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0在gate等飛機時,接到地勤電話,說我大箱有行動電源。因為我把220的航行包直接丟進大箱,忘了裡面有行動電源。
我:抱歉,我忘了箱子裡有行動電源。
地:你自己是組員,怎麼不知道不能缺印行動電源。
(他有聽我在說話嗎?)
我:不好意思,我忘了包包裡有放
地:你現在自己出來拿,不來我們就丟掉
當時我在D8,時間07:40,130的ETD08:35,經理人很好讓我去拿。後續的扯事我就不贅述,反正就以威脅丟掉為主軸。
是說,有必要一開始說話這麼衝嗎?再者,如果今天是客人,也會威脅要丟掉嗎?
話真的可以好好說呀!再不然就是放到失物招領不就好!有必要這樣對同事這樣發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