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 Hsu
11 years ago
(轉自朋友臉書)我撿到了___元。掉錢到撿錢的時間大概只有五分鐘,有可能掉錢的人都還在同一區塊活動。只要請警衛幫看一下錄像,馬上就可以物歸原主了。可是得到的答案是調影像要上級同意、要申請。
這筆錢的命運應該就是在服務臺放幾個月後充公去了。突然覺得自己力量好微薄,只是想要幫失主送回東西,可是需要克服的是人類社會的規則(!)、法律(?)和「別人的」人性。
掰噗~
11 years ago
(brokenheart)
巴斯光梨
11 years ago
失物招領的前在警局一段時間後所有權將會成為撿到錢的人 到時候警局會通知請他來領錢 不會充公
tea. Hsu
11 years ago
但他不是交給派出所,是交給服務臺呀。
只是想說,在這個難以成就好事的社會體制下,善心很容易被壓抑到非常微小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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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光梨
11 years ago
所以應該要送到警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