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轉噗]聲明簡短版
針對日前噗文提到關於我的部分作一些澄清和致意。
我與妳舊有的關係和這次新關係生變前的互動,我並不想與妳爭執,只是選擇說明。
1.關於口角的部分:會場口角這件事,我念了對方三句,我跟妳致歉了,本來可以帶過,私下再處理,妳要我當場解決也當場解決了。在大家面前,我義正詞嚴,就連吵架當事人也沒有什麼特別可說的,當事人也保留空間給我,最後也順勢和解了。轉噗中提到為什麼不能角落解決,是完全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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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攝影的部分:攝影的事情,我依照約定只做紀錄的工作,妳跟我說妳「很需要幕後。」,是主辦多次跟我提到要我下來拍,還把棚燈觸發器拆給我,我跟現場的攝影師和主辦都溝通過,之後兩位攝影朋友都主動拆觸發器給我(當天的攝影朋友也不少和我交換了聯絡方式),一次的躺位,對方要那個鏡位,我馬上主動讓開,妳要我不要拍了,我也停了,直到妳想要的畫面無法取得,我才又開鏡,隨後也停手讓賢,是妳要我補完最後的畫面我才又開鏡的。
3.關於看醫生的事情:妳在噗浪上發了那樣讓人擔心的噗,所以才跟妳提起看醫生一事,也提到過,兩年前妳要我帶妳去看醫生(當時長庚急診室的單據我也都還保留著),妳回答:「然後呢?」,我堅定的表態我的關心,否則妳脾氣那麼硬,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對妳比較好。
4.關於高鐵的事情:當天本來約好要一樣送妳回工作地點的,不過由於累積了相當多的不快,所以妳不願意一起購票,妳要拿這次房錢給我時,我說車上拿,妳同意了,我認為我必須跟上,基本上同車同位但隔排,當我向妳表達可否坐妳旁邊時,妳並沒有拒絕,兩次有人來換座位,列車長也來查座位,妳也沒說什麼
不過後來提到看醫生一事又雷到妳,妳不要我載時,才發生意圖抱妳這件事,我感覺妳要再度離開我的生命了,我情急之下意圖攔下妳,妳生氣後,我也退開了和致歉了。這件事對不起,我願意接受批判。
完整的公開信如後附,變態一詞已構成對本人的中傷與毀謗,除了妳以外,使用這個措辭或贊同、轉噗的人,如果是帶有惡意,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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