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ヾ(*゚ ω゚)酸雨★
覺得
11 years ago
[政治撚][一浮水就講呢D] 細佬我覺得... 法治同社會公義出現矛盾時,點解大家要將矛頭指向實行法治既人,而唔係法律本身呢...?
latest #9
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陶傑: 終審庭五大法官,依照「基本法」第二十四條「香港居民指香港的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應用於第三十六條,判處未滿七年的新移民有權申領綜援。
這一次是條文清楚,只是「基本法」草委當年起草到第三十六條時,忘記了第二十四條冩過了什麼。
基本法的「草委」,名副其實,是「草率」之草。冩出一部小學生習作,「差不多先生」自埋地雷,自我引爆,與人無尤。
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因此,這一次,問題不是釋法,也不必釋法,而是修改基本法:廿四條與卅六條,任修其一。
現在香港有一股勢力想借刀殺人,挑動民粹衝擊司法,尤其是富有邏輯訓練的普通法大法官。
終審庭沒有錯,錯在「基本法」。「基本法」不是可蘭經,要求修改基本法,填補草率粗糙的各處漏洞,是唯一的方法。香港人切不可上當。
JKO
11 years ago
其實我覺得有好多人連三院分權都未分清楚.... ( 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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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細佬又覺得,修唔修法,先唔講應唔應該,至少可行性好低。 不過政府係呢一步真係冇野做到。事後當然可以制定好多福利政策去改善問題,但呢個係事後既事。
以法治為前問去處理呢件事,本身完全冇錯。
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Jackal81
: 香港連唯一自豪- 真正既三權分立,都冇埋既時候,香港就真係咩都冇。 依家大家都想釋法咁...
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SOR我LOAD左兩秒先睇到你係寫三院分權
所以都係個句啦,埋怨個法官,ERM好似冇咩意思囉。雖然佢真係博人鬧佢咁XDDD
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同埋,最近D新移民比人鬧到狗咁.... 唉。
就同國內都有好多好人,不過只有差個批比人記得一樣。
我都唔多鍾意大陸人,但做人唔應該見到有問題就同人割席.... 簽CEPA時又唔見大家咁燥...?
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多次在公開場合炮轟綜援居港七年限制的天主教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對終院的判決感「好開心」,指綜援照顧窮苦者,並非保險金,不應以曾否作貢獻來量度,又批評政府帶領港人集體自私,本港可負擔綜援開支,「根本政府有能力㗎,唔係冇能力㗎,係佢唔識做咋。*
ヾ(*゚ ω゚)酸雨★
11 years ago
另外啦,政府可以做既野好多,不過都會比立會制衡,立會入面既利益鬥爭又太多。要鬧又係咪應該只鬧特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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