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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1、書局賣的鈔票便條紙真是安撫失智長輩混亂要找錢時的療癒小物。
2、社會福利服務不應排斥多重問題或複雜家庭問題個案,但在太多事情要照顧機構長期自行吸收照顧個案的成本,又要負擔可能風險及法律責任,人在情境中,奶油效應也是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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絹稀ㄦ
10 years ago
股割了一下,還是看不太懂奶油效應,可以解釋一下嗎?
孟庭兒
10 years ago
失智長輩會跟我說那是假錢,然後更生氣orz
孟庭兒
10 years ago
我一直覺得機構因為〝家屬〞不好照顧,就〝有技巧〞地拒絕接案是一件很弔詭的事情,往往那些長輩都更需要照顧,可是社工真的接到這種案子會很累很累,夾在其他專業間更是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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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庭兒
10 years ago
我也不知道奶油效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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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記得是源協老師上社工管提到的 cream skimming,我的筆記寫奶油效應,挑軟柿子吃(剛剛股割一下是叫吸脂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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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我們機構是因為七成是縣市政府公費個案,在機構營運上,公費補助額的最高上限自然地無法與自費相比,但服務絕對是要同等對待,包含人力物力,當然大部分個案家屬願意出面處理一些個案的事情,配合機構照顧計畫,相當nice,但也有些公費家屬就是無賴推託,永遠都處在忙碌,像是身障手冊要換發,一直拖時間不來,機構若不自帶個案去,到時影響個案福利身分權益又會被公所罵枉顧個案權益,,要排人力、車子或叫計程車陪同,只能機構自己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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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或是個案需要約束,家屬就是不願處理,縣市政府直説去找家屬簽,或是機構自己上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到底約束還是不約束。收縣市政府轉介的個案,好case就沒事,有特別問題的機構自己負擔。
有這些前面的經驗,現在接到轉介單,主管直接向家屬講明,什麼該自己來,什麼應該配合機構,若無共識就不收,或是家庭功能太差,可能機構會被賴著要處理個案一切事情,也不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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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我覺得民間單位有照顧責任但沒有太多的權力,有些事情若縣市政府也不夠同理民間機構的話,要機構自己承受接受轉介後的壓力或難處,翹翹板不平衡了,機構也就會保護自己篩選個案。
結論:好在有公立老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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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話說假鈔我只敢用在無法辨識真偽的失智長輩身上,不敢用在太聰明的身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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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我們就曾被從來沒出現的家屬,因為長輩跌倒(生命穩定),家屬目的想要錢就告機構,光一個case就可以人仰馬翻整個機構工作人員,而且官司打了好久。
民間單位手無寸鐵真的需要自保...
孟庭兒
10 years ago
恩恩,無賴家屬見多
機構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
真的無法每個人都收
一開始說清楚可以
有的家屬是進來中心後尾巴才跑出來
而且不只公費安置的家屬
一般戶也有難搞的
機構太難為了
孟庭兒
10 years ago
挑軟柿子吃我想起來了,不虧您是社工師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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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每次聽到類似這樣的話我就無比心虛...我只空有一紙,做不到相應的水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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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話說孟庭妳回覆的時間是太晚睡還是太早起啊
孟庭兒
10 years ago
感冒早睡,喉嚨超乾起來喝水,因不舒服所以睡不著,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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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多保重阿!!
絹稀ㄦ
10 years ago
其實做社區的社工也有滿腹無奈。很多縣府派案下來要你處理,明知道機構不可能收沒錢的個案,千拜託萬拜託想盡一切辦法生錢,總算機構同意,結果扯後腿的還是縣府...手上有個案是介於可用老人、身障之間,個案本身沒錢了,結果縣府還不給錢多的老人補助,要求機構要先用錢少身障補助,因為身障的名額剩下比較多...簡直無言。
孟庭兒
10 years ago
別怪縣府承辦,其實是體制殺人,因為錢沒用完承辦會一個頭兩個大
孟庭兒
10 years ago
所以,說到底社工真不是人做的
孟庭兒
10 years ago
絹稀兒其實我們中心不會不收沒有錢的個案,很多個案低收一萬八就是一萬八了,怕的是只收一萬八還持續難搞的家屬、找麻煩的家屬
絹稀ㄦ
10 years ago
我知道錢沒用完下次就不多,但那是他們簽約前就跟機構先"口頭約定"好,有老人有身障,優先用身障,我不相信這是因為怕錢沒用完。
絹稀ㄦ
10 years ago
家屬真的好難搞啊啊啊啊啊啊~說要申請也幫忙申請了,結果因為狀況不危及所以服務單位說那半價服務,家屬就說政府提供的應該都要無酬啊,半價就不要了。哇咧,說照顧辛苦是你,說不要的也是你,到底是想怎樣,而且個案領補助的錢去付那些就夠了還有剩啊。
孟庭兒
10 years ago
是唷...如果個案有身障又有老人的身分,低老補助比較高的話我都會跟民眾說去申請低老耶,這我就真的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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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一些東西扯到政府的行政就會變得有些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但又不能不照著做。
有些也是讓我搞不懂,社會救助法提到低收資格印象中沒有出現身障手冊相關規定,但有些縣市政府要求,若身障手冊103年5月要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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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那103年低收證明只核到103年5月,必需要新的身障證明下來後,再去公所複查低收,才能核發103年6-12月低收證明。說是為了保證案主權益嗎,若有人lose掉換發手冊,低收也就沒了耶,無心造成全都沒有,傷害不是更大嗎...不懂
低收身分不是資產相關嗎,什麼時候開始跟身障手冊有掛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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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很多問號還是得默默照著做
k56798
10 years ago
你們根本超專業的
孟庭兒
10 years ago
遇到有問題的作法,我會查完法條然後打電話去問承辦,請問根據哪條法你這樣做?整個很嗆XD
孟庭兒
10 years ago
另外身障證明重鑑也是個人仰馬翻的事情,護理組跩個二五八萬,作法程序沒一次統一還罵社工,整個就不爽啊!!
絹稀ㄦ
10 years ago
有喔,沒有身障證明是列計工作人口喔!如果身障者自己一戶是低收,那麼身障證明過期=列計工作人口=最低基本薪資,所以他自然是一般戶啦。
孟庭兒
10 years ago
絹稀兒專業!原來是這樣,現在我遇到都是永久手冊尚未重鑑的低收入戶,而且那戶只有個案一人
孟庭兒
10 years ago
我把錯誤的資訊留言刪掉了,以免誤導了
絹稀ㄦ
10 years ago
我說的也不一定全對,最清楚就是問各地行政體系,輕、中度印象中也會算到工作人口中,然後沒有身障證明的症狀明顯的(吸毒酒癮個案比較常遇到)可以由醫生開立無工作能力(之類的,不是很清楚正確名稱)的證明,去跟政府爐也可能可以拿到低收。
絹稀ㄦ
10 years ago
低收入戶的核發,我在南投跟嘉義做過的觀察,南投是由縣府認定(公所人員連要具備的文件也講得不一樣,常常在耍社工),嘉義基本上由村幹事的判斷為依歸,所以還是有地區性差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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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years ago
謝謝絹稀的解惑!!
孟庭妳超有嘎刺,不愧在公部門見過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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