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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不禮貌鄉民團
正在
8 years ago
關於同性婚姻平權
另外設立專法絕對是最愚蠢的作法
這就像有一家餐廳,原本不准黑人上門用餐,經過大家不斷的抗議後,餐廳決定開放給黑人上門用餐,但是要另外設立一道側門,專門開放給黑人進出,以後黑人就是只能走這側門
.
別鬧了
那不叫平權,那叫岐視
讓所有人走同一道門,這才叫平權
latest #28
流浪導遊
已經
8 years ago
這樣,我們設立基督教與天主教還有護家矇專法好了。
還有設立反同專法,以及反同特區。一般人不得進入,同時發行反同身分證。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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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相關配套措施,如:想要有自己的小孩時,代理孕母合不合法? 死亡時的遺產,雙方的原生家庭,各自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繼承的問題?如不從法律面再加以明確的認定,法官如何判決?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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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一夫一妻制施行了那麼久,所有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當初都是依此去制定的,無法符合新的婚姻制度,當務之急先有適用的法條可用,將來再研究如何融入一部完整的婚姻法。這樣不好嗎?
立即下載
(→ܫ←)
說
8 years ago
woody_man
: 當然不好啦,你們這些既得利益者
(→ܫ←)
說
8 years ago
woody_man
: 天賦人權,你怎麼不跟你的上帝吵?有種你就讓上帝收回同性戀的人權,不然你跟同性戀就都是一樣同物種的生物。
兎工房
說
8 years ago
woody_man
: 代理孕母目前在我國不合法, 並不會因為同志想要有自己的小孩就突然合法, 繼承問題如果同性婚姻有效那就是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得到1/2, 民法已寫明無須更動; 還有司法權是獨立的, 法官判決是依法令自由心證, 只要不做出違法判決外力無從干涉, 也無法"規定"法官怎麼q04
(→ܫ←)
說
8 years ago
woody_man
: 多夫多妻制在地球上的歷史,比一夫一妻至少多三倍。
一夫一妻是近代軍權國家的產物
兎工房
說
8 years ago
接上面, 也無法"規定"法官怎麼判, 你說的那種情況叫做行政干預司法, 是正常民主國家不應該也不可以有的現象
貝殼🌈尊重包容友善溝通
8 years ago
woody_man
: 有甚麼困難呢?比照異性夫妻的規定即可
香煎蒜香牛油K斯
8 years ago
你說融入新的婚姻制度……等等,同性戀結婚干那些異性戀什麼事情,除非他們當同性戀不然有影響嗎???(黑人問號)
宅叔小海‧Θώθ
說
8 years ago
類推呀
阿頓=日行者
8 years ago
滑坡
那是滑坡
香煎蒜香牛油K斯
8 years ago
一種滑坡論證滑下去的感覺
古烈
說
8 years ago
身邊的朋友有對我說,幫你們設新的法律已經夠好了,別再不知足的要求修法
這樣子不就是歧視了嗎?說好的平等呢?
逆狼
8 years ago
說個笑話:我們對你們已經夠友善了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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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到底是修法,或是專法?都還沒開始,這些名稱都應該討論的,包括修不修,內容是哪些?不是都該有個共識後,才能定案嗎?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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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個人是贊成的一方並非反對者。但討論不是在討論出個正向的結論,而非對立。在下書讀不多,對法律也不在行,如有不成熟的想法,請多多包涵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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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社會中大多數人都為了三餐汲汲營營中,猜想與小弟我這麼不了解法律的人,應該很多,如何儘可能的讓多數人了解,應該是很重要的方向?
小組安
說
8 years ago
已經開始很久了,許多人為了平權努力了十幾年甚至是一生,也提出幾個修正法案
這東西不是今天才冒出來的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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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兔工房兄的說明,讓小弟更清楚各種差異,感謝。
V字龍(V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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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Re: [新聞] 同性婚姻合法化 柯建銘:提專法是一個
V字龍(V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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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Re: [問卦] why同志朋友對於「專法」這兩個字很反感?
V字龍(V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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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 如果專法訂出來的時候 結果對同志保障並非100%比照異性配偶 那麼同運團體不就要一個一個去討 一個一個去打官司? 不要說專法訂出來好了 訂出專法時肯定就因為某團體堅持之立場 訂出非100%的專法 那麼同志團體還不是要全力爭取 而且到時候戰場肯定是遍地開花
「我們都讓步讓同志有結婚配偶名分了 竟然還想侵門踏戶要遺產特留份?」
「我家出一個GAY已經很痛苦了 結果我兒重病還要給一個外人優先簽手術同意書?」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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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海盜兄誤會了我的意思,本意是:政府願意開始做,不正是個好的開始嗎?各界法律,或是醫學的人士,不是趁勢好好的利用這個好機會,讓政府相關單位,及普羅大眾更清楚?
woody_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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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ears ago
Vdragon
: 對啊!這是我從未想過的部份啊!大眾大都不了解,甚至應該會有些人是不想了解,面對這個難題,可能需要花更多的力氣解決
Daisy
8 years ago
今年法務部到德國考察,德國都說了台灣不用修憲,直接修法最好,專法當年整死德國,製造一堆法律糾紛,又花了好多成本把專法修得跟婚姻一樣,到底專在哪?
肥貓偷笑露得清
說
8 years ago
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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