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大..中和廠闖的禍,鬧上勞工局,那邊有人會去開勞資協調會,那不就好了,錯了就是錯了,給錢等罰單不就好了,晚上10點打電話兇我,錯是我犯的嗎?協調會要我去,對方是認識我喔,一個陌生人去跟他們協調,那對方跟勞工局都會覺得我們沒誠意...
latest #10
我知道為何那邊主管為何薪資會那樣給,但在勞基法前面,那樣給薪就是不對...其中一個女生1/3到職,1月份請事假7天(事實上沒寫假單,都是"事後"口頭說要請假,事實上就是曠職,但薪資單上寫著事假..我們弱了,然後年後上班兩天,星期五又是打電話來說要請事假,再接著幾天後說他不做了,另一個她女友是好一點,1月份請3天但模式一樣,沒假單沒事前請,年後上3天,幾天沒來後說他要離職~所以那邊主管2月薪資就給了2天跟3天的薪資..
現在他們去勞工局要求我們給薪2/1~2/10薪資給付不足的部份....
我都會為了避免有麻煩,不管多麼不甘願還是會給薪,我那知道中和廠會那樣做,而且明知道那邊的事,你完全不讓我碰,現在出問題,兇我,還要我出面處理...
拍拍
做2天跟3天..要10天薪資..站資方立場是不舒服,但勞基法對我們這種小公司而言..是完全站在勞方的...講啥都是蒼白無力的...只有認錯補給薪資等罰單的一條路,不管在協調會上他怎說你們這樣也沒錯..他還是開單罰...
單純而言,我當然是喜歡勞工局不管對錯都站在勞方,因為我也是薪水階級,但是當你常常必須代表資方處理事情時,你常會很火大...因為一切沒有合不合理..只有勞基法是對的...你不能對人家說這工作比較不適合男(女)性,說你違反兩性平等不能說有老花我們的工作比較不適合對方從事..說你違反就業啥法的~不能跟對方說這工作有多累..說是故意為難人讓對方不願意從事..那不多說,就請人家回去等通知,這也不行,也是錯..
對阿~人難請就算了~規定又多如毫毛~然後來面試的對你不滿~就去勞工局捅刀~真的是招誰惹誰~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