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中道 蔡正元提「同性伴侶法」 ←今天看到的新消息,有立委打算推[同性伴侶法],雖然該法仍不允許雙方共同領養小孩(嗯,反正以後還是可以視情況促成修法XD),但至少能算是站在支持同性結合權力的立場,我唯一不解&不滿意的是:既然該法案稱與契約效力等同婚姻,為何不乾脆定名【同性婚姻法】? :-)
Ludo⚡️
11 years ago
因為婚姻的定義本來就是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若要共組同志家庭,可以,但是用別的詞吧,這點其他國家也是這樣,不想再說了。
了解,雖然對我這樣的無特定信仰者而言感覺有點兒微妙,但我知道這是觀念差異,我理解並尊重每位理性教徒的立場。(拍拍) 而且畢竟我不是法案的直接關係/適用人,我也不知道他們對名稱的想法如何啦XD總之,就像妳噗浪所說的,希望雙方都能理性構通、互相尊重理解。盡力找出讓大家都幸福的可能性和方法!:-)
Ludo⚡️
11 years ago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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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co
11 years ago
我怎麼有種我比你們還不關注的感覺(慚愧...)...我會follow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