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會這樣想!?
1.原先市府規劃指定公告區域內禁止行駛二行程機車,議員修正為「自110年1月1日起,市府府得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並於105年1月1日前訂定相關獎勵汰換辦法。」,限制種類較原先規劃為廣,低碳辦公室黃執行長崇典表示,這對市府團隊是一大挑戰,因為違反規定者有處罰之規定(罰新台幣500元),未來通過核定後將由交通局妥善規劃區域的劃分及執行方式,也會針對鼓勵民眾汰換機車為電動機車的補助擴大辦理,降低對民眾的衝擊。
2.另議員增列「快捷巴士車輛,除藍線外,未來的採購應以環保電動車為原則」,未來交通局在規劃BRT車輛購置上,多了一層規範,將以環保電動車為優先。
3.議員們特別新增一條,對於違反本自治條例規定者(第四十五條至五十條之規定),負責人、管理人或代表人,應接受二小時低碳環境教育,促使低碳的概念能夠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