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抱怨】如題,不喜勿入
殺童案的新聞最近鬧得很大,廢死和反廢死的議題又再度被拿出來討論,看多了,老實說,很煩
對於廢死持有正反意見的兩方,如果,你們真的那麼在意死刑的存留與法律改進方式,就更應該做些實際性的行動,抗議、連署、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對身邊的人多點關心、好好教育小孩的道德觀,而不是躲在電腦螢幕後大發議論,然後,熱潮過了就拋諸腦後。
世界,不是空口說說白話就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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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反對廢死者所言,要殺死廢死聯盟家屬的偏激言論,非常之不妥,已然接近恐嚇,不但毫無幫助,也顯得血腥而野蠻,義憤填膺並不該用在並未犯下殺人罪的支持廢死者身上。
然而,部分支持廢死者的言論,卻也可笑得不遑多讓。
是的,即使死刑存在,殺人者的數量也並未減少,但是,沒有死刑的國家或社會上,殺人者的數量也未必少於有死刑的國家或社會,殺人者的數量,不會因為死刑是否存在而改變,從古至今皆然。
支持廢死者應該知道,所謂「讓殺人者消失於社會上」這個理念,本身就是個不可能達成的理念,自從人類這個物種出現以後,謀殺這件事就從未消失,在過去不可能,在未來,達成的可能性也非常渺茫。
所謂的理性,不是嚷著「殺死殺人者的你們,也等同於殺人者」一類言論,還沾沾自喜,認為自己站在中立點,高於所有吶喊著要殺人者受到懲罰的人。
殺死殺人者,即等同於殺人者,這句話本身,立場就已十分偏頗。
希望死刑繼續執行的人,絕大多數是為了試圖杜絕犯罪、想要看到「正義」被執行,說得簡單點,就是生物得以生存的最原始本能--消除對生命產生威脅的一切。
希望死刑執行的人,不等於抱持著「好耶,殺掉這個人真有趣」這樣等同於殺人者想法的人,如果支持廢死者以「殺死殺人者的你們,也等同於殺人者」這句話作為對支持死刑者的反駁,只能說,荒謬得令人發笑。
最近,某人以「獵巫」形容反對廢死者對於支持廢死者的行為,若非譁眾取寵,就是意圖製造群眾對立。
我以為,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好吧,是不是國家暫且不論--台灣的法律保護言論自由,這是大眾的共識。
發表自己的意見,只要不動輒威嚇脅迫、挑撥唆使,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個人自由,何來「獵巫」一說可言?
如果說,「獵巫」可以形容反對廢死者對於支持廢死者的行為,那麼,說出「獵巫」一詞的人,本身是不是在製造一種逆向的「獵巫」?
這一點,非常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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