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 Shen
10 years ago
關於電子收費超商繳款要5元手續費的事情,這是給超商代收的服務費用。但想問的是,為何以前可以從多元管道取得的回數票(加油站、收費站、郵局),取得時並不用額外的手續費,如今換成宣稱較為進步、便利的電子收費時,卻額外的要多出這筆手續費負擔?這個進步的制度,先是讓大多數收費員失業了,然後把金流成本轉嫁全國用路人,也同時創造了代收商機與利益給超商經營財團。
Mike Shen
10 years ago
然後所謂多扣款要加倍奉還的事情,如果遠通要這樣平息眾怒當然很好,但我國現行民事損害賠償制度,原則上就是有多少損害就填補多少回來,沒有什麼加倍奉還這件事情。這點是必須被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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