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藍。
10 years ago
【香港】律師表示:根據公開資料
香港法例227章裁判官條例14條指,律師或大律師可無須預告,向裁判法院作刑事檢控。
罪案可以由市民拘捕,並交由律師以刑事檢控方式解決!
由現在起,當市民拘捕施襲者,首要不是聯絡附近警察,請聯絡相熟律師義工朋友幫手,請代為廣傳及再次找律師朋友確認。
。天藍。
10 years ago
立即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