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來講連續發生三次勞保問題悲慘倒楣事件:
第一個在遠X電信上班一半被退保(退保期間6天),隔個月收到單子,詢問之下 行政回覆重覆加保。嗯?這是蓄意的還是失誤呢?
第二耶!又是同一家公司 離職前2天被退保,行政理由:因為最後一天行政放假沒上班(少來 明明就會有輪班的人)提前交件上去
第三個在亞X電信上班加保日應為4號,卻5號才開始加保,同事明示:因為你5號休啊 所以算是跟4號對調(嗯?這是什麼神邏輯?不就還好我4號上班途中沒發生問題,有的話 請問是誰該負責!?)
以上。可能在別人的眼裏我這樣去追討保費費用(前後加起來不多啦 1千多啦!)很計較,但我真正要不滿意是 公司的人只想怎麼自己工作方便,不在乎後續發生的事情
誰會想去做,拿著單子跟公司討錢?我覺得發生這些事就像是公司邊緣人,誰在乎你的感受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