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這三人的複雜感情糾葛,才有這件官司。孫婦目前獨自撫養兒子,沒再和羅聯絡,孫婦與羅生子,應是分手初期的偶發行為,可責性不高,因此給予孫婦緩刑,讓她有自新機會。
檢查官也一樣,都有智力和判斷的問題,我就認識一位檢查官,還幫詐騙集團代言
TT~就是有個男的跟老婆離婚~結識孫婦~後與孫婦公證與宴客卻沒有登記~這之中元配先跑去登記了~所以孫婦反而變小三~以法律的角度~孫婦有罪(什麼鬼~我竟然看的這麼仔細)
@小太陽 如果是記者自己下的結論~那真的是很OOXX~但是我覺得台灣記者的水準~應該原文引用~比較符合他們不用腦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