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
BuTi: 師兄說「『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凡佛弟子豈有不遵從之理?」~前面說遵從,後面又說有「別異之法」而否定其可一體適用。說到因緣義,這是佛法與世法或外道的差別處或殊勝處。因緣義是佛法的根基,只要談起佛法,就沒有任何違反因緣義,而可以單獨立義的教法。
佛說「我論因說因」,「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佛說法以因緣義為本,所以,無論是世間集或世間滅,都不離因緣。也就是苦集滅道,四諦的染淨因果的總攝。世間的因果即是苦集,出世間的因果即是滅道。從世間的因果現象,由淺入深而觀察,直達最深澈、最究竟的因緣論。
佛陀說法一代時教,都可歸結為因緣義。無論中觀、唯識、淨土…,各個體系都立基於因緣義。佛法各體系從未有悖離因緣義而談的,因緣義豈只是中觀系統所談。即以無量壽經來說,眾生之根機,或度眾的時節,雖有不同,但也都是依因緣而談,從未有違反因緣義之教說。若會有不合因緣義,那是因個人解讀的偏差所致,而不是經義如此。
淨土宗各祖師,若從善導大師說起,直到印光大師,也都依因緣義而談淨土。從未有說,阿彌陀佛因大誓願利益眾生,功德巍巍,因此就可以不用理會因緣義。淨土法門雖說是「別異之法」,但都完全合乎因緣義。以前就說過,因緣義與淨土義,都是交融相攝。
沒有理由說,淨土法門就可以別成另一體系,而不適用因緣義。若師兄要堅持,淨土義可以不受因緣義的制約。那就必要說明,以何標準來判定,哪些要受因緣義?又哪些可以不受?為何不是一體適用的理由?
因緣義是說,世間諸法,法法相因,法法相攝,諸法互相依待。無有單獨一法,可以獨立成事。所以說為,單因不立,獨緣難成。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待緣而生。只有因,不能生果;只有緣,也不能生果。必須因緣和合,才可能生果。若說單一的因,就能生果,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單一的因,不必有緣,就可得果。那麼,一因就可得一切果了。如同神教說,世間一切都是由神的單一因所生起,而不必依待其他緣就能成立。如此這神就稱為「第一因」或「最初因」,這「第一因」就成為只要有這唯一的因就可以得一切果,而且,這「第一因」是無因而有的。
因此,「第一因」是無法成立的。也就是說世間法,從未有單一因緣就能成事。所以,除了親因緣之外,還得有增上緣,才能得果。在此並不是要舉出哪個具體之親因緣與增上緣,而是在法則上說,一法的生起,必定要具足因與緣。
若說是要抓住有具體之因與緣,才會覺得踏實。那就像以前所舉之例,要得稻芽之果,則須以稻種為因,陽光、土壤、水、空氣等為緣。然而,觀察因緣法,並不是繞著一一法而團團轉,否則,那就會落入無窮盡的境地。而「是對緣起法的如是因生如是果的因果決定性,生正確堅固的認識,而得諸法的法住智。」
因緣含攝了世間雜染的與出世間清淨的因果,若要超越世間雜染,而達出世間清淨,就必須修八正道。這就是世間與出世間的二大理則。有為法無量無邊,不是就個別法而緣,只要能掌握其必然的理則,確認此必然理則, 即是得「法住智」。若能進而修八正道而實證,則是得「涅槃智」了。
根據佛陀的教導,後人將因緣義,歸結為三層意義:1) 果從因生:果法的生起,必從因生,不會無因而生。 而因要生果,也必待緣而起,必是因緣和合而成,沒有單因獨緣可以得果。這是佛法的基本觀念。所以說「法不孤起,仗境方生」。
2) 事待理成:在因果系裡,從因到果,必是依循著必然的理則。以十二因緣而論,從流轉門說,有無明就有行,行不離無明。從還滅門說,無明滅則行滅。如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如是因感如是果」「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3) 有依空立: 《中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是說一切法必依空義才得成立。也如《心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之義。
法住智: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知生滅;知有為世俗。
涅槃智:觀緣起法的依緣而滅;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知不生滅;知無為勝義。
「修學佛法,切勿輕視因果緣起等事相的解了,而專重超勝的第一義智。因為這樣,即容易落空,或墮於執理廢事的偏失。」「而唯有依世俗智的漸次修習,方能契證涅槃智」。「《須深經》『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印順法師發揮《中論》『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的思想,認為必知法住才能得證涅槃,猶如必依世俗諦才能得勝義諦。」
BuTi: 師兄,在可預見的將來,並沒有太多時間,就這主題多做探討。回覆就此告一段落。祝願師兄平安!喜樂! --三界火宅不是家 西方淨土是故鄉。
早安
anran: 師兄善說緣起法,凡所引用既出佛典,豈有不敬伏之理?然而彌陀別異弘願他力真宗之理,亦是善導等大師之所闡揚,淨宗學人又如何違逆?況且師兄若單只敬信阿含中觀緣起之義,既可憑之修持而解脫,又何藉信願行等資糧之累積,以求西國之往生?所謂法者持萬物事理之軌則,既入此宗門,捨彼正依寶典而不依從,偏依未完全相應之典籍,欲強行套入,其實真的大可不必!
先略論師兄強調的緣起法吧!其實印順長老所說,是不違阿含中觀之理所謂〔法住智〕,是直觀萬法苦集流轉,因果之必然,心不動搖,所得之智慧,修學此法成就,即是慧解脫阿羅漢,而且相應三法印之前二~以諸行緣起故〔無常〕,諸法緣起故〔無我〕,末學以為完全不同於師兄強調的因緣果報之觀!也很不適合師兄強調必依〔自力〕修持信願行三資糧之論述!
行者依佛願成就,佛力滿入身心之理,頓捨〔自力〕執著,也自然冥合〔無我〕之理,由佛力之牽引,為彌陀大誓願海之所含攝,謂之〔入正定聚〕,是謂〔明信佛智〕,雖是〔他力〕,依法當於〔法住智〕,無量壽經佛說此人〔次如彌勒〕,以是人於臨終之夕,亦如得〔法住智〕之行者入於寂滅,唯此人所證是〔大般涅槃〕.
若說〔緣起法〕,也非僅止於〔業感緣起〕,師兄如果置心力於〔真如緣起〕乃至〔法界緣起〕,所謂〔於一毛端見十方剎〕大小相容,〔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多相即之玄理,自然不會覺得捨迷執自力有何不妥之處.是故後面引用恩師楊政河教授法界緣起之簡介供師兄參考:
法界緣起,為華嚴家之特色,指萬法彼此間之脈絡為相互交錯,認為法界之事法,互相融通,不論有為無為、色心依正、過去未來,盡成一大緣起。此乃以盡法界之量來作為緣起,即舉一切法界諸法,無一法非實相,然萬法之實相亦無非是現象,
故任舉一事一物,即能盡收其餘所有物,若以一法為主,則其餘一切法為伴,便形成相即相入,圓融自在,相依相成,互為主伴之因緣關係,始可彰顯重重無盡之神妙智用。宇宙萬象,在此法界緣起之大系統下,物物關聯,事事無礙;
一毛孔中便有無量佛剎,在其中曠然安住,一微塵中便可圓融三世一切諸佛,並能普作佛事。然此必達成就果海時所彰顯之妙境,亦為華嚴宗之教理極致,絕非一般眾生所能窺知,亦不同其他孤門之緣起.
所謂:〔欲使一滴水永不枯竭,唯有將之拋入大海.〕亦如正信念佛偈:〔凡聖逆謗齊迴入,如眾水入海一味.〕
師兄吉祥晚安
普賢菩薩行願品云:〔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如果華嚴經明明這樣說,師兄還是不相信,師兄要信第18弘願真如門,很難!但是如果師兄堅持〔一心念佛〕,因彌陀大願業力故:〔不覺轉入真如門〕,彌陀第20〔果遂之願〕也自然令師兄轉入第18之願,所以,現在多所討論也無濟於事,但望師兄善自珍攝,早同法性身!
BuTi: 師兄說:「彌陀別異弘願他力真宗之理,亦是善導等大師之所闡揚」「若單只敬信阿含中觀緣起之義,既可憑之修持而解脫,又何藉信願行等資糧之累積,以求西國之往生?…捨彼正依寶典而不依從,偏依未完全相應之典籍,欲強行套入」。
~前面就已說過,善導等大師只說「佛力是增上緣」,並未說過世俗中的「他力信心」。善導等大師所說別異之淨土法門,並未有違因緣義,而是處處符合因緣義。
因緣義是佛教的共法,豈只是阿含、中觀等教而談,即說華嚴、淨土各體系也都一體遵行,從未有悖逆之談。以信願行之資糧,求生淨土,完全遵照《無量壽經》之經義,完全符合因緣義,如何說是不依從?如何說是強行套入?淨土經義與因緣義確實是完全相應。
師兄說:「末學以為完全不同於師兄強調的因緣果報之觀!」「若以一法為主,則其餘一切法為伴,便形成相即相入,圓融自在,相依相成,互為主伴之因緣關係,始可彰顯重重無盡之神妙智用…事事無礙」
~因緣義是全一整體,如何可以將有機的整體切割分裂得支離破碎。即如華嚴的相即相入,圓融自在的境界,就是深入法性之深義。但此諸佛境界,一點都不妨礙基礎的因緣義。絕不會深入法性之後,表現在世俗中,而有互相衝突的情形。「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因緣義有淺有深,深義不離根基。若只談深義,而不要根基,就如前面提到的「修學佛法,切勿輕視因果緣起等事相的解了,而專重超勝的第一義智。因為這樣,即容易落空,或墮於執理廢事的偏失。」
師兄說:「頓捨〔自力〕執著,也自然冥合〔無我〕之理」。~之前就已數數提到過,捨棄「自力」執著,就必然也捨棄「他力」執著。在「無我」之中,就再也沒有自他之對立存在。而要證入「無我」,必然是已開發無漏慧之聖者。
華嚴經明說「代眾生苦」,這與因緣義完全沒有衝突。在之前,也引澄觀大師的教說,已有過深入的探討。師兄是太健忘,還是沒有放在心上,完全不理會其中的義理,只顧自說自話,而放任說別人不信。師兄想以有別於「佛力是增上緣」這因緣義的教說,信於自認的想法。那就各自信其所信吧!
單因不立,獨緣難成。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待緣而生。
要得稻芽之果,則須以稻種為因,陽光、土壤、水、空氣等為緣。
以十二因緣而論,從流轉門說,有無明就有行,行不離無明。從還滅門說,無明滅則行滅。
法住智: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知生滅;知有為世俗。
涅槃智:觀緣起法的依緣而滅;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知不生滅;知無為勝義。
「而唯有依世俗智的漸次修習,方能契證涅槃智」。
anran: 為佛弟子豈能輕視因緣果報?但是緣起即性空,即性空說緣起,不應只在相對的因緣果報做活計,讓師兄出輪迴的是知緣起性空的〔法住智〕乃至〔涅槃智〕,而非因緣果報〔輪迴法〕自身,佛說十二因緣法,也是將此輪迴幻網,切開一道缺口,莫令因循反覆,因蔓不絕,禪宗見性成佛也是親見如如本性,本自圓成不假修成,這一點若不認知,即所謂:煮沙欲成佳饌,縱經千劫亦不得成!
他力信心即是明信佛智,出輪迴者唯佛智方得成就,今以自力不得親證,然而,輪迴苦劇不得不出,方勞法藏比丘五劫思惟,兆載永劫修行功德迴施,他力是因自力不行的前提之下而興起,師兄一再排斥,真的不知所云為何?又法界者,一心也.惟證此一心即成正覺,然在纏凡夫不能證得,今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以佛本願力之巧方便之因,克證一心之妙果,此時若說自他皆無,當無不可,倘若前因後果彼此倒置,則出離遙遙不見其期矣!
anran:
huei117: [單因不立,獨緣難成。]我舉雙手贊成,但是若將一如法界所顯之彌陀六字名號,視做是單因獨緣或是什麼第一因等等,則是大錯!其理詳見於楞嚴經及大乘起信論.
起信論云:〔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彌陀六字名號不是自己制止妄念,累積善根之工具,而是彌陀無量光明無量壽命之具現,是故十方如來異口稱揚贊嘆,諸有眾生乃至一念住正定聚,乃是無上圓頓之妙法.今師兄姊則以〔漸次修習〕穩紮穩打而自詡,既有負彌陀如來聖恩於前,藉疑城胎宮五百歲中消彼〔疑罪〕於後,此不亦符合因緣果報之極則乎!
師兄所引圭峰宗密禪師之教語,豈敢或忘?即便如此,然而經文中:代眾生受一切苦,悉令解脫之敕命,更是銘刻於心!師兄僅抓住「佛力是增上緣」一詞,即有充斥乾坤之演繹,若真須有凡夫自力親因緣,大師豈能遺漏不說?印光大師不亦有云:〔以果地覺,為因地心.〕即便凡夫有〔因地心〕可言,亦是彌陀迴施〔果地覺名〕之所成!先哲遺說既已完備,末學豈敢於自創新說?
阿倫大平安
BuTi: 師兄說「他力是因自力不行的前提之下而興起,師兄一再排斥,真的不知所云為何?」「法界者,一心也」。
~世俗中,如果自力不行,單獨他力如何可行?世俗中,「單因不立,獨緣難成。」師兄如何要將「佛力是增上緣」的教說,棄之如弊屣呢?
善導大師等依《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即是意指世俗中,在佛力之增上緣之外,必有眾生之親因緣。「一切有為法從因緣生,不從一因生,是佛教界所公認的」。如果連這最基礎的因緣義都要否認,說什麼:「機方無需任何依自力所發之〔親因緣〕」,這就有違因緣義。如此若無眾生之親因緣,哪個才是「親因緣」?
其次,節錄上欄中所說的一些片段:【若把「他力信心」,放到世俗中來運轉,難免會遭遇到,扞格與困難。以世俗邊的觀點,加以推論所得的結果,或者會與佛法的基本義理不合,或者會與世間的現實不符。
若從勝義邊來觀察,將會看到另一片絕然不同的風光。使得原來遇到的困難,就全都以勝義而銷融了。不只銷融,而且,更加高妙。】
【從勝義而說,自他不二,「佛之真實心」即是「眾生本具之真實心」,無二無別。
「佛之真實心」即是「眾生之信心」,這是究極之法義。
「無漏真實信心」法門是究極圓頓之法。
如此高妙之法,一旦領受即成就無漏真實。這種以究竟義理做為歸趣的修行方法,是特為上上根的眾生而設。】
如上所說,末學從未排斥法界一心,且對法界一心,對真實勝義,讚嘆有加。在此有不同的意見,是說不可將真俗混濫而談,導致在世俗中,有違因緣義,或不符世間現實。就如上面的引言所說「切勿輕視因果緣起等事相的解了,而專重超勝的第一義智。」
「代眾生苦」不違因緣義,「以果地覺,為因地心」不違因緣義。「佛力是增上緣」是闡釋在此討論的因緣義最簡潔的用辭,因緣義本就是「充斥乾坤」。師兄能舉出佛法中,何處有違因緣義的教說的嗎?即使師兄舉《楞嚴經》、《大乘起信論》、《華嚴經》等詳談深湛法性的教說,都從未曾有違因緣義。
法性與因緣義本就是一體交融,即以師兄所舉《起信論》來說「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一心攝一切世間法,一心攝一切出世間法。一切世間法依法性而顯,而依法性而顯之一切世間法,都顯現為因緣義。並不是說依法性而顯,就可以天馬行空,就可以隨意悖離因緣義。
依法性而顯,證入法性,都不會有違因緣義。沒有任何經論說,談法性就可違因緣義,否則豈不是以理廢事。師兄舉那麼多深談法性的教說,卻對於此地所談的因緣義,一點都沒有切題的幫助釐清。談再多的法性勝義,都未曾解決,世俗中有違因緣義的困難。
現想跟師兄確認,然而,也不期望師兄有何正面的回覆,只希望師兄能自省:從上總結,若是「以果地覺,為因地心」之無上圓頓妙法,依師兄之見,就可不受「佛力是增上緣」的因緣義的制約,因緣義不必普遍適用於一切法。~是否如此?
若於世俗中,「佛力是增上緣」,不能普遍適用,那麼,何者是其適用的範圍?再提醒一次:以何標準來判定?世俗中,哪些法要受因緣義?又哪些可以不受?還要更深入去加以審思,為何不是一體適用的理由?(但,不可以法性做為搪塞的理由,因為世俗與勝義,兩者範疇不同故)。
huei117: 因緣、緣起、因果,都是說依因待緣而有果法之生起。只是有時依事,有時依理而談。
anran: 有時依事,有時依理
不是理事圓融嗎?
huei117: 確是「理事圓融」,這是聖者境界。即使對凡夫依事而談,然而事不礙理,其本質都從未離開過「理」,只是凡夫並未證入理體。若從另一面觀察,當談深理之時,也並不會妨礙因緣事相之生起,否則就成為以理礙事。所以依理而成事,並非不落因果,而是不昧因果。如此,才真是「理事圓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