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申請截止啦 年初就截止了 我有考慮過 不過太遠了 我爸媽不同意
你爸媽的想法怪怪的,這個性價比這麼高,而且說實話也不是真的很遠,到台北車站也才30分鐘而已 XD
隨意說別人爸媽想法怪怪的好像很失禮,總之我覺得這個是可以出手的。
我那時是有考慮出手 不過要出手就要先登記結婚才能申請 這種事還是要經過爸媽同意比較好~
我怎麼記得雙方直系血親有不動產不行啊?以及家庭年收不得超過?
紫魚說的應該是「(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所以只要改個戶籍就可以了~
因為有個同事去年結婚,他家庭年收入沒超過,但家庭狀況不好,卻因為那一項而沒資格,因為我們公所有收件,能送件的只有一個同事,未婚,母親沒工作,租屋,年所得低,所以我很不解為啥你們說的超簡單的?非常納悶@@?
不過有個方法可以,就是夫妻都戶口都遷到公所〜這是我們當時的結論XD