻子罵白癡 鄉愿之前 自己的無知也都看不見
這邊所有人幾乎沒有針對你本人做人身攻擊 然後換來的是什麼?
自恃文人的傲慢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
noman
7 years ago
有人想告歡迎來找我,幫你寫起訴狀嘿 (已經寫過ㄌ
真是夠了
7 years ago
民事、刑事記得分別處理
noman
7 years ago
當然當然
民事侵權刑事公然侮辱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icycandle
7 years ago
......
不道歉嗎(挖鼻
icycandle
7 years ago
?
真想不到這人居然跟我一樣30歲還出過書
noman
7 years ago
aiyanashiwo1106: 他不會道歉的啦 因為他不覺得自己有錯啊都是我們其他人太膝反射低智商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已經沒有要討論的人了嗎?我不想浪費司法資源,但也許對當事人來說有必要吧,想怎麼做是他的自由。別扯到無關人等就好。
noman
7 years ago
沒有什麼無關的人啊
就只有一直人身攻擊的i先生您呀
noman
7 years ago
不過我也同意這是浪費司法資源啦
不過既然您不覺得是在公然侮辱人,那也只能讓法律告訴您這就叫做公然侮辱
這不正是法律這規範的存在意義嗎?
不過別擔心啦刑事上頂多拘役與300元以下罰款
不過民事侵權關於精神上損害之慰撫金就要看各案判斷
至於金額是有可能如付表那樣高價的
noman
7 years ago
哇 好多不過喔(゜∀゜ノノ゛☆' 懶得代換詞語了哈哈
動漫迷BOT
7 years ago
再推一次 需要提告諮詢的歡迎找我嘿^^
對這種人真的不必客氣
討論不是堅持己見叫做討論 你那叫做辯詭
icycandle
7 years ago
......
討論是33%自己的意見+33%聽別人的意見+33%互相補強+1%的正常溝通
你根本就已經放棄溝通了你還想找誰討論
noman
7 years ago
覺得世上的人本來就有很多種,本來就有各種不同的意見與聲音,重點就是你是用怎樣的"態度"去面對這些差異而已
所以為何到後面我們針對的是您的態度而非您想"討論"的東西
因為您的"態度"讓人不想同您"討論"
現在只是要你承認你的語氣不當而已還真困難
Asterbreed-戰刃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膝反應戰態度?你隨意去指責別人甚至大剌剌批判別人卻不去好好尊重別人與禮貌待人,也無法好好的理性討論,你真的以為別人只是對你無的放矢?
見噗路過,不太會用修辭比喻請容許我使用直白的用詞,反正立場不同只會被無視對吧
回歸最初的引戰點,是因為某位對原創作者提出「形式上模仿這本漫畫太多」,本人也許不認為這是影射抄襲,但很明顯的某位「先入為主認定創作者在形式上模仿該漫畫」,但忽略了「有眾多創作者皆使用該形式創作」的事實,而創作形式也被以上眾人「證明具有普遍性」
以普遍性為前提下當然不會被認定是模仿行為,所以先入為主認為原創作者在模仿的結論不成立
然而不提這點,這種意見不同就選擇藐視對方的態度根本不打算討論對吧(聳肩
noman
7 years ago
試著用比較直白的口語說一下這個理論
人是不會輕易承認錯誤的,因為每個人都有維護高度自尊的需求,像是在某件事情或某個想法上花了很多時間要去維護那個東西,即使那東西再怎麼不可理喻,人們傾向做更多不對的行為去圓滿那個東西。

在心理學上這稱為自我失調理論,這狀況下這人是陷入合理化陷阱,唯一解決的方式就是認知自己的錯誤

所以我是可以理解為何i先生會如此執迷不誤啦
不過也只有他自己能夠想通,別人多說無益只會被當成酸民
所以我說我這樣會酸嗎QAQ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大抵沒錯,但是我在意的部份是不是被證明具有普遍性還有是未確定的。我在意的敘事元素的部份基本沒有人提出對應的案例。如果有的話當然還是歡迎。然後,原作者在原噗的留言就是我期望看到的東西。所以其實在這部份我就不太懂為什麼有些人一直強調我在暗示抄襲,或者只把我在意的特徵限定在圖像形式的部份?
noman
7 years ago
沒錯!那作品可能在某部分來說真的有那麼一點相似,不過舉凡各種漫畫那樣的呈現形式根本就是十分普遍的,讓人覺得相似的點無非是剛好都是在討論精神疾病的作品如此而已
我自己也有在看一些美漫,別說呈現方式,連畫風都像好嗎?但是重點是原創性的劇情與內容,有那樣的不同就已經足夠了
哇靠 自己在意的東西自己提啊?! 還要人家幫你提啊?
而且什麼叫做強調暗示你抄襲
沒來由的指控就是暗指人家抄襲了
這部分你去道歉過我就不管了
你還要再拿出來講我也是醉了
我已經說過四次了 你在意的東西你可以用小畫家.WORD既有的工具去做
我只看到一個人連戰了一天半打死不願意做
因為上面列出的特徵幾乎都是「圖像形式」,而敘事元素上其實也具有普遍性,這種表現方式稱為意識流,其中若有細項分類的話叫做「內心獨白」
想要書單?行,那我就來給書單,去看古屋兔丸所繪製的《人間失格》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嗯,古屋兔丸《人間失格》我看過,但不會有既視感。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
跟你在這邊講話還不如去打手槍
確定?《人間失格》正如您上述舉的例子,「紀實作者的內心不安」、「強調精神上無法逃脫的不安感」以及「強調失能狀況」
會認為沒有既視感不過是因為「呈現手法不同」,也就是未使用四格漫畫形式與單色網點,其他部分都存在
順便,應該知道《人間失格》原始的故事並非由古屋兔丸原創吧?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對,但是整體的節奏跟調性都相距甚遠,古屋兔丸的《人間失格》雖然把場景放在現代,但並不是紀實散文。考慮《人間失格》原作的知名度,閱讀的時候虛構感是很明顯的。
霧辰玥🐟鹹魚光戰但在16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那是當然的,因為每個創作者經歷的人生都不同,這就證明了僅從單一事件判斷一個題材是否出自於模仿有多麼狹隘,而作者也僅說了「有接觸過部分漫畫家的作品」,但一旦說這是「模仿」就表示質疑了該題材的真實性
對一個「將真實經歷創作出來」的人,這個質疑的確是傷人的
另外「人間失格不是紀實」?雖然不能否認加入了虛構要素,但我還是第一次聽見有人這麼說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對,紀實跟寫實是不同的,太宰的版本都不一定能說得上是紀實。古屋改編之後的版本就更難說是紀實了。但是這次討論的兩個作品都是散文式的紀實。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是啊,是我
散文就,鍾怡雯的〈垂釣睡眠〉啊?所以說我為什麼要一直推書單ry
原噗作者也只是選了自己的親身經歷下來創作,卻要被人一直以「形式與題材上的普遍性」受人質疑,進而可能被懷疑到「模仿別人的創作」,為原噗作者表示無辜
詠空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雖然日本有一句諺語叫做十人十色,但是並不代表人與人的想法或者是表達方面就會完完全全的不一樣。
今天您所舉出內容方面您覺得相似的點,在我看來都是作者們將自己的日記讓人們便於閱讀的一種方式:
1.明白的將自己的經歷給說明清楚,才能讓沒經歷過的人可以想像、讓經歷過的人感同身受。
詠空
7 years ago
2.說明精神無法逃脫的不安感,是為了讓閱讀者了解這不是簡單一句"不要想太多。"就可以帶過的事情。
3.強調失能是要提醒人們一些看似微小的事情,是會影響一個人的生活。並不是用來說明自己的可憐之處。
4.本篇短漫的作者提到歲數主要是連結親情的可貴,跟您提出的作者意涵並不相同。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舉散文當例子的話,形式又換了對不對?我們都知道單項特徵總是能找到對應的作品,所以我才強調我在乎的是所有特徵一起產生的整體效果。
icycandle
7 years ago
Sorajan: 你說的我完全同意。
詠空
7 years ago
i先生您的作法對我而言,等同於有個老師指著表兄弟出去玩的日記說:你們怎麼同一天去一樣的地方,你們是誰抄誰?
的這種概念
icycandle
7 years ago
Sorajan: 沒錯,是可能這樣的。但可能老師注意到的是表兄弟用了很相似的語彙、架構、情感跟結論。也許就有質疑的理由?
詠空
7 years ago
icycandle:
有質疑的理由,不代表能夠當面質疑作者吧?您是否只將您的質疑視為提出一個問題,而沒有想過這對其他人來說是一個嚴厲的指控?
而您之所以目前被大多數人反對的最大問題點,還是在於您只是提出了您的感想與觀點,但是那些觀點都是沒有辦法說服別人的。
當您無法說服別人的時候,您提出的觀點被別人視為無效、硬拗也是理所當然的。
順帶一提,我認為這兩個作品沒有互相借鏡,這只能說是兩篇日記剛好被您發現作者心境的類似之處而已。
icycandle
7 years ago
Sorajan: 這應該才是意見紛歧的地方,我覺得當面質疑作者才是合理的作法。至於我的觀點有沒有說服力,我只求盡量陳述清楚,沒有想要強迫其他人接受。
詠空
7 years ago
icycandle: 那您知道您的觀點,在大多數的時候,是一種對作者的傷害嗎?
你可能抱持著"如果沒有抄襲,那根本不用把我的話放在心上。"
但是事實上這種話對於大多數的人都會是一種心理障礙,不管是對作者或者是讀者。
而您則是抱持著自己的想法,覺得反正我只是說出我的觀點,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這樣的態度,只會讓人覺得非常不負責任而已。
icycandle
7 years ago
Sorajan: 錯誤解讀的話是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所以我盡力澄清。我這樣問吧,如果今天你覺得有作品有致敬其它作品,感覺到強烈既視感,但沒有任何人往這方面提的話,你會怎麼做?
溜溜溜列
7 years ago
這位用戶在意根本不是作者本身有沒有模仿、甚至抄襲其他作品。
他只是因為個人覺得「兩者很像」就要作者接受他的質疑,並希望作者發言承認他的個人想法。
如果作者或者其他讀者說該漫畫沒有模仿過同類作品,他就會要求作者和反對者自行證明。因為他本身已經憑個人感覺認定「形式上模仿這本漫畫太多」,並且沒有往「這本漫畫可能沒有模仿」這方面考慮的打算。

至於他看不懂、不願意細看的說明,都叫膝反射。
很遺憾我看過的其他的類似作品都不是出版商業作,無法在此舉例,我也不想為他人的質疑列出書單來打臉
若在乎的是整體感覺,個人感受上並沒有相像到「原噗主要被質疑在模仿」的程度,題材、敘事文句都有差異,而類似的僅有表達手法,也許原噗主有受到永田老師的作品影響而加以吸收內化,也有可能沒有,但呈現出來的是兩個不同的作品
但原噗主的作品並非建立在參考該作品的基礎上形成,對他來說這就是一篇日記,而現在某位的行為就是在質疑「日記是模仿別人的東西寫的」
說到底不就是被固有印象影響判斷了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雖然是你現在才說這個,就已經是假設性的問題了,但我在作者留言之前也回答過了。就算作者說他沒有讀過我提到的作者,也沒有受到影響,那我也無所謂。
然後,這種質疑私訊是沒有意義的啊?
icycandle
7 years ago
umbreon12: 更正,我沒有要作者承認我的質疑。他也可以否認,我又不是神。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我的主觀判斷可能可以喚起一些人共鳴,可能很多也可能很少,這不是我能控制的。但我想在作者可見的範圍內公開質疑的動作是合理的,遠比躲起來發黑函好。
icycandle
7 years ago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然後你是不是省略這次很多的噗文沒看啊?我就一直說我沒有要指控抄襲啊
tianyeli1121
7 years ago
icycandle: 但模仿容易被認為是涉嫌抄襲
icycandle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是沒錯,所以我有盡力澄清
然而這次所謂的「公開質疑」一來表達方式不妥、二來所謂的「質疑」是要有憑有據,而以上提出的「要素」普遍性過高,而某位也提到「主觀判斷」,就質疑而言僅有主觀判斷無法成為舉證
另外現在一般案例使用「無罪推定」原則,除非提出的舉證足夠證明質疑成立,要質疑前先要有站得住腳的東西存在,否則公堂對簿也只是一場笑話
現在所謂的「證據」不足所以質疑無效,各位認為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嗯......我開始不太懂了,作者後來的留言就滿足我最初的訴求,所以為什麼這麼想糾結在這一塊明明你也知道是讀者主觀判定的東西?當然,幾位噗友想自嗨的動機我也可以理解。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拜託至少請你先把這個噗從頭看一遍
明明自己的論點完全站不住腳 現在又說撲友自嗨?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
我也不知道你回我點點點是什麼意思 請說中文 我沒有能力解讀你的無語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因為你根本沒看吧......一樣的問題之前都有人問過,我也回答過了
就說了是你表達能力有問題 承認有很困難嗎
而且 我想你一開始就清楚的表達你的訴求 這噗也不會上衝到四百回應
ヒカリ
7 years ago
我應該會先問我朋友有沒有相同的"既視感",如果爭取到數人認同,第一種方法我會偷偷私信原創者詢問,如果能得到回應,就能解開我的疑惑;第二種方法我會無視這篇創作。
喔~~抱歉~我只是路過,沒有看完所有回應(大概只看了一半,畢竟太長了,而且大部分的內容都在跳針),但最後這個問題跟前面關聯不大,所以我提供我自己的做法,但每個人做法都不同所以沒有什麼是絕對正確的,提供參考。
你認為你自己講清楚了 但是就跟創作一樣
現況就是 讀者沒看懂
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你的疑點到底在哪啊 儘管你已經像原PO道歉了
溜溜溜列
7 years ago
icycandle: 抱歉我搞不懂你的話。
既然你沒有要作者承認你的觀點,為什麼當初會直接當眾提出作者「模仿太多」?
如果你是希望尋求有同樣想法的讀者的共鳴,又為什麼在上面回應「作者後來的留言就滿足我最初的訴求」?
只是希望大家看到你的想法和質疑,不需要作者特別作出回應吧?
所以你的訴求到底是什麼?
你要是再丟點點點或者你自己沒看懂怪我囉這種東西
我就準備去印你罵人的證據三聯單
icycandle
7 years ago
littlelightsky: 我想我們在乎的東西可能不一樣,所以才採取不一樣的行動方案吧。我的目的必須在作者可見的範圍內公開回應才能達到,但還是尊重你的作法。感謝你的建議。
icycandle
7 years ago
霧辰玥🐟鹹魚光戰但在16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主觀判斷」不構成模仿依據,而最初內容便是「指出創作者有模仿該作品的行為」,而提出的永田さん的作品也不能證明「作者在模仿」,說白了原噗作者也僅是表達「我也想要試著畫出自己的經歷與感受」
但作者還是沒有模仿,因此他不需要承受「自己在模仿他人作品」的質疑,而且這個質疑本身也不成立,作者不需要對此作出回應
而且毫無證據就提出質疑本身就極為冒犯創作者
真覺得這30歲的小朋友蠻會激怒人的
詠空
7 years ago
icycandle: 您澄清的東西是什麼?是澄清您的觀點,還是澄清作者的聲譽?
強烈的即視感是多強烈?對我說您提出的例子並不能算是強烈的即視感,因為這種自敘的方式跟說明的口吻其實我在創作的時候也會使用。
插個話,就算不少人覺得有像也不代表真的有模仿,大宇宙電波剛好對到的情況不是沒有
像跟有學是兩回事
不過這前提是真的有像啦呵呵
提不出證據現在根本對我玩放置PLAY
不是大家是公審你 是你自己的行為引火上身 還不懂
icycandle
7 years ago
umbreon12: 對,其實光是我的想法跟質疑被看到我目的就達成了。但作者願意留言,而留言內容支持我的想法,如果他懷抱惡意(或認為我懷抱惡意)的話就不必這麼做,所以我還滿感謝他的。
Dan
7 years ago
這種手法太常見了好嗎?我手邊隨便拿的同人誌,都是這樣的四格以及單色網點之類的
Dan
7 years ago
而且這三位作者完全不同人
詠空
7 years ago
icycandle: 而且看您的回應,您的訴求似乎只是要作者認同您的觀點。
不過事實上,作者的回應在我看來,說難聽點也就是莫須有三個字。這個算是支持你的論點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Sorajan: 澄清我沒有在暗示抄襲。強烈的程度就是會覺得必須採取行動的程度。
溜溜溜列
7 years ago
icycandle:
另外恐怕你完全搞錯私訊的意思。

上面有人建議你若有質疑應先私噗作者,
這個「私噗」是指以個人噗浪帳戶,堂堂正正地,向作者發出一個只有雙方看得見的噗文,可以單對單進行討論。相信作者本人對於有沒有模仿這件事是最清楚的,直接向他傳達你的疑惑和想法,甚至建言,不是更好嗎?而且公開噗回應這麽多,或許會漏掉你的訊息不定。

若討論結果無法滿意或作者拒絕回應,你可以再嘗試在公開的地方發表你的看法。

私噗完全不等於躲起來發黑函,除非你打算開空頭帳號對作者進行無意義的指責漫罵 :-)
Dan
7 years ago
再來,他所描述的病症就是他所遇到的困擾,或許有些心理層面的或者精神層面的會相似也很正常好嗎??但這篇主要是描述睡眠恐懼,而另一篇是描述憂鬱症,你可以仔細比對這兩種的病症雖然有點相似但卻又完全不同。
icycandle
7 years ago
Sorajan: 我對作者的訴求是,如果有學習該作品的話,應該提到它。所以如果作者強烈否認,我也沒辦法。但他正面回應,也解釋自己喜愛的創作者跟可能受到的影響。這我就完全滿足了。
1024629: 我前面就講過了 被他華麗的無視囉
icycandle
7 years ago
umbreon12: 我覺得沒有差別。如果這個訊息會被惡意解讀的話,公開或者私訓都一樣。。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這部份的差別我不否認啊,但這跟我在意的東西沒關係。
溜溜溜列
7 years ago
icycandle: 的確,對你來說是沒有差別的。
因為你只需要作者的承認,不需要作者的解釋。
Dan
7 years ago
如果你是說故事表現手法相似?
但其實也有很多類似的漫畫,主要可能是你接觸的比較少??

我覺得這個作者可能也沒有特別去學習或者模仿其他作品。畢竟這種表現手法對我來說,已經是很常見描述過程,從一開始的發現病徵、過渡期的焦慮、後期的慢慢康復,這類型的漫畫其實真的很常見。

而如果你覺得,因為這樣常見的故事手法又搭上常見的四格漫畫表現以及單色網點??所以認定對方是模仿或者有學習他人??或許吧,但這樣的手法以及根本也找不到最源頭了。

畢竟這樣的手法,或者故事的表現方式,已經是多數漫畫的基本模式,就像是冒汗跟直線條(表達緊張或者尷尬),以及憤怒時會畫很像#的那個符號,那其實都已經快要變成公式了,要問是哪個作者先開始的?那我可能還真無法回答。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作品經營效果很相似的時候,參考的範圍較多的時候,就應該提到。
tianyeli1121
7 years ago
icycandle: 如果你的訴求只是這樣,那用私訊也可以吧,為何一定要在公開的場合說,你可以請作者不要只跟你解釋,而是正面回應所有人。這樣的行為會讓人覺得你是在逼作者表態,作者不表態你就一直在那裡吵下去
icycandle
7 years ago
umbreon12: 事實上,作者做的更像解釋,而非承認。而我喜歡這樣。
Dan
7 years ago
我覺得,那種真的很難提到,莫非我在解任何數學方程式,我還要說這個公式的作者是誰???
還是我用了什麼成語,還必須說這個成語的典故出自哪裡??
シモン
7 years ago
路人路過不回頭

[覺得],[個人感覺]
I先生[覺得]作者有[模仿](但其他人(包括我)覺得I先生雖不直接但在指作者抄襲)

而我一直看不到討論,只有[否定]和[迴避],只看到I先生的[感覺]和其他人的差別有點大

本來這種問題直接私噗作者一對一解決才是最好的解決不了才大方貼全世界,現在這樣貼出來而沒有[感覺]以外的証明,除了引戰外可以有甚麼結果呢……
啊我在上班大家加油
icycandle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唉,其實我後來的留言多半都是為了澄清被某些人扭曲的原意。事實上在作者有任何動作之前,我就依建議轉移陣地到這裡了不是嗎?不是用我的帳號開噗也是我提議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是很模糊沒錯,但這個範圍可能已經扯到智慧財產權利的矛盾本質,我建議舉例的範圍離創作近一些。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有疑問當面問為什麼就等於公開處刑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simonchia: 還有其它的影響啊,像是討論公開留言是不是合適的作法。
Dan
7 years ago
所以我的舉例的範圍離創作不夠近?那你有什麼可以更詳細舉例?更甚者可以證明關係到智慧財產權的矛盾??
Dan
7 years ago
以及,如果要論智慧財產的矛盾的話,那麼現在學習任何數理公式是否也是侵犯智慧財產?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嗯,公式這顯然不成立。但是我們討論的是兩篇作品,是一樣層級的存在。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不,所以我說那個「公開處刑」是怎麼個像法?
Dan
7 years ago
雖然多數繪畫本身,可能並沒有那麼正確的一套公式,但漫畫或者設計上卻常常會需要某種刻板印象,又或者大小比例、連線條的粗細疏密都是有一套既定的公式存在。
tianyeli1121
7 years ago
icycandle: 大概是指你沒有確切的證據就語氣不佳的懷疑他人,事後又證明你不算對的,這件事是公開處刑吧
シモン
7 years ago
我說了[我覺得]不合適啊,所以[無視]那段了,始終是[個人主觀]啊不是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這個我可以理解。但我好奇的是,整理出來的公式,是不是有很多種存在,是不是有互相搭配的策略。這些策略是不是有優劣之分,然後,發現這個公式是不是需要很多心力?所以,如果A創作者發現了某套很優秀的公式,而B跟著使用了這套公式,在倫理上,言謝A應該是合理的吧?
Dan
7 years ago
深夜食堂
百合姐妹的自炊双人餐
中華一番
幸腹涂鸦
要這樣說的話 這些料理類的漫畫也一堆了 所以這又是模仿或學習??
icycandle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但沒有處刑啊?都還在懷疑跟討論的階段是要怎麼處刑?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扯下去就還是會進入主觀判定的部份,我只能尊重你的判斷了
Dan
7 years ago
以及 如果這個作者在完全沒有接觸到另一位創作非常相似的作者的作品
那麼要如何認定這個作者就是模仿或學習那位作者呢??
其實有很多梗已經用到後來都不知道原本發想者是誰了...
例如:一個平凡的人類忽然有了超能力
這個梗已經用到不管日本歐美甚至全世界都有這個類似的創作
Dan
7 years ago
那麼 要如何「言謝A」??
icycandle
7 years ago
simonchia: 但為什麼主觀判斷的質疑就不適合在公開噗上進行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所以我才說我在意的不是單一元素的雷同,而是形式、敘事元素、敘事策略、選材等等許多環節共同營造出的效果。然後認定這種事,我想第三者來看是不可能的。讀者只有主觀判定。
言謝A的方式,我想就是讓B的讀者知道A的存在。兩者之間的關係,就是讀者各自的事了。
Dan
7 years ago
???????? 所以.....你要讓所有創作料理的作品得作者全都互相認識一遍??? 然後一堆男主角(爹娘被壞人殺死的)也都認識一遍?? 然後這位男主角身邊有位不離不棄的女主角 身邊還有一位很帥氣的配角的 這些固式的創作者都認識一遍??
Dan
7 years ago
我剛剛上述都是非常常見的故事的模式歐 一大群人謝來謝去感覺還真不錯
tianyeli1121
7 years ago
icycandle: 所以你現在認為作者是有意的去模仿,還是在閱讀過後無意的被影響,想了解一下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嗯,我沒這麼說。而且回到公式的比喻,有些公式的使用與發現是簡單的,但有些可能是困難的。有些東西是創作,有些不是,但這個價值的判斷老實說也是人進行的。我想你舉的例子跟我這次在意的東西,在複雜程度上面有段差距。
Dan
7 years ago
少女漫畫的基本模式都是 天然呆的女主角(心地善良是必須的) 忽然看到大帥哥或者暗戀很久的大帥哥 身邊總有一個很卑鄙的女生要跟她搶男人 女主角只能QQQ 過了一段掙扎期 後面開始比較有勇氣追求男主角 最終男女主角終於幸福快樂的在一起 (這類型的少女漫畫或者言情小說要有多少就有多少) 我都可以限定場所勒(高中啊~國中啊~~ 光場所的限定都還可以抓出一堆相似的)
Dan
7 years ago
而且她們漫畫的畫面表現手法肯定更接近呢~~ 一堆玫瑰花是固定背景了
Dan
7 years ago
那這樣的行為 請問您又會如何解釋??
icycandle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我本來是認為作者是有意模仿很大的部份,但是聽作者跟某些噗友解釋之後,覺得比例並沒有高到我當初介意的程度。作者留言說自己有受影響,我想事情應該也就只是那樣吧。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嗯,我真的不懂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你舉的例子好像都是安全的部份,但這樣不能逆推回「所有的相似都是安全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嗯,所以你是覺得氣氛被破壞了很難過嗎?
tianyeli1121
7 years ago
icycandle: 你一開始就說作者模仿,但作者卻沒有到模仿的地步,那不就代表你錯了嗎
Dan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他肯定還是不會覺得自己有錯喇 他後面又補了一句 (作者留言說自己有受影響)
所以他會覺得自己的被證明自 己是對的

但這件事情我覺得沒有對錯.....只是覺得有很多作品的相似度都非常高
但他們都是好的作品 且並不是抄襲 因此這樣的作品可能會慢慢形成一種公式 慢慢的可能就會變得見多不怪了
Dan
7 years ago
忽然想到我很喜歡的youtuber 初期也常常被人說抄襲誰
而那些認定她抄襲的根據是
因為「語速也很快,講話也很嘲諷。」
來源
icycandle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看你怎麼用對錯,還有哪個部份對或錯。模仿這詞現在看起來的確造成不少溝通上的麻煩。但我覺得永田的作品應該被提及,只是提的人不一定需要是作者。然後對創作有疑問,應該在作者可見的公開範圍內提出。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你不在那個空氣裡,可是你的發言好像一直圍著群眾的氣氛打轉耶。我這樣問好了,你很介意氣氛被破壞嗎?
Dan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就是風格啊,有些可能是看多了,所以畫出來風格會相似。但是這完全不是抄襲,也沒有爭議。

真正有爭議的是,仿效他人的風格卻沒有自行吸收轉化成自己的風格,那種就真的有抄襲爭議了
(((我完全看不懂你所說的上一句風格的表達 跟下一句風格的表達????意思是啥????))))
ㄚ,現在是99%都覺得不一樣,就只有某人覺得有問題,就某人最特別耶~

所以就是因為你覺得 第一句的風格 你覺得沒有問題就是沒有問題了
第二句的風格就是你認為 這個創作者仿效他人 沒有轉化成自己的風格 所以就是好壞壞????????????

但我們是真的覺得 一 這樣的模式已經見多不怪 二 兩位創作者的並沒有完全重疊之處(台詞 畫面的動作)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那啥?
Dan
7 years ago
所以並不是你最特別 而是覺得你只是少見多怪 而且還怪在創作者身上就更怪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1024629: 等等我不太確定你在誰說話......什麼特別不特別?
我是認為公開問不是問題
問題是不帶證據的問就是不實指控
更何況當初提出質疑的口氣就是篤定原PO有參考風俗
現在還是一直否認自己當初的質疑是指控原PO抄襲
但是現在十個人看你的口氣就是這樣問的
十個人看過 十個人都認為你的口氣*
你不想承認那沒關係啊 你只要承認你口氣不佳就好了
シモン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I先生[覺得]自己的方式態度語氣手法沒問題啊

然後我工作中我自己的看[我有心情]才回吧
大家都知道你要問什麼了嘛 直到這噗的滿四百個回應大家才看懂
我前面一直反覆說過 你是不是把病徵 病況 病因都搞混
也一直提醒你要做對照圖
得到的卻是什麼?
刪節號跟喔
阿歷
7 years ago
icycandle: 如果不同意你提出來的點是現在漫畫常見表現形式,我建議你可以請這個噗樂意與你討論的人開漫畫書單給你,不然現在兩方漫畫基礎知識量不同的情況下是沒辦法討論的。老實說你看的漫畫量真的不夠啊……囧rz
tianyeli1121
7 years ago
icycandle: 我修改一下發言好了,我認為你的模仿這個詞用錯了,還有你不先跟作者溝通還有確切證據就直接在公開場合留言的方式不好,像你之前回的「本來是認為作者是有意模仿很大的部份」,如果有先跟作者交流一下,那就不會這樣想了吧。如果你是用影響這類較不會引起誤會的詞,照樣可以提及永田的作品,也不會引起那麼大的反彈
你寧願花上一整天的時間去跟人家嘴砲 罵人
卻連花三小時去做對照圖都不肯
要人跟你站同邊是要拿出東西說服人 不是你這種爛口條
icycandle
7 years ago
只有作者有權力判斷我的質疑是否為真,這種情況證據沒啥價值,只能來說服旁觀者,我不覺得在這個場合這麼做對作者來說是更好的。你真的是考慮作者的立場來要求我這麼做的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我沒有想要你跟我站同邊啊?哪時候有這種錯覺?
那你上面說要找跟你同樣論點的人是找心酸的喔
而且你什麼時候產生我會想跟你同邊的錯覺
只有作者有權力判斷我的質疑是否為真,這種情況證據沒啥價值,只能來說服旁觀者,我不覺得在這個場合這麼做對作者來說是更好的。
=========
但是你的不實指控的確傷到人了 原PO只是不想理你
再者 你要質疑原PO 那也是要帶著證據去講話
你還怪別人要嗆你喔
icycandle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嗯,事情就像你講的,也可以那樣進行。用詞我想的確是該反省,因為本來公開討論的優勢是可以讓大家都發言,但是因為用詞的關係討論一直失焦。反彈什麼的,在我看來並不是最應該優先考慮避免的風險,但是讓討論失去效率就很可惜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所以我說你在意的還是質疑本身,而不是有沒有一併列上證據啊。
你到底在講什麼啊...
你沒帶著證據去質疑別人
別人當然會質疑你到底是來做什麼的
連站得住腳的證據都舉不出來,拿什麼立場質疑別人
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嗎
現在是全世界都不准質疑 (空格) icycandle 先生嗎
我幫你抬名這樣夠不夠格
我倒還想問你到底是哪裏的說書人
質疑人都只要嘴巴上說說
noman
7 years ago
那個我好像一開始就跟他好言相勸了
不過他似乎還是把我當成無腦酸民
個人比較在意的點還是他可以那麼不以為意的對他人使用各種人身攻擊 而且還覺得自己完全沒有錯
我要告你公然侮辱就帶著這張去就夠了

沒帶那就是我的問題
你質疑原PO不帶證據去 那是不是你的問題?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所以才會移來這個噗阿
也許他認為指控不需要證據?
警察跟檢察官辦案都沒這麼囂張
一個說書人可以這樣含血噴人
李先生你會不會太誇張
還是你活在台灣的舊民主跟新民主交接時代 說你有罪就有罪
但是作者自清就沒問題了
首先,證據是該拿出來解釋的東西,而不是扔了一份報告叫別人自己看
再來,這些所謂的「舉證」足以說服論點嗎?沒有
icycandle
7 years ago
嗯,我覺得現在開始跳針了。當初的發言沒有具體細節,因為我覺得不應該放在那,所以後來我們才來這個噗,然後我在這個噗講清楚我在意的部份。

所以跳針說我一開始的發言就應該帶證據,我實在是很不能理解......
..................本來就該帶啊
你現在就像是跟原PO無冤無仇 然後惡意捅人一刀
然後說聲抱歉就想走欸...
原PO是先PO圖才有你的參考論點吧?!?!
你到底還要跳針多久?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這邊好像又是跳針了。我不覺得我有必要說服所有人,我盡力把我的看法跟介意的部份說明出來了。為什麼你會期待自己應該被說服?如果沒有說服你那不是很好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
我從頭到尾都只要你提出你所謂有嫌疑的部分
什麼時候又變成我跳針了
シモン
7 years ago
上班一直用手機打字我會死的
沒明確證據只有[感覺]的話,先和作者交流一下再作決定要不要發到公開便不會如此,然後你的話氣態度也令不少人反感(先不管[你自己覺得]有沒有問題)
基本上和@tianyeli1121:大大說的差不多
呀呀,先停了工作又來了
然而並沒有說服到任何一個人<重點
再者不知道跳針的到底是誰,自認還是沒有離題的
順便,聽說有一種類型的人,當他們無法用有邏輯的話說服人時,會使用沉默不語或者是針對個人的攻擊性言詞,因為不這麼做他們會無法維護自己的立場繼續與別人對話
事實上有一種專業名詞可以準確定義該情況,叫做穢言謬誤
說服人不必讓人跟你站同邊 至少讓人產生中立
你則是盡你全力產生更多敵人
tianyeli1121
7 years ago
icycandle: 並不是跳針,現在在講你的一開始發言合不合理,你的用詞讓人覺得你不想好好說話,等到有人說可以告你後,你的發言才開始收斂
icycandle
7 years ago
tianyeli1121: 嗯,這就是你的腦補了。我一直都在跟願意說話的人好好說話,某些沒有對話誠意的人就算了。
[爆卦]作曲家因雷亞支持涉抄襲的V.K克而解除合作 - Gossiping板 - Disp BBS你的質疑方式只會讓你更畫地自限
看看人家怎麼做
現在來到五百則回應
你到現在還不承認你質問的口氣有問題
質問的內容也有問題
質問的方式也有問題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呃,你還是在拿抄襲指控的案例來說明啊。
距離這噗滿一天只剩45分鐘 看你到底什麼時候要承認
事實上這舉動叫做「選擇性回應」
另外上面那位舉例的是表示「正確的舉證質問方式」,就當我在自言自語
而且什麼叫做願意好好說話
是你自己身段高深莫測到根本沒人想跟你站同邊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
一堆人都想知道你到底在問什麼鬼東西 結果還不是花了四百則回應才看懂
花這麼多時間才看懂你的質疑
那到底是你表達能力有問題
還是我們這群人的水平低下到看不懂你的質疑
我猜你會選擇後者啦
シモン
7 years ago
[主觀]的[誠意]來決定交流對象?
求[誠意]的定義
你[主觀]覺得是[沒誠意]便不交流,使人[覺得]你只是在[逃避],而且,你有沒有想[原因]?
我總[覺得]你[太主觀]了
五月泡菜
7 years ago
抱歉再次打擾。
或許文章要檢視是否有抄襲疑慮,只要將兩段類似的部份擺放在一起就好,但圖片占的視覺元素較高,需要將相似的部分單獨切出來才能更清楚的做好比對。

開著兩個視窗來回切換、觀察,再開第三個視窗從眾多留言中找到您提出的相似點,這些動作我想還是會影響比對效果的。
而且 那位從雷亞離職的噗友
要扳倒的是像兩岸都知名的音樂人
他準備了這麼多資料
你卻只用主觀的三言兩語去質疑
被炎上不是剛好而已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我突然懂你們在介意什麼了
noman
7 years ago
讓我們來討論誠意與語氣問題ˇˇ
一開始我如此表示

icycandle: 純粹路人回個,依舉證責任分配原則,請自己去找到足夠證據,做出比對來證實自己的論點ˇˇ
這樣才有真的與對方的討論空間,再者對方也已經提出他的證據,即是這位創作者其他之前的創作,自己動手翻河道不太難吧?
以刑事上來說,因為這養的指控比較偏向刑事啦我覺得,不自證己罪加上無罪推定原則,您現在既然做出指控,那還請呈上足夠有力的證據,只憑您剛剛那樣丟個連結我想是不太足夠的ˇˇ
畢竟說真的那樣本來的話就只是每人不同想法自由心證各自表述而已,沒什麼好再爭論的了ˇˇ

結果換來的回應是

抱歉,跟刑事無關,你看清楚我的留言ok?都說不是指責抄襲了你是在幹嘛?

請問我哪句有指責抄襲了?
noman
7 years ago
然後接下來就是各種讓人非常不悅的態度,自視甚高,別人只要說他的態度問題就是各種人身攻擊,然後依然絲毫不知問題在哪¯(ツ)_/¯
noman
7 years ago
嘛 我後來還是好好的回應完了啦
然而大家看到這噗上面的對話就知道了
這人依然還是在人身攻擊呀!
姑且不論到底有沒有在指責抄襲或是只是想純粹討論
我只介意這位先生您那讓人不敢恭維自以為是的態度^^
真心沒看過想好好討論的人在接受不同意見或是不同觀點的看法時
會直接說對方閱讀能力不足,膝反射,白痴,低智商等等的言論
過了好久這討論居然還繼續.... 樓上真多辛苦的神父(倒茶
icycandle
7 years ago
我低估karas可能受到的不必要負面影響,就算質疑不成立,質疑本身可能造成傷害,而可能是不必要的傷害。我以為讀者自由心證就好,是因為我有堅持的某個立場,但既然我都已經被說服karas是受影響而非刻意模仿了,我應該先跟karas可能受到的不必要負面影響認真道歉。
aiyanashiwo1106: 你發言的時間點才剛好滿一天而已 不久 不久 (?
我被罵白癡也有價值了(嗯?
TsukikageSilent: 但我沒那麼多耐心去解釋大家在乎的點到底在哪裡
總而言之辛苦了
最早的導火線終於拆出來,諸君辛苦了,姑且給某位一半分數吧
剩下一半的話,各位應該懂就不多說了
另外雖然有點離題,不要小看膝跳反射這東西,沒有這現象代表神經系統出問題,拿來攻擊人不好,真的<
怎麼一直在跳針XDDD
應該說他竟然可以堅持一整天的時間,真不知道要跟他拍拍手說您辛苦了,還是你也真無聊?
noman
7 years ago
終於停止loop看到問題點覺得感動高興
覺得那個道歉道的也真是不錯

等著看關於人身攻擊的回應
icycandle
7 years ago
我先私訊請求他的同意,真的很抱歉,各位。我的本意是想保護認真的創作者,所以才想把質疑原創性的討論一般化,但是過程並不如我期待,所以就越扯越遠了。我把時間耗在這裡跟各位解釋我的本意,是因為我覺得重點跟karas應該沒有關係了。我的想像裡,karas應該沒有受任何傷害。但月影的留言讓我認真反省自己是否沒有認真考慮karas的狀態。總之我先私訊了,請他讓我在原噗留言鄭重道歉。
icycandle
7 years ago
也因為我沒有正確理解到諸君對karas狀態的想像(或情報?),所以一直無法理解某些情緒方面的動力。到剛剛為止我都覺得各位只是為了維護某種噗浪文化而死纏爛打(這點我有想堅持傳遞給各位的東西,所以才一直回應各位),但是意識到大家認為karas受了委曲,而這個委曲可能很難消除,我才發現某些噗友一直跳針的要求是代表什麼。
很想吐槽在日本這種畫風沒有很精細,但是文字是用類似散文的東西的漫畫,叫做隨筆漫畫,所以偶爾會有一兩篇類似的跑出來,也是在正常不過了?
另一件事就是知道你真的是創作者我整個人都震驚了你知道嗎?(不是內容農場但是我現在就是這樣的心情。打擊太大了,我去旁邊冷靜一下。
icycandle
7 years ago
我是真心認為讀者(甚至跟作者)之間應該用更開放的心態來討論作品的原創性,還有它可能的使用資源。這樣做也是為了保護認真的創作者。但如果這個過程反而讓認真的創作者受了不必要的傷害,那就完全本末倒置了。這也就難怪我們的對話卡住在某幾個特定的地方。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其實跟某幾位在這邊的對話一直讓我覺得有某種不理性的成分,所以我戒心很重,沒有接受到某些暗示。但是有幾位噗友費心整理自己的看法並且私訊給我,他們對我既視感的解釋也有足夠的說服力。會花力氣這樣做,大概是覺得有某些結該解。想到被我一直刪節號回應的月影,提了兩次karas其實很受傷,才發覺我可能一直沒有想清楚這部份的影響。
noman
7 years ago
icycandle: 所以請問您要回應關於人身攻擊的問題了嗎?還是在此點上面您依然覺得自己沒有錯?
所以我一開始在KARAS的噗下面提到創作者會受傷都是白講的就是了ˊˇˋ
既然想通了就好,希望以後不會再看到這種事情發生,不要再擅自認定誰不會因你的話受傷。
icycandle
7 years ago
這個嘛,當下我是真心覺得某些人的對話誠意低到不能忍受。現在可以想像某些人的動機以後,我覺得可以我們應該就能好好來談談了?
noman
7 years ago
icycandle: 就算覺得對方誠意低到不能接受也不能構成您做出人身攻擊甚至不為此道歉之正當理由。
而且說穿了,那是您覺得沒有誠意,並不表示對方真的沒有誠意,他只是剛好說了對您而言比較不重聽的事情不是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rasaki_haruki: 因為是存在相對應的處理機制的。我認為不是特別脆弱的創作者都不必太刻意保護,本來創作就會遇到各種評語,而且我也不覺得我的質疑是某些人所謂刺一刀等級的威脅。我直覺認為作者有能力消化這個質疑,這假設也是我太任性的地方吧。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不,這個要看情況。
首先在形式方面有幾個明顯的特徵: (Plurk Paste)
我覺得太籠統了,那豈不是一堆隨筆漫畫都中槍了?
把相關發言的噗友全部整理,應該會比較容易了解來龍去脈?
noman
7 years ago
icycandle: 在他人沒有對你確切使用人身攻擊的用語前我想都是沒有正當理由去作人身攻擊,而且於我,即使別人對我使用那樣的言論我也不會作相同關於人身攻擊的回應
而就您這語氣看來,我想關於這件事情上面您是否認為您所作的那些人身攻擊都是合適且不需道歉的呢?
熾琥
7 years ago
只是想說,我覺得避免人身攻擊並不會影響一個人理性表達意見,反之,以人身攻擊方式(即使有時或許是事實)來回應所謂「你認為沒有對話誠意」的人,才更會激化情緒、造成焦點模糊。有心想理性討論的話,又何必做如此有害無益之事呢?
熾琥
7 years ago
所以其他人都以為您才是「沒有誠意、來找麻煩」,而語氣不善
icycandle
7 years ago
Goodmanstation: 是很籠統,但我覺得達意即可,而且並不是在討論抄襲。隨筆漫畫我理解不多,但聽起來可能就是同一個系統的東西。我也不堅持原作者是刻意模仿作品了,說是被影響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看完原噗懶人包我覺得我還挺節制的啊?
well....本來看開串的描述我還以為有更多相似性的地方,但如果只是這串的噗主陳述的內容來看,說真的我覺得...這樣的敘述想證明說作品有參考的話,其實還挺薄弱的耶...坦白說看完噗主列舉的相似部份,我的感覺是噗主可能不太常看漫畫吧?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是有可能的,尊重你的判斷
noman
7 years ago
icycandle: 不管您節制與否,已作出人身攻擊是事實,而我不懂您為何可以如此繼續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啊不,我是理解的,這就是心理學上的自我失調理論與合理化陷阱嘛!稍早已說過就不再贅述ˇˇ
我好像都沒針對你這人對我做出的惡劣口徑做評論啊?
還自以為自己有節制 是想另開戰場嗎
我再把那張拿出來貼好了? 你是指定我這個人你沒得逃避
icycandle: 其實看得不多的時候難免會有[啊這個我之前看過是不是抄的]這種認知啦...但說真的,面對不熟的領域時,不要說得太確定會比較好吧?
就像寫作,這年頭很多小說也其實難免都會有跟其他作品在某種程度上頭有風格或表現手法可能相似之處,但寫作的人真的會或是能夠列出自己有意或甚至無意參考到的作品清單出來嗎?
我不知道你講那句白癡居然不算過激言論欸w
五月泡菜
7 years ago
一直到有人說出這類型屬於隨筆漫畫,才搞懂icycandle認為敘事方面有雷同而我一直看不出來有的原因ˊ_ˋ"
noman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他覺得自己的言論都沒有過激而且是適宜的,因為對方沒有"討論誠意"啊
シモン
7 years ago
下班回到家變成這様,所以我現在應該説直接點還是更直接地放棄回去艦娘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我們丟出質疑的時候就有犯錯的可能。但我在意的不是質疑是不是錯的(事實上常常也不是黑白分明的對錯,而是模糊的狀態,有些部份對了,有些錯了),而是一開始是不是可以在公開範圍丟出質疑。這跟我說得是不是那麼肯定,其實就沒有太多關係。

有些人要求一定要附上相關的詳細證據之類的才能發言,我認為以讀者回應來說這是不合理的文化。

關於列清單。是的,這不一定能夠做到,甚至也不一定有必要。但也存在那種明明參考了大量架構或元素,卻還是宣稱是原創的創作者。

所以我覺得單方面要求或者期待作者搞清楚這件事也是不合理的,所以有疑問的讀者把看起來相似之處的作品資訊留給其它讀者,可能會是一種可行的手段。如果不在作者可見的範圍內做件事的話,可能對作者也不盡公平,因為有些時候可能真的只是巧合,或者無意間被影響。
icycandle: 其實我覺得這種事情如果是創作者就自己將心比心一下,想想自己的作品如果直接被人說了[啊你是不是抄了某某作品,不用怕,我又不是說你這樣不對,只是既然抄了的話好歹該講一下啊]而自己卻覺得自己明明沒有的時候能不能這麼"和平理性",畢竟依據最前頭那個噗您面對被質疑時的表現看起來,感覺上這可能挺有難度的...
質疑對方你可以事後追加資料 而不是口頭上說說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拿我的狀況來說,如果對方說得有理,我可能會反省自己作品的原創性還是不足,或者沒有避免跟近期太亮眼的作品有過多相似度。我多少會不開心吧,但這對創作者來說並不是毫無意義的。另一種情況是我覺得對方說得並不對,那要反駁或無視都是可能的反應。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無法理解你所謂追加資料跟口頭說說的本質差別
.......蛤?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你還真認為你口頭講的東西連你質疑的對象都看得懂嗎?
你覺得你做專題只丟成品不說明 教授會接受嗎
你還真的以為自己講話很有份量喔...?
是否構成人身攻擊交由專業來認定吧各位
自信是件好事 但是你背後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就是自大了
夜綾紫🌟天佑香港 覺得
7 years ago
不管對方有沒有討論誠意,都不構成能夠人身攻擊的理由.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所以我才來這個噗繼續解釋,目前唯一積極抱怨沒有對比圖啥的就只有你,直到現在你也沒有說服我開小畫家之類的來做張對比圖在這次溝通上的意義。而我有說明過很多次,對比圖在這次我在乎的點上沒有太多意義,敘事元素的或者節奏的東西也不是一張對比圖能作得出來的。如果被質疑的對象看不懂的話,也願意聽我細說的話,我可以進一步解釋。但也要跟對方互動才行。

而你一直沒有展現理解的誠意,所以我實在沒有動機回應你這方面的要求。

我目前給的講法稍嫌粗略,但我覺得應該足夠幫助作者理解我本來的意思。我不打算滿足隨便哪個人的規格要求。但如果作者本人要求的話,我可以進一步說明。
別人是懶得重複講..............你還真以為沒人提喔
而且沒誠意的人是你先起頭的 我要不要再把那張白癡截圖拿來給你看?
我要不要現在開始喊
以下開放同意質疑時必須附上自己的詳系論點以及對照圖?
noman
7 years ago
我還可以附上前面其他張喔>WO
所以我說您到底何時要面對關於人身攻擊的問題呢>WO
還是您真的不覺得自己哪裡有錯呀>WO
說嘛說嘛>WO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針對你個人做出惡劣的人身攻擊
如果你要說 我指責你表達能力有問題 這句也算
那我認了?
詳細敘述跟對照組
這兩個要求來襯托你的論點而已
又不是叫你寫萬字論文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作為創作者,有這種能力能更好的成長,我想對大多數的人來說這種能力是可以有意識的獲得的,這並不是太困難的事。當然創作者百百款,也許有些人無法具備這種能力,這也是有可能的。
花了24小時你還是不懂
我真的很懷疑你是成年人嗎 我遇過的中學生跟高中生辯論都比你強...
就跟你要告某人公然侮辱
警察會要求你提供錄音檔或者文字跟網址
意思是一樣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嗯,我拒絕依照你的指示。除非作者本人,否則還不能依照目前給出的描述理解我的意思的人,我都不太在乎。
如果你只想說覺得跟這個作品很相像,難道不能只說「這篇讓我聯想到這個」就好嗎?隨隨便便就指稱模仿……你也已經知道不妥了。
你還是這麼自大啊 我有什麼辦法 我還是只能說
你活該被炎上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就是小學生程度,我也不介意就是。
難怪有人說文人相輕 我還真是見識到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我看起來像是很介意你所謂炎上的人嗎?
你當然不在意啊 因為你又不介意浪費時間在我們這群沒水平的人身上
noman
7 years ago
所以I先生你不太在乎就能對別人惡言相向呀!懂了懂了>WO!
那至少我也能夠無愧於心的說自己真的與您的程度格調相去甚遠啊>WO
畢竟個人的原則就是不管如何在與人談論事情時絕對不能冒出那些情緒性人身攻擊之字眼呀>WO
真不知為何有人會覺得這種言論是合適的絕不道歉呢
太神秘啦>WO!
五月泡菜
7 years ago
icycandle:
要求對比圖是為了避免口頭敘述造成兩方看法不一,同時也較能容易釐清您所想所指的,和我們所指的是否有所差誤。

無關乎您個人認為意義大不大、關連性高不高,相似的東西還是放在一起才比較好確認吧?
對照個什麼鬼 他根本不在意 講沒有用
他連最基本的質疑要提出證據 這麼簡單的東西都不想管
講幾句話就認為這群人吃過的飯比他吃過的鹽還少 自大成這樣難怪ptt沒版子留得住
五月泡菜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嗯,看來也是,從昨晚就有看到你要求對比圖卻不斷被他以各種理由帶過。
來看這次他要花多少時間才會了解
這種質疑方是無疑是對人捅刀
應該說 不帶證據的質疑他人跟含血噴人無異
數字
7 years ago
icycandle: 作為路人,我的關注點只有一個:所以在現在這個時間點,經歷了這麼長的討論,加上作者已經回覆的現在,你是否依然認為作者有模仿?若否,那我想你需要對自己早先的指控向作者致歉
若是⋯呃、那你們繼續討論
icycandle
7 years ago
bf05: 我上面有說過了耶......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rasaki_haruki: 的確,雖然我當下是這麼想的,也還是可以採取保守一點的說法。但問題在於,我的發言也是我作為讀者的真實想法,我認為不讓作者聽到我的想法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我願意這樣說,就是因為我相信作者,或者其它讀者有能力處理。而不是把某些詞(看起來跟抄襲很像的某些動詞)當成某種絕對禁忌,絕對不能出現,或者要帶著很多圖文資料才能使用。

某些人不能跟我有一樣的感覺,或者否定我的判斷,我覺得都是可以的。但「不達成某某條件」就不讓我說,就是很奇怪的強硬規則。

如果針對我的既視感來討論,你會發現我是尊重各方看法的,認同或者不認同都好。只有我的既視感被誤解的時候才會進一步說明。
Laksmi
7 years ago
路人經過,與主題無關)I先生一直讓我想到這個系列影片。覺得I先生一直卡在某種其他人不能理解的邏輯裡,然後覺得所有人都針對他 考大家一個問題,1公斤的鋼鐵跟1公斤的羽毛哪個比較重?(中文字幕)
icycandle 昨天
TsukikageSilent: 你的腦袋也不太好對不對?來,跟著我念一次,不──是──指──控──抄──襲──
鏡‧月影心裡只有幽幽子漢化組 昨天
但──是──你──有──說──人──家──雷──同──對──不──對──嘛──

呃,這樣挑釁不太好吧?
事實上 你當下質疑就是沒人看懂你到底想問什麼 別人就認為你質疑原po抄襲啊
icycandle
7 years ago
ChaoticEvilBlack404: 嗯,我期待不會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但我有誤判的可能。總體來說,對作品有疑問時我認為公開回應是合理的選擇。
你公開講當然沒問題啊 但是你質疑原po 別人就不能質疑你嗎?
我賭他一千回應才會了解 質疑是需要帶證據說話的
我認為作為一個閱聽者,一開始就預設作者在模仿其他人,本身就是一件很差勁的事。我尊重你覺得有既視感這件事,但就像你說抄襲跟模仿是兩件事一樣,既視感跟模仿跟抄襲也是不一樣的事,那你為何不說你感受到既視感,而是選擇用模仿這個詞呢?
如果你的問法是「我看這篇會讓我聯想到另一篇,這種做法很常見嗎?」大概就能減少非常多對你意思的曲解,也就不用鬼打牆這麼大一串了。
如果你能理解使用看起來和抄襲很像的某些動詞,對作者可能會是一種傷害,希望你以後可以更審慎選擇使用,而不是認為只要講自己的想法就不必顧慮到其他人的心情。
icycandle
7 years ago
Goodmanstation: 貼影片的部份,我覺得你想要聽到的話我應該都有說過了。

至於挑釁,嗯,我覺得我的意圖被同一個人一再惡意解讀,澄清十次都沒有用,對我來說就是一種挑釁。
數字
7 years ago
icycandle: 呃,原諒我資質駑鈍無法去蕪存菁從眾多論述中得出一個簡單的Y/N結論,可以請你簡單直接地給我一個Yes or No 的回答嗎?
你自己講不清楚 怪別人惡意解讀你 高招高招
你是不是先講了你腦袋有問題 這是不是挑釁? 你自己講啊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可以質疑啊,我不是一再說我的判斷不被認同是可以的嗎?但是你一直要求我做圖不是質疑,是要求,而我不想接受。
icycandle
7 years ago
bf05: No
你不做我能講什麼 被炎上活該而已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rasaki_haruki: 你說的沒錯,這部份是我的不對。
而且 你講話本來就不清不楚
請你做圖襯托你自己的論點好像天會崩塌一樣
我到現在講的任何一句話你有看不懂嗎 似乎你都懂
但是我認為我從你的字裡行間看到各種惡意跟夜郎自大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
然後在加上你如此這般的表達能力 還要怪別人扭曲你話中有其意
真是高招
沒有的東西當然給不出來啊 不是不給 是沒有
noman
7 years ago
icycandle: 只能說一個點,不過是怎樣對的事情,用錯的方式錯的態度就會變成錯的。
您沒有要質疑抄襲,所以您認為不用付上那些證據,沒錯這點我是認同的,畢竟您的本意只是想討論。
然而現實是您那樣的語句與態度會讓人有那樣在質疑的聯想,間接讓人認為您要作此質疑也要付出相應的證據。
而那樣的語句對一個創作者,尤其是可能精神上有些疾病的人,是會造成傷害的。
所以為何我一直強調是態度問題,這也是人與人相處之下該有最基本的尊重。
就從您認為直接批評別人閱讀能力不足,膝反射,低智商等等用語是沒有任何問題這點看來,您真的沒有抓到核心重點。
期望在這點上面您能想通ˇˇ
沒有人不想討論,沒有人沒有誠意,是你自己造成別人不願與你討論的局面,只因為你那說話的態度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你有某些發言我就是看不出來有討論的誠意或回應的意義......
noman
7 years ago
至於I先生說「如果針對我的既視感來討論,你會發現我是尊重各方看法的,認同或者不認同都好。只有我的既視感被誤解的時候才會進一步說明。」
這不是一開始就打臉自己了嗎?

這人僅僅說是不覺得有模仿,請問您是怎樣回應的?
那只能說你的閱讀能力不太好,或者我們對模仿的定義不一樣。
請問有必要加那個閱讀能力不太好嗎?難道不能只說「那可能是我們對模仿的定義不一樣吧!」
還是說您覺得這人也沒有討論的誠意呢?
然後在回到問題點上
那對你而言什麼是誠意呢?難道不能儘是發表自己的「主觀感受」嗎?
又另個問題,覺得沒誠意就能酸言、惡言相向嗎?
數字
7 years ago
謝謝,那麼就對作者做出負面指控,並且事後也認同此一指控不成立這點,我個人認為你需要向作者致歉
這畢竟是我個人看法,而我不是你或作者的什麼人更不是什麼公權力,你並不需要認同也不必要執行,只要你有合理理由說服自己就足夠了
那麼這串我就追到這裡了,謝謝:)
這裡居然還沒結束,精彩了(哈欠
上面也說過,邏輯站不住腳的人為了讓議題持續,會使用攻擊性言詞或者選擇性回應,這樣才不會表現出「難以反駁的窘態」,因為任何言論都需要證據支持
另外有一句話粗體明顯,貶低他人並不會把自己抬高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對,後來我也是意識到造成作者傷害的可能性,我可能有誤判。

但是對其他人留言的內容我不覺得有修正的必要,除非我明顯說錯了,或是我誤判對方,以為對方是有惡意的。

「沒有人不想討論或沒有誠意」這句話你可能也說得太輕率了。
我只認為你是用挑釁回應我
來看看你用什麼回啊
https://i.imgur.com/4FvPOoG.png
icycandle
7 years ago
crusoe_red: 我覺得他可能閱讀能力不太好是認真的啊
你先指責我的腦袋不好 後講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不想做圖
然後又說我是白癡?
我從頭到尾有謾罵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嗯,我不太確定你介意的點是什麼?
你的口氣比我還差吧
從你打死不認錯
到你認為質疑不用帶證據
另外還惡言相向 通通都介意
我好像從頭到尾都沒說過icycandle 是不是智障 連話都講不好
你這不是不接受別人質疑不然是什麼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所以我的確解釋過我覺得不必做圖的理由,但你現在說是「亂七八糟的東西」。你覺得你的發言是沒有帶任何情緒的嗎?我會動怒到罵白癡,是因為你又說我是指控作者抄襲,這是我想避免的,也解釋過很多次了,但你完全無視我的解釋,只想把那兩個字安在我的行動上。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你覺得你這樣曲解不是惡意嗎?
icycandle: 這我也只能說做人要多互相體諒,您也說了碰到覺得對方不想討論的話就會有情緒,但其實問題就在於您自己的發言其實在這幾串裡面大家也都覺得很有情緒啊!當然您一開始不覺得您質疑作者的方式叫做無心討論啦,但問題是我想很多人回應說不覺得像抄襲的時候,多半也不認為自己的發言是不想討論而是你針對這些人的回應會讓人覺得你不想討論。
我也說過多少次是你自己表達能力有問題
請問你對我惡言相向的時候是第幾噗
大家知道你最終知道到底想表達的原意又是第幾噗
而且 你可以自己問所有回應的人
你在原po的那一噗的指則是不是抄襲指控
我相信絕對有九成以上的人答案都跟我一樣
不,老實說吧,這並不算惡意曲解,而是表達方式上令人產生了理解落差,大家會炎上的理由就是因為「除了發言者外所有人都覺得是在指控抄襲」,對我也這麼覺得
一兩個人可以說是惡意曲解,但這麼多人都如此認為時,是否該改善一下文字表達能力?
另外拒絕溝通有很多方式,但不代表可以對人使用攻擊性詞彙
我自認用詞已經夠委婉了,不構成人身攻擊吧
我幫你算啦
從現在開始算14個小時之前大約才250噗左右
然後大家終於知道你到底在問什麼的時候大約在400噗左右
你現在還認為你傳達的東西有讓所有人都清楚嗎
死んで生き返りましたれぽ その1
【実録】精神病院に入院した時の話。
這類型的漫畫是隨筆漫畫難道要說很多遍你才懂嗎?(相同類型的漫畫題材很容易相同是很正常的
就「閱讀能力不太好」這部分,我想這跟你覺得作者不會受到傷害一樣,又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了。從哪裡看出來他閱讀能力不好?他不過是提出相反意見,而既視感是主觀的東西,跟閱讀能力沒什麼關係。真要這麼說,我也可以說你是因為閱讀能力不好才會有既視感呀?所以這部分我覺得是你誤解了。
現在都邁向700了你還是不懂 質疑藥帶著證據說話
另外 智財權昨天我有去看了
有發表出來並註明是誰寫的 就有10年的保護
有申請智財則是20年
不過法條文謅謅我有可能看錯就是了
20年是確定的
這是我最後一次留言
TsukikageSilent: 你稍微冷靜一下,你已經被他影響情緒了
icycandle: 你最大的問題是在沒有提供足夠證據的情況下說服他人,接著又單方面切斷話題,矛盾的要別人理解你卻又無法換位思考
每個人的感受都是不同的
從你的言論來看你只是站在讀者和求解的立場,並未考量到你當下行動可能造成的傷害
你難道沒發現其實大家一開始只是要你提供證據以及合理的解釋避免造成誤會嗎
嘛,我想你也沒料到會有這種發展
說真的我一開始對你沒什麼想法也沒阻止你發表只是提醒你說話要清楚些,要知道很多情況下事後做再多彌補也是救不回來的
看漫畫、小說是不會有既視感的,除非妳把以前看過的情節混雜在一起。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謝謝。我可能誤判社群接受發言內含情緒的程度,自以為在安全的界限內,也低估這對於正向討論發展不利的程度。
另外,你說話的語氣真的很讓人不舒服
嘛,至於要不要提告看我明早心情好了(挖鼻
aiyanashiwo1106: 放心好了 我是一邊玩瑪奇一邊看的 火氣才不會那麼大
aiyanashiwo1106: 我要是真的生氣就直接放古典樂讓人看到什麼叫作冷言冷語
複製一下,關於囧星人的這段話:
原網址
那時候的我其實感到很委屈。
梗完全是原創的,剪輯風格也不一樣,哪裡有抄?
當然我的情況或許不能跟那位作曲家比較,只是我發現了,世界上有些人,他可能不是為了「正義」,而是懷著某種惡意,就是想把你打壓到不能出頭。
你會發現最有空閒去酸來酸去管閒事的人,現實中,什麼也做不成。因為他們忙碌於無意義的事。
以上是囧某有感而發,與正在奮鬥途中的你共勉之。

(由此可知文字的力量是很大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Goodmanstation: 那個,我想這位噗友您真的值得花一點點時間往上翻我的留言。
icycandle: 我花了一個多小時看完所有的留言,你知道我獲得了什麼收穫嗎?No thing!什麼也沒有!
你除了口出惡言,說話一直跳針外,一點建設性都沒有!只會要求他人舉其他作品來說服你,但是你有去傾聽那些噗友的留言嗎?真的人不需要那麼固執,我覺得看完了所有的留言,我只感覺到浪費時間罷了!
還是你需要關於你的懶人包?在這裡,自己看看
事件從這邊開始? (Plurk Paste)
後續: (Plurk Paste)
(沒想到自己的留言竟然還需要別人整理懶人包,請勿你是選擇性的去看對你有益的留言嗎?很抱歉看來很少人吃你這套!
從頭到尾都指責我跳針 我黑人問號
我都沒講你跳針了
好像講了兩三次吧 但是我確定你至少講了十次以上
我已經從請你做對照圖 降低到承認你自己的失言 也不需要你道歉
這樣你都看不出來..
你才是真的沒在看別人說話的人吧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這裡有較高比例的人有一樣反應我不意外啊,社群成員多少有同質性在,要拿比例來論斷是非,我覺得有些勉強。從幾百噗到幾百噗才讓各位理解,這算是我們共同達到的結果,的確我沒把握一開始解釋清楚,因為我連我們到底有哪些共有語彙都不確定呢,我想我在邊談邊修正某些人錯誤理解的時候,並沒有太多不耐。

一開始認為我指控抄襲,我可以說是個人誤讀或者對抄襲方面觀念不明。但是我再三強調並解釋之後,還硬是要套過來,這我就無法理解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Goodmanstation: 唉,看完還讓你這樣覺得,我只能說很遺憾。
路人,單純想到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 )
以下複製維基百科: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在許多國家的刑事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在這個原則下,提起公訴的檢察官應負起舉證責任,應負責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以證明被告在事實上的確有罪;而若法院要判被告有罪,則所使用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限制,而且超越合理懷疑。
嗯......所以你要做的是拿出事實說因為下列原因我懷疑你有此種舉動,而並非我認為你有此種舉動的懷疑,請你拿出證據證明你並沒有。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不不不,你要求我做圖這個要求一直在重複,而且我也一直在用同樣的理由解釋。這個不就是跳針嗎?
icycandle: 我不是想要指責啦,但說真的,寫小說的也應該算文字工作者了,但作為文字工作者,您的解釋跟強調的能力看起來似乎有點需要加強,其實弄到這麼長一大串還會有這麼多人[看不懂你的解釋跟強調]的話,我覺得這恐怕已經不能說是單方面的誤解就能解釋得過去了耶。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我的確不是很想對某些一直惡意解讀的噗友花更多力氣解釋,也覺得沒有必要
霧辰玥🐟鹹魚光戰但在16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這個所謂的較高比率似乎是99%,或者更高?恕我之言目前還找不到第二個認同該想法的噗友,而某位所謂的「強調與解釋」在我看來也未成功說服任何人,因為同樣數目的人無法理解表達的東西
能把「意見相左」都理解成惡意解讀,這鴻溝還不是普通大條
icycandle: 一個30歲左右的人,竟然如此不諳世事,該說是不可思議、超乎想像還是腦袋大爆炸?
希望你組織述說的能力可以在加強,因為我一點也看不懂你想要表達什麼?
icycandle
7 years ago
Goodmanstation: 抱歉,如果你只是想說這些,我其實也不在意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這在同溫層有可能的,我覺得你拿交友圈的反應來說服我,會有點勉強
我承認有些人的態度不好,他們不應該對妳咄咄逼人,不過我們從來就沒有從對等的角度面對面討論,雙方都個說個的,但導火線是誰呢?如果願意放下不必要的自尊,是否這則噗就不會出現了?共勉之。
忘記說一個大重點
這噗應該很多都是「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對吧?
那你憑什麼一直要求別人要聽你講的話
我根本聽不懂 才叫你上圖啊
icycandle
7 years ago
Goodmanstation: 我到現在還是願意尋找跟正在對話噗友的共識
kimishingetsu: 那則大型討論噗不是「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呢?
icycandle: 這個,我必須要說,光是有個人在您提出解釋之前只是說感覺不算抄襲就被您質疑說閱讀能力有問題,我覺得這個態度已經很足夠給人一種[這人不想討論]的氣息了,我是覺得說這真的不能單純責怪說是同溫層的問題耶。
應該有聽過「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句成語吧?(雖然不知道可信度多少就是了XDDD
而且沒人看得懂你當初指的是哪頁跟哪頁 大家打開都是第一頁
到底是你不願意聽別人說話還是你真的只會跳針
你不願意上圖那就直接說個NO就好
所以才需要懶人包啊?
表達能力就已經差強人意了你還不直白一點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所以我也有說了,連結裡有hashtag,還是可以知道對應的頁數
你用的漫畫網站 很抱歉我不會用 ˊ_>ˋ
換種說法:這位陌生人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文!雖然不錯可是你不覺得跟XXX-(丟出一個小說網址)很像嗎?如果你有借鑑或模仿的話要說不要說出來?反正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你為什麼不說呢?你非常有可能做出的這種事啊!你看你主角一出場就是一個建氣少年遇上真命天女打怪獸打魔王走上真勇者之路!明明很像啊!(然後一堆少年漫畫或勇者小說都這種路線)
這樣你會爽嗎?沒有真的證據就說我覺得你有罪。(比碰瓷還瞎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這個解讀真的在我的預料之外呢
........預料之外 你不是本來就不想討論嗎
我就只單純想看你正常的闡述你的觀點
恕我直言,現在某位正在做的並非尋求共識,而是「選擇自己願意回答的內容」
身為文手拒絕承認同行,明顯的邏輯謬誤與表達失當不該是一個文字工作者會有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好,那我重貼不是用hashtag的連結看看?
但是你丟了兩個連結 沒人看得懂你在幹嘛
叫你做圖 現在過了一天又四分之一天多
你也沒做
你連下載再重新上傳到IMG都不肯
icycandle
7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所以說那個作圖我認為是不必要的,理由也說過了。連結修正我能考慮
你不需要強掉你不做圖了 我已經認定你根本不會用
4. 畫面描繪日常場景的時候,透過方形話框來安置對讀者解釋的內心話語*第7頁

內容方面:
1. 有精神困擾的敘事者的紀實敘述
2. 強調精神上無法逃脫的不安感*第16頁
3. 強調失能的狀況*第18頁

內容方面(續):
4. 對敘事者歲數的強調*第5頁
把痛苦經歷的最後跟漫畫創作者身份連結 (其實有元素更相近的圖,但是網站上沒有,書裡最末張有一個永田發現自己正在美化回憶的一頁)*第14頁

以上都是第一話的內容,果然沒有懶人包不行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Goodmanstation: 4 括號內描述的就是最末話的內容啊
反正你只需要你自己看得懂你自己在說什麼就好
哪還需要別人理解你
路過,各位噗友真有耐性地回應⋯

icycandle: 我好奇你寫既文章有沒有跟其他人的作品雷同?都是寫人物景?那你寫的文章都是參考別人的嗎?
嵐雪🦉
7 years ago
我看了很久還是沒有證據,請問證據在那裡呢?我遺漏了什麼嗎?
我不想浪費時間回應這噗了 我只會看戲而已
等到第一千噗的時候我會再來回
看他是不是繼續堅持質疑可以不需要帶證據
icycandle: 所以兩者對照之下一點都互不相干啊?
icycandle
7 years ago
好吧,結果還是卡住了
icycandle: 其實我看到這個回覆也有點出乎意料,您是覺得不可能會有人懷疑你有[不想討論]的意圖嗎?還是有別的原因才會覺得這個解度很超乎你的意料之外?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嗯,沒有特別的原因
不是大家論點卡住 是你自己讓你自己的論點卡住
別人聽不懂你在講什麼 你應該要檢討自己
不是怪別人水平低下 沒腦袋 白癡
別人誤會你的意思
正常人都是委婉的說自己正確要表達的含意
而不是像你這樣一直故步自封
icycandle: 再次插話,以旁觀者的身份來說,並不是說你無心討論,對,我認同你想要討論的熱心,以及渴望別人理解你在說什麼。
但是也請你先安靜下來,問一問自己,如果你被人質疑以及否定自己的能力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心情(就算這些質疑和否定都是假的),就算你使用的方式可能與另一個當事人不同:自我安慰再振作也好;心懷憤怒地和那個人糾纏下去,證明自己才是對的也好,大家都是在當下的時候心情一定會很不好。
我相信大家其實要對你說的話是:你已經確實傷害(對,不是可能誤判,是已經確實造成傷害)了作者以及其他讀者。這是你確確實實做錯的事情,而不是可能誤判的狀況,所以還請你好好了解一下,還請你多多以同理心去考量自己的說辭。
該講的我都講了 我就回到這裡
若你還是要其他人提出供詞,請至少你自己也約定一個時間,和反對者一起同時將自己的觀點以懶人包的形式附在這個噗文,以供各位討論。一來,這可以表現你以及各位的誠意和尊重,二來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謬論。
不知這樣你以及其他讀者可否了解?
三聯單我也不會去寫你可以放心
浪費時間在你這種人身上我寧願去打手槍
icycandle
7 years ago
MusiCSouL95: 我覺得不錯,感謝你的建議
TsukikageSilent: 你的心情已經影響了你的判斷能力,還請稍安勿躁。畢竟大家都是想要讓對方了解自己在說什麼,還請先稍息吧。
TsukikageSilent: 你也是需要冷靜一點,不要讓一時的衝動,造成他人擁有你的把柄。請深呼吸幾下,在回這則噗吧!
想到一個新聞:﹝台中吊嘎記﹞網友只憑一張照片,憑甚麼說我是虐童媽?|MamiBuy精選好文|媽咪拜MamiBuy最多媽...如果你做到的是私噗作者:你好我覺得你勇於分享自己的故事非常值得鼓勵,但我覺得你跟這部作品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不知道是否有借鑑的可能?如果沒有的話非常抱歉打擾。
那麼就不會有那麼多後來了,為什麼有些人總是喜歡先指責再來替自己找不同的藉口,先私下問問當事人有那麼難嗎?
icycandle
7 years ago
懶人包的整理,我試著在明晚12點完成,如果有覺得需要指定我說明的部分,也都歡迎告知,我盡量配合。
我只是想標一下

某個回應裡是這樣寫的:
我對作者的訴求是,如果有學習該作品的話,應該提到它。所以如果作者強烈否認,我也沒辦法。但他正面回應,也解釋自己喜愛的創作者跟可能受到的影響。這我就完全滿足了。

就是粗體標起來的這種詞句,展現出來的預設主觀高姿態立場讓人感到OOXX啊…
滿想知道不會讀空氣跟表達能力欠佳的創作者寫出來的東西長什麼樣子,有人可以私噗我嗎?(抱歉這個噗回應略長,如果中間有人有貼的話我應該漏了沒找到)

(嗯嗯嗯我沒有在說你不要對號入座
(對著空氣發言
icycandle: ...我只能說以我個人的看法,我難免覺得這個觀點應該是很尋常就能看得出來的事情,特別是不只一串有人在質疑您態度的時候。
熾琥
7 years ago
我只能說,在我看來,公開質問沒什麼不對,就是態度不對。馬上質疑別人閱讀能力的態度讓人覺得他既不想討論也不想尊重任何人,而是故意找麻煩,因此引起了一連串的誤解、不諒解、難以正常討論的現象。但他似乎沒注意到這是他自己引起的,只是一直疑惑別人為什麼聽不進他的說法,甚至以為這些人本來就是故意要惡意針對他。
熾琥
7 years ago
或許他覺得他身邊平常就有很多他不懂為什麼要針對他的惡意份子吧?所以才會提到什麼戒心之類的,然後也覺得自己對這種人講難聽話或是置之不理都是應該的
tigrisleo: 以目前這樣表達的方式,感覺身邊沒有敵意的人都會被激怒…而且其很有機會自我感覺良好,例如:全世界都是壞人
經過思考的打字回應都這樣了,更何況是說話與待人接物。
熾琥
7 years ago
我想,他可能只會覺得,那些因為很有風度才會繼續跟他討論他想說的事情的人,才是他想接觸的正常人,而其中講得出他能接受的道理的才是有水準的人,其他人都是惡意份子或是沒對話價值。他還是可以照樣過活,惹惱一些他覺得沒價值的網友他又不會死,就算搞砸一些討論的機會,也可以說是參與者水準都不夠的關係。這是只是目前為止他給我的感覺啦,但是我認真覺得,除非對他想討論的真的還有興趣,不然可以不用一直跟他鬼打牆了
但是這噗裡的確是有惡意份子啊。
例如說,我雖然沒有在這噗裡講過話,但因為發了一個有關這個事件的噗,裡面說ChaoticEvil的惡意很明顯,就被ChaoticEvil連續針對了。
[ChaoticEvil] - jedsid 真會扣人帽子ㄚ~轉ㄍ就這...
[ChaoticEvil] - jedsid 這是我看過最高尚ㄉ黑人...
這種人就是專門在戰場釣魚的啊,所以說,以上真的想認真討論的大家,請跳過這個人的發言。
也請冷靜一下看看自己看到的別人的意見是不是跟第一印象中的一樣,還是當時的印象受到了自己的想法或是其他討論者的扭曲。不只是icycandle,也包括其他人。
因為這個事件雖然表面上是兩方的爭執,但每個人的想法其實還是不太一樣的,又包括這種釣魚的人。
這噗很長,這樣作不容易,但在把icycandle化約成「把很多人當作惡意份子或是沒對話價值」的人之前(或像我把ChaoticEvil稱為「釣魚的人」也是一樣的),多檢視一下比較保險。
然後也是有可能像我這樣更確定ChaoticEvil是來火上加油的......
32Yoni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哇!這個人用三千字數的篇幅描寫一個少女的戀愛故事!都用第三人稱!這有沒有參考OOXX啊?」
據說 icycandle 您是文手,請問您若遇到上述的指控會不會覺得灰心喪氣呢?
您對原創作者在公開的場合提出了這樣的質疑,無論您有意或是無心,都會對創作者(以及其粉絲)造成傷害。希望您可以認知這點。
這不就是一個沒見過世面 剛看過星際大戰,再看到魔戒三部曲,哇星際大戰好幾部曲,魔戒三部曲,一定是魔戒模仿星際大戰啦 的孩子嗎
🌊🌊🌊🌊
7 years ago
綜合效果相似?
可以請您具體的指出您所謂的綜合效果是什麼嗎?
🌊🌊🌊🌊
7 years ago
icycandle: 前面您有提到「我列的那些是空氣嗎?」
恕我直言真的是,以文字創作的角度而言那些舉證就如同:這篇文章跟我一樣用刪節號表達角色話語的猶豫、排版時用不同的字體如標楷體強調角色內心突然的領悟或重要的臺詞、使用起承轉合的劇情安排、主角遭遇的家庭問題是在向某部八點檔致敬、主角和喜歡的人最後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您列舉的那些就是這種程度的“證據”
今天如果有一個人以這樣的話指責您的作品,請問您可以接受嗎?覺得這樣的指控合理嗎?被用這些“證據”告上法院吃侵權官司您認罪嗎?
noman
7 years ago
icycandle:
一樣同句話,態度、語氣問題
不管你到底覺得像不像,是不是模仿,想與人討論
你那種攻擊性言論只會達成反效果,這點你要自己想通
不過如果您依然認為那些言論是沒問題的,那我也不想多說什麼啦~
感謝您讓我又有個心理學的案例可以研究ODO~
icycandle: 一直堅持舉證責任不在自己身上的你,對於舉證的看法如下:「有些人要求一定要附上相關的詳細證據之類的才能發言,我認為以讀者回應來說這是不合理的文化。
關於列清單。是的,這不一定能夠做到,甚至也不一定有必要。
所以我覺得單方面要求或者期待作者搞清楚這件事也是不合理的,所以有疑問的讀者把看起來相似之處的作品資訊留給其它讀者,可能會是一種可行的手段。」
為什麼舉證責任不在有疑問的讀者身上、也不在作者身上,反而落到不相干的第三人身上了呢?我現在純粹對這點很疑惑而已,態度什麼的,反正你也說社會化不足了我也不想說什麼。
當然舉證要到多詳細會視你的說話方式而有所不同。但完全把舉證責任推得一乾二凈,簡直比跟老師告狀的小學生還考慮不周。
假如是有既視感的問法,像你那樣貼一本漫畫的連結或許就可以:「我看過xxx跟這篇看起來蠻像的~」
但像你一開始說人家可能有模仿的問法,就需要舉出更詳細的例子才行。這也是為什麼會想要請你做圖的原因。
熾琥
7 years ago
碰到一個惡意份子,不代表因此把其他人都視為低劣份子加以貶低是妥當的,我只是個雞婆人想說我看到的就是,雖然他用意很單純,但引起戰火是因為他思慮不周開口就挑人,如他自認罵人沒錯一樣,他不自覺的無禮言論自然會有人也想還以無禮,其中如果沒人肯消停,引來惡意和不良印象是當然的...如果真心想要良好的討論,還不如從自己的素養做起,徹底無視認為惡質的發言就好。
熾琥
7 years ago
既然自認不能冷靜的對方很低劣,那又幹嘛把自己拉去同個水平跟人家對罵
ㄚㄇ @ 不在CERN
7 years ago
(路過) 我是看完整篇漫畫以後 才有這漫畫跟永田カビ的蕾絲邊風俗有點像 不過像的部分只有對精神疾病的形容而已 因為永田カビ對精神疾病描寫的手法比較詳細一點 出現第二個這樣描寫的人我不認為算是抄襲 另外原作者有說自己也有再追蹤永田カビ 我想這應該只能說她在無形之中看了然後內化成自己的思維罷了
icycandle
7 years ago
我先貼在這裡,早上十點之前沒有問題的話,我就貼原噗。
icycandle
7 years ago
jjjyve44: 好,我檢查一遍後重貼,如果還有遺漏就再麻煩指正了
好 來破戒了
你他媽還是認為對方有嫌疑 可以不用帶證據去指控對方就對了
我為什麼不說不實指控? 因為你看到就崩潰啊
實際上意義就是一樣
沒帶證據的自我認知就是你個人主觀上的不實指控
更何況 你真的覺得這噗沒人看過永田老師的作品嗎?
大家根本不曉得你哪個畫面跟哪個畫面相似啊..
文字敘述就是怕會有解讀上的問題 也不需要你做疊圖
你只要把兩張圖放在同個畫面用小畫家圈起來再用文字補足就好
消耗了兩三天你還是因為你的自大而不想做
反正講再多你還是認為 口頭上說說大家就都知道你主觀上的指控就可以變成客觀
對不起 你的口條我看不懂
然後謝謝某幾位網友的關心
我前些日子不回應的原因
只是單純還有別的事情要做完
看動畫玩遊戲之類的 (?)
我當下其實並沒有生氣
我只是文字用的比較銳利
我看不慣一件如此簡單到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事情要千刀萬剮都還切不進事實
icycandle
7 years ago
稍微修正內容,也改了一些錯字:
(Plurk Paste)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嗯,我可以理解各位還不能接受。但是我擔心的是,如果我不先在原噗貼出對karas的道歉,其實受損失的是karas。但跟各位的爭執可能會繼續延遲這個時間。
icycandle
7 years ago
我先貼出,但我們可以繼續討論。
32Yoni
7 years ago
icycandle: 你可以同時進行 沒有人會阻擋你
icycandle
7 years ago
exce98011819: 好的,謝謝理解
你有既視感是你自己的問題,不關karas的事
END
icycandle
7 years ago
ter_ter: 最初的資訊應該有協助某些人理解我的意思了。而且我也尊重不被我有限的描述說服的意見。我當初並不是堅持要說服所有人,而是要避免我的原意被誤導。
「一來是我不覺得做完之後能說服本來不認同的人。」
你是找不到相似地方嗎?!所以認為說服不到人?那你當初堅持什麼呢? 你做好對比圖我們才有可能被你說服,你堅持不做對比我們怎與你討論?!
超矛盾的啊。說服就是「好好地把話跟理論說清楚,設法讓對方接受」才就坐說服。你一不想說服,二不想擔起責任,三又前後矛盾,你到底是在?
事件從這邊開始? (Plurk Paste)
後續: (Plurk Paste)
搞不清楚來龍去脈的可以參考看看?
icycandle: 你明顯不懂我表達的意思。
向KARAS與「被你攻擊過的人道歉」是基於同樣的理由,就是你的無禮,而且這是可以同時解決的問題。
不管在網路上或現實的任何發言都要講求證據,沒有證據的發言不具有任何說服力,要求你提出比對圖是為你的質疑奠定立場。
而在我看來,你的一切辯解就是「我只是說說而已,並不是想說服人,所以沒必要提出證據」,是種非常不負責任的心態。
若你不打算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一開始就不該進行任何發言。
我感受到精神勝利法 就是作者回覆我了, 我就收回言論吧, 抱歉一開始用錯字表達我意思, 我沒有惡意的
五月泡菜
7 years ago
icycandle:
已看過內文。
在您個人能理解兩者並無相互學習後,還要求比對圖解釋所謂的敘事方式相似,是我過於窮追猛打了,在此向您道歉。

但您似乎將比對圖的用意當作「說服其他人」,而不是「便於討論」。
或許在一開始您認為放上圖片連結加上解釋就已經足夠,對於我而言仍是不夠能指出敘事方式有何處能造成即視感的。

希望經過此事後,再遇類似事件您能再三思,謹言慎行。
這噗我就不再回覆了。
難怪整噗看完亂糟糟的,如果一開始這麼做的話,事情不就簡單多了嗎?
或許就不會有人窮追猛打或吸引到一些惡意份子了(希望有正義感的同時,能夠在三思考,才不會演變成現在的局面
嗨,我是路人。KARAS的漫畫發布當天我就拜讀且覺得很喜歡,從看到你的疑問,直到另闢這噗我就沒讀了。剛剛看了你在原噗的paste所以過來,只說就我看到的部分的感覺。
阿珊◆冬眠狀態
7 years ago
我之前就讀過永井小姐的作品,在KARAS發布時也沒有任何一點對方模仿的感覺。你提出疑問時,我能理解是因為短時間內讀了相同類型的作品,且似乎是沒有在創作的人,故不能區分出兩作者創作手法的差異性,也有很多人開始提醒你了,所以我就沒有發表意見。而且當時我覺得你是滿沒禮貌的人,所以並不想跟你對話。
阿珊◆冬眠狀態
7 years ago
說感覺你沒禮貌,你可能會很困惑。不過我這邊就只指出一點,你在paste裡也自己提到過了,就是你以為大家都跟你有相同素養跟特質,然而人際關係不是這樣運作的。五月天的前鼓手達叔在愚人節開了一個自認無傷大雅的玩笑,結果害粉絲吵得不可開交還鬧上新聞,讓冠佑po文回應玩笑不應讓人受傷。你可以拿這件事比對一下跟你引發的問題。
阿珊◆冬眠狀態
7 years ago
你覺得你一開始的疑問沒有帶有惡意,所以跟人爭執你並非是惡意指控,從這裡可以看出你是抱持「真理愈辯愈明」這種特質的人,你沒有放了砲就跑,而是在這裡持續與人溝通,最後還發了澄清文,這點我給你肯定。但是你沒有理解到,並非所有的人都是在意道理,許多人在意的是情感認同;或更多人根本就不在意,第一眼看誰就信誰、或是喜歡你的直接就信了你,真相如何他們根本不管?
阿珊◆冬眠狀態
7 years ago
達叔愚人節開個玩笑是不是惡意的?相信不是。但冠佑跟某些粉絲是不是受傷了?是。就是這樣。你以為你原先沒有惡意,只要嘗試跟人溝通說開,問題就可以馬上解決,你現在體會到引火上身的感覺了。
阿珊◆冬眠狀態
7 years ago
有些人對你一但有了壞印象(像你一開始批評他人閱讀能力有問題),就不再相信你是擁有理性的人;有些人一旦受到傷害,就算得到了道歉還是會傷心很久。相信你隨口拋出疑問之前,都沒想過有這些可能,你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爭執說開後就船過水無痕,在熟悉你的親友圈可能還沒問題,但是在這樣一個有許多人轉噗的公開場所,你的態度跟措辭就大有問題。
阿珊◆冬眠狀態
7 years ago
說了這麼多,希望你能認知到,在你提出可能會引發爭議的疑問時,措詞要特別小心委婉,多觀察一下群眾特質。直來直往不是萬靈丹,你覺得你直指核心,我認為你無禮傲慢,你覺得你冤枉,但其實你一點都不冤枉。可能你還是不太懂大家為什麼要生氣,但你就把這個事件放在心上,慢慢琢磨吧。
阿珊◆冬眠狀態
7 years ago
icycandle: 忘記標記,以上給icycandle。
秋葵
7 years ago
路過,只想說既然這個噗上所有人都沒對i先生您人身攻擊,作者也沒有對不起您,那就不存在您能隨意傷害對方的理由,無論是您(主觀性)覺得對方不會被傷害、或者(主觀性)覺得對方保持惡意。
我們能確定的是您某些失禮的回應(閱讀能力差、膝反射)確實都是充滿惡意且不恰當的人身攻擊
我要說 我不是情感認同...我只是要求實事求是 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
不然講真的 KARAS是可以對他提出誹謗罪的
🌊🌊🌊🌊
7 years ago
icycandle: 如果您真的知道自己做錯什麼,就請您以後不要再做出這種論點不足的指控。一開始看留言的時候看到您數次質問不同的留言者:是不是創作者?
似乎認為沒有創作經驗的人沒辦法和您有相同的理解。
但您既然身為一個創作者,一開始無法理解自己的這次的言行有多嚴重顯然是一件很荒謬的事,倘若今天換做是您的文章被人公開留言說「是不是在模仿?跟某某文太像害我一點感動都沒有」、回覆對方沒有模仿之後被回「堅持說沒有那我也沒辦法啦」您作何感想?
如果您在處理自己的言行時無法從創作者的角度去思考是否足夠完備謹慎,創作者這個身份根本不該拿出來顯擺
icycandle
7 years ago
vcc7288: 您誤會了。我一點也沒有想拿創作者身份來顯擺的意思。事實上在這次對話裡,我承認我是創作者,是在這裡被噗友糖糖貓詢問的時候。我也沒有數次質問其他噗友,我的唯一一次,是在這個噗裡反問紫,理由就是為了尋找共同語言,期待能加速討論。(好吧其實我已經不太確定是不是有問其他人了,如果你有找到的話,可以告訴我)
icycandle
7 years ago
vcc7288: 然後我可以理解您想表達的意思。但我的文學信仰是,誠實的讀者是最重要的,喜愛的時候願意真心讚美作者,不喜歡的時候不害怕對作者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也包含質疑。也因為這樣,拿我自己習慣的理解來想像其它創作者的狀態,反而是這次最大的失誤之一。希望您可以理解我最初的動機並非是惡意的。
icycandle
7 years ago
vcc7288: 然後,那個「沒辦法」的回應。我的意思是,只有作者有權力判定自己的創作過程。而我自己會尊重作者的回應,甚至不回應我也可以理解。抱歉,那個時候我的防備心讓我選擇了更輕浮也更容易被誤解的用詞。
icycandle: 拿掉精神方面的題材,這種四格單色又一堆方框內心話的漫畫根本一把抓
當事人自己看太少還好意思出來丟人現眼,最好笑的是還說"老實說借鏡也沒關係,又不是嚴重的事,不用緊張啦
這話就跟宅鬥劇裡在誤會發生當下不說清楚,明著說是不鬧大先叫大家回家再私下解決,或是說這也沒甚麼只要說清楚大家都會包容你,實際上就是打著坐實這個抹黑和誤會的主意沒兩樣
黑的又不是你的名譽當然不嚴重!不如說你那句話就是在逼人坐實你自己的質疑。
身為創作者竟然不知道被質疑抄襲的嚴重性,難道你被人這樣質疑也都覺得"不是嚴重的事"嗎?
還有不要覺得強調沒說抄襲就叫沒指認抄襲,難道男追女沒說想追但每天送花接送請客吃大餐就能說沒有想追的意思嗎?女的沒說拒絕但東西照收不誤就能說她沒意思嗎?
>>誠實的讀者是最重要的
誠實不代表說話可以不經大腦,質疑可以不經求證,用詞可以不必謹慎
強調"沒有惡意"不是免死金牌,只是不負責任的脫罪自辯
你的文學信仰該改改,話出口前在腦子多想幾次再出口會比較好,誠實是說真話,不是只是說自己想說的話
這種人我們不會認為他誠實,只會覺得很白目
>>反問紫(是不是創作者),理由就是為了尋找共同語言
事實證明沒有。
因為你自己就是創作者,卻能輕易地提出這種質疑,還說不嚴重。
光這點就可以證明你跟大多數的創作者沒有共同語言了。
真要尋找共同語言你應該先去把畫漫畫的通用元素和基本文法搞清楚,不然你找得到跟畫漫畫的創作者的共同語言才怪。而不是把基本的漫畫文法當作質疑的雷同證據出來丟人現眼。
否則提再多雷同例子或相似作品給你看也是對牛彈琴
🌊🌊🌊🌊
7 years ago
icycandle: 也有可能是我記錯了次數,畢竟幾百則留言腦中記錯人也是可能,倘若事實只有一次的話請容我訂正文字,抱歉。
我能理解您基於您的文學信仰做出的行為並非出自惡意,但這點其實並沒有多大的效用。動機不是重點,效果頂多是旁人看到這件事時有機率覺得:原來他不是故意的。(試想歷史上的宗教迫害事件也有人並非出自惡意而是基於信仰排除異端保護自己,但被迫害的人死了就是死了)
您先前的言行不會消失,造成的影響也不會改變。創作者需要誠實的觀眾才能有所成長是很正確的觀點,但誠實反應和謹言慎行很明顯並不互相衝突吧?
🌊🌊🌊🌊
7 years ago
icycandle: 關於顯擺這點我想表達的也是既然您能夠以“自己的文學信仰”這樣的觀點去想像其他創作者的狀態,將“自己身為創作者時的狀態”推及到其他人,您為何一開始發言時卻不考慮到自己將要說出的這件事從創作者角度來說是否合理呢?
就如同我先前的舉例您的質疑是很不明所以的,所以大家的反應才會這麼激烈。
您在發表直覺感想時採用觀點的是我什麼都不知道所以直接要求作者為我的質疑負責,但處理自己的語句時觀點卻又變成了什麼都知道而能預設立場的創作者,這顯然是不同的標準。而我想既然您在後者能具有創作者意識,想必只要您想,您也能避免前者那不明所以的質疑。
🌊🌊🌊🌊
7 years ago
icycandle: 另外謝謝您關於沒辦法一句的解釋,畢竟如果您並非出自惡意總是比惡意攻擊好,能夠溫柔對待世界是一件很好的事。祝您您身為一個文字創作者日後能對自己的文字運用更加敏感,避免相似的爭議再發生。
icycandle
7 years ago
vcc7288: 您說的沒錯,這也是我在 paste 反省的重點。
icycandle
7 years ago
vcc7288: 也謝謝您的祝福,我會把這次事件銘刻在心裡。
icycandle: 大概是最後一次留言了,畢竟會聽的話不用多講,不會聽的話多講也是無用。我只能說還是老話一句--將心比心,您自己也都說了自己對漫畫這個領域相當外行閱讀量不高,如果覺得有既視感,可能純粹只是看的量太少,在這種時候擺出過度的高姿態說[我想你有參考對吧,老實講沒關係]這種話,這種內容明顯的是非常有問題的,當然您會覺得說這是您發自內心的感受,很誠實的講出來爲什麼要被批判,但實際上這種發言就真的是十足的垃圾話,頂多只是[誠實的垃圾話],但那還是垃圾話,沒有更多的價值可言,在自詡[誠實的讀者]之前,其實要先確認自己的意見到底有沒有意義跟價值,就像您自己在面對批判時都先預設了[那些對我有情緒發言的,我都覺得沒有溝通的價值],那麼爲什麼會自認為自己的就會有價值呢?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謝謝。最初留言的考量之一,就是覺得這個斷言就算被打臉也沒關係,這樣有相同疑惑的人也會一併在討論過程中解除。所以如果您回去看的話,應該可以發現我盡量配合完成討論,來到專用的討論噗,也盡量描述自己的既視感的特性。會這麼做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希望這個討論最後可以導出一個有效的結果。雖然我不想強調這件事,但也的確是有某些讀者跟我有一樣的既視感,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我對既視感範圍的粗略描述是有意義的,因為光是這樣就能讓跟我有同樣感覺的讀者,能參考這次討論的結果。所以這也是我為什麼彷彿再三拒絕某些只有外部形式相似的例子,像是在死咬不放,其實是不希望最後討論出來的結果效力被打折扣。只是因為我太早建立的敵意,讓這些努力的方向看起來都像是挑釁。
icycandle
7 years ago
weepchild: 也因為這樣,我真的是抱著「可能會被打臉,但我也不太在意」的輕浮態度過來的。我覺得只要積極討論,讓大家看到結果,應該就不會有大礙。但是因為我的輕浮態度,所以犯了錯,也就是 paste 裡提到的那些。讓我本來設想好的結果沒有順利發生。
在此請讓我稍微離題,用個小故事類比:
三島由紀夫在某次參與文學討論會時,在太宰治的面前直接說「我不喜歡太宰文學」,當時的太宰以一個近似玩笑的話帶過。
事隔多年,三島某次在大街上被一位陌生讀者認出來,並被直接說了「我不喜歡你的作品」,三島才知道當年那番話讓太宰有多錯愕。
另外在與別人對話前,先放下所謂的自我中心,並且不要預設別人會有的反應與立場,因為世界不會以「自己覺得」的方式去運轉。
最後,建議你學習一下何謂「適當的表達方式」。
icycandle
7 years ago
kimishingetsu: 感謝您的建議。完全同意您所說的。我在發言時,告訴自己「如果在意所有人的感受,就啥都說不出了」,結果口無遮攔,沒有認真思考那些話語的必要性,這真是極度粗暴偷懶而且自我中心的判斷。傷害許多噗友,真的很抱歉。就算我本來自以為立意有多好,都被我自己糟蹋了。
icycandle: >>「如果在意所有人的感受,就啥都說不出了」
這句話的意思是在說,你不可能討好每個人,只能盡力做好你可以做到的
不是說你就可以隨便亂講話,隨便亂質疑,別人又不是活該被你質疑
不是自己不在乎被打臉,就可以隨便拿別人的名譽開玩笑
跟你立意如何無關,我只看到你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釋,誰碰到你誰倒楣
有句話叫禍從口出,沒有承擔自己的話造成的後果的覺悟,就請管好自己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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