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直想起一些以前的事,很多很多。
先講講最近中正一讓我想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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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記是多久以前的公民課,公民老師曾經說過:「當初中華民國政院的設立是參考西方的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但因為中國人(這裡是指整個中華民族啦我想)有一種很奇怪的特性,『我們所用的 是情理法,而不是法理情。』,為了解決濫用私人的問題,所以才會增加至五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
人們總是讓自己的情感凌駕於一切之上,然後做出自以為是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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