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叫Samantha Mawdsley的女性,在網路上分享了一份食記。一般來說,食記嘛,網友回饋的不外乎是「謝謝推薦真的好好吃!」、「我覺得太鹹了」、「紅茶普普,就是茶包沖出來的」、「麵包太小了吧CP值很低欸」之類的回應。
但Mawdsley收到了一份出乎意料的回應。有個男子私下寄訊息給她。原本她以為,是不是關於食記有什麼不方便在公開場合說出口的回饋?於是她點開男子寄來的私訊────結果是那名男子的陰莖自拍照,附上一句「嘿,妳的眼睛很漂亮!」。
或許對有些人來說這只是搭訕,但Mawdsley恐怕不只認為如此。這是騷擾。於是她開始反擊了:她回傳了幾張不同樣式的陰莖照。
男子似乎被激怒了,他質問Mawdsley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他覺得自己對Mawdsley的態度一直很友善啊!
Mawdsley回應說:「所以啦,我也很友善啊!『莫名其妙地將陰莖照傳給別人看』,不是一件很友善的事嗎?」「喔,我錯了(我漏說了一句話):嘿,你的眼睛很漂亮!」
然後她繼續將各式各樣或大或小、或軟或硬的陰莖照傳給男子。男子崩潰了!他怒罵Mawdsley,嘲笑她蒐集了這麼多照片卻沒辦法跟當中任何一個人上床……但這都無法阻止Mawdsley不斷回傳五花八門的陰莖照的決心。
Mawdsley問男子:為什麼你這樣對我就可以,我這樣對你就不可以呢?
「互傳私密照」不一定就是騷擾。但在這個情境裡,無論男子的動機是想透過這種方式搭訕、想藉此展現自己的男子氣概、預期看見女性收到照片時的羞憤反應、或者「真的以為女性會喜歡它」,此般行為都確實造成了騷擾的效果。
當然,我們或許不該只停留在「指出這是一種騷擾」的階段,還需要進一步問:為什麼它會造成騷擾的效果?如果性別翻轉的話,或者在同性之間,它還會造成類似的效果嗎?屆時,人們是否擁有同樣的表達自己舒服或不舒服的空間?
一方面,我們固然需要拆解當中的男賺女賠邏輯,讓女性不必再因為沾染了情色或裸露,就非得覺得自己「虧到了」不可;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釐清,為何相對而言集體男性更可以/可能利用裸露自我的方式,來展演性別權力。
有時候,人們的不舒適不只來自於對「性」的賤斥,還有自己被迫成為客體、只能任憑他人對自己施展某種說不清道不名的隱晦權力。
即使我們以最大的善意,相信男子的動機真的是「以為女性會喜歡」,也不能據此否認好動機可能造成壞結果的事實──事實上,這名女性真的覺得自己被冒犯了──那麼,此處的認知落差到底是怎麼來的?
我們在教育現場曾遇過男孩因為「過度追求」而被控訴跟蹤騷擾。當知道心儀的女孩原來對他的行為很反感時,男孩非常訝異,不曉得自己哪裡做錯了。
因為,從小到大社會不斷地告訴他:男生要主動一點。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希望這名男子學到教訓。還有,希望這個社會的性別概念,也能動一動了。
他落網後辯稱不認識這位學姊,只是單純惡作劇;但女大生心理已遭受打擊,現在不敢一個人去圖書館,看到與江姓男大生身形相似的男生,也有點怕怕的。
律師陳宏義表示,警方以毀損和傷害罪嫌移送,雖然說非常「牽強」,但可能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因為女生可能因為喝了水而覺得噁心、心理受創,需要去看醫生, 所以可以告傷害,但江姓男大生的行為,沒嚴重到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如果以《性騷擾防治法》來看,又可分為行政罰和刑罰兩個部分,江生的行為尚未達到刑罰的部分。
有些人啊,覺得像狗一樣尿尿作個記號,這就變我的東西了。
狗兒可是用生命在做記號爭地盤,這些人還不配跟狗狗相提並論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