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FB]【獨立這邊請:台灣獨立運動法律議題】《致美國國務卿馬歇爾將軍陳情書》
Legal Issues on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 1947年2月遞交至美國在台領事館,指定交給當時的國務卿,在3月3日電文轉給在南京美國大使館,後並遞至華府。請願的是一群青年運動者,正在為三月出版的《台灣人雜誌》準備,並不知自己剩沒幾天可活。
今天有些人並不相信70年前的台灣人知道「台灣仍不屬於中國」、不相信台灣人從1945年8月就開始蓬勃從事出版和追求言論自由、不相信當時的台灣人受有良好教育並認識台灣地位和國際情勢,當然,這可能是因為今天體制的教育,讓我們這樣誤會當年的台灣人。
這份文件,在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之葛超智原文檔案可以看到。
這是我們跟70年前台灣人的差距,貼給你的朋友看,或許我們可以縮小這數個世代間的差距。#民族自決 #法理台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