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食牛食豬食羊,並沒有比食貓食狗高尚哪裡,都是一樣殘忍,只是我們不想承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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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不吃,但我也不會用這一點向那些會吃的人說三道四,好證明自己有多慈悲有多愛心。
捐錢去千里之外的國家救助兒童,在深夜到公園餵飼野貓野狗,卻對身邊的人冷嘲熱諷不聞不問,這不是偽善是什麼?
捐錢去千里之外的國家救助兒童<<這個真的太常見,為什麼不先捐助本地人?
重點是要懷著感恩的心情珍惜食物, 牠們的犧牲才沒有白費 (利申: 無宗教立場)
其實我曾經就兔肉的問題跟朋友爭執過(癢,好吃)
問題是,飼兔原本是用來食用的,後來才演變成寵物。
Btw要懷著感恩的心享用+1
而狗本來就是三牲之一,古時祭祀必備
捐錢去千里之外的國家救助兒童>>可能認為遠方的兒童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而本地人卻至少可享用乾淨食水,事有緩急之分……以上純屬猜測。
然而同樣認為干涉別人飲食習慣之徒簡直多管閒事,不但身陷斑比症候群,還患上道德強迫症。以『貓狗會愛人類、幫助人類』來辨論亦突顯了這類人的無知和自私,如果人類真按功能性來決定哪種動物可食用,哪種動物必須保護,姑勿論牛比家寵功能性大得多這項事實,按照這邏輯,領綜緩的人全都該槍決,犯罪損害他人利益的罪犯亦該早早誅殺,轉化為資源--反正他們對人類沒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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