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開庭前公告/進度更新]
[隱居大殿K] [求擴散轉噗] [東池袋三丁目/出雲羊行相關] 201...
從3/25開完庭後,規定蔡氏最晚開始處理期限4/10~此噗時間為止
1)有人開庭後聯絡上蔡氏,已拿到賠償!
2)提告者之一詢問律師後,已準備開始寫狀紙。
3)到5/14開庭前如自行聯絡蔡氏但無回應,準備好資料當場求償
4)無法到場者,可看此噗須提供何種資料附上給檢方當受害證明
以下重點整理
latest #6
求償成功者聯絡並限制蔡氏的還款條件
1) 保留所有簡訊 / email紀錄
2) 清償期限不需給太長
3) Email 裡一樣附上金額
(和您認為是這個金額的依據,可以是寄賣清單/訂書的過程、付訂金的證據等)與償還期限,超過沒回應也沒清償完會怎麼處理。如果她對您整理的資料有疑問,就請她「先提供資料或明確提出有問題的依據再來討論」
無論蔡氏表現得多有"誠意",請堅持「清償期限前請她還清欠款,若不還款就交由司法處理」。
4) 心軟(?)前請多花五秒,想想蔡氏去年種種行徑給您帶來的困擾
5)注意她的個人噗浪帳號自爆,或登入日期變成2015~,記得留截圖存證
提告者之一已準備寫狀紙,可私噗詢問
因先前皆為調查庭,簡單講就是檢察官還在搞清楚我們發生甚麼事
且皆以和解為前提(催還錢還書,但蔡氏幾乎已無信用)
提告者決定寫張正式的狀紙請檢察官起訴蔡氏
立即下載
如5/14能到新北地方法院求償,請不吝親自跑一趟
求償金額為寄賣/代購損失的全額,此路程花費也可一併要求給付
如無法到場但願意以證人身分出庭的受害者
訴狀將您的狀況條列寫進補充裡,檢察官會依據需要寄出傳票給證人
(請通知家裡免造成恐慌.如果檢方判斷不需要傳喚證人那就不會寄出)
如證人不須出庭,開庭時提告者會跟庭上提出,至於資料除了清單外
有任何主動連絡的email等資料也一起整理附上即可
另持續更新 東三店/出雲羊行受害者報案資訊整理 - Google Sheets
當中的互助資料,有蔡氏先前已公開的個人信箱(而手機號碼經成功求償的人回報說沒變。之前和她本人交易過的話,請確認自己的信件看看),還請大家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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