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綱祥 分享
11 years ago
值得一讀。
第40頁註二提及德國之「附帶訴訟」制度,犯罪被害人(若被害死者,其親屬)可以在公訴程序中提起「附帶訴訟」,享有詰問或聲請調查證據等程序權利,看來比台灣的告訴代理人制度明確、有效,很可以參考。博客來書籍館>誰無罪
晚安,范大哥
cool 庫
11 years ago
晚安
朵朵。轉身
11 years ago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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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綱祥
11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