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並不代表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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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討厭聽到有人說你反對OOO就是不尊重OOO,在此強調,"反不反對"與"尊不尊重"是兩回事,什麼是反對?就是今天當你提出一個與論點(或事情,隨便代入都可以)而我不認同,於是我提出我的論點反對你。但是我不會因為不支持你的論點而刻意去打擊你、攻擊你,甚至使用不光明的手段傷害你,而這是"尊重",所以尊重與否與反對與否是兩回事。
簡單來說就是一句話:我不認同你的話,但是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為什麼就是有人不懂?而且這句話不是你們最常掛在嘴邊說的嗎?
最近常看到有些人說"反對同性戀的就是不尊重同性戀",或是看見有人刻意去找出那些反對同性戀的人的論點(這邊強調前提:這些反對人士的論點並沒有任何誹謗與人身攻擊),然後大肆批評與嘲笑,你們嘴巴上一直說要尊重同性戀以及支持同性戀的人,那請問你們這些行為有尊重那些不支持同性戀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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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覺得你們這樣的行為是正義的嗎?你們覺得這樣的行為是在幫助同性戀嗎?告訴你們,你們這樣只會害的同性戀更被別人不尊重以及歧視,因為人們會認為這些同性戀心胸狹窄,看到有人反對他們就對他們人身攻擊。
或許你會說"因為有人先不尊重同性戀,所以我們要以牙還牙。"那請問你們這樣跟擅自動用私刑有什麼兩樣?若有人說"誰打你你就加倍打回去,這樣你就是對的。"你們認同這樣的話嗎?你們覺得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嗎?
我在這邊表明我的立場:我是腐女,但是以根本上來說,我反對同性戀。一定會有人覺得這樣的話很矛盾,我也這麼認為,所以我一直在努力跳出這個框架,因為目前還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有同性戀,同性戀是怎麼來的?同性戀是罪嗎?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所以支持同性戀與否沒有對錯問題,只有立場問題。而我也在努力讓自己找到我的立場以及論點,究竟我該支持?還是反對?我有什麼理由支持與反對?
但是!雖然我反對同性戀,但是我不會因此就責罵同性戀,或是以言語污辱同性戀,或是四處跟別人說同性戀的壞話,為什麼?因為雖然我反對你,但是我尊重你。,再次強調,反對不代表不尊重,支持有支持者的立場,反對有反對者的立場,我們該做的是相互理解與包容,而不是相互攻擊。
今天我這噗針對的不是支持者,而是那些以支持當藉口四處攻擊別人的偏激者,而之於反對者,也是一樣。
反同性戀並不代表不尊重同性戀,那一噗的火有點熱,主要是因為台灣守護家庭口頭上說尊重,卻連權利都不肯給。
畢竟我們不信教也沒有把這些宗教踢出台灣,這樣才是尊重啊。
k7910042000: 那麼我之前留言的你也看過,我有說,在強調婚姻的權利之前,我們要先談婚姻是什麼,婚姻存在的意義,還是一句話,婚姻的權利在於婚姻本身的價值,結婚,並不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這麼簡單而已。
abc123946: 你的立論點是在完成婚姻前該做的事,這點同意不過。但是完成婚姻的條件本身不是應該要婚姻這件事存在在有可能嗎?@@
因為哀家本來就不是想筆戰,而是想了解。雖然覺得好像哀家回應你的話都沒被看見似的。
k7910042000: 這樣說好了,你覺得婚姻是什麼?婚姻為什麼存在?結婚的意義是什麼?兩個相愛的仁在一起為什麼非得要透過結婚這道程序?
更正錯字:人
另外,原本那一噗已經很多人都在為戰而戰了,對只為了講贏你的人講任何道理都沒有用,所以我就不回那噗了,才沒有回應你的留言。
abc123946: 那個其實有猜到,所以才會追到這裡來XD
因為想知道答案。
你問的問題可以寫論文了,所以若是以基礎理論回答,大概我們雙方都會覺得不開心吧。
又何況婚姻本身包含的意義比較深刻,一時也難以訴說明白。
k7910042000: 你可以直接講你的想法沒有關係,我也不是為了寫論文才提出這個問題的,就只是互相交換想法而已。
我也不是對婚姻有深刻研究的人,只是就是因為婚姻是個如此重要的課題,才更應該要深刻思考。
XD可以給點時間嗎?因為本身不是學這個的可能要靠資料先搞清楚自己原本的想法是什麼。
而且哀家有約要出門QxQ
k7910042000: OK,隨時歡迎你回來。
不過簡單的回答可以說:今天希望同志婚姻合法,立足點是在於現今社會對於婚姻的認可是在於法律,有了法律基礎的保障,不僅僅是對相愛的兩人有所助益,也是安定社會的方法之一。這當然排除了你之前所提到的問題,而把現實理想化的狀況。
k7910042000: 我了解,很多人認為需要婚姻是因為需要法律保障,我有一位朋友也是同性戀者,她也深刻考慮過究竟同性婚姻對同性戀來說是不是好的,不管是對外在(法律),還是內在(心靈安穩)。
而我認為,的確,社會安穩需要靠法律保障,但是一個社會安不安穩最重要的還是人的心靈,所以擁有正確的價值觀以及正確的心態比有沒有法律保障還重要。
其實哀家想過另一方面,同志需要婚姻,可能與社會認同有關。希望自己不是異方吧。所以對於婚姻這件事,有種利用的感覺。
【LT】玄霖
11 years ago
因為有「另一半陷入昏迷需要緊急治療,而法律身分上僅僅是同居人的你連簽同意書的資格都沒有」這種狀況,所以我認為同志婚姻是有必要性的 而且其實這還不算少數案例ry...
k7910042000: 是的,其實很多同志會極力想要有婚姻其實更重要的是因為要有安全感與認同感,但是問題就在於:一 以現在社會對婚姻的價值觀以及認知,婚姻已經無法再給人心靈上的安全(價值觀扭曲)。
二 因為以前並沒有認可同性戀,所以直到現在婚姻的價值以及相關並不適用於同性,就如同一件衣服並不是所有人穿都會合身,一定要經過修改與剪裁一樣。
那麼以這兩者來看,同性戀者現在極力想求的婚姻真的不會讓他們失望嗎?真的能滿足他們的需要嗎?或許法律上能滿足,但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心靈不是嗎?
abc123946: 嗯...這樣說吧,以一個異性戀者,或是雙性戀者來說,他們不僅在社會認同上有保障,在婚姻方面也有選擇權。
不管婚姻和社會問題有多腐敗,可能就如同那噗裡回覆的網友說的一樣:如果有選擇權,要不要踏入婚姻裡,也是這些同志的事。
可是一個人連選擇權都沒有的時候,心靈有多脆弱就不可知了不是嗎?
shack07: 的確是這樣,但是我們不能只專注於一點,就我看來現在在推行的這個草案還需要很多討論以及修改的空間,就算要推行,也不是現在。
k7910042000: 這又回歸到我之前所說的原點了,婚姻存在的意義。誠如之前所說,同性戀是最近才浮出檯面而被重視的,所以以前不僅沒有對同性戀的法則,也沒有對同性戀的權益,而婚姻這件事情,不論是意義還是法則,從以前到現在就都是只針對異性戀,因為以前從來都沒有發現同性戀的存在。
也就是說,現在同性戀要求的"婚姻",都還是只有對"異性戀"的婚姻而已,而同性戀與異性戀光是本質上就差很多,所以我不認為現在"婚姻的價值與權益"適合同性戀。
那倒是(aha)
k7910042000: 所以綜觀以上,再加上從草案上看到的一些待改進的部分,我不認為這個草案應該通過,或許它立意是好的,但是有缺失就是有缺失。
另外,雖然這是題外話了但我還是要說明一下,我反對同性戀情但是我尊重同性戀者,這兩者是不同的,同性戀情是個觀念、或事件、或態度,但同性戀者是人,我所謂的尊重是指對人的尊重,就像我不認同你的話,但是我尊重你的發言,因為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是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然而或許是因為我之前的發言都只說同性戀三個字,因此造成許多人誤會我說的是指同性戀者。所以我現在補充及強調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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