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 我會想說, 至少把殺人魔處死了, 可以少一個恐懼
看起來是,把他處死了,少了一個已知可控制的恐懼,但似乎增加未知的恐懼...這樣是否比較好?
從數據上看來有一種傾向,死刑執行人數越高,之後變態殺人事件就越多....
是有可能倣效,但是,如果死刑可以扼止,也不應該在死刑處行人數最高後,變態殺人事件跟著增加...
發生最多的年份,2008 4件,2013 4件,而2008 的前兩年處刑人數高達10,13人...2012 也高達12人,在歷年處刑人數中,可以列入前三名的....當然不能說有直接的關聯,但處刑人數高,之後常會有變態殺人事件多...
我覺得, 當人們普遍對社會什麼的無力感很重時, 就很容易....
當然, 也可能, 變態殺人魔, 是一心求死的人....看到可以受注意, 又可以死, 可能覺得是好主意ㄅ?
蠻希望他們要殺就去殺貪官污吏的, 不要只會挑軟的殺 ....
這不是0與l的問題,死刑可以嚇我,但不一定嚇到他,這所有刑罰都有一様問題
變態殺人魔, 是一心求死的人....看到可以受注意, 又可以死,如果真是那樣,那麼不更應該廢除死刑....
沒有處死, 那是要無辜的人們繳一大堆錢養他們, 還得提防他們逃獄再犯案 ?
刑犯不是沒有生產力,不要把他們視為他們就是要人養...
正義...目前知道的殺人魔, 好像大部份不是為了正義ㄅ ?
個人較傾向 ~~ 在民主國家 法律應該是保護弱勢及守法的人 ! 至於,該使用的刑度,或是如何給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公道,則是更高的法律精神吧?
+1~~~在民主國家 法律應該是保護弱勢及守法的人 !
如果是以效果而論,死刑一樣沒有扼止效果。一定要死刑才叫保護弱勢? 嗯,聽起來是另一種暴力...
至少把殺人魔處死了, 可以少一個恐懼....算是保護弱勢及守法者
死刑是丟石者的鎮靜劑,當大家都覺得他有安心效果,他就有用;非Q則非P,若大家都不喜歡它,它就沒有用,即可廢之
台灣廢死的作法我覺得問題在於都造成反效果,反而一直在鞏固死刑的安慰效果,甚至搞到一堆人光看到廢死團體被打臉就高潮了,在廢死推動的作法上頗糟
就目前的結果擺在眼前,死刑沒有效果,卻一直要說有效果。社會需要的不是處罰,而是處罰可以達到的效果,如果只將處罰放在因為犯錯,只是報復心態,不用冠上公平性的招牌。
我覺得死刑, 就是人拿他沒辦法了, 就只好請天去救贖他ㄅ....
當然, 如果有人願意去就個案研究了解, 以便輔導其他人用, 也是蠻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