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其實很喜歡妖怪吧?
妖怪節日很熱鬧,不是妖怪的節日也可以想辦法假裝成妖怪來熱鬧;妖怪久了還可以成為神呢。(想)
靈界那些傢伙又算什麼呢?閻魔算神嗎?鬼神?
那魔界也可以有魔神吧,例如雷禪之類的。
這樣的話為什麼靈界可以用保護人類的名義來掌權呢。(哼笑) 只是因為他們不用吃人?雖然我也沒有特別很想掌權不過就是總覺得有點不爽啊…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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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類而言應該兩邊都是妖怪吧。種族和疆域上來說確實是有個劃分比較好,我對於生長茁壯在魔界這件事本身並無不滿,但是現在這樣好像不太合理。
危險平衡嗎…嗯,需要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