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去問有必要去嗎~說還問題~我都把資料交出去..
昨天3點05開等到4點30才開庭.走廊又沒冷氣...找到ip地址跟電話是同人..問我確認是這地址嗎?ff~我哪知~又不是我查的..檢警說確認就好...檢察官看我可憐..給我交通費560....過程不到3分鐘..
所以我昨天又雞婆的說~站長有公佈ip同個的帳號多組..檢察官叫我傳真給他..我只希望不要再傳我去了~
那人不認罪~說不是我做的我不認~提供多點資料希望不要冤枉好人~
文章上都有發表時間~檢察官也不會問一下他那時在哪..
檢察官有時不是不會,是懶....我家之前也有一件告人的硬生生被檢察官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