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必須在都市重生」,其背後的邏輯是妖怪在都市的退場,要讓妖怪在都市重生,我們必須先了解其為何退場,以及妖怪故事的本質是什麼,才有辦法在現代都市中訴說新的妖怪故事,並讓他行成共同記憶流傳下去。
妖怪的誕生,是人與土地、人與社會的關係,妖怪是被創造出來的。妖怪是時間的,要了解妖怪,必須回到歷史進程中,去理解其當時的時代意義。妖怪是空間的,妖怪故事扣連著該土地的生活方式、建築與地景,妖怪存在於特定的範圍。妖怪是情感的,妖怪故事反應了當代人的思維,其想傳達與無法解釋的東西,透過塑造妖怪而給了可視的載體。
妖怪的退場來自現代化的除魅,但代表妖怪本質的東西並沒有消失,人們對那個東西的需求並沒有降低,而是化做其他樣貌出現在現代,若想創作當代妖怪文化,必須先搞清楚妖怪故事被什麼給取代了。而妖怪故事在都市中也非全面的退場,而是被壓縮排擠到邊角,成為鬼故事與都市傳說。
妖怪故事的再現,可以調和都市的流動性,存活下來的妖怪,將可作為多元文本的一環,形塑集體認同,讓我們確認故事中寄宿的秩序與恐懼曾被如此需求。都市的疏離是必然,過多無法處理的訊息量,注意力被有限地分配,在現代被超召喚的妖怪,將盤據高樓,穿梭在巷道間,俯視每個人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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