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宛君♬
8 years ago
行使我的緘默權 其實我覺得不管是不是有精神疾病的人犯下殺人罪都該判死刑 犯下如此滔天大罪 豈能容忍
latest #16
而如果那個人不是神經病,判他死刑真的太寬容那個人了
噗 宛君♬
8 years ago
USG_524: 如果不是神經病的話那個人應該要被亂棍打死 不能寬容 不過我覺得也是要從根本開始 家庭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這個社會真是病了
bbu110: 真的
當大家感到絕望,同時又覺得反正做了也不會怎樣時這樣的事就會越來越多
如果今天殺了人會被立刻判死或是抓去鞭刑跟人體高風險實驗,我想就不會有這麼多起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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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宛君♬
8 years ago
USG_524: 真的!如果要執行死刑也拜託高效率一點#就是要嚴法來振興一下這個社會 覺得父母也要附責任#
這個社會確實病了,但那些高官與我們的政府卻沒有確實的去想原因為何?
民眾也被媒體那些煞有其事的報導弄到人神共憤
而我們只能憤怒卻什麼也做不了這點最無奈
噗 宛君♬
8 years ago
USG_524: 媒體的報導我是覺得有點模糊焦點 為什麼連家屬的親人做什麼都要查 不是應該要好好針對這件事嗎
台灣媒體有病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每次看新聞都很無奈
滿清十大酷刑可以搬出來了
噗 宛君♬
8 years ago
a227214: 真的 就是欠打#
噗 宛君♬
8 years ago
USG_524: 媽媽說不讀書就去當記者XD不過也不是每個都這麼腦#
旋莉
8 years ago
如果說有精神疾病就不用死,那是不是大家都去殺人然後再說自己有病
至少也要滿清十大酷刑
噗 宛君♬
8 years ago
Sherry_1019: 真的 反廢死啊啊
旋莉
8 years ago
bbu110: 對啊
考慮4/10來去參加遊行
噗 宛君♬
8 years ago
event8887: 考慮+1 實在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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