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覺得自己很可笑
每一次對一個人認真
總是會被草草看待
並不是說我對你認真
你就必須要有所回應
真太強人所難了
我好像真的很沒有看人的眼光
這樣的我比較適合一個人生活吧
我好想對周遭的人事物無感
但我就是會看不想去伸手參與
光棍節要到了
別說什麼女朋友了
能跟我見面聊心事的人
又有幾個
我想就是外觀了吧
一個胖子宅宅在那根本不想去深交吧
更別說了解個性了
我盡可能的維持自己的人格
還是說我所維持的
就不受人喜歡?
表面要好的人
只會讓我在心情低落時想到他而感到更加不爽
我跟室友翻盤 知道被邊緣的原因了 我都不用做人了
我想就是道不同不相為謀吧....固然要反省自己 但別人覺得的缺點 未必也會發現到
等到發現時 通常為時已晚 鬧得很不愉快了
這社會本來不是每個人都擅長與人相處 我想還是看開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