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費要八千多!!!!當初不和解是不是比較好啊!?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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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覺得呢?
是我直行他迴轉,我撞上去……所以車頭前面板金和龍頭歪掉……
我沒注意到他有沒有打方向燈,但我爸媽和我查網路資料都說對方的責任更多,因為我是直行車,轉彎車應該禮讓直行車!
而且是從跟我同方向的路緣迴轉要到對面車道,我注意到時,已經煞車不及,就撞上去!(我爸是說對方應該從內側迴轉!對方是汽車
因為我急著用車,要等保險公司來看,再修要花很多時間,加上我人沒什麼事,只是身體左側會酸痛!所以想說趕快和解,就讓對方賠一千元和解!現在想想,應該讓警方把肇事責任釐清,再來談的!
原本想說修車大概三四千以內,結果今天才知道估算要八千多……
其實請保險來用比較好,因為汽車都會保那種撞到人,保險公司幫他賠錢的那種保險....但已經和解了應該就不行改了吧(?
恩,應該是不能改了,因為我只保強制險,所以想說要賠對方的車,可能會比自己修更貴,就和解了,結果後來才知道應該讓警察把肇事責任釐清,再來談和解或賠償更好!就當學一次經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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